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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講“法”嗎?
2014/07/17 07:27:30瀏覽3411|回應19|推薦45

美國的眾院議長要上法院告總統,民主黨人當然就急得喊“政黨惡鬥”,如果是台灣可能就成媒體炒作的“七月政爭”了。雖然民主黨人大喊大叫,尤其是黑人國會議員們恨不得又把此事,炒成種族問題,可是許多學者專家認為,這個官司是應該打的,因為告的不是黑白馬,也不是總統,而是行政權的不法擴張,是違憲的。

今天收音機上聽一個專家說,我們是講法的國家,(we are a nation of law,有爭議應該訴諸法律,解決問題。

反過來說,台灣不是一個講法的國家(not a nation of law,台灣人自豪的是“人情味”,是“大愛”,不是“法”。

我的弟弟學歷不高,英文不通,可是今夏被小輩招來美國幫忙,整天在灣區開車接送顧生意等。他來電話說,美國開車很容易,不像台灣開車要搶要衝的。

我說,是啊,(如果還記得)你幾十年前考駕照學的,能付諸實施,例如遵守號制,幹道先行,直行車優先等,對別人有禮貌,保持距離,看不懂英文,在美國還是可以開車。

這些考駕照學的,都是“法”,可是在台灣都沒有大用,因為台灣講的是情理法,不只是法。交通規則不合理,不合情,不方便,大家可以不必遵守,管它是法不法。例如,許多地方無車無人,號制設置,不合情不合理,因此中南部,或者晚上闖紅燈也是人之常情嘛。

其他的公共事務亦然,王金平如果說他去嫁女兒,就可以不必面對法律問題,誰要是提他違法關說,就是不近人情,大不應該的,搞得媒體反而同情關說院長。三權分立的司法權,置憲政危機不顧,反而交由一個民事庭來假處分,甚至還起訴特別檢查長洩密給總統。

太陽花花草草攻擊官署,佔領立院,司法權在旁邊看行政院,立法院,總統府的笑話,不聞不動。為什麼?因為這不是“法”的問題,是稚氣的“大男孩們”,可愛女學生們,他們又多“愛台灣”嘛,何必講什麼法嗎?

自稱“高級外省人”的眷村窮孩子郭冠英寫文章說罵台獨,把台灣台灣搞成“鬼島”。他的文章是傷害台灣人感情的,即是不“愛台灣”,即使有憲法第十一條保障的言論自由,他也得被辭官,被追殺,被停職,被充軍,復職後還繼續追殺。

只因為台灣是一個講情,不是一個講法的國家。你看封廠工人可以借錢不換,政府依法也不敢追討。高速路收費員依法被解僱,可是仍在街頭當刁民。

郭依憲法保障有言論自由,可是因為他是統派,獨派要追殺他,媒體搞政治正確,跟著饞血,沒有人還想到憲法第十一條。郭依法可以退休,可是“法”在台灣只是紙上談兵,可有可無。法律上,你監察院管得到省/地方政府的人事權嗎?可是法律是什麼碗糕?幾個反對黨的政客可以繼續追殺,已視憲法為無物,那公務人員退休法規更只是屁。

所以我們中華萌國在台灣,不是一個講法的國家,we are not a nation of law。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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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臺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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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9 23:54

台灣只有被政治陰謀顛覆惡貫滿盈的立法院,不是一個講法的國家!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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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14:29

從九月政爭表現來看

馬英九是和馬迷就是最不講法的一群


超級不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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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9:43

我在電話中講我賣毒品我殺人

就代表我真的做了嗎?

吹牛犯法嗎?

馬英九是什麼東西?他說了算?

人民憤怒害怕的是

原來這傢伙貌似溫良恭儉讓

原來私底下都在做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竊聽!


超級不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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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9:39

對郭冠英的事你們又在鬼扯懶蛋

他為什麼被馬政府開除?

絕不是他的辱台言論或是希望解放軍來殺台巴子

不是

你們都搞錯了

事發後郭冠英被調回加拿大避風頭

哪知他又上美國的新聞節目大鳴大放

這才真正違反駐外人員的職業倫理和相關法規

才被外交部開除

台灣人被罵會反擊會找郭冠英的麻煩

這是正常的

但不至於迫害言論自由

會迫害言論自由的

一向就是中國人的民族性


njmozart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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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9:06

非常同意。從前讀中央日報海外版的時候,就看不下台湾的新聞。現在大家更是肆無忌憚。

非但無法,更加無理,無恥。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7-19 22:39 回覆:

比起中央日報,現在的報紙可是trash,每況愈下,慘不忍睹。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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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5:24

台大教授,中研院研究員,帶頭搞台獨,推翻政府,拉到國旗,罵人“支那賤畜”,卻能享受言論自由,還照領官俸?比起來,寫文“台巴子”,“鬼島”則無言論自由?何故?無他。因為民粹與媒體流行倡導的政治正確性,不等大法官會議,已經給憲法第十一條有了解釋,即郭愛中華無言論自由,蔡黃等搞台獨才是愛台灣。

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或者是國父說的革命民權,因為以前朝廷不給任何人言論自由,因人因事大興文字獄,陷害忠良,焚書坑儒。

中華民主共和國的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不是政客界定的,不是執政黨息事寧人,討好民粹,配合媒體,就能抹殺一個公民的言論自由,更不是幾個反對黨,或者台聯監察委員可以任意界追殺殲滅的。


ST60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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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2:56

過份政治化的台灣,「法」只不過是為政治服務的工具。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7-18 05:35 回覆:

愛台灣可以無法無天,愛中華卻無言論自由,因為民粹與政治正確,法是最後才考慮的。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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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古非
2014/07/18 01:11

同意古非所言。我還搞錯兩件事:今天這樁莽漢大鬧圖書舘發生的地點好像是八里,不是永和;其次畫面重看一遍,嗆人家:「你知書達理嗎?」的還不是舘長,居然是該莽漢。

我們的社會病入膏肓,怎麼辦?對此即使以我一慣毫不保留的尖銳言詞,甚至連「挺惡人者我六親不認」的話都在臉書說出口了(我真的照做,不只是說說),還是有人不痛不癢,說我「言過其實」、「只是自己不習慣」、「憤世疾俗」,絲毫沒有一點反省的意思。如果我「好言相勸」的話效果會好些嗎?

每一個人都指責別人,無人檢討自己,更別說嚴格依照法、理、情去要求自己的心、性、行、止,臺灣社會如何而可能不日趨下流?

每次這種噗帖我都在臉書同步噗出,在臺親友一陣靜默,「勇敢」一點的出來按個讚,不發一語悄然離去。我講的只是「這種事我以爲應該怎樣怎樣」,怎麼就這麼驚世駭俗了?不同意的自然不敢反駁,因爲講不出什麼道理;同意的也不敢多說,因爲「太震撼」了嗎?

說真的從我去年十月返臺下飛機那天起到今天爲止,「沒有一天」「沒有發生」在我看來簡直不可思議的怪現狀。我不是出生在外國的人ㄟ!我是在臺灣生活了三十年才出國的!這地方怎麼了?

明天只要我晚點起、早點睡、不開電視,我可以安慰自己說:「至少今天全臺灣沒有人變態」,但事實當然不是這樣。

或許有人會說:「你看見的只是一個王八蛋大鬧圖書舘,不應該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對這批評我倒要問問:「Oh yea?那個館員、舘長、一括讀書客、電臺記者,他們的反應依你看都極其正常,完全合理嗎?Why and why not,哪一個做對了」?

如果答案是 yes,那我們的萬惡立法院又有什麼不對?如果答案是 no,那你就得想想到底是誰、爲什麼、在哪裡出了問題。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7-18 06:04 回覆:
情理法是個人自身做事的自我要求,不是社會處理公眾事務的原則。公眾事務的處理,只有法,沒有什麼情與理的胡說八道。

飲水人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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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01:09
日本統治臺灣五十年,最後一位總督、安藤利吉,1945年返回日本。對日本天皇提出,做出殖民臺灣五十年結論的政治報告,此報告於1962對外開放。其中重要的以五十年的殖民臺灣的評語:臺灣本土人士,沒有治國能力,其族性只能被統治。臺灣歸還中國後,除非由中國政府派員管理,臺灣必然淩弱不堪。

心雖生氣,卻無法否認。李登輝[同為國民黨領導人]、陳水扁,正是臺灣人,臺灣每下愈況。蔣經國為所謂外來政黨 - 國民黨領導人,卻將四百年無法走出一步的臺灣,成為世界外匯第二名的國家、甚而聯合國稱為經濟奇蹟﹝奇蹟者即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此除蔣經國能做到,在臺灣已成絕響!

日本政界,二十年以來認為[至今仍然普遍認為],臺灣未來的前途,必須只能依賴“改革後的國民黨”。民進黨是絕無此能力的,故日本政治高階人士,絕不接見任何民進黨政治人物,如蔡英文、蘇貞昌、謝長廷等人物。我們何其不幸,如此被日本看透。我們也何其不幸,如此被民進黨拖累!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7-18 06:09 回覆:

不能自治,怎麼民主?幾十年的公民教育,只教會抗爭,沒有學會組織,會議,秩序,協商,成立NGO等,追求自身利益,尤其在心態上依賴政府,平時不參與,有事時,以為參與就是抗爭上街頭佔領丟鞋。

悲哀。


古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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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7 23:23
GolfNut 的永和圖書館例子最能表達出台灣社會鄉愿濫情理盲的病入膏肓現狀,此事固然是長久以來台灣社會及人民素質低落外加教育不彰等等因素所致,但在上位者因循苟 且睜眼閉眼殆墮法治打混度日之不惜共同沈淪心態也絕對是罪魁禍首!台灣在民主先進國家的眼中當然不是一個法治國家,台灣在他們的眼中應該只不過是一個類似於非洲黑人的部落群,而台灣在古大俠的眼中甚至還比不上萬惡共匪的帝制式資本主義,唉!原本能救全中國的三民主義被台灣社會的鄉愿濫情理盲凌虐淪落至此地步,真是令人悲憤莫名可悲至極啊!
OldMan - 風景線(timj) 於 2014-07-19 22:40 回覆:
媒體也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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