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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22:31:11瀏覽2665|回應8|推薦44 | |
前文寫“國恥”(國恥多)。 有些事情實在可恥,而且一個國家都在幹這無恥的事,應該算是“國恥”吧? 從小老師就教要見義勇為,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或在外落難時,伸出援手,待之以禮,更是應該。如果,不但不幫忙,還在別人需要幫助時,剝削利用,則成了乘人之危的可恥的勾當。 最近,看報這兩樣事,是國恥嗎? 可是新聞一閃而過,令人疑心。是不是挖糞的小記者發揮社會良知,可是編輯或報老闆,不知為什麼,決定這事不可熱炒,冷處理掉了吧。因此,雖然比起其他報上許多屁事,歹戲連棚,媒體可是拖著不放,像是擠老母牛的奶一樣,還天天上報,日日追踪,不讓人歇口氣。這兩件事,有意義,該炒作的議題,卻只見報一次,就無疾而終。 第一件事,我原以為將成為是聯合報的社會正義新願景系列之一,討論我們社會的一個積習,那就是病家要給醫師送紅包,尤其是給開刀房的外科醫師。這是我們社會存在已久的潛規惡習之一,不但人人知道,而且人人要跟從,否則你的親人可能一直在等開刀,等病房,等器官,等名醫。如果不送紅包,事後可能病家不知道病人為什麼不愈?是病死呢?還是因為紅包沒送,或太小? 當聯合報的(一閃而逝地)提出這個議題,老頭我高興的跳起來:終於我們的社會,願意看看自己醜陋的一面,弱肉強食的一面,權貴(地位崇高,收入豐富的醫師們)剝削病家,乘人之危的一面。一個人人皆知,卻假裝不見的社會毒瘤大膿包,終於有人敢開它一刀了。 可是,我的高興太早了,也隨著媒體的冷處理,社會改革的希望一閃而逝,醜陋可能繼續20年不變。 第二件事,是當政客在說台灣的“底薪”是“國恥”時,一群外勞,出來遊行,希望改善他們的工作待遇與現狀,他們收入低於基本工資,工時超過世界人道標準,被台灣雇主剝削,當成台灣演義裡的“下女”,繼續是未解放的“黑奴”。這些人,在家都是人寶貝兒女,可能有相當的教育程度,為了顧家求生,流浪外鄉。可是到了台灣,卻成了廉價的“孝女“,照顧別人的父母拉屎把尿,甚至還有有被性侵虐待,強餵豬肉之險。偶爾放假,還不准坐火車站大廳與同鄉聚會。 如果本勞底薪是國恥,外勞比低薪更低,當然更是國恥。 國人自己的媽寶們,有的不學無術,更別說會(如菲傭一樣)講英文,不願意下工廠當黑手,不願意幹長照幫傭,沒有一技之長,卻要22k? 東南亞的外勞,吃苦肯幹,我們不知感謝,還制度性的剝削利用,可是最大的國恥了吧? 這兩件事不是“國恥”,什麼是“國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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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