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元代時期
吳澄(1249—1333)
宋元之際易學哲學家。字幼清,號草廬,學者稱為草廬先生,諡文正。撫州崇仁(今江西崇仁縣)人。十五歲時,厭科舉,用心儒學。後 校定五經,授徒講學。三十八歲以後,歷任元朝江西儒學副提舉、國子司業、翰林學士、國史院編修、太中大夫等官職,但“旋進旋退”。究心于理學,尤精于易 學,被稱為“經學之師”。其學本于南宋朱熹,兼宗陸學。主張折衷朱陸,另具特色。自唐代起,易經即以王弼之說為宗,象數之學久置不講,吳氏著《易纂言》, 一決於象,複倡象數之學。史書稱其盡破傳注之穿鑿,故言《易》者多以之為宗。訓解經文,所改經文字句,多依傍胡瑗、程頤、朱熹諸家,具有源流,自為改正者 不多。言經之所以厘為上下,為程頤、朱熹所不及。其解釋經義,詞簡理明,融貫舊聞,頗完備協和。闡明古義,非元、明諸儒空談妙語者可比。以象數學論說自然 萬物、道德性命,篤實不支。然將《系辭傳》中上下經十六卦十八爻之文定為錯簡,移于《文言傳》中,不可為訓。著有《易纂言》、《易纂言外翼》、《書纂 言》、《草廬精言》、《道德經注》等,後被彙編為《草廬吳文正公全集》。
胡炳文(1250—1333)
元學者,字仲統,號雲峰,徽州婺源(今屬江西)人。胡一桂之子。至元二年(1288),任江寧教諭。大德五年(1301),曆 信州路學錄,辟道一書院山長,調蘭溪州學正,不赴。至大間,族子澱建明經書院於婺源,被聘掌教事。其學宗朱熹,尤精于《易》。根據朱熹《周易本義》,折衷 是正,又廣采諸家《易》解,互相發明。著有《周易本義通釋》,另有《四書通》、《純正蒙求》、《雲峰集》等。
保巴(?—1311)
元哲學家,易學家。舊作保八,字公孟,號普庵。蒙古人(一說色目人),居於洛陽,籍貫未詳。約于元初任侍郎,後官至尚書右丞。至大四年 (1311)春,武帝崩,仁宗即位,罷尚書省,並與丞相脫虎脫、三寶奴、平章樂實、參政王羆同以“變亂舊章,流毒百姓”的罪名被殺。少好學,精易理。在其 著《易原奧義》中創立了自己的先天圖式說。書中所繪“樹圖”標以根、幹、支、氣、形、質和水、火、木、金、土五行等,以表示他所創造的宇宙化萬物的先天圖 式。稱“河圖”為“先天圖”,“八卦圖”為“中天圖”,“洛書圖”為“後天圖”。認為先天即太極,“比為根”;中天即人道,“比為幹”;後天即地道,“比 為支”。認為自根而幹,自幹而支末的“運化”過程,即是太極演化萬物的邏輯過程。先天圖式雖熔眾說於一爐,自成體系,但多所附會。乙太極為本源的宇宙本體 論思想,多承宋儒,亦有創見。認為陰陽二氣轉化為客觀事物的過程中,有個“氣變質成”的階段。見解深刻。繼承並發揮魏代王弼的“言不盡意”說,提出了“言 不盡意,以心會心”的認識論觀點,認為“言”既不能表達意,就只有通過主觀的心去領悟客觀的“心”——太極之理。對《易》學的辯證法思想,也有較重要的發 揮。認為“物極必反,道窮必變”是陰陽變化的實質,在一切事物中普遍存在。指出“一生二,二生萬物”是“奇生偶”,一切事物都是“一分為二”,“二者可以 相有而不可以相無,要其歸則一而二,二而一。”天有陰陽,地有剛柔,人有仁義。比較明確地表述了對立統一思想。但其辯證法是建立在唯心主義基礎上的。其易 學哲學思想,遠接王弼,近承宋儒,兼收並蓄,熔冶加工,自成一家之言,重在闡發易理,用於實際。在《周易原旨》中提出“君子體而用之”的命題,側重發揮易 學中的辯證觀點,具體分析了客觀事物的發展變化,指明處理事物的方法,體現了在易學研究中重視致用的學風。其學術思想在當時頗有影響,曾奉詔為皇太子講 “易學”。著作有《易源奧義》、《周易原旨》、《系辭》,統名《易體用》,《周易尚古》(已佚),及《進太子箋》。
俞琰(1258—1314)琰一作琬。
宋元之際易學家、道教學者。字玉吾,自號金陽子、林屋山人、石澗道人。平江吳縣(今江蘇蘇州)人。曾以詞賦見稱。宋 亡,隱居著述。精于《易》學,說《易》初主程頤、朱熹之說,後研求經文,創發新義,自為一家之言。如與孟淳講坤卦六二爻,雲:“六二既中且正,是以其德直 方,唯從乾陽之大,不習坤陰之小,故無不利”。其說與諸儒不同。論剛柔往來,則以兩卦反對見義例,較朱熹卦變之說更接近自然。《易》圖多本邵雍,論象數之 學,則駁張行成以“元亨利貞”為《周易》起數於四之證。于《易》苦思力索,積平生之力,達三四十年之久,冥心獨造,其論往往超過前人。著《周易集說》、 《讀易舉要》、《易外別傳》、《易圖纂要》。曾精研道家學說,著有《陰符經注》、《周易參同契發揮釋疑》、《玄學正宗》等。另有《林屋山人集》。
黃澤(1260—1346)
元學者,易學家。字楚望。資州(今江西資中)人。家在江州(今江西九江)。以明經學道為志,鑽研程朱理學。大德中,授江州景星書 院山長,遷南昌東湖書院山長,後家居授徒。精《易》學,曾受吳澄讚賞。說《易》以明象為本,明象則以卦序為本,其占法則以《左傳》為主。認為王弼廢象數, 遁於玄虛;漢儒用象數,失於繁碎。故折中以斟酌其平。其中曆陳《易》學不能復古者共十三事;《易》之名義、重卦之義、逆順之義、卦名之義、卦變之義、卦 名、《易》數之原、《易》之辭義、《易》之占辭、蓍法、占法、《序卦》及攘誤疑字。持論皆有根據,頗能發明古義,可為說《易》之準則。著作有《易學濫 觴》。
趙采
元潼川(今屬四川省三台縣)人。字德亮,號隆齋。說《易》以宋學為宗,兼為象數變互,頗存古義,非守一家之言。推崇邵雍、程頤、朱熹之學,認為:“有康節邵 子推明羲、文之卦畫,而象數之學著;有伊川程子推衍夫子之意,而卦畫之理明。洎武夷朱文公作《本義》,厘正上下經、《十翼》而還其舊作,《啟蒙》本邵子, 而發先天。雖《本義》專主蔔筮,然于門人問答。又以為《易》中先儒舊說皆不可廢。但互體、飛伏、納甲之類,未及致思耳。故愚以為今時學者之讀《易》,當由 邵、程、朱三先生之說溯而上之。”(《周易程朱傳義折衷·自序》)著有《周易程朱傳義折衷》,節錄程子《易傳》、朱子《本義》之說,益以《語錄》諸書,列 之於前,而以已說附於其後。
董真卿
元代易學家。鄱陽(今江西波陽縣)人,胡一桂弟子。認為諸家之《易》,途雖殊而歸則同,故兼收博采,或主義理,或主象占,先儒諸說,見智見仁,各明一義,不 主一家之說,務持象數、義理二家之平。然其變易經文,不免有失先儒謹嚴之意。著有《周易會通》,即如蘇軾、朱震林栗三家之書,為朱熹所不取,亦皆收錄。
王申子
元邛州(今屬四川邛崍縣)人。字巽卿。皇慶中充武昌路南陽書院山長,後寓居慈利州天門山。說《易》力主數學,持論與先儒迥異。以河圖配先天卦,以洛書配後天 卦。對陳摶、邵雍、程頤、朱熹之說一概辯其有誤。于說《易》七百餘家中,唯取《河圖洛書》、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周敦頤太極圖六家。萬事不出乎奇偶, 故圖書之學,縱橫反覆,皆可以通。詮通經文,以辭變、象占、比應、乘承為說,絕不生義於圖書。其說平正切實,多所發明。曆三十年始成《大易緝說》,另著有 《春秋類傳》。
張理
元代清江(今江西廬陵)人,字仲純。延祐中官福州儒學提舉。精研象數,兼取以邵雍為代表的“先天圖”學、以周敦頤為代表的“太極圖”學、以劉牧為代表的“河 圖”“洛書”學等三家之說。以解說“龍圖三變”而聞名。認為第三變“始龍圖之未合也,惟五十五數。上二十五,天數也。中貫三五九,外包之十五,盡天三天五 天九並十五之位,後形一六無位,又顯二十四之為用也。茲所謂天垂象矣。下三十,地數也,亦分五位,皆明五之用也。十分而為六,形地之象焉”。(《易象圖 說·序》)此一變為天地未合之數。第二變“六分而成四象,地六不配。在上則一不配,形二十四。在下則六不用,亦形二十四”。(同上)此二變為天地已合之 位。第三變“後既合也,天一居上為道之宗,地六居下為地之本,三幹地二地四為之用。三若在陽則避孤陰,在陰則避寡陽。大矣哉!龍圖之變,歧分萬途”。(同 上)此三變為龍馬負圖之形。按其《易》說,有兩種情況:一是兩圖相重,即為五行生成圖,劉牧稱為洛書。二是兩圖相交,即為九宮圖,劉牧稱為河圖。著有《大 易象數鉤深圖》、《易象圖說》。
李簡
元代人。裏貫未詳。仁宗時曾官泰安。說《易》收集六十四家《易》著,列先儒諸說,並且闡明一己之新義,論述亦淳實清晰。所輯雖僅存十分之一,其功可與李鼎祚、房審權並列。著有《學易記》。
龍仁夫
元代吉安(所在今吉安市、轄境相當今江西吉水、萬安間的贛江流域)人。字觀複。博究經史,以道自任。用薦為江浙儒學副提舉,不就。為文奇逸流麗。晚年僑居黃 州(今屬湖北黃岡)。學者稱麟洲先生。《易》說主南宋朱熹《周易本義》,每卦爻下,各分變象、辭占。雖根據程頤《伊川易傳》、朱熹《周易本義》之說多,而 意在即象釋義,於卦象、爻象互明其義,反復推闡,抒其心得,不墨守舊文。創而有本,與游談無根者有異,多發前儒之所未發。著《周易集注》。
蕭漢中
元代泰和(今屬江西省)人。字景元。《易》說出自邵雍之學,推闡卦序,頗具精理,依經立義,認為黑白奇偶蔓衍而不可窮盡。解說以圓圖乾、坤、坎、離居四正, 為上經之主卦,以兌、艮、巽、震居四隅,為下經之主卦。申明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多喜分合不可更易。乾、坤之後,受以屯、蒙;地、蒙之後,受以需、 訟;其次序不可亂。論三十六宮陰陽清長之機,以互明其義。著《讀易考原》。明初朱升作《周易旁注》,採錄其文,附於末卷,因以得存。
解蒙
元代吉水(今屬江西省)人。字求我。天曆舉人。說《易》於彖爻之下,代輯先儒之說,薈萃群言,而後乃發明己意。頗能得其精要。凡自注亦皆簡明。如“頤六三” 注:“頤養之道,以安靜為無失。二三動體,故顛拂而凶;四五靜休,故顛拂亦吉。”又如“恒彖”注:“恒有二義,利貞者,不易之恒,所以體常;利有往來者, 不已之恒,所以盡變。天地聖人所以能恒者,以其能盡變也。”其義多依據前人之說,詮釋明晰,有益後學。著《易精蘊大義》。
曾貫
元 代泰和(今屬江西省)人。字傳道。天曆舉人。官紹興府照磨。元季兵亂,棄官家居。鄉人推率義軍,後禦龍泉寇,戰敗守節死。其成仁取義,無愧完人。純以義理 說《易》。體例為:每篇統論一卦六爻之大義,再舉他卦辭義相近者相互參證以求異同之故。如“乾卦”注:“乾六爻不言吉,無往而非吉也。初九處之以勿用,即 初九之吉。上九處之以無悔,即上九之吉。二之見、五之飛、三四無不中;位或失於正,而聖人處之則無不正。所謂剛健中正,純粹以精者,吉有大於此乎?”又如 “艮卦”注:“敦臨、敦艮皆吉,何也?曰敦者,厚道也。厚於治人則人無不服者,臨是也。厚於治己而己無不修者,艮是也。人之自處容可處於薄乎?”凡此諸 條,立義皆為純正,其他剖析微細,往往能出前儒訓解之外。間取互體立說,時存古義,尤善於持平。在說《易》諸家中,可謂明白而篤實不支。著有《易學變通》 及《四書類辨》、《學庸標著》等。
錢義方
元湖州(今浙江省吳興縣)人。字子宜。嘗舉進士。其仕履不可考。注重易圖研究,大抵衍陳摶、邵雍之餘緒。認為《系辭》兼言河圖洛書,其理相通,並非據洛書 以作《易》,陳摶因《易》而演圖,並非伏羲據圖以畫卦,可謂獨識其真,皆為篤實之論。所演二十七圖,亦因舊圖而來。奇偶之數,愈推愈有。人自為說,而其理 皆通。著有《周易圖說》。
陳應潤
元天名(今浙江省)人。字澤雲。至正間官桐江賓幕。說《易》認為義理玄妙之談,墮于老、莊;先天諸圖,雜以《參同契》爐火之說,皆非《易》之本旨。自宋以 後,毅然首破陳摶之學。論八卦,唯據《說卦傳》“帝出乎震”一節,為八卦之正位;以“天地定位”一節,定為八卦相錯之用。論太極、兩儀、四象,以天地為兩 儀,以四方為四象。又謂未分八卦,不應先有揲蓍之法,分陰陽為太、少。周敦頤無極、太極、二氣、五行之說,只是一家之說,不可以解釋《易》。所注採用王弼 本,唯有上下經六十四卦,據《左傳》“某卦之某卦》之例。稱一卦可變六十四卦、六爻可變三百八十四爻,據焦延壽《易林》之例。本古占法而推原其變通之意。 每爻大多證以史事。著的《周易爻變義蘊》。其書在宋元人《易》解中,翹然獨秀。
陳致虛
元代內丹家,《周易參同契》重要注家之一。字觀吾,號上陽子。江右廬陵(今江西吉安附近)人。為宗脈上、理論上融合全真道教南北宗的代表人物,影響很大。全 真北宗實際創教人王矗,號重陽;傳馬鈺,號丹陽;三傳宋有道,字德芳,號披雲;四傳李玨,字雙玉,號太虛;五傳張模,字君範,號紫瓊;六傳趙友欽,號緣 督;七傳即至陳致虛,陳弟子百余。據陳之《金丹大要》自敍:“年且四十,伏蒙我師,授以正道。闕後複遇青城老師,傳先天一氣,坎月離日,金丹之旨,抽添運 用,火候之秘。“此即其繼承南宗之經過。陳致虛著有《周易參同契分章注》、《金丹大要》、《度人上品妙經注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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