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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3 21:15:54瀏覽689|回應0|推薦0 | |
拿到亮處來------ 談流產(林鴻基醫師) 認識思誠和秀麗的人,都說他們是理想的一對。思誠勸勉,秀麗嫻靜。有空的日子,思誠總是習戴著秀麗,讓老爺摩托車噗噗的喘著氣,放馬縱橫在幽靜的小徑,把對遠景的 盼望和計畫與秀麗分享,往往說著說著,不知不覺熱情煥發起來,純樸的秀麗,望著意氣興發的思誠,常常被激動得興高采烈,不是嗎?等思誠服伇歸來,他們便築起自己的愛巢,憑著思誠對電氣方面的專業,加上他們辛勤的努力,不出幾年,相信他便可以由夥計而獨當一面。再過幾個月,思誠便要入伍服役了,他們的感情更是與日俱增,在甜蜜中另有一番依依的情懷。 那晚,是秀麗的生日,她特地買了酒菜,約好思誠下班後到她賃居的小屋來慶祝一番。吃了些酒菜之後,雙方都很高興,然而在相聚的歡樂中也不免參雜了淡淡的離情別緒,於是彼此說好都要乾杯,兩年的分離可是不短的日子哪!串串的笑聲之際,想到即將面臨獨處的孤單,一抹無依和不安襲上秀麗的心頭,在燈光柔和黃暈的籠罩下,秀麗一向清麗的眸子,居然溢放出淒涼深邃的眼神,在思誠看來,格外楚楚動人,思誠鼓起勇氣,力擁秀麗入懷,燈光朦朧下的秀麗,笑將起來,把嘴角拉成優美的弧線,柔細烏亮的長髮披放下來,流寫出少女的芬芳,思誠的心底泛起了心悸的顫動,那種眼神,那種企盼,思誠微醺的脈流下,一切就順其自然了。 這類的故事,看來耳熟能詳,似乎是每天在我們周圍發生。思誠召集在即,秀麗以未婚之身面臨性行為的結果,秀麗可能獨立撫養這個「不被期待」「不受歡迎」的孩子嗎?還是?他們不可避免的,面臨了墮胎的問題。 如果他們請教社會工作單位,如生命線,張老師等,他們獲得的建議可能是: 一、 結婚是最先考慮的,給胎兒一個名份,給秀麗一個保障,在男子服役期間,獨立撫養嬰兒,這種決定,通常是受到鼓勵,所謂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思誠服役在外,秀麗以一幼嫩的母親即需面對社會的壓力、撫育小孩的重擔等。 二、若一定無法結婚,考慮住進「未婚媽媽之家」,女孩離家一陣子,等小孩生下之後,在轉個可靠的家庭撫養。 結婚後獨立撫養真的是明確的抉擇嗎?這種大團圓似的圓滿結局帶來了多少社會問題?結婚不成,住進未婚之家,嬰孩生下之後,是否有可靠的人家可認領呢?真有,自己捨得這個孩子嗎?要是暫時找不到可靠人家,如何去面對社會的壓力和自己內心的無助呢?如果自己是個案本身,自己會怎麼作用呢?結婚生下孩子,或者不結婚把孩子給別人認領,真的就是負責的態度嗎?會不會因為偏狹的道德觀念而導致更嚴重的社會問題呢?問題少年來自問題家庭,這是連小學生也知道的道理!小孩未出生,便被安排走比旁人更崎嶇的過路,公平嗎? 歐美婦女近年來提倡的「子宮自由」(The Freedom of Uterus)有關,他們主張,個人有絕對的自由意願可以決定子宮內胚胎的前途,旁人無權干涉。 世界上對人工流產的觀點,多半已由昔日之認定墮胎為犯罪而轉向實際保障婦女健康及家庭幸福上,流行的觀點就是「子宮自由」,婦女有權決定生育或不生育,減緩人口的壓力,提高生活品質,提供優良的生活環境,降低能源的危機,減少求學的就業壓力,進而改善醫療保健之無法普及。 預防永遠是最佳的治療,流產手術只是一種消極的解決問題的手段,婦女同胞如果月經過期即應有所警覺,要作流產手術應趁早,月份越大,併發症越多,第一胎懷孕最好不要考慮墮胎,真沒辦法,應該求教合格的婦產科醫師,也希望優生保健法的產生,會合理的放寬限制,使病家和醫師都能得到相當的保障,這才是立法的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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