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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保護令害死人?
2008/12/21 09:43:05瀏覽3723|回應6|推薦32

刑事訴訟─第一次打刑事官司就OK!

阿扁的貪瀆案高潮迭起,第二次又裁定無保釋放。什麼是羈押?什麼是裁定?下一步法院會怎麼審理?本書對於相關程序都有詳盡的介紹。

75個表格、流程圖表,以及20餘個訴狀範例,訴說著刑事官司的無奈,還有30幾個實案故事,成為必備的訴訟工具書。打官司者必看,準備國家考試的法律人必看,關心扁案者必看。

資料來源:http://video.udn.com/video/Item/ItemPage.do?sno=344-233-2B4-23333d3-2B324-233-2B34343-2B-21-21-3D-3D

一名71歲男子,長期對同居人和媳婦家暴,婆媳申請保護令,法院也同意了,但是必須等到明年一月一日才生效。該名男子氣憤之餘,砍了婆媳二人,造成媳婦死亡,同居人受傷的慘劇。

保護令有三種,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通常保護令。

本案應該趕緊先打家暴專線113或打119,先聲請緊急保護令,如果自行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雖然效力較長,但確實有可能發生本案的不幸結果。

不過,有了保護令不代表就能高枕無憂,雖然違反保護令將有刑事上的處罰,但很多情況,在當事人極度氣憤的情況下,保護令這張紙還是阻擋不住刀子的威脅。

建議:若有生命安危時,務必尋求社工人員或警方的協助。

請參閱?《愛情福利社─25個愛情法律麵包》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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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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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2491648

 回應文章

lqyromeo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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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2009/10/22 18:02

家暴猛於虎,保護令有時候起不到本質作用,最好還是辦理離婚手續吧,這樣的感情維系下去也沒有用。


徵信,徵信社


MayMays美食廚王爭霸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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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
2008/12/22 11:31

   嗚~層出不窮-家暴

             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已權利~

           

  

 

J教授(kf0630) 於 2008-12-22 15:35 回覆:
不會啦!沒碰到就好

shoum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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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2008/12/22 00:24
前則回應中的婆婆是誤植,應是指那持刀砍人的男子!



shoum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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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民還算小咖
2008/12/21 21:24

去看看慈濟在一灘血的民事官司中證嚴法師判賠一百零一萬時,慈濟功德會的那幅嘴臉!

就不難看出連台灣所謂的道德模範生都是如此,綠民跟這個婆婆婆的作為又有何可責難之處?!




J教授(kf0630) 於 2008-12-21 22:08 回覆:
這個...好...不錯

閃電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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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振有詞
2008/12/21 14:35

這則新聞我有看

牠還一副振振有詞地說媳婦不孝云云的

十足之前綠民說的「人權」標準時的姿態與口吻

樓下的說得真對,台灣的人權只是專注保護壞人的…


迅如閃電,攻若密雨;狠似惡狼,心懷仁俠………
J教授(kf0630) 於 2008-12-21 16:40 回覆:
厲害,這樣也能套到那邊去,哈!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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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只能自求多福
2008/12/21 11:49

在美國,受害者打電話報警,警察一來,看到受害者傷痕,二話不說直接就把你抓去關起來.

台灣講所謂的人權,通常都是保護壞人的,受害者只能自求多福.

J教授(kf0630) 於 2008-12-21 16:39 回覆:

基本上,美國的作法還是有可議之處

相關制度還是可以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