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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姦,無故入侵?
2008/12/10 07:59:24瀏覽4696|回應6|推薦25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抓姦破門有必要 婦人被告侵入住居不起訴」報導

(刑事訴訟─第一次打刑事官司就OK!)

楊女懷疑老公與會計陳女有染,暗中複製女會計家鑰匙後,找徵信社抓姦,當場逮到共浴圖。

陳女不滿遭抓姦,反控楊女入侵住宅,但檢察官認為,楊婦是為了「證實丈夫有違反婚姻純潔」才闖入女會計家裡,並非無故硬闖,因此處分不起訴。

侵入住宅罪→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所以,侵入住宅罪的要件之一是「無故」。所謂「無故」,是指沒有正當理由。本案承辦之檢察官認為,要取得偷情的證據相當困難,尤其是夫妻的一方懷疑對方不貞時,為了「去除婚姻純潔之疑慮」,難免會侵犯到對方的私領域。所以,為了抓姦衝入女會計家,確有「必要性與急迫性」,是有正常理由,因此不起訴。

建議:

  • 通姦似乎應該除罪化,這也是許多婦女團體的見解。
  • 抓姦後,夫妻的關係恐怕難以維繫,不過若因為通姦的原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得主張更多法律上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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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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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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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緊急的
2008/12/10 21:13
稍縱即逝
J教授(kf0630) 於 2008-12-10 21:59 回覆:

關鍵時刻,一分鐘到二小時

如果是一分鐘,顯然緊急

二小時,似乎不太緊急


**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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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2008/12/10 18:45
是不是把徵信社人員換成警察就沒這個問題了.....
J教授(kf0630) 於 2008-12-10 19:45 回覆:
哈那要看有沒有緊急搜索之要件

洛杉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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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當理由,萬一沒抓到?
2008/12/10 18:14

我覺得這個判決很牽強。

用「正當理由」私闖民宅,但是萬一人家兩個人正在「蓋被子純聊天」,抓姦不成,那就變成沒有正當理由了?

這不是有點像賭博,抓到了,就有「正當理由」,抓不到,就是「私闖民宅」,機會50%-50%, 這是什麼跟什麼嘛?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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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千萬別自行捉姦
2008/12/10 13:29

國情不同,法律不同。

在美國,千萬別自行捉姦,否則通姦者可能沒事,抓姦者反而被抓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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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訓
2008/12/10 12:27
這則新聞告訴我們﹐在屋內加裝第二道鎖是多麼重要。

GW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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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闖民宅有可能會被射殺
2008/12/10 09:21

依照美國德州的傳統以及現行法律陌生人(尤其是男性)如果「不論有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尤其是牧場,屋主有權開槍自衛,不負任何法律刑責。這是源自早期拓荒時期的法律,用以嚇阻偷牛賊到處橫行。

我聽過好幾次陌生人在德州擅闖市區民宅(包括前院)被開槍打死,完全合法,詳細法律要件我沒注意。我同事告訴我在科羅拉多州及新墨西哥州也是如此。

為了避免對方反擊或者法律訴訟時糾纒不清,開槍自衞的屋主通常是意圖射殺入侵的陌生人(intend to kill)。

在美國私闖民宅最好先想清楚。


成語言簡意賅,是千陲百鍊的人生精義。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