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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2012/03/30 00:33:25瀏覽1942|回應16|推薦5

馬英九昨PO文希望網友以10字來顯示台灣樣貌,卻遭網友酸爆。(翻攝自馬英九臉書)

〔本報訊〕總統馬英九昨天下午在臉書上表示,希望網友用「10個字」寫下你認為「最能顯示台灣視野的1句話」,有網友諷,「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剛看大話新聞,鄭弘儀把這句話圈出來,好幾頁,扣掉罵髒話的,應該也是超過95%,接近100%。本人這裡可以直接就幫馬總統宣布「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這句話,

凍蒜!

道理真是說到過頭了,要知道文林苑事件代表的意義,可以參考拆文林苑釘子戶 率獸食人的又來了馬英九與小龍女周美青也可以被出價嗎?或者參考這篇郝龍斌欺壓「釘子戶」、壞透了?的留言討論區,我在裡頭講了一個寓言,

維基百科說,建商開會,王家不知道,建商說有寄,可是地址不大對。這就像是有一隻狼抓到了羊,牠說牠很民主,願意給羊申辯,說這是羊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狼:「你跑進我的地,你該死!」,羊:「我們以前都在這裡吃草,甚麼時候變你的地了?」

狼:「我跟狐狸、鬣狗開過會,大家都同意了。」,羊:「我們又沒參加。」

狼:「我還跟羊公告過。」,羊:「我們反對啊!」

狼生氣了,一口吃掉了羊。誰叫羊沒長利牙,卻是一身好肉。

下面,我打算重新詮釋元結所寫的這首唐詩賊退示官吏,嗯,就重新命名為

文林怨

昔歲逢太平,(過去,我們是善良老百姓,守著自己家,與人無爭,安生度日)

山林二十年。(這種日子,從殖民日本人,二二八兩蔣,黑金李登輝到貪腐阿扁,都是這樣)

泉源在庭戶,(家是傳統的兩樓透天厝)

洞壑當門前。(一出門就踩到土地上,有踏實的感覺)

井稅有常期,(稅沒有少繳)

日晏猶得眠。(自己住自己的,不怕被別人吵)

忽然遭時變,(後來換上了自稱清廉的馬總統)

數歲親戎旃。(過了好幾年的苦日子)

今來典斯郡,(就算在台北市)

山夷又紛然。(也有很多白領強盜,炒地皮讓老百姓買不起房子)

城小賊不屠,(我的家地處偏僻,又只區區兩戶,不在市中心)

人貧傷可憐。(家裡都是上班族,沒出甚麼大人物)

是以陷鄰境,(這些白領強盜,都先去炒作市中心的土地或都更,還有聽說會打死人的)

此州獨見全。(好險,幸虧祖上積德,住在比較窮的這裡,沒被強盜看上)

使臣將王命,(可是日昨1000個警察自稱大爺,說是依法行政,卻跑來拆掉我的家)

豈不如賊焉?(這真是比搶走1250萬,晴天作案的雨衣大盜還可惡)

令彼徵歛者,(郝龍斌的號令下,這群像土匪般的警察,竟把我的家當成山頭攻下)

迫之如火煎。(好像有誰在郝龍斌的屁股上點火一般,又像是郝夫人急著要生小孩的模樣)

誰能絕人命?(我們民主時代的政府,就可以這樣幹出像強盜才幹得出來的事嗎?)

以作時世賢。(算了吧,我還保住一條小命)

思欲委符節,(就寫寫部落格,罵一罵)

引竿自刺船,(假裝自己也能跟著馬總統一樣去非洲出國比賽,或是跟吳伯雄去向胡錦濤做一國兩區的提案)

將家就魚麥,(如果有那種普羅旺斯,桃花源的地方,我願在那裡種點有機蔬果,以免吃到毒瘦肉精,硫酸銅或禽流感病毒)

歸老江湖邊。(回家有點空閒,就看看老子,得悟點人生道理。好比這段..

老子安民章第三: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備註:『士林文林苑都更案最後「釘子戶」昨(28)日晚間八點夷為平地了,但該起都更案建商「樂揚建設」的都更計畫才正開始。據了解,樂揚建設除了文林苑都更案,尚還承包市府其他六個都更案,除了文林苑拆除完畢外,其他建案皆還在審核階段;巧合的是,樂揚建設也負責台北市政府推動的大同區集合住宅案。

看到有這麼巧合的事!!我也一切全都瞭了,您瞭了沒呢?

看不懂?沒關係,把郝龍斌想成馬英九。當年,馬市長有個姐姐叫馬以南,是個藥商的業務,專把藥品賣給馬英九市長的台北市醫院,同時,馬市長也可以下令,嗯,這部分不需要動用到1000個台北市警察..把台北市醫院的院長們換過來又換過去,「都更」動一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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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627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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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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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這條法律
2012/03/30 07:56

如果有這條法律:重傷害現行犯由人民公審   未嫁女子由眾人投票決定要嫁誰

那也就沒有什麼好吵的  你說的都可能發生

但因為法律不是這樣規定  所以我就都當你在放屁

此事重點應該擺在現行都更條例要怎麼修改

而不是挑戰政府的依法作為

除了喊爽的  沒有半點用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3-30 08:18 回覆:

原來您也是所謂的法律人,久仰,久仰!

答覆請參樓下,好了,建商和郝龍斌說王家沒意見,所以拆了,這是真的還是假的?都更程序未完,建商先就畫圖把都更完後的房子都賣了,這樣的行為叫甚麼?

刑法第 328條 第1項(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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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法律人的說法!!
2012/03/30 06:52
馬先生,請不要拆我家!?(http://blog.udn.com/kf0630/6275154)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3-30 07:16 回覆:

看過了,原來這就是法律人,果然跟一般人不同(^^)

就我知道,法律的概念,就是緣起於對個人財產權的保護,結果現在的法律,全在後續演化的枝節上做文章。文林苑王家說他不知道自家要被都更,建商和市府說王家知道,但沒反對,市府和建商就強拆了王家,現在請市府和建商舉證王家一開始就知道與同意的證據來。

建商明明還沒搞定,就讓其他同意戶拆遷,再賣預售,這裡頭難道沒有很大問題,市府還能發建照,土地還不是建商的,建商就能做廣告,畫圖畫一畫把都更完的房子賣光,獲利入袋,這一部分,真的沒問題?

我若把法律人家的房子畫一畫新圖,拿去賣給一百人,然後說一百比一,就能拆掉法律人的房子嗎?這個叫做

法律教育成功,法律人房子保護失敗。(^^)


還有更糟糕的!
比共產黨還要共產黨的白道共犯集團
2012/03/30 04:54

比詐騙集團還要心狠手辣的法官白道共犯集團!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3-30 07:21 回覆:

這樣會失焦,還有法律人要我們怪立委,噗哧,是怪哪個立委,還是前立委呀?還有人叫大家別怪馬英九,天!不怪馬英九,去怪郝龍斌嗎?郝龍斌又不選,也不要歷史定位,這叫

死豬不怕開水燙

跟市府官員一樣,怪他們有用?當然是要再幫馬總統歷史定位一次,馬總統加油,從這個案子看,已經超過何不食肉糜的晉惠帝等級,邁向殘民以逞,隋煬夏桀商紂,賊仁賊義,負心薄性,殘民以逞,率獸食人的一夫了,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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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是少數人自私罷了
2012/03/30 02:35

我只看到一群假正義的人  今天若你老家能都更 不用花錢就有建商幫你蓋新房   土地產權也還是自己的   房價還能提高   你會不要嗎 ?

就算你不缺錢   但怎不想想其他多數人的想法呢?   既然多數人都同意了   你就非要害別人因為你的自私想法   造成都更遙遙無期   人家期待新家園好幾年了   就不能為了多數人犧牲一些嗎 ?   非要搞到大家都沒好處才爽嗎?

管你幾代祖房 難到要住到房子老舊到倒榻才要拆嗎 ?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3-30 07:06 回覆:
郭元益也沒同意,怎麼都沒人罵?怪哉,這麼好,郭元益怎麼不去同意呢?

st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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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決條件
2012/03/30 01:58

按照現行都更條例

你周圍住戶都認為你家該拆

你又沒有在定案前表示反對

那就乖乖被拆吧

這樣的法律到底好不好該不該修改可以討論

但在修改之前  公權力不作為就是政府的責任

jun5238(jun5238) 於 2012-03-30 06:58 回覆:

原來如此,Makiyo事件,大家還都認為Makiyo該死咧。如果有個都更,把帝寶拆了,重蓋一間大帝寶,分給台北市民,帝寶該不該拆?拆帝寶想不通,沒關係,如果說有個都更,把郝龍斌的房子拆了,蓋成101大樓,郝龍斌分一戶,其他100戶賣掉,給台北市民朋分,有誰會反對?

人家王家明明從頭到尾都反對,誰說他沒反對,就是造謠抹黑污衊,我認為王家太老實,現在開始蒐集言論,把這些人告進法院,每個人賠他一筆錢,拿來跟建商和郝龍斌打官司。

沒去開會就是沒反對,昨天我和幾個朋友開了會,大家一致同意馬唯中很可人,可以嫁給其中一個王老五,我也沒聽到馬唯中的反對喔。

對了,馬唯中不肯不行,如果認為這樣不好,請他爸爸趕緊修法,呵



老蔡億萬拚都更,惡法亦法有不同
2012/03/30 01:17

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OK啊!

蓋好分一棟,一棟15層,層層賣千萬,億萬富翁我,多的五千萬,台北買住家,處處買農舍,農舍變民宿,在地拚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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