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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11:27:46瀏覽1882|回應5|推薦6 | |
『社論-文林苑強拆民宅 維護了誰的利益? (轉貼到此。) 老子說: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 郝龍斌,主導台北市都更炒地,『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百萬人受惠』『台北市政府宣布住宅政策利多,將協助屋齡卅年以上的「中低樓層老舊建物」進行更新重建,讓住戶可「舊屋換新屋、坪數不縮水」,區段較好建物,還可以再加一個停車位。預估北市將有廿萬戶、約一百萬市民受惠。』(按:請參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 救經濟?) 是這起由警察公權力強拆民宅圖利建商的遠因。近因,恕我不客氣的說,是郝柏村覺得二二八的台灣人死得太少了。有學者說:文林苑案是大埔事件「城市版」要叫「馬英九還我家!」求馬英九去管好郝龍斌.. 噗哧,對不起,我笑了,馬英九與郝龍斌,大家真能分的清誰是誰嗎?這麼說吧,大家看完昨天1000個警察對付手無寸鐵王家人的畫面,真能分得清,誰是搶1250萬的銀行雨衣大盜,誰是警察嗎? 分得清誰是文林苑的建商,誰是郝市長郝龍斌先生嗎? 昨天我寫了一篇拆文林苑釘子戶 率獸食人的又來了,起心動念,也只是想到大埔事件。不過看到郝柏村才剛說完二二八台灣人死得不夠,又看到這個軍頭的兒子動用大批警察強拆台灣人世居六代的老房厝,這已經不是侵門踏戶,這是一鍋子砸爛..郝龍斌是在幹嘛,他想要幹嘛? 「依法執行拆除?」咳,對不起,我笑岔了。捫心自問一下,郝龍斌若是不拆,就犯法了嗎?就要被抓去關嗎?啊,要把我抓去關,然後逼我幹這種壞事,拆人老屋,逼人家走投無路的壞事,我寧可給人關!蒙田也說: 『當公眾利益要求背信棄義,顛倒黑白,殺戮同類時,讓我們把這類骯髒齷齪下流的差事讓給那些更機靈,更聽話的人去幹吧。』 所以我說郝龍斌是樂意幹,打心底喜歡幹!郝柏村說的沒錯,二二八台灣人本來就死的不夠多。台灣哪裡不死人?這要是大埔事件城市版,郝龍斌怎麼肯屈於人後?所以這個應該叫 二二八事件的郝龍斌版,這個才對。「爸爸,這個山頭被我攻下來了」 有網友順著郝龍斌的邏輯發問,「郝龍斌夫人也可以被出價嗎?如果有很多人看上了,怎麼辦?」 不過,誰曉得郝龍斌夫人是誰啊?既然文林苑案,事前有人當面跟馬總統陳情過,事後王家和大批學生學者們,又到總統府前高聲跟馬總統抗議,馬總統不至於完全不知道。而苗栗大埔事件,最後也是由馬總統出來善後收尾。畢竟,在首善之都,天子腳下發生這種泯滅人性的強盜土匪事件,馬總統衡情論理,都有一定的責任,要不,當年馬總統辭官,反手叫連戰下台,李登輝道歉的白曉燕案,又關李登輝前總統啥事? 所以這個問題,我就把它改成「馬英九夫人,周美青也可以被出價嗎?如果有很多人看上了,怎麼辦?」 如果我提出兩億,馬英九不甩,我再提出由陳致中的妮可來交換,馬總統還是不幹,這一段「都更權利轉換」的過程,我們叫它「喬不定」,然後,我就可以直接找上周美青嗎? 我的這一番問題,如果不能幫馬總統儘快思考,快速回應恐懼「郝龍斌版二二八事件」廣大台灣人的疑惑,下一篇我還來,標題會換成「馬英九女兒,馬唯中也可以被出價嗎?如果有很多人看上了,怎麼辦?」 後記:補上一篇堪稱垃圾等級..嗯,比較像是給建商直入性行銷,或者是媒體剛去跟郝龍斌出國玩樂,一天花二十萬納稅錢,還是「花博郝郝看」,剛收下郝龍斌送的幾百千坪精華地容積率獎勵後,所寫出來的社論,剛好可以跟人家中時社論對照著看, 冷眼集/法律保障多數利益台北市政府強勢拆除文林苑「釘子戶」事件,引發注目,文林苑案並非個案,都市更新計畫中,仍有許多案例因補償費談不攏,延宕再三等待解決,政府機關依法行政,顧及絕大多數人的權益,是民主價值的體現,並無不當。 過去,都更案的拆除必須得到百分百原住戶的支持,但為免政策難以推動,法律朝大多數人利益的一方修正,民主社會本來就應該有少數服從多數的機制,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犧牲多數人的利益,公權力有必要展現魄力。 發生抗爭不交屋抵抗公權力的核心原因,事實上與法律無關,而是與大台北地區房地產價格飆高不下有關,許多地主因都市更新而一夜暴富,影響「釘子戶」的正常心態,認為只要撐到底,價碼隨我,置他人利益不顧,這是人心的問題。 王姓「釘子戶」要求建商5億元的賠償金,這個行情,超出合理價格不少,王家一度主張惜售、對不動產有感情、建案比較新等辯詞,又與他們確實喊出價格的實際行為矛盾,歸究原因,可能只是錢的多寡而已,沒有其他。 換句話說,同樣被拆除的住戶,對於行情的判斷就比「釘子戶」差?智商就比「釘子戶」要低?恐怕都不是,拆除事件歷經一定的行政程序,行政訴訟也終審確定,行政和法律上,已無轉寰的機會,台北市政府依法執法,沒有一再妥協的必要。 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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