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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欺壓「釘子戶」、壞透了?
2012/03/29 11:17:36瀏覽4563|回應46|推薦46

拒絕都更的「文林苑」王家兩棟透天厝,歷經三年抗爭及兩年訴訟,昨天拆了。條件談不攏、不同意拆屋都更的王家,經透過臉書不僅獲得數百位民眾及學生的行動聲援,社會上罵郝龍斌的聲音也蓋過了,讚美的聲音。

台灣是一個常說要講民主法治的社會。但是每遇到一個在角色上、說法上,看起來處於相對弱勢者,常會給予理盲濫情的同情。

「文林苑」王家「釘子戶」這個例子 ,就又是如此。

同情王家、罵郝龍斌公權力很可怕、剝奪人民居住自由、違反人權、「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用表決方式決定都更」(韓國、新加坡八成贊成就可都更)等等的聲音就是如此。甚至連率獸食人這種譁眾取寵的情緒上字眼,都出來了。

先從王家的角色及對都更的態度談起。

王家是被欺壓的弱勢?王家從頭到尾都要死守家園、不同意拆屋都更?

還是條件價碼談不攏,到最後才訴諸司法及民憤?

這些去聲援的人及罵郝龍斌惡霸的人,有沒有想想誰才是民主法治的遵行者?王家是不是要不到想要的都更價碼,才會不想拆屋?

從媒體報導及張金鶚的話看來,是有價碼的。「文林苑」都更案如果建商給個二億,那可能王家被稱做「釘子戶」的被壓迫者形象是不是就不會出現,很可能爽得很?因為目前王家被「強迫」(這強迫是情因、非非法因)拆屋,只能分到五戶、市價約一億元。

所以這些同情及聲援「釘子戶」人,是不是很蠢?是不是人家只是吃兩億吃不到不爽,你在哪裡喊燙? 

是不是被利用了,還沾沾自喜站在正義的一方?


從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的說法看來,文林苑都更案是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走完「更新單元劃定」、「概要計畫」、「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更或協議合建」四個步驟,王家都無異議、逐一通過。

王家一直到整個都更案核定後,才表示異議。這是不是王家打的謀略?

之後王家才屢次提出「更新單元範圍」、「建築線指定」與「消防安全通道」等訴求,經訴願、行政訴訟,最後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這樣王家自始就不同意都更、要死守家園的說法,可以採信嗎?還是個被郝龍斌欺壓的可憐「釘子戶」嗎?

郝龍斌壞透了?還是率獸食人的惡霸嗎?

還是他是遵守民主法治精神及法條,展現魄力、執行公權力的市長?

郝龍斌說,「不能讓少數人的堅持犧牲多數人權益」;外界只關注兩戶拒絕拆遷戶,但其他卅六戶等了兩年,卻仍無法透過完成都更入住新家,住戶權益誰來保障? 

這句話說得好!

在政府的角色扮演上有這樣的認知,才能作個好市長。依法該執行保障遵守法律規定的公眾權益,就該給予保障。不然誰還相信政府?誰還相信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

而遵守法律的多數,被遵守法律後又反悔的少數所拖延付出的成本,又該向誰訴說不滿呢?

 「都更條例」若有不妥處要修法,那是立法院的職責,郝龍斌依法行政絕對沒有錯!

郝龍斌市長的表現,甚至該給他有魄力的掌聲才對!

理盲濫情去同情所謂的弱者,不該是台灣這個民主法治社會,看待事情的公民素養。

情緒化面對社會事件,更不可以成為台灣社會的公民文化底醞!

有不少人及媒體所作所為,都在將台灣公民文化朝這個「不可以」的方向導引。

這是台灣人民及學子,不可不清醒明辨、時時以理性警惕的。

至於「都更」一戶不同意就不行做、開馬路、建核電廠、蓋醫院、蓋學校、建高鐵、築機場...是不是也一戶不同意就不能做?因為任何人的居住人權都不能在不同意下被剝奪。

群居社會,想想若訂如此極端遊戲規則。全世界是不是該活在,一個人就可以阻止社會文明進步、地球運轉的蠻荒?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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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OCgood&aid=627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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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Liu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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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王家不要害了子孫
2012/04/05 15:58
轉貼自 Steven Tang:今天士林王家就是因為沒有自己的建築線,被列為袋地,因此被市政府規劃入都市更新單元,如果文林苑都更真的排除王家,王家未來將不能重建,因為袋地是不能單獨重建都更的,重建就是違建,再過一、二代王家子孫會不會又反過來告政府,排除袋地是惡法,害他們家變成危樓不能改建,台北市政府幫王家解決未來不能自行都更改建的問題,王家卻反咬市府一口,王家不但是佔了便宜還賣乖,甚至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王家二塊地,801跟803二個地號...王家一直騙社會他們家是獨棟透天,可以排除在都更範圍,獨棟透天會跟那麼多戶牆壁連著牆壁?王家803一踏出大門就踩到804別人土地,這點王家有沒有告訴那些抗議學生?=============國民黨政府就是不懂得宣傳,這麼重要的資訊早一點主動宣傳也不用拖兩三年還吃力不討好。

Andy Liu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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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言重了
2012/04/05 15:23
如果王家在還可以反對的時候提出,北市府就不會核准,沒有核准建商也不可以預售,可能是建商得再改設計將其排除。不過您得做做功課再發言,王家的地是袋地沒建築線,若真建商改設計將其排除,那麼王家以後除非此都更案幾十年後再次都更,否則王家的房子將因沒有出入動線而無法再改建,屆時他們的子孫是否又要以政府不批建照而抗爭了?這兩三年也有綠營議員批評郝不作為,所為何事?土地是他們的私人財產無可置啄,但是活在世上要敦親睦鄰不能獨善其身。

v55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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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才是都更的目的
2012/04/03 21:53
至於「都更」一戶不同意就不行做、開馬路、建核電廠、蓋醫院、蓋學校、建高鐵、築機場...是不是也一戶不同意就不能做?因為任何人的居住人權都不能在不同意下被剝奪。

第一條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都市更新的意義在第一條就規定的很清楚,為的是增進公共利益,這件事只有建商的利益,建商所有的考量都在容積率,而容積率在建商的眼中,就是白花花的鈔票,至於本案是否為公共利益,光是兩米半到三米的巷道就可以蓋到十幾層樓,我還有點懷疑這這種是否算公共利益哩。
台北市政府依法行事沒有錯,我舉雙手贊成,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台北市政府行文給營建署四次要求說明是否有違憲的問題,表示市政府也有這種疑慮,如果能用同理心,由市政府提出釋憲案,今天,台北市政府得到的是掌聲而不是噓聲,我也是從事服務業,我們最忌諱的就是跟客戶說,對不起,這是公司規定,我們只是依照規定辦事,客戶是不會接受這種說法的,這也是今天台北市政府會滿頭包的原因,公務人員是為人民服務,對於窒礙難行的法令,要有勇於挑戰與修正的勇氣,這才是我們需要的公務人員,而不是事事等因奉此的呆頭鵝。
還有,我發覺版主很喜還說別人濫情,隱含著貶抑他人的味道,請以後修正您的說法,多元社會本來就有多元看法,不一定是您的看法或他人的看法比較高明,不需要去貶抑他人來顯示自己的高明。


向前行~芃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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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4/01 15:58
喜歡當美國人的綠蠵龜
還真是愛台灣啊
經常在版主這裡咿咿唉唉的呀
多讀點書再來吧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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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31 10:51

顯然您還是不懂美國的Public interest 的真義;

比如;翡翠水庫,捷運,公車道是Public interest.

徵收以後,不會再屬於私人.

這樣別說一戶,百戶也要徵收.

文林苑都更以後,還是屬於私人產業!

這樣就算只有一戶,也不能徵收.

懂了嗎?拋開私心,你就能看清真相.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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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30 14:50
真希望凍都更十年?

邏輯錯亂!

都更是好,何必凍?

都更不好,凍幹嘛? 直接廢除就好,何必[凍十年]多此一舉?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15:08 回覆:

美國不都更?美國人都更、一戶不同意就不能做嗎?像郝龍斌這樣依法執行,美國人會罵說是「土匪政府」、沒人權嗎?

還是這些濫情的人及媒體,祇在台灣存在?美國人會講法治?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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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012/03/30 14:21

真希望凍都更十年

把貪婪猴急刁民嘴臉通通照出來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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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0 14:16
ssm66小妹妹;

回去讀妳的格林童話吧! 這裡是大人玩的地方.

跟大人講話,要有內容(指出哪裡扯東扯西),不是咿咿呀呀就可以...

筆記阿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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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不已明說連五億都不賣 甚至還整修了舊房 ?
2012/03/30 11:09

強迫徵收位在邊角的王家 , 不是讓建物的容積率更擴大麼 ?

住戶不同意參加都更 , 他們或許不熟諳法律 , 但郝龍斌豈能不懂憲法對人民的保障 ? 違憲在前,  談何依都更法辦理在後 ? 我看他是到頭了 , 北市都更似更有人民免於恐懼的問題 . 這些事 , 任何有血性的人看了都會憤慨 !

Fox怒 ^@@^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11:17 回覆:

他們或許不熟諳法律?他們五億都不賣?

你未免也太善良到相信其純潔了?


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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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及建商
2012/03/30 10:20
及王家這樣瞎吵是怎麼回事,如果按法律程序徵收,難道沒有經訴訟過程嗎,沒有判決書嗎? 過程的會議表決記錄呢?,拿出來說明就是啊! 打什麼混戰
台灣阿Q(ROCgood) 於 2012-03-30 11:06 回覆:
王家已判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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