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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11:17:36瀏覽4604|回應46|推薦46 | ||
拒絕都更的「文林苑」王家兩棟透天厝,歷經三年抗爭及兩年訴訟,昨天拆了。條件談不攏、不同意拆屋都更的王家,經透過臉書不僅獲得數百位民眾及學生的行動聲援,社會上罵郝龍斌的聲音也蓋過了,讚美的聲音。 台灣是一個常說要講民主法治的社會。但是每遇到一個在角色上、說法上,看起來處於相對弱勢者,常會給予理盲濫情的同情。 「文林苑」王家「釘子戶」這個例子 ,就又是如此。 同情王家、罵郝龍斌公權力很可怕、剝奪人民居住自由、違反人權、「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用表決方式決定都更」(韓國、新加坡八成贊成就可都更)等等的聲音就是如此。甚至連率獸食人這種譁眾取寵的情緒上字眼,都出來了。 先從王家的角色及對都更的態度談起。 王家是被欺壓的弱勢?王家從頭到尾都要死守家園、不同意拆屋都更? 還是條件價碼談不攏,到最後才訴諸司法及民憤? 這些去聲援的人及罵郝龍斌惡霸的人,有沒有想想誰才是民主法治的遵行者?王家是不是要不到想要的都更價碼,才會不想拆屋? 從媒體報導及張金鶚的話看來,是有價碼的。「文林苑」都更案如果建商給個二億,那可能王家被稱做「釘子戶」的被壓迫者形象是不是就不會出現,很可能爽得很?因為目前王家被「強迫」(這強迫是情因、非非法因)拆屋,只能分到五戶、市價約一億元。 所以這些同情及聲援「釘子戶」人,是不是很蠢?是不是人家只是吃兩億吃不到不爽,你在哪裡喊燙? 是不是被利用了,還沾沾自喜站在正義的一方? 從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的說法看來,文林苑都更案是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走完「更新單元劃定」、「概要計畫」、「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更或協議合建」四個步驟,王家都無異議、逐一通過。 王家一直到整個都更案核定後,才表示異議。這是不是王家打的謀略? 之後王家才屢次提出「更新單元範圍」、「建築線指定」與「消防安全通道」等訴求,經訴願、行政訴訟,最後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這樣王家自始就不同意都更、要死守家園的說法,可以採信嗎?還是個被郝龍斌欺壓的可憐「釘子戶」嗎? 郝龍斌壞透了?還是率獸食人的惡霸嗎? 還是他是遵守民主法治精神及法條,展現魄力、執行公權力的市長? 郝龍斌說,「不能讓少數人的堅持犧牲多數人權益」;外界只關注兩戶拒絕拆遷戶,但其他卅六戶等了兩年,卻仍無法透過完成都更入住新家,住戶權益誰來保障? 這句話說得好! 在政府的角色扮演上有這樣的認知,才能作個好市長。依法該執行保障遵守法律規定的公眾權益,就該給予保障。不然誰還相信政府?誰還相信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 而遵守法律的多數,被遵守法律後又反悔的少數所拖延付出的成本,又該向誰訴說不滿呢? 「都更條例」若有不妥處要修法,那是立法院的職責,郝龍斌依法行政絕對沒有錯! 郝龍斌市長的表現,甚至該給他有魄力的掌聲才對! 理盲濫情去同情所謂的弱者,不該是台灣這個民主法治社會,看待事情的公民素養。 情緒化面對社會事件,更不可以成為台灣社會的公民文化底醞! 有不少人及媒體所作所為,都在將台灣公民文化朝這個「不可以」的方向導引。 這是台灣人民及學子,不可不清醒明辨、時時以理性警惕的。 至於「都更」一戶不同意就不行做、開馬路、建核電廠、蓋醫院、蓋學校、建高鐵、築機場...是不是也一戶不同意就不能做?因為任何人的居住人權都不能在不同意下被剝奪。 群居社會,想想若訂如此極端遊戲規則。全世界是不是該活在,一個人就可以阻止社會文明進步、地球運轉的蠻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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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