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如果她是馬總統的女兒...
2011/06/23 09:50:26瀏覽3905|回應15|推薦6
『發生於98年底的新北市一名有數億家產的富家子宋志宏,與2名女友同居時,對其中的黃姓女子,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等性虐待手法凌虐致死,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經宋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定宋志宏並無殺人意圖,改依重傷害致死罪,判他15年6月徒刑。

有人說:「難道板主今天要談的是宋志宏有無殺人意圖的事嗎?」唉,這意圖,看不見,摸不著,不是用聽人說,就是要人寫下來,寫成自白,跟狗屎一樣..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宋志宏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等性虐待手法凌虐黃女致死,法官說:宋志宏無殺人意圖。

板主法官你是宋志宏嗎?要不然你怎麼知道他沒殺人意圖?
法官:你這板主是個甚麼東西..你也不是我這個法官,你怎麼知道我不知道宋志宏沒殺人的意圖?去。
板主:我非法官,所以我不知道法官你知不知道;法官也非宋志宏,所以法官當然也不知道宋志宏有沒有殺人意圖,法官說宋志宏沒殺人意圖,是胡扯,瞎掰,放屁,騙小孩不信,只能去胡弄馬總統...

馬總統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絕對不能再讓人民因少數不適任的法官而折損司法威信。

以上這段,就可以完整解釋法官說宋志宏沒殺人意圖這件事了,意圖云云,虛無縹緲,昨晚HBO重播了史蒂芬金原著小說改編的經典名片『刺激一九九五』,劇中男主角剛關進監牢,好奇問一旁的老鳥獄友,『你是怎麼被關進來的?』

老鳥好像聽到甚麼笑話似的回:『我是冤枉的。』男主角再問:「那隔壁的那個呢?」『喔,他也是冤枉的。』

整座牢裡關著的...『全是冤枉的!』馬總統,這下子您懂了沒,天天讓法官餵您吃狗屎,您不累,板主看得可真難過呢!

佛經說,每個人有八萬四千念,一呼一吸是一念,八萬四千念,大概是人平均一輩子呼吸的次數,他馬的,板主寫這篇文章,起碼就好幾十念了,要掰宋志宏
殺人意圖,板主馬上就能掰出一個,如果可以拿來跟法官掰的宋志宏殺人意圖來場辯論比賽,板主有信心能讓法官哭著回家找媽媽..

宋志宏殺人意圖?因為這就像有人在虐貓,虐狗..沒虐死就繼續玩,玩到死為止,虐貓和虐狗的,也沒殺貓殺狗的意圖,虐死了還要去抓新的活貓活狗,多麻煩啊!

板主當兵的時候,親眼看過小兵虐待小動物,他們把抓到的蛇,蛇嘴掰開,用空壓機急速打氣進去,碰,板主身上也都沾上了蛇皮蛇屑。有的時候,抓到的是老鼠,就在老鼠身上淋澆汽油,轟,火著了,只聽老鼠淒厲的吱吱聲,繞著營區狂奔,那聲音至今揮之不去,聽到稍微尖銳的聲響,就想起老鼠慘死的模樣,雞皮疙瘩都跑出來。

這些小兵,可樂得...『喂,回頭多抓幾隻老鼠來玩玩吧。』終於,有一天,班兵奔來,「排長,有一群小貓,東死一隻,西死一隻,有的死在樹上,是不是得了貓瘟啊」,板主隨即去找虐蛇,虐鼠的小兵,果不其然,他不知上哪抓一整窩的小貓,放牠們逃生,然後拿出黑市買來的十字弓和空氣槍違禁品,一箭一個,一槍一隻的在練準頭。

喂,你怎麼在殺貓啊?」『排長,我不是要殺貓啊,我只是射一射貓,看看貓甚麼時候才會死。唉,排長,我如果要殺貓,一抓來,脖子一扭,貓不就死了嗎?』去!去!把貓屍埋一埋..還有,別再帶空氣槍來了。

『小貓居然變成了桌上的菜餚,雲林一個男子罹患肝病,因為相信吃貓肉可以解肝毒,所以就到處去抓貓、再把貓燉成中藥進補,最近一個禮拜他就抓了六隻,還吃掉四隻了,幸好現在被警方逮到,也救了兩隻可憐小貓。』

有人問:「所以板主,宋志宏虐殺黃女的這個意圖..」別再談意圖不意圖了,有個死囚叫曾思儒,潛入女同事家意圖行竊,被同事返家發現,曾思儒於是拿起同事家裡的鍋碗瓢盆,朝女同事狂擲狂扔,虐殺了數十分鐘,這才逃跑,法官說他極其兇殘,意圖致女同事於死。現在等著被槍斃。

難道他不兇殘嗎?」怎麼不呢,沒聽小兵說,真要殺貓,脖子一扭,小貓就死了。何必又射箭,又開槍的,看小貓死不死得了呢?曾思儒本窮,小偷小盜,失風碰到女同事,情極想滅口,卻從未演練,從殺蛇,殺老鼠,殺貓練起,殺了半天,武器都不稱手,報載連電磁爐也用上了,似這種殺人飯桶都罪無可逭,那麼,宋志宏這種..

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的虐殺高手,拿女友當人肉沙包苦練好久的富家子,竟給判成重傷害致死罪,判他15年6月徒刑,可以嗎?

有人說:「板主這是要問誰啊?」如果問法官,那還不是,可以讓社會公評...『評死你們吧!評讓你們去評,法官他自為之。反正一當上法官,月薪十數萬,可領一輩子,不然你咬他呀。

或者是說『本庭非終審,不服氣可以靠下一審來翻盤..』夠了,似這種烏七八糟的法庭,每多一審,就多吃一趟狗屎,社會各界沒有吃狗屎的習慣,端去總統府,馬總統愛吃吃去。

又或者,法官會說『這是合議庭的判決,非單一法官能獨斷』有個網友說:「天理何在?這位法官有沒有女兒?抓來比照辦理如何?

我說網友啊,你不知道合議庭就是專為你這種有正義感的百姓設計的,讓你連詛咒都不對頭,一個合議庭有三個法官,您問的是哪個法官啊?

所以板主問的不是法官囉?」當然,要問就要問這個..

『法官法三讀通過,身兼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的總統馬英九表示,民眾雖有不同聲音,希望可以修得更好,但第一步能夠踏出去,非常重要;否則一直在討論修法細節,常常踏不出第一步,有時一拖就是20年。如果未來有發現不行之處,再修正,是比較好的辦法,「能夠通過,絕對是正面的事情;先求有,再求好。」』

我回應了這位有正義感的網友,法官有無女兒,因為對象不明確,很難問到答案,倒是『馬總統有女兒..

另一名網友隨即吐槽:『不愧為民進黨支持者,有此格調...』好吧,換個格調,『馬總統沒女兒...

講清楚點,總統者,國人所仰望以終身也。馬總統如果有女兒,他會把天下被姦殺的女兒,都當成他自己的女兒,『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悌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

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所以馬總統沒有女兒,全天下沒人是他女兒!


有人聽不大懂,因為這句「馬總統沒有女兒,全天下沒人是他女兒」的邏輯有點跳:「板主,哪有人的格調,一下子說馬總統有女兒,一下又說馬總統沒女兒的。」這一段,是板主效佛陀割肉餵鷹,親身示範來解釋三種人的格調,一種叫騙子,合在一起俗稱詐欺集團,另一種則是政客,惡名昭彰,那是不用提了,第三種是馬辦的最佳辯士發言人,

哪有人一會子反對ECFA,一會子又贊成ECFA的啊?(按:相關學理,推薦網友參看【昨是今非,今是昨也非】)

這種發言人,可以把非說成是,是在說成非,馬辦把這種辯士找來,是要訓練國人以免再遭更多詐欺集團與政客的毒手,天天發言讓百姓明白人心險惡,是吧?

至於詛咒,日昨有則新聞,『國民黨立委邱毅19日前往大陸參訪梁啟超故居時不慎摔傷腿,他將自己受傷坐輪椅的照片PO在臉書上。但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卻在自己的噗浪及臉書寫下「悲天憫人的我,看到禿意巡古蹟摔傷腿,我真的真的好難過,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沒摔掛丫」,邱毅認為自己遭到挖苦詛咒,憤而提出告訴。』

王定宇回應表示,他在網路上寫的是「禿意」並沒有指名道姓,唉,我說王議員啊,如果有個頭禿腳斷卻沒掛的人來告你,說你講的「禿意」是他,您也要一一回應嗎?

王議員罵的是
「禿意」,要告,是不是請「禿意」本人出來告,法院雖然烏七八糟,可不是開神經病院啊?

有人問:「那邱毅為什麼要提告呢?」這叫只許邱毅摔斷腿,不許議員講禿意沒摔掛,這是國民黨立委的格調,很久以前,有個立委叫吳育昇,與香奈兒美女孫仲瑜上薇閣開房間被狗仔拍到,後來有個漫畫家畫了這段故事,卻給吳育昇告上法院,只許吳育昇上薇閣享玩,不許漫畫家畫吳育昇去爽,說到這,我們還真該謝謝馬總統呢?

「怎麼這也跟馬總統有關啊?」要不是馬總統每天不辭勞苦,努力當個全民總統,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把老百姓全民變成法癡,法盲。讓吳育昇,邱毅,施明德等,告人發財取樂。把世道全顛倒,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宋志宏判生,曾思儒判死,最佳辯士當發言人,ECFA有紅利可以說好,也獎金也可以說壞,判生的有錢,判死跟誰拿錢,
大家都受著共業,全像住在杜鵑窩裡..

將來,或許有那麼一天,年少多金的宋公子,關沒幾年假釋,開著超跑,在路上邂遘了一個剛剛自美歸國,天真浪漫,肩背香奈兒的女孩,雙方門當戶對..旋及帶她回到自家豪宅,拿出水管,電擊棒..這個她,可沒把握一定不是姓馬的喔!

嘆曰:

不是馬家女,虐死無足論,宋公子多金,誰是下一人?
(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5355000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初審重判 二審減半 最後豬腳麵線
2011/06/23 12:01

向錢看,
司法常識,

司法已獨立,
媒體竟敢說三道四, 找死嗎?
不見特別費馬與龜山扁嗎?
總統都生不如死,

入院問俗, 古有名訓,
進法院,就是花大錢消災,
找正義真理,該去寺廟,教堂.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2:42 回覆:
^^


喊該殺的來簽個名吧
2011/06/23 11:33

當初喊江國慶該殺,現在又喊柯仲慶該死,陳肇敏該死的,

這些無恥之徒,一定不承認自己當初喊過江國慶該殺。

我們就請現在喊該殺的來簽個名吧,假名也好,自己良心知道。

你今天喊這麼大聲該殺,

如果明天發現是冤的,那你就自動站到柯仲慶身邊去吧,

不要裝正義的使者,害死人時你講最大聲,回頭還有臉講要追究害死人的責任。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2:22 回覆:
別胡扯了,當初社會喊的是「姦殺女童」的該殺,陳肇敏和柯仲慶才是說「江國慶該殺」的人,陳肇敏等為了自己升官發財,當國防部長,殺小兵像捏死螞蟻一般,人是他們殺,還賴給社會,真是可惡。

敢問哀兄,社會誰喊江國慶該殺的?你別說是你,來個佛陀割肉餵鷹唷。殺江國慶,社會有誰能升官發財,有誰能當部長的?

今天,社會喊的是「冤殺,虐殺江國慶」的該殺,鐵證如山,馬總統也都同意,就是陳肇敏等幹的,這種人不殺,還有公道,還有天理?不怕下六月雪,再喝更毒的塑化劑嗎?

板主就先來簽個名,笑話,殺陳肇敏這等冤殺江國慶的真兇,板主又得不到任何好處,這是公理與正義,大丈夫只怕正人君子,何懼宵小奴才!

說到這裡,咱們偉大的,全民司法改革的馬總統,趕著七月,跟台灣所有死老百姓的下一代借錢,要給陳肇敏等加薪三趴,表彰他們虐殺江國慶的辛勞呢,去!


敢問版主認為該如何判才公平
2011/06/23 11:09

版主既然嫌法官判得不公平,

那你開個價吧,看你覺得該怎麼判才公平,

總不能怎麼判你都要嫌,總有一個刑度是你覺得ok的吧?

我們就先把你的意見記下來,

然後我去挖判決書出來,大家仔細看清楚,

看是法官枉法亂判,還是版主擬信口開河亂講。

全國都說江國慶罪該萬死時,如果有人冷靜點去看判決書,

站出來大聲說證據大有問題,判決大有問題,

也許江國慶會向蘇建和三人一樣有機會撐到活著洗刷冤屈。

國人皆約該殺,害死江國慶的不只是柯仲慶等,

還有這些喊殺的國人,像版主這種人啊。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2:09 回覆:
咦,我結尾講的很清楚啊,不然,光看標題也知道答案,不是?

我光用講,馬迷都會氣到吐血,搞不好還把我人肉搜索,用這種精神去判就對了。別說太遠,王定宇光是說個禿..就犯了邱毅的大忌,把他告上法院,邱毅有兒有女,你就把本文的馬總統換成他,拿去問邱毅看看,不就清楚了嗎?

記得描述一下過程,水管,電擊棒,毒品,撞牆..等,還拍下虐殺的光碟,聽說跟尼可拉斯凱吉的電影八厘米有拼,

刑度?也很簡單,文章裡不是提到犯行只少不多,窮到鬼抓的曾思儒嗎?不會比照嗎?

江國慶的部分,下段再回...




如果
2011/06/23 10:53
讓我們想 如果她是版主的女兒, 是5238的女兒.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1:56 回覆:
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謝謝,是我的女兒。如果江媽不介意,江國慶也是我兒子,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是的,愛護子女,是父母人情之常。
就你馬總統的子女是子女,黃家的(抱歉,不知其名),江母的,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的?

多蒙厚愛,黃女是5238的女兒。我們猜猜看,馬總統敢不敢講黃女是他女兒,江國慶是他兒子,講了怕不怕被雷劈!

不把老百姓當人看,桀紂一般,去!



amisgin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小心─江國慶眾曰可殺的錯誤
2011/06/23 10:20

「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定宋志宏並無殺人意圖,改依重傷害致死罪,判他15年6月徒刑。」不要故意漏掉「合議庭指出...宋男在發現黃女昏迷、休克時,立刻主動撥打119將黃女送醫急救,若宋男真想殺害黃女,應可放任黃女傷重死亡,不須自曝犯行而緊急將黃女送醫」這個說明。

中央社:性虐致死輕判 關鍵有無殺意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1:44 回覆:
當時警方抽絲撥繭發現,宋志宏劈腿中國籍的未婚妻,和前女友黃亭芸,不只強迫三個人同住,還大玩虐待遊戲。先用毒品控制前女友,再變本加厲凌虐。不只用水管毆打,香菸燙手掌,還拿修剪貓咪的電動理髮器,把她一頭長髮理成平頭,再用電線綑綁她的手腳,拿出電擊棒將她電昏。更狠的是,潑水弄醒前女友後,又強迫她穿上大型重型機車的,防摔衣和安全帽後抓去撞牆,結果女子受不了昏迷休克。擔心惡行曝光。宋志宏之前還逼迫她寫下遺書,爲自己脫罪。當時宋志宏還囂張地,把整個凌虐過程拍下來。後來這一片光碟,被警方搜索時發現,可就讓宋志宏百口莫辯。

沒有殺人犯意,是受虐的黃女想自殺的,呵,馬總統,如果這是妳女兒,你會怎樣?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