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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檢四億就緩起訴,那草率起訴值多少?
2015/12/03 11:32:07瀏覽489|回應5|推薦2

新聞眼/頂新無罪 檢13天匆忙起訴太草率?
2015-12-03 03:23 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志函
檢方起訴指控魏應充等人犯下六十次詐欺罪、七十九次加重詐欺罪,起訴書卻沒記載行使詐術的時間,也沒交代詐欺所得金額。檢方另指控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拿不實檢驗報告報關出口、涉嫌偽造文書,卻沒具體指名犯案時間及持這些假報告向那些機關行使..彰化地檢署昨天雖發新聞稿,聲明偵辦時就有意赴越南蒐證,但礙於無邦交只能等待,因被告已羈押、相關事證蒐集完畢才起訴,但既然自信蒐證完全,又怎會如此經不起法院的檢驗,處處被法官「打臉」,證據不足到讓被告統統無罪的結果甚至被形容「輸到脫褲」。

彰檢把頂新這場官司打這麼爛,跟馬的Bumbler,Loser,Cipher一樣。那羅瑩雪日昨送蛋糕去是甚麼意思,是給彰檢打假球贏了來慶功嗎?照這篇新聞說的,彰檢在被脫褲剃光頭丟人到家的被吳永梁KO被完敗,回家後竟然還沒看到判決書就又要草率開始上訴,愛因斯坦說:一再重複同樣的事,而期待有不同的結果,是發瘋最明確的徵兆。這不就又是一樁新的假球開場嗎?還有,只有十天,彰檢要上哪找甚麼六十次詐欺罪、七十九次加重詐欺罪,一審到判決都找不來的犯罪時間與所得呀(但幹嘛要找?都有附在卷證上了不是)?那不就到二審又脫褲,再下一審又剃光頭,蛋糕吃不完了嗎?荒謬絕倫荒腔走板的不只這樣,這裡還有個更好笑的,我都還沒提咧..

頂新上訴案 二審將召集法官討論分案方式
2015-12-02 19:16 聯合晚報 記者游振昇╱即時報導
台中高分院今天表示,頂新劣油案,如果上訴到二審高分院,將開刑庭庭務會議,由庭長,審判長和法官討論分案方式,目前未決定是否抽籤分案

我的老天爺啊!大門神馬總統開的政府,這裡是串通起來一起耍猴戲嗎?這個案子二審,依照往例應該是都要移送板橋的智慧財產法院(誰叫你們上兩案亂移出去,現在看到吳永梁敢這樣幹,追悔莫及了唄)才對。因為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就能判決定讞了,不用讓馬政府丟人現眼的門神集團多幾次凌遲台灣人。我這可不是隨便掰的,請大家自己去GOOGLE前面兩個案子,一個是大統油的高振利,另一個還是同樣吳永梁判的富味鄉案,這兩案二審哪有台中高分院的事?都是移板橋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定讞掉的。

就如我的一再重申,從頂新這兩三年下來所有匪夷所思的各類重大犯罪綜合來看,光憑他進越南飼料油當食用油賣給全台灣人吃的鐵證白癡來論告都能告贏。怎麼彰檢這些曾經被媒體喻為菜市場囝仔的勇檢竟告不贏?一開始我也不敢置信,想方設法來圓..我說:阿哈,原來彰檢是故意賣弄學問,好彰顯與白癡論告之不同,竟然把「飼料油」三個字換成

低於飼料工廠之原料收購標準之油脂

讓吳永梁又用思迪麥口香糖廣告「貓在鋼琴上睡著了」的模式,改成可以判魏應充無罪的..

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

但是我承認我這裡還真是看走眼了,因為我發現彰檢這些菜市場囝仔可能從小生活困頓,視錢如命(想起王如玄沒,勞工家庭長大的咩),竟然在上周宣判前一天,另外開了一個庭..

頂新逃漏稅出庭 魏應充平常心 【11月26日(四)on.cc東網專訊】頂新是於102年10月爆發的大統黑心油案時,被檢方查出過去7年來向大統購油,逃漏稅款2億餘元,連補帶罰共繳了4億餘元後,彰檢予以緩起訴處分,應繳公益捐1000萬元;但高分檢認為頂新7年逃漏稅2億餘元,公益捐1000萬元太少,而將案子發回彰檢續行偵查

往前再查,赫然發現這是頂新許多重大犯罪的資金流向資料所在,甚至記得連特偵組簽結馬英九獻金案的報告中都提到過的..

頂新製油認逃稅 捧4億現金忙繳清】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從查扣的電腦資料庫,意外查出頂新製油近七年來串通下游十多家廠商,逃漏營業稅二億四千八百萬元,頂新製油認罪,加 上中區國稅局裁罰一億六千百八百萬元,頂新廿四日捧著總計四億多元現金繳清。據透露,負責追稅的檢察官施教文,另查出十多家下游工廠在頂新製油要求下,配 合開立二聯式發票達十多億元,未依規定開立三聯式發票,造成稅捐單位無法追查,逃漏稅金額二億多元,頂新向檢方表明願意幫下游廠商繳清這筆錢,以展現認罪誠意。

其實這個案子,大家都知道絕非單純違反稅捐稽徵逃漏稅,單就逃漏稅金額與延續時間,涉案廠商規模與知名度而言,都是一種集體重大經濟詐欺型逃漏稅案,請看定義:

詐欺型逃稅 擬修法列洗錢罪
買假發票、人頭炒房將納入〔記 者林慶川/台北報導〕以「買假發票」等詐欺手法逃稅者要注意了!為通過「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及符合國際潮流,法務部近期將推動修正「洗錢 防制法」,已研議把「詐欺型」的稅務犯罪,列為洗錢罪的「前置犯罪」。換句話說,坊間常見的「買假發票」、「人頭炒房」等逃稅手法,若被認定是「以詐術逃漏稅」,逃稅者事後又刻意隱匿逃稅所得,除依稅捐稽徵法論罪外,還可能被追究洗錢罪責,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若此法修正草案獲行政院通過,未來向虛設行號買假發票報稅,或類似「勇哥炒房集團」以人頭炒房逃漏營業稅等重大經濟犯罪,事後被查出涉隱匿逃稅所得,有可能將被追究洗錢罪刑責。(轉貼到此)

從這篇舊聞我們就知道,所謂「勇哥炒房集團」以人頭炒房逃漏營業稅等重大經濟犯罪,事後被查出涉隱匿逃稅所得,有可能將被追究洗錢罪刑責,大概就像十幾間玄女玄過頭的軍宅炒房案,也有人類比去葉國一的炒房案,這些哪件不是重罪,有的罰一大筆錢,甚至還有被抓起來關的。

不過,我從這裡找到了彰檢幹嘛精心布局,裝模作樣,起訴時媒體譽為人民英雄,菜市場囝仔的,威風不可一世(像鳳天南吧),現在假球打成功,就笑罵由人,死豬不怕開水燙,還有臉皮吃蛋糕咧,事實上,這一窩的彰化司法機關(彰檢與彰院),早就知道頂新若是給錢,都是好幾億的給:

頂新製油認逃稅 捧4億現金忙繳清

事實證明,連彰檢的上級高分檢,也發現原來這些彰化嫩檢(說不定都是裝出來的,如玄端箱咩),對頂新公司真是太好太好,好到過頭了。我們這就可以假定:

拿四億彰檢可以給如此重大經濟犯罪的頂新「頂新製油近七年來串通下游十多家廠商,逃漏營業稅二億四千八百萬元」緩起訴,大家可以核算看看,餿油案讓彰檢草率起訴,一路裝死被打,到最後吳永梁判無罪,該拿多少?

料想不到,這麼低等初階院檢同步打假球的模式,我要直到看了這篇新聞眼【頂新無罪 檢13天匆忙起訴太草率?】才看出來,並抽絲剝繭,查出彰檢如何看頂新好幾億的有錢,與高分檢早吳永梁一步給他剃過光頭脫過褲子的打臉,同時能完整回答真正存在大家心中的兩個疑惑,第一,幹嘛彰檢罪證確鑿頂新也都認罪的重大經濟犯罪,卻收他一點點錢就給緩起訴。卻對證據不足的飼料油案頂新始終沒認罪的,一再用草率起訴判無罪再草率起訴的告(我都還沒說吳永梁把魏應充交保,彰檢第一時間沒反應的怪事哩),甚至在被高分檢駁回,又有這回被吳永梁用無罪搧了耳光的飼料油案,也死命不肯把魏應充大規模集體逃漏稅案拿出來起訴的。

原來啊,就是要先演這齣院檢互槓的戲碼,讓我們台灣人不會懷疑(可能彰檢真的只是笨了點,台灣人自認倒楣就算了吧)

第二,承上點,這不就解釋了彰檢既非白癡,也不是李宗瑞的嫩模,幹嘛起訴書裡到處都看得見「飼料油」三個字,偏偏在求刑時沒寫出來,讓我猜他只是想賣弄學問的寫成【低於飼料工廠之原料收購標準之油脂】,讓吳永梁裁判兼球員的下場接棒演出:

「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並強調頂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

也從沒聽過彰檢有對吳永梁這番奇怪的說詞提過抗議。我說爾俸爾祿民脂民膏的彰檢啊,真的還記得是台灣人民在養這你們的嗎?如果這裡還有一點天地良心,就把原來給魏應充認罪過的逃稅案緩起訴取消掉,先把他起訴並收押,以防他的所有證人看到吳永梁這種笑死全世界的判決,紛紛勇敢的自願犯偽證罪來翻供,並等政黨輪替,有了轉型正義之後,讓正常的,講公理正義的司法機關與檢調法官好好來判,還台灣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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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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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13:35

聯晚/辦案名嘴化 忘了我是誰
2015-12-02 15:27 聯合晚報 午後熱評
頂新案魏應充等被告一審獲彰化地院判決無罪,社會譁然,罵法官的有之,罵檢察官的也有;民眾在氣憤之餘,是否可以沉澱下來,理性的去想想,問題出在哪裡?
頂新案衍生的食安問題,因為每個人都會吃得到,很有感,滅頂的訴求,隨即贏得全民的響應,拒絕購買頂新相關產品,是每個消費者抵制黑心食品的態度,黑心廠商也再無生存的空間可言。
問題是,頂新賣的黑心油,是追究刑事責任的檢察官說了算,還是審判的法官說了才是?了解刑事司法實務的法界人士都深知,這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落差。
頂新有多黑心?負責追究黑心廠商的檢察官,利用他們的辦案武器,有責任來告訴民眾頂新有多黑心,這也是就是檢察官的舉證責任;但如果檢察官自廢武功不強化蒐證,趕流行地學名嘴叫陣、放話,顯已偏離法律人的職責。
頂新案的發生,前有偵辦大統案高振利當參考,彰檢只辦八天就起訴,當時的社會氣氛是,快速等同效率;彰檢接下來只花21天調查頂新案,就偵結起訴,甚至衍生檢察機關內部搶案表功的特殊景象。最後靠高檢署出面協調,免得鬧笑話,所謂的「精緻偵查」,在頂新案看不到,因為民氣可用,會當速偵速結的靠山。
隨著證據攤在法院之後,法官果然判魏應充等無罪,判決一出,偵辦的檢察官忘了自己蒐證的不齊全,如何期待法院埋單?不告不理的法院,在罪刑法定主義之下,被外界譏罵為「法匠」,這也顯示出台灣要邁向法治國家,還有一大段路要走。台灣要既然是法治的國家,無罪推定正是彰顯人權進步的關鍵所在。可惜社會每次發生重大刑事,媒體先入為主的報導,加上偵辦的檢察官拿民氣當辦案的靠背,鬆散蒐證,這樣的司法才叫恐佈,每個民眾都有可能成為被告,大家期待檢院不講證據、看氣氛嗎?

的確,看院檢兩方互槓,不明就裡的人還真的只罵法官,反正我們國家的民主法治與世界通念不同,就是法官可以用自己心證改名為自由心證的,愛怎麼判就怎麼判,一點也無須考慮證據(彰檢不是信誓旦旦都有舉證麼)及後果,自己更是不用負責,照樣有終身榮養,哪有在乎外界罵聲,那些統歸狗吠火車,ㄚ狗咬人,人須咬回狗嗎?

可是細看光是法官,成不了事啊,像是彰檢明明抓到魏應充犯罪,魏也坦承犯罪,這要一告上去,十個吳永梁也要判有罪的,但是彰檢偏偏收錢給他緩起訴,讓高分檢駁回,彰檢到上禮拜還不肯拿出來起訴咧。由此可知,這是一幕精心布局的法庭假戲,難怪吳永梁給魏應充交保,彰檢遲不抗告,吳永梁說沒有餿水油回收油等情節,彰檢也悶不做聲,心中苦悶,只好在出庭時吃口香糖,又給吳永梁逮個正著,

這麼說好了,把彰檢想成人民養的一條狗,叫他去咬賊,結果他咬到賊,賊給他吃骨頭,他就說暫時不咬了,被狗管家看到,叫牠起訴,牠也不要(可能想說還有骨頭吧),法官說這條狗只可以咬賊以外的別人,狗也不汪汪抗議,甚至邊咬賊還邊嚼口膠,老百姓誰家養到這種狗,那可真會活活氣死,倒了八輩子楣。

所以這裡就鄭重的回答社論,經我的嚴密分析,這個假球的打法是這樣,烏龜不用笑王八,大哥不必笑二哥,那是院檢一家親,好體貼的哥哥與妹妹那樣,一開始彰檢就先把起訴求刑的文字露個破綻(當然只有吳永梁看得到),就是沒講到「飼料油」,然後吳永梁就自己編成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

頂新從越南進口豬身上熬的好油...到台灣用食用油賣的行為,沒有餿水油回收油等等,當然更沒飼料油這三個字了

而彰檢就乖乖的默認了,也沒表示過異議,接下來兩邊吵架,吳永梁叫彰檢舉出越南的豬在哪裡,彰檢就真的跑去越南找(當然找不到,那些豬早就先被人類吃掉,變成廚餘,流進臭水溝,再由家庭熬油業者蒐集回去當飼料油,賣來給台灣人吃了),紅著眼眶說他們盡力了,就是找不著啥未經檢疫的非健康豬..喏,這不就是證據不足嗎?依照罪刑法定原則,吳永梁就無罪推定魏應充無罪,

頂新案魏應充之所以不用判30年(彰檢假掰的),20年(強冠),15年(永成),12年(郭烈成與高振利),甚至緩刑的富味鄉,院檢雙方假球打得爐火純青,判成無罪的過程就是這麼簡單,全案可說在我看完起訴書與判決書後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謝謝大家!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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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12:56

一夕解雇台大員工 教授道出頂新「針對性報復」
2015-12-03 12:12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頂新食安問題層出不窮,台大校長日前才公開表示無限期抵制頂新,而昨日(2)台大化學系助理教授徐丞志在臉書上PO文透漏,其實頂新早就對台大進行過「報復性的裁員」,他們在一夕之間解僱了所有台大在頂新的實習生以及藉產學合作進入頂新的員工,是「針對性的報復」。

沒事,只是想給大家看看這篇社論多丟人..

楊泮池吹皺一池春水
2015-12-03 01:49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魏應充因頂新案被檢方求刑三十年,成為史上求刑最重的食安刑案。一審判決魏應充無罪,一時輿論大譁。
院檢雙方對魏應充的罪刑見解出現如此重大落差,確非一般民眾始料所及;遂致社會出現對法院判決的懷疑與憤懣,此在情理之中。
因此,台大校長楊泮池指「頂新一審判魏應充無罪是讓世界看笑話」,自有他個人對判決質疑的權利;但他以校長地位呼應台大學生「校園內禁售頂新集團產品」的主張,並以校長職權執行此令,又呼籲全國各級學校共同抵制,則是無端吹皺一池春水,不像「頂頂大」的台大校長所當為。
一、校長若對司法品質與個案判決質疑,這可視為是教育家應為的價值主張。二、校長也應尊重學生及消費者對頂新的反應,因為那是社會層面的事,校長職權卻不必介入。三、但是,判決頂新案無罪的是法院,校長卻要全國學校抵制頂新的合法貨品。這是否代替了法院的審判地位及處刑權力?這是替天行道?或是角色的僭越?四、除非能證明此一判決是由頂新方面勾串法院所致,否則,台大校長領導全國各級學校去抵制合法的頂新商品,豈不是因果顛倒,菽麥不分?

楊泮池的民粹反應,與柯文哲同一層次。柯文哲稱,頂新無罪判決是「最大的催票行動」,這仍屬「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化石語言。此種言論水準,與抱怨司法不公而開車衝撞總統府何異?今日的司法,已至馬總統的「王柯關說案」一路敗訴的地步,校長若能因個案判決就發動抵制頂新產品,何不乾脆帶領學生包圍法院?

魏應充判無罪,恐怕連頂新自己也感意外。司法品質或許堪憂,但台大校長吹皺一池春水,不也令人皺眉?


狐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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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12:46
52,鈔票要是印得像屎,茅坑就要加鎖了。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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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12:39

彰檢駁斥六大疏失 拚二審逆轉勝
〔記者顏宏駿、吳亮儀/綜合報導〕頂新劣油案無罪判決,昨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指檢方犯了六大要命的疏失,導致頂新無罪,但檢方一一駁斥,並回批彰化地院指其檢驗法不夠嚴謹一事。法務部長羅瑩雪昨則送彰檢寫有「逆轉勝」的大蛋糕,她表示:「對具體個案不宜深入討論,其實法律規定得很清楚,大家多看清楚法律,對彰檢會多一點支持。」

首先,絕無逆轉勝的可能,因為吳永梁判決完,像個半人,不用負任何責任的沒他事了,彰檢未來不論輸贏,這局輸就是輸,沒逆轉勝的情事。

第二,彰檢這些反駁為什麼不在庭上駁,那吳永梁就要交代,彰檢那時不駁,這裡都是如玄端箱,駁假的。

彰檢這裡應該針對吳永梁違法或枉法裁判的部分,依相關法條起訴他,這才是彰檢真像要逆轉勝的模樣,不然,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彰檢草率上訴,就是故意告輸,連「飼料油」三個字都沒拿出來告,真是太假了。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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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3 12:01

至於文內提到彰檢於魏應充交保後的奇異行徑,請參

魏應充笑死定了
2015/02/02 18:25

秋刀出鞘漁民笑,應充謝謝馬英九
2015/02/02 07:54

魏應充與馬英九串供了
2015/02/01 10:42

吳永梁法官比馬英九勇敢!
2015/01/31 10:01

彰化地檢署的菜市場囝仔檢察官自重!
2015/01/30 17:56

血鑽石與血保金
2015/01/30 06:32

彰化地方法院無管轄權,收黑錢放人的法官踹共
2015/01/29 15:22

看哪!那半夜加班收黑錢放人的法官呀!
2015/01/29 08:47

彰化地方法院的恐龍法官自重
2015/01/28 17:13

魏應充一億交保,馬英九兩億獻金
2015/01/28 11:36

jun5238(jun5238) 於 2015-12-03 12:06 回覆:

其實這些嫩檢(裝的),平常就跟吳永梁一樣,是根本把台灣人看作細漢,理都懶得理,我當時就叫彰檢要自重,但是彰檢呢..

《壹週刊》報導:承辦檢察官姚玎霖蒞庭時,居然當庭吃口香糖,法官制止不聽,最後惹毛法官,暫停審理。
 
彰檢回應:姚檢察官於某次蒞庭時確實有嚼口香糖之事,其表示因當日開庭時間冗長,故其於後半段精神不佳,故嚼食口香糖以提神。姚檢察官並表示其雖已盡量避免引起注意,不過此舉確實不當,但絕非報導所言之態度輕浮傲慢

反正是來跑個龍套,過個門,亮亮相,那麼認真要幹嘛?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