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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17:02:23瀏覽355|回應7|推薦2 | |
這篇想簡單回答吳永梁把魏應充判無罪,幾個流傳在網友間的謬解,由此可知吳永梁真是個國恥,那是不只丟彰化,丟台灣的臉,甚至還丟到越南去了,誰知越南人或越配私底下有沒有偷笑「ㄟ,那個台灣啊,竟然把我家糞水飼料油買回去喝咧」 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尿做成飲料不能喝,糞水做自來水卻可以?】 這個答案簡單的說,像是尿做成飲料賣錢給人吃,這不行,可是糞水經由自然物理作用,蒸發到天上下到集水區,從水廠過濾完送到家裡,有的可以生飲,也有的要煮沸,或是濾水器再濾過則是可以,因為前者是類似李宗瑞用迷姦的方式來幹,後者是自然發生,兩情相悅,連孩子都能生,不發生迷姦的問題。難怪李宗瑞明明是在迷姦嫩模,嫩模小心翼翼的問「你強姦我」,李大聲回「是你強姦我才對」,嫩模就像是吃大便般傻呼呼的說,好,那我會負責。笑死我了! 也就是說前者是被迷姦,後者是自願的。 既然有簡單回答,那還有複雜一點的嗎?答案也是有的,有本書叫做「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就是探討豬狗畜生的問題,好了,不論是豬還是狗,這些通通都是畜生,而且畜生吃飼料油是天經地義,不用付錢的,若網友付錢吃飼料油,那就是比畜生不如的,是被騙的畜生,一定要吃免錢的才是正常的畜生,這樣子不管是飼料油,尿還是糞水就通通可以吃,甭再想破頭殼思考這種人類才需要傷腦筋的問題了。 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說【李復甸投書《中國時報》,探討審案過程,感嘆司法被踐踏,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也會落淚】 這個問題也同時解答了我的疑惑,本來我還在納悶,吳永梁恣意妄為,乾綱獨斷,司法院難道沒大人?【頂新案判無罪挨轟 彰化地院反擊:舉證不足仍照單全收 那才是司法已死】還在那裡潑婦罵街.. 我才知道原來不是司法死了,而是司法院長死了,變成前院長了,讓我們為被活活氣死的前院長(還會哭唷)致哀。 第三個問題是為什麼說【新聞眼/重要違法事證 第一時間未提出】 這裡記者又發想到一個全新的第一時間沒提出的重要違法事證(好笑唄),也不知道究竟還有幾個沒掰出來的第一時間沒提出的違法事證,這裡的是【彰化檢方提出查獲頂新公司將回收的即期和逾期的食用油,倒進油槽與油脂混合後重新精煉再販賣的證據】,可是只要是對吳永梁不利的,根本就是詐欺鐵證的,他都說是 【這部分不是檢察官起訴範圍,不予受理】 不只是這個事證喔,像是另一個事證【越方證明法官不認】也一樣 衛生局長葉彥伯說:越方已出具證明頂新採購動物食用的飼料油,為劣油原料不適合人類食用提出最有力證據,沒想到越南官方證明不被法官認定及採信,還要檢方找出真正源頭,這樣的認定「離譜」。 好的,所以我們知道唯一且真正重要第一時間就提出來的違法事證就是【越方已出具證明頂新採購動物食用的飼料油】,但是吳永梁規定的檢方起訴範圍卻是 「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並強調頂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 大家看到沒?吳永梁不但不認越方證明,還直接把飼料油改成食用油咧,然後他才會叫檢察官去越南找到頂新的哪桶油,是從哪隻【有具體事證證明可能有未經檢疫流程的非健康豬】熬煮出來的,叫上帝佛祖來都找不到啦。 第四個問題是為什麼【彰檢反擊「頂新廠商列名鑑定人」】? 這幾天第四台又大力重播周星馳主演的【九品芝麻官】,那個仵作與證人,都是給犯案的財團收買去的,這樣子有明白ㄏㄡ? 第五個問題是為什麼聯合報有這篇【食安風波該怪的不是頂新 她揪出最大元兇】的讀者投書? 日前頂新黑心油案因檢方舉證不足,一審宣判無罪,引發社會嘩然,民眾氣憤呼籲「滅頂」抵制頂新。有一名相關從業人員指出,造就這起食安烏龍風波,最該負責的並非頂新,應該是食藥署..但食藥署身為主管機關,不但沒有第一時間出面安撫民心,也沒有指導檢察官以正確的方式抽樣,反而為了求快採取準確度低的快篩法,才得出一份錯誤百出的重金屬超標報告當起訴依據。。(下略) 我不知道這個她是誰,只好把她想成聯合報,這篇內容最大的問題是:那她自己幹嘛不第一時間出來投書,指導彰檢與食藥署該怎麼辦案,害魏應充白押好幾個月?這種不在第一時間,甚至比第二時間,也就是4月彰檢去越南蒐證還慢半年以上的投書,吳永梁是根本不會採納的,所以這篇投書騙騙一些愛吃大便的,或是把飼料油當食用油吃的豬狗畜生還行,別想騙一般的台灣老百姓, 誰不知道這年頭有錢能使法官推磨,遑論是啥子魏應充的證人或聯合報的甚麼人了。 有個律師網友說他認為該辦頂新的背信罪,其實頂新案走到這裡,大家搞不好不知道光是飼料油餿水油案,本來是有13個地檢署搶著辦,後來還是切開給五個地檢署辦,而起訴就更好笑,餿水油案一爆,大家才知道原來上一個跟高振利共犯的假橄欖油案,彰檢已經緩起訴過一趟,屏檢更是已經起訴兩個月沒人知道,而北檢則是查到天邊..說是要順便查查米糠油案,趕緊回神過來說會馬上起訴,像這樣一個前科累累的大奸商,甚麼傷天害理的事都幹得,根本就是罪證太多,一個地檢署辦不來,哪有可能是甚麼罪證不足,還判成無罪的? 於是乎,我算是讀懂了黑天鵝效應作者坦雷伯更難讀懂得【反脆弱】裏頭的兩個道理,加上我自己的心得補充,湊成三個【如何才能相信吳永梁把魏應充判決無罪有理】? 坦雷伯說,所謂半人,不是指沒有意見的人,而是指他的意見,不必負任何責任。而且可以把損失轉嫁給別人,自己像是有無上限的利益。像吳永梁,想要大家相信他的判決只有三個方法, 第一,這個人是否比他的判決更可信?(休謨人性論) 第二,這個人是不是真的在當畜牲,是在吃飼料油的? 第三,這個司法系統,有沒有第二人可以管到?像是司法院長。 我已經證明第一與第三不符了,除非吳永梁可以提出反證。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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