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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尿做成飲料不能喝,糞水做自來水卻可以?
2015/11/30 17:02:23瀏覽355|回應7|推薦2

這篇想簡單回答吳永梁把魏應充判無罪,幾個流傳在網友間的謬解,由此可知吳永梁真是個國恥,那是不只丟彰化,丟台灣的臉,甚至還丟到越南去了,誰知越南人或越配私底下有沒有偷笑「ㄟ,那個台灣啊,竟然把我家糞水飼料油買回去喝咧」

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尿做成飲料不能喝,糞水做自來水卻可以?】

這個答案簡單的說,像是尿做成飲料賣錢給人吃,這不行,可是糞水經由自然物理作用,蒸發到天上下到集水區,從水廠過濾完送到家裡,有的可以生飲,也有的要煮沸,或是濾水器再濾過則是可以,因為前者是類似李宗瑞用迷姦的方式來幹,後者是自然發生,兩情相悅,連孩子都能生,不發生迷姦的問題。難怪李宗瑞明明是在迷姦嫩模,嫩模小心翼翼的問「你強姦我」,李大聲回「是你強姦我才對」,嫩模就像是吃大便般傻呼呼的說,好,那我會負責。笑死我了!

也就是說前者是被迷姦,後者是自願的。

既然有簡單回答,那還有複雜一點的嗎?答案也是有的,有本書叫做「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就是探討豬狗畜生的問題,好了,不論是豬還是狗,這些通通都是畜生,而且畜生吃飼料油是天經地義,不用付錢的,若網友付錢吃飼料油,那就是比畜生不如的,是被騙的畜生,一定要吃免錢的才是正常的畜生,這樣子不管是飼料油,尿還是糞水就通通可以吃,甭再想破頭殼思考這種人類才需要傷腦筋的問題了。

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說【李復甸投書《中國時報》,探討審案過程,感嘆司法被踐踏,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也會落淚】

這個問題也同時解答了我的疑惑,本來我還在納悶,吳永梁恣意妄為,乾綱獨斷,司法院難道沒大人?【頂新案判無罪挨轟 彰化地院反擊:舉證不足仍照單全收 那才是司法已死】還在那裡潑婦罵街..

我才知道原來不是司法死了,而是司法院長死了,變成前院長了,讓我們為被活活氣死的前院長(還會哭唷)致哀。

第三個問題是為什麼說【新聞眼/重要違法事證 第一時間未提出】

這裡記者又發想到一個全新的第一時間沒提出的重要違法事證(好笑唄),也不知道究竟還有幾個沒掰出來的第一時間沒提出的違法事證,這裡的是【彰化檢方提出查獲頂新公司將回收的即期和逾期的食用油,倒進油槽與油脂混合後重新精煉再販賣的證據】,可是只要是對吳永梁不利的,根本就是詐欺鐵證的,他都說是

【這部分不是檢察官起訴範圍,不予受理】

不只是這個事證喔,像是另一個事證【越方證明法官不認】也一樣

衛生局長葉彥伯說:越方已出具證明頂新採購動物食用的飼料油,為劣油原料不適合人類食用提出最有力證據,沒想到越南官方證明不被法官認定及採信,還要檢方找出真正源頭,這樣的認定「離譜」。

好的,所以我們知道唯一且真正重要第一時間就提出來的違法事證就是【越方已出具證明頂新採購動物食用的飼料油】,但是吳永梁規定的檢方起訴範圍卻是

「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並強調頂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

大家看到沒?吳永梁不但不認越方證明,還直接把飼料油改成食用油咧,然後他才會叫檢察官去越南找到頂新的哪桶油,是從哪隻【有具體事證證明可能有未經檢疫流程的非健康豬】熬煮出來的,叫上帝佛祖來都找不到啦。

第四個問題是為什麼【彰檢反擊「頂新廠商列名鑑定人」】?

這幾天第四台又大力重播周星馳主演的【九品芝麻官】,那個仵作與證人,都是給犯案的財團收買去的,這樣子有明白ㄏㄡ?

第五個問題是為什麼聯合報有這篇【食安風波該怪的不是頂新 她揪出最大元兇】的讀者投書?

日前頂新黑心油案因檢方舉證不足,一審宣判無罪,引發社會嘩然,民眾氣憤呼籲「滅頂」抵制頂新。有一名相關從業人員指出,造就這起食安烏龍風波,最該負責的並非頂新,應該是食藥署..但食藥署身為主管機關,不但沒有第一時間出面安撫民心,也沒有指導檢察官以正確的方式抽樣,反而為了求快採取準確度低的快篩法,才得出一份錯誤百出的重金屬超標報告當起訴依據。。(下略)

我不知道這個她是誰,只好把她想成聯合報,這篇內容最大的問題是:那她自己幹嘛不第一時間出來投書,指導彰檢與食藥署該怎麼辦案,害魏應充白押好幾個月?這種不在第一時間,甚至比第二時間,也就是4月彰檢去越南蒐證還慢半年以上的投書,吳永梁是根本不會採納的,所以這篇投書騙騙一些愛吃大便的,或是把飼料油當食用油吃的豬狗畜生還行,別想騙一般的台灣老百姓,

誰不知道這年頭有錢能使法官推磨,遑論是啥子魏應充的證人或聯合報的甚麼人了。

有個律師網友說他認為該辦頂新的背信罪,其實頂新案走到這裡,大家搞不好不知道光是飼料油餿水油案,本來是有13個地檢署搶著辦,後來還是切開給五個地檢署辦,而起訴就更好笑,餿水油案一爆,大家才知道原來上一個跟高振利共犯的假橄欖油案,彰檢已經緩起訴過一趟,屏檢更是已經起訴兩個月沒人知道,而北檢則是查到天邊..說是要順便查查米糠油案,趕緊回神過來說會馬上起訴,像這樣一個前科累累的大奸商,甚麼傷天害理的事都幹得,根本就是罪證太多,一個地檢署辦不來,哪有可能是甚麼罪證不足,還判成無罪的?

於是乎,我算是讀懂了黑天鵝效應作者坦雷伯更難讀懂得【反脆弱】裏頭的兩個道理,加上我自己的心得補充,湊成三個【如何才能相信吳永梁把魏應充判決無罪有理】?

坦雷伯說,所謂半人,不是指沒有意見的人,而是指他的意見,不必負任何責任。而且可以把損失轉嫁給別人,自己像是有無上限的利益。像吳永梁,想要大家相信他的判決只有三個方法,

第一,這個人是否比他的判決更可信?(休謨人性論)

第二,這個人是不是真的在當畜牲,是在吃飼料油的?

第三,這個司法系統,有沒有第二人可以管到?像是司法院長。

我已經證明第一與第三不符了,除非吳永梁可以提出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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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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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04:32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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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22:27

是司法無畏民粹,還是強姦人民?

頂新案 彰化地院:司法必須無畏民粹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再次發表聲明表示,承審頂新製油案的法官當然知道重判可獲一片掌聲,但司法的存在價值在於守住罪刑法定主義的底線,也必須確保被告不受訴諸民粹的審判。

彰化地方法院11月27日判決頂新製油案全體被告無罪。法官根據專家證詞,認為酸價不是作為油品最終衛生認定基礎;此外,法院以管柱層析法推翻檢方快篩結果,發現總極性化合物也未如檢方所稱達危害程度。

儘管法官強調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刑事法原則,做出無罪判決,但仍引發社會強烈批評聲浪,甚至有人批評合議庭是法匠思維。

彰化地院今天再次發表聲明指出,承審合議庭並非認同被告以劣油作為精煉食用油的原料,但食安法就是只規範到食用油產品,食用油原料標準缺乏明確定義,基於罪刑法定原則,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而應處以刑罰,必須謹守法律規定,不能以類推或論理解釋擴大法定犯罪構成要件。

彰化地院表示,食安法既未規範食用油原料來源,對於刑事法律無明文處罰之行為,自無從據以論罪科刑,唯有依法諭知無罪,否則有違罪刑法定主義的要求。

此外,彰化地院強調,司法存在的價值,不但在於保障多元的價值觀與權利,也要捍衛少數,使其不受訴諸民粹的審判。

聲 明指出,承審合議庭當然知道配合多數民意判處罪刑並加重處罰,絕對可獲一片掌聲,被告逃脫刑事制裁,必然引生社會嚴厲指摘。但本於法律的確信,堅守審判獨 立原則而為判決,期盼各界了解法官恪遵罪刑法定原則及堅守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冷靜理性客觀看待本件判決,並留給上訴審純淨審判空間。

(轉貼到此)

那請吳永梁出來對養著他的人民說清楚,幹嘛同樣賣餿水油,郭列成要關12年,強冠要關20年,魏應充卻無罪?

司法啊司法,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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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20:08

原來吳永梁是用詐欺判魏應充無罪

若不是連著寫了這麼多篇,還真看不出吳永梁的詐欺手法,底下先給大家看看,不管是不是食品或原料,如果說原料不歸食安法管,那總能歸刑法管,刑法詐欺罪說:

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已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舉例說明,

凶宅翻倍出售 仲介商遭判刑
台東縣馮姓仲介商故意隱瞞凶宅出售,和營業員妻子邱姓婦人合作,透過不知情的李姓銷售員,把雇主原來要出售的低價翻上1倍,再放手讓買主莊姓男子砍價百萬。事後莊從鄰居得知情況,怒告馮姓仲介商夫婦詐欺,被判刑6月定讞

把凶宅想成原料或食品,這樣大家就清楚了,把沒那個價值的原料食品賣超過那個價值,就是詐欺,無關那個原料食品能吃與否的問題,一如凶宅照樣也能住人一樣。

那怎麼說吳永梁是詐欺判決呢?請看彰檢與衛生局異口同聲說的告頂新甚麼?

檢方表示,當初相信衛福部從外交部取得的越南官方文件,確認與頂新合作的越南大幸福公司許可經營項目只有飼料用油,沒有食用油,據此認定違反食安法

衛生局長葉彥伯說:越方已出具證明頂新採購動物食用的飼料油,為劣油原料不適合人類食用提出最有力證據,沒想到越南官方證明不被法官認定及採信,還要檢方找出真正源頭,這樣的認定「離譜」。

可是輪到吳永梁審判時,彰檢與衛生局的起訴,竟然被五鬼搬運,偷天換日,貍貓換太子的..

「本案檢察官起訴的事實,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並強調頂新油案沒有媒體和名嘴所說的地溝油、回收油、餿水油等廢棄油脂相關情節、事證,合議庭不會隨之起舞。

看到這是怎麼詐欺了沒?檢方與衛生局起訴說的是【頂新只有飼料油,沒有食用油】,但到了吳永梁嘴裡,竟變成【頂新只有食用油,沒有飼料油】,接下來就全是在演戲,過場,跑龍套,拖時間,最好是拖到大家把頂新案到底是起訴甚麼的全忘掉,再來宣判。

jun5238(jun5238) 於 2015-11-30 20:18 回覆:

我知道全台灣大家被吳永梁這麼一判,人人鬼哭神號,竟然全變成吃飼料油的豬狗畜牲,在那裡撞天冤,到處罵人,有的罵檢方,有的罵司法,有的罵恐龍(太老梗了),有的罵食藥署,聯合報就罵立委,報一報王金平的老鼠冤,罵法令不周,罵民粹,總之就是亂罵一通,但是沒人敢罵法官(?),大概是怕被告污辱或誹謗,畢竟別人上法庭要請假,舟車勞頓,法官告人最方便,上班照樣領錢。是以只有我看出來吳永梁是用詐術判魏應充無罪。

說起來也是老天有眼,在吳永梁這個詐欺判決前,剛好我就看到另一個,那是郭董告周玉蔻三億男的案子,不過這裡的法官不知是誰,人也誠實多了,他跟記者說有把郭董告的內容改五個字,

把「未經查證、全非事實」改為「未經相當查證,與事實不符」

這樣就能把周玉蔻本來無罪,判成要賠200萬了。本來我分析這個案子,只是給我自己做參考,以免被人告進法院,又碰到這樣不知名的法官會改告訴內容就糟了,想不到因此看破吳永梁如何使用詐術【把飼料油改稱食用油】判魏應充無罪,讓所有因此被遷怒挨罵搞不好想自殺的單位或嫩檢沉冤得雪,也算是功德一件。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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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19:27

52,你車子裏燒的可是太古動物的屍水屍油化成的,不噁心,不罪過嗎?

去茅坑佔著吧。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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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17:48

明明就是詐欺,吳永梁還能掰?

凶宅翻倍出售 仲介商遭判刑
台東縣馮姓仲介商故意隱瞞凶宅出售,和營業員妻子邱姓婦人合作,透過不知情的李姓銷售員,把雇主原來要出售的低價翻上1倍,再放手讓買主莊姓男子砍價百萬。事後莊從鄰居得知情況,怒告馮姓仲介商夫婦詐欺,被判刑6月定讞

凶宅,還不是飼料油喔,飼料油是給豬狗畜生吃,人不能吃。可是凶宅還是可以住人的,但是隱匿凶宅賣錢,就算詐欺了,這在食安法裡也沒規定,幹嘛這裡有罪,到吳永梁那裏就無罪?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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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17:28
版主;

ㄚ萬一,萬一...吳永梁明天拿一箱以前查扣的維力清香油說;[我家都是用這種油!]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5-11-30 17:45 回覆:
我們可以要求吳永梁舉證這桶油是哪一隻非經檢疫的不健康豬身上熬煮出來的?或是說這不是第一時間?或是不屬於我們嗆賭的範圍,或是乾脆撒賴不認,以上這些都是吳永梁教我們的,叫做無罪推定,請放一百二十個心。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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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30 17:21

我對以上五點的推論,有超過九成的信心。這個信心來自我第一時間就預判,吳永梁挑周五晚五點,王如玄被火燒軍宅的時機宣判,肯定是要判輕。唯一不準的是以為是判緩刑,結果竟然是無罪,這要是有開賭盤,組頭大概都要跑路。接下來要回答很多人心中重大疑惑,像是朱立倫王如玄雖然說由此可證法院不是他們開的,這應該是事實,誰不知道法院是哪一個人開的乎?

那為什麼趕在選前宣判?我是說都撐了一年,再撐個五十幾天不行嗎?這裡有兩個推論,第一,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反正國民黨的選情已經沒甚麼可以影響的了。第二,則是魏應充也不願意等政黨輪替後再判無罪,這就像他想甚麼時候交保,就能甚麼時候交保,甚麼時候判無罪,嘿,果然就真能甚麼時候就判無罪,這才是真正的有錢能使鬼推磨。魏應充投資了一大筆,不趕緊回收就全烏有,下一筆又投不出去(或是還在摸索磨合),小心駛得萬年船,還是先給判個無罪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