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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16:17:23瀏覽4931|回應0|推薦33 | |
在孟買我最恨的是對人對事的罪惡感,有時根本和自己無關,有時是由於自己一時衝動造成,不論如何,這種罪惡感出現的情形是十分頻繁的。 記得剛到孟買還住在旅館裏等溫德米爾(上流社會之一 : 溫德米爾)重新粉刷,我常在附近觀光客最多的克拉巴大道上閒逛。離泰姬瑪哈酒店和印度門(弟弟餓了,爸爸是酒鬼)不遠的克拉巴大道騎樓下全是攤販,賣衣服飾品,盜版光碟,從賊市買來十倍價錢再轉賣給觀光客所謂的古董,專門給沒錢進泰姬瑪哈酒店的背包客去的餐廳酒吧咖啡店,應有盡有。 一日我進了台灣也有的西雅圖極品咖啡,當時初來乍到,什麽事都是新鮮極了,點了一杯咖啡一個蛋糕坐在窗口看人。路上有許多金髮碧眼的背包客,穿著印度印花布衫夾腳拖鞋,有些甚至眉心也跟著點了個朱砂痣。 孟買的西雅圖極品咖啡雖然不如台北,但是在滿街路邊攤中,倒也是個時尚的咖啡店,光顧的除了老外還有許多時髦的印度年輕人。我喝了一口咖啡,看著一個外國人邊走邊吃走出咖啡店,入境隨俗的把還有鮮奶油的蛋糕紙隨手往地上一丟。 咖啡店外有兩個街上處處可見(納格帕達的孩子)髒兮兮的小女孩,看來似乎是姐妹,這張有著鮮奶油的蛋糕紙一落地,年紀比較大的女孩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撿了起來,先遞給妹妹,妹妹貪婪地舔了幾口,然後交給姐姐也舔一口。姐姐接著把紙上還有的蛋糕屑用黑色的指甲刮下來要妹妹吃,兩個人就這樣把這張紙舔得一乾二淨。
此時擺在面前的蛋糕我是怎麽也吃不下的,這是什麽樣的世界?我身處印度最富有的城市裏最繁華的街道之一,這兩個小女孩連鞋子也沒有,只能在外國人常去的咖啡店外等著,三不五時會有張還有點鮮奶油的蛋糕紙可以舔。我花在一杯咖啡,一塊蛋糕上的錢,足夠她們買米至少過一個月!我拿起還沒吃的蛋糕,走出咖啡店交給她們,仿佛做錯事一般落荒而逃,中了邪似的為自己過的生活感到不該。 不過這是我剛到孟買(雪梨 -- 孟買)時的情形,漸漸地看多了街上的乞丐我變得麻木了,也許還沒有到不仁的地步,但是了解了盡量不要去為他們的處境感到有罪惡感:不是我的錯啊! 隔了一陣子我從旅館到附近一個超市去買東西,那是在我們找到尼爾生(尼爾生的家)之前。我攔了一輛計程車,談好載我到十分鐘車程遠的小超市,等十分鐘,再回旅館。我很清楚來回車錢只要二十盧比,不過我要他等,説好了五十盧比。 買了東西回到旅館大門,下車時司機要八十盧比,我開始跟他爭執,旅館的門童趕緊上前問究竟,我氣急敗壞說我們談妥了五十,現在他要八十。這下連大廳經理都出來了,交代門童把我的東西提上樓:太太,您別生氣,交給我。經理接下五十盧比 交給司機,然後是一連串的印度話大聲責駡,司機頓時變成縮頭烏龜,拿了錢就一溜煙把車開走了。 經理很專業的向我賠不是:太太,我們印度的計程車司機真是太糟糕了,以後再有這種情形您就叫我們出來處理。此時門童已經把我買的東西送上房間了,我獨自在上樓的電梯中忽然覺得丟臉極了,經理肯定知道我們兩房一廳的房間一個月要多少錢(上流社會之四:住在泡沫裏的外國人),在旅館喝一杯咖啡遠遠超過三十盧比,而我和一個什麽也沒有的計程車司機計較這一點錢! 雖然不是我的錯,這類事卻沒有例外總是可以讓我難受甚至羞愧好幾天,尤其是在搬到孟買的初期。但是有時候就真是我的錯了。 那是一個悶熱的午後,早上出去買水果時我拿起一個木瓜,認識我的小販說:三十個盧比,太太。木瓜滿街都是的孟買一個只要十盧比,爲什麽我得多付?小販嬉皮笑臉:太太,您是老顧客了,二十個盧比就好了。我放下木瓜轉身要走,小販把木瓜放進塑膠袋:太太,十個盧比吧。。。我怒火中燒:爲什麽認識我還要騙我? 接著在要把人曬的發昏的烈日下辦了幾件事,全是一樣令人為之氣結的過程,沒有一件辦成,此時呼吸的空氣好像又多了幾分令人作嘔的腐臭味了。平日的我多半能兵來將擋,無傷大雅的與人開玩笑周旋,但是那天實在是太熱了,回家後我的怒氣還是不斷上升,應付這些人簡直是浪費生命! 不久門鈴響了(門鈴又響了),我找碴似的衝出去開門,收報費的,不過不是我認識每次要推銷過期雜誌的那個,是個不懂英文的小弟。 沒見過面的小弟怯生生地把收據交給我,數學很好的台灣人很快計算了一下一個月的報費:居然連兩塊盧比都要坑我的錢!我耐著性子要他算給我聼,可憐的小弟不知道爲什麽這個太太臉色鐵青,說什麽他一個字也聼不懂,只是很疑惑的我說完一句就搖頭晃腦。我提高音量:爲什麽要多收我兩塊盧比?你難道不知道每次來收報費我給十塊盧比小費嗎?爲什麽要騙我的錢?現在你連一塊盧比也拿不到了! 就在我提高音量之際愛爾卡(愛爾卡談戀愛)出來了,我轉向她:妳告訴他,騙我兩塊盧比的結果就是損失十塊盧比!愛爾卡接過收據看了一眼:太太,星期天的報紙比平常多五毛盧比,上個月有四個星期天,一共是兩個盧比。 這時我恨不得有個地洞可以讓鑽進去了,剛來的我爲了三十盧比和計程車司機起爭執,現在的我不僅爲了兩塊盧比和無辜的小弟臉紅脖子粗,還沒道理的把他痛駡一頓,全是因為我的心情不好(欠我的錢呢?)!小弟喝了杯涼水領了十盧比的小費,無緣無故被罵也值得,高高興興的走了,留下十分慚愧的我急著向愛爾卡解釋。 其實爲什麽要向愛爾卡解釋呢?只不過是我的補償心理罷了,覺得只要向一個印度人解釋我爲什麽毫無道理罵印度人,就能把所作所爲一筆勾銷,就能讓自己好過些。愛爾卡滿頭霧水:太太,平時是我在付錢,您本來就不知道報紙星期天比較貴,沒關係的,小弟說從來沒人給他十盧比的小費,他可高興了。 又過了一陣子,我感到愧疚的對象輪到愛爾卡了。一日我進了廚房發現流理臺上放了好幾瓶礦泉水,正想把它們放到一邊發現全是開過的,叫來亞莎(亞莎學英文)才知道瓶子裏是愛爾卡準備帶回家的過濾水。亞莎說愛爾卡的丈夫有時候錯過了供水站的時間(孟買水,大不易),家裏就沒有水,所以她從溫德米爾提幾瓶過濾水回家,這種外國人還要煮的過濾水在貧民窟裏是可以直接喝的!
我立刻把愛爾卡叫來:絕對不能把這些裝了生水的礦泉水瓶子就這麽放著,一不小心我們喝了怎麽辦?在孟買不是礦泉水是不能喝的!妳要拿濾水器濾過的水回家可以,煮了再帶回家也可以,但是把瓶子上的標簽撕掉,這樣我才不會搞錯。我嘮嘮叨叨說了一陣子,愛爾卡只是低著頭不發一語,過了一陣子才說:對不起,太太,我知道了。 回到書房我後悔極了,不過爲時已晚。我想像愛爾卡聽我說“在孟買不是礦泉水不能喝”時是什麽感受,她工作一個小時才能買兩瓶我們喝的礦泉水。她喝了四十多年的自來水,嚴格説來是供水車上提回家的水,連自來水也不是,現在只不過是想方便一點罷了,我竟然可以說上一大串!我想到古代何不食肉糜的昏君,自責的難受不是言語可以形容的。 就這樣日復一日我在須有莫須有的罪惡感之間徘徊,倒也學得了一點應對之道。 一日愛爾卡和亞莎坐在她們房間的地上吃午餐,兩人有說有笑,我探頭看她們,亞莎很熱情的說:太太,愛爾卡今天帶的午餐好好吃,您吃一口吧!印度人吃飯是不用刀叉湯匙的,就是用手。亞莎撕下一塊麵餅,包了一小撮泥漿色黃黃糊糊的咖喱遞給我:好好吃啊,太太! 這件事的前提是,我相信還是有印度人上厠所不用衛生紙,只用水。雖然他們有嚴格的規定左手由於主管比較骯髒的事,所以絕對不會用左手拿食物,不過心理作用加上不理性的偏見,我還是覺得不舒服。雖然我百分之百承認不該有這種心理,仍舊不能説服自己這是人間美味,一口把它吞了。 我接過這塊顔色不僅不能令人食慾大增反而大減的咖喱麵餅,道謝後回到書房,拿出一張紙把麵餅小心包在裏面,雖然比較麻煩必須專程拿到外面丟 -- 因爲丟在家裏的垃圾桶亞莎會看見,但至少這麽做,我可以避免傷了任何人的自尊之後再讓自己懊悔不已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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