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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與「渡」之異同― 〈張丞相列傳〉中的「度」與「渡」(⑿四十七)
2024/10/17 10:38:42瀏覽98|回應0|推薦33

「度」與「渡」之異同―〈張丞相列傳〉

   中的「度」與「渡」(四十七

、列傳70卷―36〈張丞相列傳〉

    本篇並不只是丞相張蒼的傳記,還附入蕭何、曹參、陳平等單獨立傳之外的丞相,可以說是有漢不夠著名丞相的合傳,不夠著名的丞相計為張蒼和申屠嘉,還有景帝時代的陶青、劉舍,武帝時代的許昌、薛澤、莊青翟以及趙周等人,都沒有好政績,只記其名而已;這裡面以張蒼成就略多,資料也豐富,因此以張丞相」為篇名;這一點褚先生也看出來了,所以他在司馬遷本文之後附入武帝征和以來的丞相車千秋、韋賢、魏相、邴吉、黃霸、于定國、韋玄成、匡衡等人,以全「小丞相合傳篇章。至於附入周昌、任敖,可能是兩人都官至御史大夫,相當於丞相」預備人選,其事蹟又不夠獨立成傳,因而附入的吧。 

二、〈張丞相列傳〉中的「度」與「渡」 

    其後黃龍見成紀,於是文帝召公孫臣以為博士,草土德之曆制度,更元年。張丞相由此自絀,謝病稱老。蒼任人為中候,大為奸利,上以讓蒼,蒼遂病免。

    這是張丞相蒼自絀稱老及病免的緣由。黃龍」是「五行學説中中央位置屬土的神獸」,「見成紀」是「出現於成紀縣『見』音ㄒㄢˋ(xiàn)是『顯露、顯出』的意思」,「成紀」是「成紀縣,古代縣名,秦朝屬於隴西郡,在今甘肅省東南部」,「文帝」是「漢文帝劉恆(203157B.C.),劉邦第四子,180B.C.即位,是漢朝第五個皇帝」,「公孫臣」是「漢初學者,魯(治今山東曲阜)人,文帝時上書言五德始終之説,稱漢為土德」,「草土德之曆制度」是「草擬可以與土德相適應的曆法與度量衡標準。案:〈孝文本紀〉在十四年春(166B.C.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傳五德事,言方今土德時,土德應黃龍見,當改正朔服色制度。天子下其事與丞相議』,則『曆制度』應是『改正朔服色制度』省略了『服色,而『曆』就是『改正朔」,「制度」是「度量衡標準」,「更元年」是「改正朔,更改皇上記數的年代,我國有『年號』是漢武帝創制的,例如『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各有年;所以漢文帝十四年春(166B.C.)公孫臣上書,經過討論、決議、執行,到十六年(164B.C.)確定,接著改元作後元年(163B.C.),直到後七年去世,在位共23」,「自絀」是「自己貶退,自動引退」,「謝病」是「以生病為藉口拒絕做官」,「稱老」是「自稱年老,時張蒼大約84歲」,「蒼任人」是「張蒼曾經任用一個人」,「中候」是「古代掌管土木營建官員」,「奸利」是「謀取非法的利益,做貪贓枉法的事」,「上以讓蒼」是「皇上以此來譴責張蒼」,「病免」是「以生病為由免除丞相的官職」。整段話的意思是:後來,果然有黃龍在成紀縣出現,於是文帝召見公孫臣,任命他為博士,負責草擬可以與土德相適應的曆法與制度,並更改年代的記數。張蒼於是自動引退,稱病告老。張蒼曾保舉一個人做中候,這個人做了很多貪贓枉法的事,文帝以此來譴責張蒼,於是張蒼告病離職。「草土德之曆制度」的「度」本義「度量衡標準」,讀本音「徒故切」,今讀ㄉㄨˋdù 

    文帝度丞相已困通,使使者持節召通,而謝丞相曰:此吾弄臣,君釋之。

    這是申丞相屠嘉要殺鄧通,文帝出面說情的事情。文帝度丞相已困通」是「漢文帝估計丞相已經處罰鄧通」,「使使者」是「派遣使者」,「使者」是「奉命出使的人」,「持節」是「拿著符節,古代使臣常執符節作為憑證」,「召通」是「召見鄧通」,「謝丞相」是「對丞相表示歉意,當時丞相是申屠嘉」,「弄臣」是「親近狎玩之臣,陪伴帝王狎玩臣子」,「君釋之」是「請你饒恕他」。整段話的意思是:文帝心中估計丞相申屠嘉已經開始處罰鄧通了,於是派遣使者手持符節前去召見鄧通,並對申屠嘉表示歉意說:這是我所寵幸 狎玩的臣子,請你就饒了他吧「文帝度丞相已困通」的「度」是引申義「推測估計」音讀轉作「徒落切,今讀ㄉㄨㄛˋduò或ㄉㄨㄛˊduó 

三、結論:

    〈張丞相列傳〉裡「度」出現兩次:「草土德之曆制度」的「度」本義「尺寸長度」,音「徒故切今讀ㄉㄨˋdù,「文帝度丞相已困通」的「度」是引申義「推測估計」音「徒落切今讀ㄉㄨㄛˋduò或ㄉㄨㄛˊduó;沒有「渡」字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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