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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06:23:40瀏覽132|回應0|推薦32 | |
「度」與「渡」之異同―〈樊酈滕灌列傳〉 中的「度」與「渡」(⑿四十六上) 一、列傳70卷―35〈樊酈滕灌列傳〉 本篇是劉邦手下能征慣戰的樊噲、酈商、夏侯嬰、灌嬰四個將領的合傳;四人都出身卑微,而各自代表了屠夫、利劍、車夫和快馬,四個人都是從早期就跟隨在劉邦的身邊,並且一直都沒有離開,是真真正正的劉邦嫡系人馬,他們雖然只能算是中級幹部,沒有涉及出謀劃策的層次,但是在戰場上都以勇猛聞名,而且屢立可以量化的戰功,文中每多:破城多少、斬首若干、擄敵擠人的記載,有如功績簿而缺少了一些文采;不過也因為常在劉邦左右,向來都是忠心耿耿,也許是都沒有作為統帥、獨霸一方的機會,所以都得以封侯善終。 二、〈樊酈滕灌列傳〉中的「度」與「渡」 ⒈齊地已定,韓信自立為齊王,使嬰別將擊楚將公杲於魯北,破之。轉南,破薛郡長,身虜騎將一人。攻傅陽,前至下相以東南僮、取慮、徐。度淮,盡降其城邑。 這是韓信定齊地自立為齊王後,使灌嬰別將擊楚所立下的戰功。「齊地已定」是「齊國地區已經平定」,「齊地」是「今山東省北部及河北省東南部一帶,戰國時代為齊國所屬之地區」,「韓信」是「淮陰(今屬江蘇省淮安區)人(?-196B.C.),西漢開國功臣、將領,與蕭何、張良並稱漢初三傑」,「使灌嬰別將」是「派遣灌嬰獨自率領一支軍隊」,「擊楚將公杲於魯北」是「到魯地北面攻打楚國將領公杲」,「公杲」是「楚漢之戰時的楚國將領,守魯北,杲音ㄍㄠˇ(gǎo),生平不詳;魯昭公子有公衍、公為、公果、公賁等,公杲或為其後人」,「魯北」是「魯地的北面,楚國滅魯設置的魯縣;魯地在今山東省西南部,魯地北面約當曲阜一帶」,「薛郡」是「秦王在魯地建置的郡」,「薛郡長」是「薛郡的首長、郡守」,「身虜」是「親身虜獲、親身活捉」,「騎將一人」是「一名騎兵的將領,指一個守薛郡的楚國騎將」,「傅陽」是「傅陽縣,秦置縣名,屬泗水郡,為春秋時偪陽國,音ㄈㄨˊ〡ㄤˊ(fú yáng),是以縣名改字作『傅陽』,地當今山東省棗莊市,其台兒莊區澗頭集附近有偪陽國故城遺址」,「下相」是「下相縣,西楚霸王項羽的故里,位於今江蘇宿遷西南」,「僮」是「僮縣,秦置縣名,屬泗水郡,治所在今安徽省泗縣駱廟鄉潼城村」,「取慮」是「取慮縣,秦置縣名,位於江蘇省睢寧縣西南」,「徐」是「徐縣,西漢置縣名,治今江蘇省泗洪縣東南半城鎮」,「度淮」是「渡過淮河」,「盡」是「全部的、所有的,『盡』是『器中空也,从皿〈聿火〉聲』,『〈聿火〉』是『火餘也,俗作燼』,『聿』是『筆』,放一把火不只燒掉筆毛,連筆桿都燒得乾乾淨淨,而『〈聿火〉(燼 )』既是火燒過的『餘燼』,那麼『器皿』裡面經過『火燒成餘燼』當然是『一無所有』,所以『盡』是『器中空也』,由一無所有的『器中空也』引申出『完畢』,再由『完畢』引申出『全部的、所有的』」,「降其城邑」是「降服了那邊的城邑」。整段話的意思是:齊國地區已經平定後,韓信自立為齊王,派遣灌嬰獨自率領一支軍隊前往魯北攻打楚將公杲,最終將其打敗。之後轉戰南方,大破薛郡郡守,親自活捉了一名騎兵將領。攻打傅陽,來到下相東南的僮縣、取慮縣、徐縣等地。灌嬰帶兵渡過淮河,降服了那邊所有的城邑。「度淮」的「度」是假借義,假借作「渡」字,是「涉濟、渡水」的意思,讀作「徒故切」,今讀ㄉㄨˋdù。 ⒉以騎渡河南,送漢王到雒陽,使北迎相國韓信軍於邯鄲。還至敖倉,嬰遷為御史大夫。 這是漢王還定三秦後,灌嬰被選為騎將遷為御史大夫的事情。「以騎」是「用騎兵、率領騎兵」,「渡河南」是「渡過黃河而向南、南向而渡過黃河」,「送漢王」是「護送漢王,漢王即劉邦」,「雒陽」是「「洛陽,又稱雒邑,位於河南省洛水(黃河的支流)之北,前後共有13朝定都於此,又稱雒陽、雒邑,是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之一」,「使北」是「被派遣北上」,「迎相國韓信軍於邯鄲」是「到邯鄲迎受相國韓信派來助漢的軍隊,楚漢之戰時劉邦任韓信為左丞相領兵定魏、代、燕、趙,常發兵助漢」,「邯鄲」是「戰國時期趙國的都城,秦為邯鄲郡的首府」,「還至敖倉」是「返回到敖倉」,「敖倉」是「秦設置的重要糧倉,在今河南鄭州桃花峪;後來成為一般糧倉的泛稱」,「御史大夫」是「御史府的長官,地位僅次於丞相」。整段話的意思是:灌嬰率領騎兵南向而渡過黃河,護送漢王抵達雒陽,並奉命北上到邯鄲迎受相國韓信的軍隊。返回敖倉後,被提拔為御史大夫。「以騎渡河南」的「渡」是本義「涉濟、渡水」,讀作「徒故切」,今讀ㄉㄨˋd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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