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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複」與「覆」的異同(九十) |
| 知識學習|語言 2026/03/06 19:47:19 |
「復」、「複」與「覆」的異同(九十) 七、「複」字的今義與用法 ⒊「複」字在現代有引申義「重複、再一次、一層又一層」的意思(九) 4.複決:複決是第二次議決,意指人民透過投票,對立法機關已通過的法律、憲法修正案或重大政策,表達贊成或否決的直接民權。在《中華民國憲法》中有第十七條、第一百三十六條內容提到「複決」。 憲法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其他有關複決權之行使,在《公民投票法》有具體的執行方式,根據2018年修正公布的的規定是這樣的: 《公民投票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為了讓人民能夠直接參與決策,監督立法機關,確保法案符合民意,我們賦予人民複決權。 這個「複決」的「複」是引申義「重複、再一次、一層又一層」的意思。
5.複製:複製是指將現有物品或資訊再一次製造出來,最常見的是電腦資訊備份,其次是文件列印、相片沖洗翻拍、影音檔案轉錄。 電腦(computer)遵循「程式」能夠為我們做很多事,複製是眾所悉的功能,只要劃定區域,無論是一位源還是一篇文章,只要輕輕鍵盤一按(例如:Windows按 Ctrl + C,Mac按 ⌘ + C),傾刻複製完成。 ˉ 文件列印是以影印機複製,影印身分證件、單據、文稿、甚至整本書,不過整本書的複製牽涉版權法要小心。 相片複製有沖洗和翻拍,老式的由負片沖洗複製,新式的用數位相片電子檔複製,手段雖然不同,複製結果是一樣的;翻拍是用相機的攝影功能複製,老式的拍成負片再沖印,新式的拍成電子檔就可以複製。 錄音錄影本身就是使聲音或影像重現的技術,就是一種複製;所以當1877A.D.愛迪生(Thomas Alva Edison,1847-1931A.D.)發明了錫箔圓筒留聲機,可錄製和播放聲音就是複製了聲音,其後黑膠唱片、磁帶錄音機、卡式錄音帶、CD、MP3、串流媒體都是聲音複製的技術;動作影像(短片)最早是1888A.D.路易·勒·普林斯(Louis Le Prince)用單鏡頭攝影機配合伊士曼柯達公司(Eastman Kodak Company,簡稱柯達)的紙質膠片拍攝了《朗德海花園場景》,是現存最早的散步短片,1891A.D.愛迪生發明了電影放映機,使用的是穿孔膠片,然後展開了將近一世紀的影劇世界,從無影聲電影(默片)到有聲影片的由黑白片到彩色片而變成伊士曼彩色;另一方面,1930-1950A.D.磁帶技術的發展的,錄放影機、錄影帶、LD、VCD和DVD,而從VHS錄影帶與VCR錄影機普及就使影劇走入了家庭;這些都是動作場景複製的技術。近代生物技術的克隆(cloning)製造基因完全相同的後代或副本也是複製的一種。 這些「複製」的「複」都是引申義「重複、再一次、一層又一層」的意思。
6.複診:複診是在同一家醫院再一次的診察、治療或追蹤檢查;狹義複診可以指同一科別或症狀,廣義複診指同一家醫院的再一次看診。 複診本來就是再一次診察,一位醫師對一個的初次診察、治療的病人,不太可能所下的藥一服見效,病人服藥之後再一次請醫師給藥(回診),醫師理當對病人再一次診察,看看病情是否有變化、確定治療的效果、決定繼續治療的策略,這個對病人再一次診察就是複診;假使是比較大規模的醫院遇到比較嚴重的病患,出診後請經驗更豐富的另一位醫師診察也是一種複診;初診病患掛號要填寫初診病歷表格(初診基本資料表、病人健康資料卡、和就醫主訴的症狀和病史)以建立病歷,第二次以後則不必再填寫初診病歷表格,所以對醫院掛號處而言,第二次看病掛號就是複診。 這些「複診」的「複」都是引申義「重複、再一次、一層又一層」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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