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5日)勞保局在各大報刊登大幅廣告,告知民眾,申請勞(農)保給
付,手續非常簡單,只要符合申請條件,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填寫申請
書郵寄或送至勞保局,及可順利完成辦理。如果無暇自行處理,被保險
人也可以直接透過投保單位來申請勞(農)保給付,方便又安心,過程中
有任何不明白之處,只要直接電話/現場諮詢勞保局人員,完全不需要
假手於勞(農)保黃牛的幫忙。
我們相信勞保局的出發點是良善的,但這些所謂的勞(農)保黃牛真的有
這麼不堪嗎?先來看鄰近的日本,在日本,早在1969年便已制定勞務士
法,由政府舉辦社會保險專業代理人的考試,經過檢核或考試及格的人
便取得一張證書,可以自己開業執行業務(日本叫立業勞務士,類似開
業的會計師或律師)或者也可以在公司上班(日本叫勤業勞務士,類似受
僱的會計師或律師),這兩種勞務士都可以為全日本的被保險人服務,
成為健保局、勞保局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橋樑。韓國的情形也與日本差不
多。回到台灣,同樣都是從事社會保險的工作,在日、韓這些從業人員
都受到社會上的敬重,但在台灣,這些人被勞保局稱為勞(農)保黃牛,
落差真是大啊。
事實上,這些勞工、農民有的是自己曾經問過勞保局,經回答「不能
領」,或者自己辦過,結果:「遭退件」,或者在醫師處或投保單位
處遭到阻礙等等,總之,勞工、農民也並非全然不想「自己辦」,只
是「不知可以領」、「不知如何領?」、「結果領少了」等等,所以
他們才要委託別人代辦,勞保局一直宣導自己辦,不要委託勞(農)保
黃牛代辦,以免被收取高額服務費,如果自己辦與找別人辦給付金額
相同當然自己辦,但勞保條例加解釋令將近上千個,不要說被保險人
不了解,就連勞保局的承辦人員也不一定都懂,所以要全部案件都由
被保險人自己來辦,根本不可能,簡單的案件如生育給付、一般死亡
給付、老年給付等等,由自己辦當然沒問題,但像職業傷害傷病給付
、失能給付等所牽涉的專業知識較高,一般被保險人根本辦不來,所
以把專業的問題交給專業的人來處理,只是這個行業因為沒有專責機
構管理,有些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要找代辦時最好多打聽貨比三
家才不會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