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勞工已局部失能,之後請領失能年金給付,先發給80%給付,到扣完先前所領局部失能金額半數為止
2014/09/06 21:33:06瀏覽474|回應0|推薦0
勞工保險條例第55條第2項規定,前項被保險人符合失能年金給付條件

,並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保險人應按月發給失能年金給付金額之百

分之八十,至原已局部失能程度依失能給付標準所計算之失能一次金

給付金額之半數扣減完畢為止

老丁3年前領取9級失能280日,給付金額179200元失能給付,今年因失

程度加重,經評估後為第21000,且終身無工作能力,保險年資

206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0000。則老丁可請領多少失能

年金?

一次金金額:

30000÷30×(1000-280)=720000

每月年金金額:

30000×(20+7/12)×1.55%=9570(每月原應領金額)

9570×80%=7656(每月實發金額)

9570-7656=1914(每月扣減金額)

扣到89600元為止(179200÷2),約311個月扣完,第4年起,每月可恢

復領9570元。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ez100371&aid=1701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