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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死、傷者,除了申請勞保相關給付外,還可依職災勞工保護法規定申請給付
2014/08/06 15:54:04瀏覽181|回應0|推薦0

勞保條例第54條第2項規定,前項被保險人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並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除依第五十三條規定發給年金外,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二十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3條規定,請領身體障害生活津貼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請領勞工保險職業

災害傷病給付期滿或職業災害失能給付。

二、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其失能程度適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一等級至第七等級規定之項目。

 

設老丁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氣爆受傷,身體皮膚排汗功能喪失71%以上,且終身無工作能力,有勞保25年的年資,平均月投保薪資30300元,眷屬2名,則老丁可申請多少失能年金給付?

30300×25×1.55%×(125%×2)=17612

職災失能補償一次金:30300×20個月=606000

老丁除了可請領失能年金給付外,還可依職災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3條規定請領身體障害生活津貼,老丁的情況依職災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12條規定,每月可領8200元,最長可以請領5,老丁應於每屆滿1年之日前,檢具3個月內之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送勞保局辦理續領。

 

老丁如符合職災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6條規定,經醫師診斷終身不能從事工作,且經常需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監護或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需人扶助,則老丁還可依職災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15條規定,請領看護補助,每月發給11700元,同樣最長可以請領5年。

 

如果老丁因職災死亡符合職災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7條規

定,遺有受其扶養之配偶、子女或父母及家庭生活困難,則

老丁家屬可依職災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第16條規定,向勞保

局申請家屬補助費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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