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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8 00:28:13瀏覽844|回應4|推薦42 | |
「HummingBird 小姐,我寫了一個教學步驟如下,你下載這個教學文件檔案,就知道該如何貼影片了,另外,在貼影片之前,要知道這個影片是否有智慧財產權以及該影片作者是否同意網友任意散播,以維護網路倫理以及避免觸法。 只要每個人 都為別人著想 世界就會變的更好 」 (by 音組希洛 唯) 不信邪,昨晚睡覺前又玩了一下模板管理,想讓甜水窩首頁看起來「與眾不同」,也是考驗一下蜂鳥的電腦智商,早上一開機,不得了,怎麼一片霧煞煞,字全部被圖蓋掉了,這下子真的是「與眾不同」! Udn裡好心人真不少,有人提醒、有人乾脆下手教學,「音組希洛 唯」就是蜂鳥的一位老師。除了指點我如何整修,還教我嵌入影音的方法,讓我特別留意的是,這位研究生不只好心、有耐心,還提到了智慧財產權,真是好樣的年輕人! udn城邦真是大觀園,沒事進去逛逛,有的格主貼上圖文創作賞心悅目,有的還貼心配樂,昨個走進Bamu星世界,和她一起逛箭頭湖,背景是Gone with the Wind磅礡悲壯的配樂,真是一大享受。 即使是網路世界的公開領域(Public Domain)還是有侵權的問題,(註1.)家有一個篤信「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老公,對智慧產權研究深入又格外敏感,很雞婆又樂於分享的蜂鳥,久而久之也耳濡目染,日前在部落格分享連加恩的「給兒子的信」,我還是蹠躅再三才放膽貼文。 「分享」前不忘「尊重」,也是女兒教我的人生功課。 老二下週將到荷蘭舉行個人歐洲的第一場獨奏會,在家上班的我,天天有免費現場音樂廳聆賞,突然靈機一動,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動手就把存在電腦裡女兒彈奏的Gasphard de la Nuit(by Ravel) post到部落格。搞弄一番,畢竟還是高估了自己的電腦能力,就近向女兒求救,這下子地動天驚~「媽咪,妳怎麼可以私自把我的音樂放上去!」愛惜羽毛的女兒說,萬一她哪天成名了,這些東西流出去怎麼見人..... 從小在合唱世界長大的我,從小ㄎㄚ唱到聲部負責人,大四不小心當上指揮,從此就與指揮結下不解之緣。來到美國安頓好第一件事就是唱歌,只是,過去有譜就印、傳了大家唱的「壞習慣」,到了美國惡習已改,有幾個理由:第一,不能在孩子面前做壞榜樣,這些小老美從小學尊重,最看不慣「大補帖」山寨版產物;第二是出於私心,作曲者出版的樂譜都是嘔心瀝血之作,愛樂者連一份一兩元美金的譜都不捨得花,作曲家不得不轉業,那偶就沒好作品唱了;第三,法律至上的美國,一小心侵權,吃不了兜著走! 幾年前老公回台,找了新生代作曲家張舒涵未發表的合唱作品,徵求張同意後,把她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拿回美國唱,由於尚未出版,當時自行印了30多份發給合唱團團員,次年我返台時特別將30多份的「權利金」郵匯給張小姐,當時陪我到郵局兼付帳的是老媽,她聽我解釋緣由,瞪大眼頗不以為然從鼻孔哼了句「沒聽過這等事....,唱歌還得付錢?!」 靠筆維生的蜂鳥,賺的也是辛苦錢,分享而不踩線,其實是多年累積的「受害人」經驗。 在傳媒服務近20年,北美各大城小鎮的地方免費的華文報、網路報多是低成本經營,少雇用記者採訪撰稿,多的是東抄西拼,只要廣告客戶不嫌棄,「拿人手短」的讀者也加減看,管他「天下新聞一大抄」! 我其實是不介意分享的,自己花心血採訪撰寫的新聞、人物專訪,讀者多一個是一個,令人氣憤的是,這些地方報或是「XX網」通常原封不動照搬、沒在文末加註「引用自A報」不打緊,還記得去頭添尾,記者姓名不見了,改成「本報訊」、「XX網訊」,最讓人吐血的是,文末還會來這麼一句~ 版權所有,請勿侵權! (註1)網路圖文分享的侵權問題,本人並非專家,較為保險的作法是註明原出處或是原創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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