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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9 14:37:51瀏覽304|回應0|推薦1 | |
〈拍蒼蠅易,打老虎難〉
《拼圖二二八》作者陳儀深教授述說:「令人納悶的是,楊亮功、何漢文既然是奉命『查辦』,並且目睹耳聞諸多殘殺慘狀,為何沒有針對事件提出任何彈劾糾舉?根據1947年「國民政府監察院彈劾案登記表」全年142案合計286位被彈劾人之中,包括違法失職、貪污、舞弊、違法濫押、違法殺人等等,竟無一發生在台灣的軍警公教人員身上,實令人費解。」[註1],並稱:「合理的解釋是,應被論罪的層級太高,數量太多,在民主法治喪未生根的環境下,常被視為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監察權,自是無能為力。」[註2]
「楊亮功3月8日抵達基隆港至4月11日離台,計留31天,曾赴各地調查,據稱對事件『有全面而深入之瞭解』,且留下一篇『二二八事變奉命查辦之經過』的長文」[註3],說他「耳聞」(諸多殘殺慘狀)或可能屬實,但說「目睹」則未必可信。監察委員職司社會風紀,且多為高風亮節之士,倘若楊、何二員確實「目賭耳聞諸多殘殺慘狀」,尤其何氏主動呈請派員調查,相信一定會搜證並即提出彈劾。渠等最終未曾提出,很可能就是因為「傳說紛紜」,「查無實據」!
再者,事件發生至今已近七十五個年頭,二二八暴動前後雖然僅有兩個半月(從2月27日晚上發生緝煙意外衝突事件,至5月16日魏道明接任省主席,宣布取消戒嚴,結束清鄕活動為止),但是「真相」至今仍然混淆不清,是非對錯更是一直陷在爭論之中,因此「1947年『國民政府監察院彈劾案登記表』全年142案合計286位被彈劾人之中,包括違法失職、貪污、舞弊、違法濫押、違法殺人等等,竟無一發生在台灣的軍警公教人員身上」,自不足為怪!尤以當時國事如麻,監察院事多人寡,拍蒼蠅已不容易,打老虎必更困難。何況,蒼蠅會高飛,老虎又兇猛有力!
既稱「被論罪的層級太高,數量太多,在民主法治尚未生根的環境下,常被視為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監察權,自是無能為力」,竟又質詰「為何沒有針對事件提出任何彈劾糾舉?」豈非明知故問?一般市井小民批評監察院「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尚且無可奈何,知書達禮之士竟亦如此嘲諷,不禁令人惋惜慨歎!
[註1]:〈令人納悶的是,楊亮功、何漢文既然是奉命「查辦」,並且目睹耳聞諸多殘殺慘狀,為何沒有針對事件提出任何彈劾糾舉?根據1947年「國民政府監察院彈劾案登記表」全年142案合計286位被彈劾人之中,包括違法失職、貪污、舞弊、違法濫押、違法殺人等等,竟無一發生在台灣的軍警公教人員身上,實令人費解。〉
(《拼圖二二八》第151頁第一四行) [註2]: 〈吾人只看到3月13日楊亮功致電于右任院長,謂「地方政府濫事拘捕,人心惶惶。擬請轉陳中央嚴令地方政府不得採取報復行動,並須注意下列兩點:(一)非直接參與暴動者不得逮捕;(二)處理人犯須依法律程序」可以推知當時濫肆逮捕之嚴重、處理程序之隨便,儘管于院長隨即復電云:「所見即是,已面陳主席矣。」甚至有蔣主席致陳儀「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即3月13日的電文,然此電文不過是官樣文章,三月中旬以後利用綏靖清鄕「施行報復」才要開始,台省軍政首長並無一人因二二八事件而被「論罪」。合理的解釋是,應被論罪的層級太高,數量太多,在民主法治喪未生根的環境下,常被視為只拍蒼蠅、不打老虎的監察權,自是無能為力。〉(《拼圖二二八》第151頁第一九行)[註3]:〈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以後,監察委員何漢文於3月4日即上簽呈給于右任院長,謂此次暴動「死三四千人」,「不惟於新收復地方發生重大不良影響,且於國際觀瞻亦發生重大之惡劣印象⋯⋯,可否由院派遣委員前往調查,謹祈核奪」。結果于院長迅即致電楊亮功「盼迅速赴台查辦,並希隨時具報」,楊亮功是在3月7日偕二位調查員馳赴台北,而何漢文後來也收到「加派該委員並往台灣查辦」的訓令,於3月21日偕一位秘書前往台北。楊亮功3月8日抵達基隆港至4月11日離台,計留31天,曾赴各地調查,據稱對事件「有全面而深入之瞭解」,且留下一篇「二二八事變奉命查辦之經過」的長文,敘述至4月29日行政院會通過魏道明為台灣省政府主席為止,至有參考價值。〉(《拼圖二二八》第149頁第一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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