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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暴動瘡疤集》前言之四
時事評論政治 2026/03/24 20:39:07

228 暴動瘡疤集》前言之四


 拾䦉、228暴動與美國關係

228 暴動期間,33日「臺大學生八人向領事館要求借用槍彈,以為襲擊軍警 之武器」(《重構二二八》第244頁第九行),35日「美國駐華大使致國 務院電:報紙特刊報告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成立。執委會要領事館向世界 發佈二二八事件的事實。⋯⋯,事後領事館收到一封向馬歇爾的陳情書。信上有 141 個簽名,代表807人。陳情書的結論是:最快的解決方案是聯合國聯合治理 台灣,切斷與中國的政治關係直到台灣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註:電文1:00 送發)」(《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281頁第17行),37日「美國駐華 大使館致國務院電:領事館收到一封由二二八事件處理會員請司徒雷登大使轉 交蔣介石的信,指出台灣人只是反對官員的貪污並要求政治改革,別無他意。 希望不要派兵來台以避免衝突升高,也希望中央派遣一名高階政府官員商量事 變的處理」(《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283頁第21行),另蔣主席曾電告陳 儀說:「臺灣政治建設(協)會由外國領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請勿派兵來臺否 則情勢必更嚴重云」(《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54頁第1) 此外美國駐臺北領事館副領事葛超智(George H. Kerr)暨其大作《被出賣的台 灣》(FORMOSA BETRAYED),曾惡意詆毀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並主張美國 「占領」或「託管」台灣。葛氏於311日下午,帶228受難者廖近平的長子 廖德政「至他家避難。,那時樓下還住有其他臺灣青年」(《臺北都會二二 八》第六O頁第11行)。當時也有人連絡蔣堅松,「要安排爸爸(蔣渭川) 偷渡出去。⋯⋯。後來才知道,這件事是美國領事館主動安排的。」(《臺北都 會二二八》第二一二頁第10行) 綜觀上述各節,當時美國駐臺北領事館不僅被動接見臺大學生,並代轉處理委 員會和政治建設協會致蔣主席的電函,並主動窩藏庇護臺灣青年,甚至要安排 蔣渭川偷渡。凡此可見美國駐臺北領事館介入228暴動事件,已踰外交領事人 員的倫常。(詳請參閱本書第581頁至第583頁[陸、228暴動與美國關係〕)

 

〈甚至事件過程中與陳儀、李翼中、張慕陶、柯遠芬都有連絡的蔣渭水,亦 以臺灣政治建設協會名義發出籲請中央電,蔣介石因而對陳儀說:「臺灣 政治建設()會由外國領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請勿派兵來臺否則情勢必更嚴重 云,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動份子在外國領舘製造恐怖所演成。」(《二二八事件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54頁第1

 

7日晚間八時半,陳儀又拍電給蔣介石,除表示此次事件有美國人參與之 外, 並再度強調「臺灣目前情形表面似係政治問題,實際反動份子正在利用政 府武力 單薄之時機,加緊準備實力,一有機會隨時暴發,造成恐怖局面。如無 強大武力鎮壓制裁,事情之演變未可逆料」;因此「仍請照前電所請,除第二 十一師全部 開來外,至少加派一旅來臺。」〉(《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 告》第207頁第7

 

 官方檔案中有關臺北學生軍的記載,與陳炳基之說有相當出入。警備總部 情報指出,三月三日「臺大學生八人向領事館要求借用槍彈,以為襲擊軍警之 武器」,三月五日「臺大學生吳裕德召集臺大、延平學院、師範學院學生數百 人開會抨擊政府施政,最後決議集體簽名參加共產黨,並在市區散發荒謬傳 單,宣傳推倒現政府,凡曾受軍訓學生,均分別登記」。此些情報後來被官方 誇大為「臺大學生八人,向美國領事館借用槍彈,以為襲擊軍警之用,曾有四 百餘名學生,沿徒(途)張貼標語,並遣人聯絡全省各地青年爭取武器,擴大 叛亂,並以組織『學生軍』為名,公然請警備總部發槍」。〉(《重構二二 八》第244頁第九行)

 

〈午後本市學生以組織「學生軍」為名,向川端町一帶住民捐款捐槍,復有 臺大學生八人,向美國領事館請求支援,並謂喜灣人不堪中國人之壓迫,乃有 此種獨立運動,願友邦民主國家援助,且要求借用槍彈。復有所謂「臺灣自治 青年同盟綱領」出現,內有「建設高度自治」之語,而「憂鄉青年臺北支部」 發表日文「速報」,據稱「(一)同胞進攻嘉義、臺中之主要機關及軍隊,戰果現在擴大中。(二)到達桃園之政府援軍被我學生軍壓倒的攻擊,大部潰滅四散。(三)同胞已奪取交通網電訊網。(四)市內各飛機場已由我同胞空軍占據。(五)昔日高砂義勇隊已在我方旗幟之下。學生起來,工友們起來,民眾起來,昔日之官兵們今日可以拔出指揮刀了,特攻隊的勇士們挺進,奇襲的時候來到了,集中我們的武器,爭取時間,奪取他們的武器,全體同胞,一致武裝起來。〉(《臺灣暴動事件紀實》第八頁第10行)

 

194735日美國駐華大使致國務院電:報紙特刊報告二二八事件處理 委員會的成立。執委會要領事館向世界發佈二二八事件的事實。但領事館表明 只能向美國政府傳達意見,領事館不是新聞機構,不能代為發布新聞。事後領 事館收到一封向馬歇爾的陳情書。信上有141個簽名,代表807人。陳情書的 結論是:最快的解決方案是聯合國聯合治理台灣,切斷與中國的政治關係直到 台灣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註:電文1:00送發)〉(《1947台灣二二八革 命》第281頁第17行)

 

〈(194737日)美國駐華大使館致國務院電:領事館收到一封由二二 八事件處理會員請司徒雷登大使轉交蔣介石的信,指出台灣人只是反對官員的 貪污並要求政治改革,別無他意。希望不要派兵來台以避免衝突升高,也希望 中央派遣一名高階政府官員商量事變的處理。領事館也將處理委員會的要求譯 成英文。台中、嘉義、頭份以及東部在台灣人的掌控中,新竹、台南及高雄的 街頭巷戰仍在持續中。)(《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283頁第21行)

 

〈三月十一日早上,一群穿私服的憲兵來家裏,要抓父親(廖近平)。那時 父親早已逃離,幸好那時我正在廁所,他們找不到人,就走了。下午,當時美 國駐臺副領事George Kerr(喬治.柯爾先生,日治時代他在臺北高等學校教英 文,有許多臺灣學生)來我家,帶我至他家避難。⋯⋯。我在他家從三月十一日 住到三月十五日左右,那時樓下還住有其他臺灣青年,十六日我離開柯家。他 說他即將到南京訪問,邀我一起前往,我說我不行。〉(《臺北都會二二八》 第六O頁第11行)

 

〈三月十一日早上八點,有兩個「私服」帶著憲兵數人到我家,要抓我父 親。⋯⋯許德輝的部下來我家抓人,父親早已逃離,⋯⋯。那時憲兵和私服前腳一 離去,大哥廖德政和我隨後就分兩路逃亡了。哥哥逃往當時美國駐臺副領事喬 治.柯爾家,我則計畫逃回豐原。〉(《臺北都會二二八》第九四頁第9行)

 

〈這段時間,有人連絡大哥(蔣堅松),要安排爸爸(蔣渭川)偷渡出去。 但是在那個驚恐的時日裏,我們無法信任別人,都不贊成爸爸出去,爸爸也不 願意偷渡。⋯⋯。後來才知道,這件事是美國領事館主動安排的。〉(《臺北都 會二二八》第二一二頁第10行)

 

 拾伍、228暴動期間各地團體和隊伍

、臺北市有成立「緝煙事件處理委員會」,後來改組成為,並通知十七縣市 參議會分別組織「處理委員會縣市分會外,後來又成立忠義服務隊,並出現學 生自治同盟、學生聯盟、民主聯盟、臺灣青年團、憂鄉青年團台北支部、臺灣 省警政改革同盟、台灣省青年復興同志會、海南島歸臺者同盟、青年復興同志 會、興臺同志會、若櫻會、海友會等組織團隊。

 

31日上午10時臺北市參議會邀集國代、參政員、省,參議員共同組成  「緝煙血案調查委會會」在中山堂召開成立大會,會中決定派出黃朝琴、周 延壽、王添灯、林忠等人向陳儀提出五項要求:1、立即解除戒嚴令;2、被捕 之市民應即開釋;3、下令不准軍、憲、警開槍;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 5、要求陳儀長官對民眾廣播。陳儀應允於下午4時以前召集各機關研究解嚴, 50 51 被捕民眾可由父兄隣里長聯名具保釋放,其餘條件全部應允。〉(《二二八事件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98頁第10

 

〈事件中出現許多青年組織,包括學生自治同盟、學生聯盟、憂鄉青年團、 臺灣省警政改革同盟、海南島歸臺者同盟、青年復興同志會、興臺同志會、若 櫻會、海友會等等。〉(《重構二二八》第227頁第六行)

 

〈事件發生後,全臺各地方紛紛成立「治安維持會」、「自衛隊」、「保安 隊」等組織,主動或被動成立的處委會各地分會,目的都在盡是恢復地方秩序,制止暴亂擴大。尤其是,各地處委會分會紛紛組織青年學生組成保安隊、 治安服務隊,維持秩序;或看管軍警槍械,與地方軍政機關談判等,制止暴亂 蔓延,化解軍警與民眾之間的對立衝突。〉(《重構二二八》第222頁第二 行)

 

 三月四日,處理委員會決議通知全省十七縣市組織分會,並在與陳儀見面 時提出政治改革要求。五日,處委會組織規模與定位大幅提升,並且驟然將談 判條件從事務層次提高到政治層次。兩日內,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幾乎與先 前判若二者的重大轉變。〉(《重構二二八》第216頁第一行)

 

、臺中市成立事件處理委員會和二七部隊之外,另有「黃信卿的埔里隊、何 集淮、蔡伯勲的中商隊、呂煥章的中商隊、黃金島的警備隊、李炳崑的建國工 藝學校隊和台灣自治青年同盟台中支部等。

 

、臺中縣有大甲、豐原和東勢等隊。

 

、彰化縣有彰化市、員林、田中、太平等隊。

 

、南投縣有埔里隊、竹山隊。

〈(3/3)下午,附近城鎭的人民,自廣播中獲悉台中危急,紛紛武裝前來支 援。4點,彰化、大甲、豐原、埔里、東勢、員林、田中、太平等各隊都已到 達。作戰本部也探悉教化會館是國民黨軍最大據點,於是派台中市青年學生 隊、獨立治安隊、彰化員林隊,及豐原隊的一部分,協力進攻。〉(《1947 灣二二八革命》第249頁第9行)

 

〈(3/3)各地方的增援隊陸續趕來臺中市區,彰化隊、大甲隊、豐原隊、埔里隊、員林隊、田中隊等,青年學生穿著自備的軍服,參加臺中市郊的攻防 戰。〉(《二二八民變 台灣與蔣介石》第132頁第一三行)

 

〈下午,附近城鎭的人民,自廣播中獲悉台中危急,紛紛武裝前來支援。點,彰化、大甲、豐原、埔里、東勢、員林、田中、太平等各隊都已到達。作 戰本部也探悉教化會館是國民黨軍最大據點,於是派台中市青年學生隊、獨立 治安隊、彰化員林隊,及豐原隊的一部分,協力進攻。〉(《1947台灣二二八 革命》第249頁第9行)

 

〈三月八日,到現在中部全地區的軍政機關盡控制在人民的手中,然於各大 小地方都有形成兩種的派別,。二七部隊本日得嘉義方面來的學生一隊參加, 汽車輸送隊的工作甚為活躍。本日於台中戯院成立「台灣自治青年同盟台中支 部」,辦事處設於三青團分團部。本日獲悉六日人民武裝進攻時,由竹山鎮派 遣的青年隊勇敢衝出先鋒,三月六日中午,其中一青年張昭田胸部中彈英勇戰 死,,聞者莫不婉惜痛哭。。三月七日因虎尾機場被人民攻陷(攻擊該機場 的人民軍有嘉義、斗六、斗南、虎尾、竹山、林內等各地方的武裝組織及於嘉 義地方組織的「台灣民主聯軍」等),在機場的一部分蔣軍衝出重圍,鼠竄到 林內地方,竹山鎮獲悉這個消息,再派青年隊趕赴追擊,於濁水溪畔接戰,擊 退蔣軍,。〉(《台灣二月革命》第73頁第四行)

、雲林縣斗六有自衛隊、陳篡地部隊;北港有自衛隊、自治聯軍;西螺、朴子也有自衛隊。

 

〈(3/3)翌日,斗六方面,在陳篡地領導之下,舉行鎮民大會,號召所有退 伍軍人、學生、青年,組織「治安維持會」,維持該地方的治安。〉(《台灣 二月革命》第87頁第七行)

 

〈(3/5)五日晚上,「斗六治安維持會」,由收音機聽得嘉義方面的急切求 援的呼聲,陳篡地即派隊馳援,挽救嘉義民軍的危機,在這戰役中,繳獲甚多武器,滿載一卡車還(返)斗,武裝更充實了,於是重新整頓隊伍,將「治安維持會」改編為「斗六警備隊」,陳篡地為隊長,總隊分為兩中隊,一中隊分為三小隊,另設一指輝班。〉(《台灣二月革命》第88頁第二行)

 

〈二二八事件時,雲林、嘉義地區的民眾在各地組成團體:斗六有自衛隊、 陳篡地部隊;北港有自衛隊、自治聯軍;西螺、朴子也有自衛隊。這些隊伍都 由臺籍日本兵、青年和一般民眾組成,負責地方的治安,防止國民黨軍隊的騒 擾和歹人的劫掠。這些隊伍多有人領導,相互支援,進行保鄕的工作。〉 (《嘉雲平野二二八》第八頁第7行)

 

〈北港先有治安隊的成立,設於媽祖宮,後又有自衛隊的成立,由阿啓仔和 阿木仔領導,設於舊街長宿舍。自衛隊約一、二十人,大部分當過日本兵,所 持槍械來自警察局,只有幾把槍,武器很少。〉(《嘉雲平野二二八》第五頁第6行)

 

 嘉義有三二處理委員會、防衛司令部、高山部隊、海軍部隊、陸軍部隊、 學生總隊、海外歸來總隊、社會總隊等。

〈二二八事件時,雲林、嘉義地區的民眾在各地組成團體:斗六有自衛隊、 陳篡地部隊;北港有自衛隊、自治聯軍;西螺、朴子也有自衛隊。這些隊伍都 由臺籍日本兵、青年和一般民眾組成,負責地方的治安,防止國民黨軍隊的騒 擾和歹人的劫掠。這些隊伍多有人領導,相互支援,進行保鄕的工作。〉 (《嘉雲平野二二八》第八頁第7行)

 

〈上午9點,在三民主義青年團嘉義分團,及市參議會號召下,市民大會如 期舉行,決定組織「嘉義三二處理委員會」及「防衛司令部」,由三青團主仼 陳復初擔任主任委員兼司令。處理委員會下設總務、外務、財政、宣傳、保護、治安6組,另設救護組。防衛司令部下設高山部隊、海軍部隊、陸軍部隊、學生總隊、海外歸來總隊、社會總隊等;並分作戰、參謀、宣傳、總務四 部;總務之下又分接收、經濟、收容、遣送四組。〉(《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51頁第9行)

 

〈三日上午,在三青團和市參議會的號召之下,舉行市民大會,組織「嘉義 三二處理委員會」及「防衛司令部」,三青團主任陳復志任主任委員暨司令。 處委會下面設總務、外務、財務、宣傳、保護、治安等六組。另設一個救護所。防衛司令部下面有:高山部隊、海軍部隊、陸軍部隊、學生總隊、海外歸 來總隊等,而司令部裡面有作戰、參謀、宣傳、總務四部,總務下面又分為接 收、經濟、收容、遣送四組,組織非常龐大。〉(《台灣二月革命》第81頁第八行)

 

〈三月四日,民眾自動集合起來,以各種名義組成部隊,如日本陸軍退伍的 就是陸軍部隊。陸軍部隊駐在中山堂轉角,以前二信那裏。運輸部隊駐在中山 堂,現在的中正公園。還有海軍部隊。三民主義青年團看這種局勢,為了讓事 情不要擴大,也成立一支隊伍。。三青團的部隊駐在中山路的一家照像館,,後來成為國民黨黨部。〉(《諸羅山城二二八》第三〇五頁第9行)

 

〈五日,三民主義青年團書記盧鈵欽打電話請阿里山鄒族原住民下山,協助 維持市內治安。嘉義群眾與來援的臺中隊、斗六隊、竹山隊、新營隊䀋水隊等 三千多人,聯合發動向毛紅埤軍械庫和水上機場的總攻擊,占水源地及發廠。中午,民軍與機場守軍激戰,民軍傷亡三百多人。民眾並斷絕水上機場水電。〉(《嘉義驛前二二八》第三頁第5行)

 

〈晚間,由中南部各縣市趕來支援的武裝青年,聯合組成「台灣民主聯軍」,痛擊敵軍,人民軍反敗為勝,繳獲大量武器及糧食。〉(《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80頁第16行)

 

、臺南縣有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和青年自治同盟之外,另有新營隊、北門隊、 麻豆隊、佳里隊、曾文區隊、後壁隊。

〈麻豆青年與學生成立自衛隊,奪取警察槍枝,釋放拘捕人犯。〉(《南嬴二二八》第302頁第6行)

 

〈佳里青年隊及曾文區隊前赴嘉義支援圍攻水上機場。經派人予以追回。〉 (《南嬴二二八》第302頁第10行)

〈由李應彰率領的外來青年抵達本縣新營鎮,收繳警察所步槍三十七枝,並 帶領新營青年挺身隊赴嘉義助功()紅毛埤。〉(《南嬴二二八》第303頁第行)

 

〈我後來帶了的青年來到嘉義,四卡車全是後壁鄉勇壯的青年。我們帶著派出所和糖廠(收)集過來的槍,主要是後壁鄉的烏樹林糖廠的,約四、五十枝。四輛卡車也有四、五十人。那天大概是三月十日。。因為找不到負責人接 頭,在嘉義的旅社停留一夜便準備回去。。帶人來,坦白講也是想助戰的意思。〉(《嘉義北回二二八》第二二二頁第13行)

 

〈人民軍得到台中的援軍,及新營、鹽水青年的往援,把飛機場團團包圍, 人民並切斷敵軍的電源及水源,逼得對方不得不向人民求和⋯⋯但是,由於人民 軍苦戰多日,人員及彈藥損失相當多,乃決定接受對方要求,立即停戰。〉 (《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180頁第2行)

 

〈據我所知,二二八發生後,在金龍殿前,有兩輛卡車,有群青年,都是南 洋當兵回來的,頭上绑著條寫著「必死」的布條,穿軍服,揹軍刀,乘卡車自 佳里出發,到嘉義作戰,這些人後來都沒回來,可能都戰死了。〉(《嘉義北回二二八》第二〇六頁第4行)

 

 宜蘭有陸軍隊、海軍隊(包括陸戰隊)、空軍隊和地下工作隊。

〈陸軍退伍的,就編入陸軍隊,海軍回來的(包括陸戰隊)就編入海軍隊, 空軍退伍的就編入空軍隊,人數比較少其他當過軍人從事特種工作的人,編入 54 55 地下工作隊,每隊有幾百人,地下工作隊人數比較少。〉(《噶瑪蘭二二八》 第一七三頁第6行)

 

、花蓮縣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外,另有金獅隊(流氓)、白虎隊(海 南)、青年隊」和青年大同盟等。

〈(3/4)花蓮縣暴動,青年團幹事馬有岳領導,組「處理委員會」,提「廢 止海關」等無理要求,暴徒曾組織「金獅隊」(流氓)、「白虎隊」(海南)、「青年隊」(收繳憲警槍械,奸黨组織「青年大同盟」以許錫謙為「陸 空軍總司令」,唱日本歌,持日本刀,戴日本軍帽,穿日本軍衣,毆人搶物, 紛擾至十七日國軍抵達始平。〉(《臺灣暴動事件紀實》第一三頁第3行)

 

、台東縣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外,另有陸海隊、海南隊。

 

 拾陸、一隻「看不見的手」始終在幕後操縱指揮

228 暴動發生那天下午2時,臺北市參議會於下午2時召開緊急會議,全體 市參議員、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長游彌堅都出席,當即作出6項決 議,其中第6項要求是「 6、因本案被捕之民眾應即開釋。」 (《二二八事件責 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98頁第1),次日(三月一日)又要求「被捕之市民應 即開釋」(同書第198頁第10),三月五日下午,處理委員會依著昨日的提 議,決定派代表四人赴中央陳情,並決議向公署提出要求條件及「改革本省政 治方案」,又要求「無條件釋放被擄民眾且不得追究發動之人。」(《台灣二 月革命》第30頁第九行),三月七日處委會決議四十二條「處理大綱」,其中 (一)對於目前的處理第七項也是要求「對於此次事件不應向民間追究責任 者,將來亦不得假借任何口實,拘捕此次事件之關係者。」((《台灣二月革 命》第35頁第五行)。 那隻「看不見的手」,不論是中共、台獨分子、日本、美國、既得利益的士紳 或野心政治家,一直在幕後操縱指揮,並造成暴動,帶來災難,則是不爭的事實!

〈同時間內,臺北市參議會於下午2時召開緊急會議,全體市參議員、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台北市長游彌堅都出席,當即作出6項決議:1、立即解除戒 嚴令;… 6、因本案被捕之民眾應即開釋。會後全體參議員及省參議會議長黃朝 琴並面見陳儀提出上述決議,除第一條允於秩序恢復後解除外,其餘條件陳儀 一概接受。〉 (《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98頁第1

 

31日上午10時臺北市參議會邀集國代、參政員、省,參議員共同組成  「緝煙血案調查委會會」在中山堂召開成立大會,會中決定派出黃朝琴、周 延壽、王添灯、林忠等人向陳儀提出五項要求:1、立即解除戒嚴令;2、被捕 之市民應即開釋;3、下令不准軍、憲、警開槍;官民共同組織處理委員會; 5、要求陳儀長官對民眾廣播。陳儀應允於下午4時以前召集各機關研究解嚴, 被捕民眾可由父兄隣里長聯名具保釋放,其餘條件全部應允。〉(《二二八事件 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98頁第10

 

〈同時,陳儀亦在下午3時向全臺民眾作第二次廣播,略謂:1、參加此次事  之民眾准予從寬、一律不加追究;2、被捕之民眾准予釋放,由父兄領回,不必再由隣里長具保;3、傷亡者不分省籍,一律加以治療撫䘏;4、處理委員會可以 增加其他人民代表,俾可容納多數人民之意見。〉(《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199頁第14

 

〈處理委員會今天活動,依然活潑,今日上午再通過「組織大綱」,重建該會機構,⋯⋯。下午,處理委員會,依著昨日的提議,決定派代表四人赴中央陳情,並決議向公署提出要求條件及「改革本省政治方案」,其內容如下:一、專賣局兇手,立刻在民眾面前槍決。二、厚恤死者遣族,無條件釋放被擄民眾且不得追究發動之人。三、軍隊武裝全部解除交由處理委員會保管,治安亦由處理委員會負責,中央不得派援兵來台,以刺激民眾。四、⋯⋯。八、立刻實施 縣市長選舉。晩上,王添燈向全省民眾廣播:今日處委會的經過及向長官提出 八項要求和政治改革案的情形。〉(《台灣二月革命》第30頁第九行)

 

〈處委會所提 四十二條「處理大綱」:(一)對於目前的處理:一、政府在武裝部隊,應自動下令暫時解除武裝,武裝交由各地處理委員會及憲兵隊共同管理,以免繼續發生流血衝突事件。二、政府武裝部隊武裝解除後,地方之治安應由憲兵隊與非武裝警察及民眾組織共同負責。三、各地若無政府之武裝部隊威脅之時,絕不應有武裝戰鬥行為,對於貪官汚吏不論其為本省人或外省人,亦只應檢舉轉請處理委員會協同憲警拘拿,依法嚴辦,不應加害,而惹出是非。。五、政府切勿再移動兵力或向中央請遣兵力,企圖以武力解決事件, 致發生更慘重之流血,而受國際干涉。六、在政治問題未根本解決之前,政府 之一切施策(不論軍事、政治),須先與處理委員會接洽,以免人民懷疑政府 誠意,發生種種誤會。七、對於此次事件不應向民間追究責任者,將來亦不得 假借任何口實,拘捕此次事件之關係者。〉(《台灣二月革命》第35頁第五行)

 

 拾柒、指控當時國民政府蔣主席為事件「元凶」,純是推論,未有具體事證

二二八事件是一場暴動,也是一次未遂的革命,確實帶給台灣同胞無比的災難 和痛苦,當然應該有人負起責任。38日國軍抵台,治安稍安靜後,行政長 官陳儀即於317日電呈蔣主席,略稱「乞鈞座念職衰老,不堪再膺繁劇,准 予辭去⋯⋯本兼各職,另選賢能接替。」第二天318日,蔣主席答覆認為「收復台灣勞苦功高,不幸變故突起⋯⋯勉從尊意」,另謂「仍請兄負責善後,勉為其難也」。 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於322日第八次會議 中,通過劉文島等55人連署的臨時動議,決議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撤職查 辦」, 因為陳儀早於317日請辭行政長官暨警備總司令本兼各職,蔣主席已於第二 天(18日)就予核准。中執會通過「撤職查辦」決議時,陳儀身上已無任何官 職,又基於「一事不二理」原則,蔣主席乃以「總裁特權」在文官處擬辦欄 上,批准「照第二項辦理」,亦即「另案辦理」,並非利用總裁特權予以打 消,或對陳儀特殊袒護。 後來,陳儀「改任國民政府」,擔任行政院顧問閒差(翌年6月被擢升為浙江 省主席,另有其因);警總參謀長柯遠芬則被調「交陸軍大學看管」,「從此 與升官絕緣」;憲兵第四團長張慕陶,雖然因「鎮壓異常出力」,「著記大功 二次,並傳令嘉獎」,37年調升首都衛戍區第二綏靖區司令官,382月調國 防部,同年4月來台後,即改行從事教育事業。惟獨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因 國防部長白崇禧認為他「把握了『獨斷專行』的精神與時機,是至忠至勇的行 為,擇善固執,功不可末」,乃建議蔣主席「特別提拔重用」,而擢升為台灣 省警備司令,可說是唯一例外。因此,說事後台省軍政首長並無任何一人因二 二八事件而被「論罪」,並不真實。 此外,《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執筆人張炎憲(已故)指控蔣公為 「事件元凶」,其立論為:〈蔣介石擔任國民政府主席,是國家最高領導人, 掌握黨政軍特大權,唯有他才能決定派兵來臺,也唯有他的支持,陳儀才敢漠 視臺灣民意,任意非為,也唯有他的默許,軍隊才敢任意逮捕,不經審判,槍 殺無辜;且事件之後,軍政首長無一受到懲處,反而擢升。因此,蔣介石是事 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第476頁第一九行),純屬推論,沒有具體事證。

 

 拾捌、結語:

綜合《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等32本書籍作者的陳述和受訪者無意間 揭露的訊息,可以確認228事件是一場暴動,由最初遊行抗議洩憤,繼而毆打 無辜外省同胞並焚燒公私財物,最後進而武裝侵佔官署倉庫、攻擊軍事基地要 塞,以及搶奪軍警槍械彈藥等不法行為。 是次暴動有如民間春節燃放爆竹,先由臺北炸開,接著由北向南蔓延到桃園、 新竹、臺中、彰化、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和屏東等地,甚至由東而西,宜 蘭、花蓮、臺東和澎湖等地也聞聲響應。暴動規模和強度較諸「1992洛杉磯暴 動」,確實有過之無不及。聯邦政府最終派出聯邦部隊前往協助敉平,有如當 時國民政府派兵來臺恢復社會秩序,都是無可厚非。 暴動參與者除了共黨和舊臺共黨徒謝雪紅、林日高、楊克煌、古瑞雲、張志 忠、鍾逸人、蔡孝乾、廖瑞發、黃媽典、陳文彬、蘇新和區麗華等外,其他尚 有《三民主義青年團》臺灣區主任李邦友,各縣市成員台北市陳逸松、王添 灯、王萬得、潘欽信,基隆市陳元丁,新竹縣陳旺成、臺中市林連宗,嘉義市 陳復志、臺南縣吳新榮,臺南市莊孟侯和湯德章,高雄王清佐,屏東葉秋木和 宜蘭許錫謙等人,以及剛從大陸和南洋各地返回不久的臺籍日本軍伕和大專院 校暨高中以上學生(如郭琇琮、張武典和蔣時欽)等野心政治分子。 上述暴動參與者除了曾有少數局部橫向聯繫外,雖然尚未發現縱線指揮系統, 但是上述暴動參與者背後,似乎有一隻「看不見的手」一直操控指揮著。那支 「看不見的手」究竟是中共、美國,抑或是海外臺灣同鄉會,確實非常值得深 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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