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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5 08:58:52瀏覽15723|回應20|推薦48 | |
前言︰ 今年 6 月 2 日 ,楊照在聯合報副刊的專欄「故事與新聞」,發表了一篇散文〈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短短千字卻有九成都在抄襲、剽竊台灣出版的馬奎斯兩本傳記。 為此,我特地在 4 日寫成一篇長文〈當馬奎斯發現楊照剽竊〉,指出台灣這位著名的作家,在該文有 80% 抄自《回歸本源──賈西亞‧馬奎斯傳》,其餘則襲自今年上市的《馬奎斯的一生》。 由於我面對的是 2000 年 11 月「嘿嘿嘿事件」的最大獲利者,當年的《新新聞》總編輯,如今不但貴為副社長,還是台灣炙手可熱的「文壇顯貴」,因此我在拙文小心查證,反覆探索,以資證明我非冤誣楊照的涉嫌抄襲。 必須知道的是,當年這起事件的官司,《新新聞》的王健壯和楊照都被最高法院判決敗訴,主要理由在他們並未負起查證新聞事實的義務和責任,而楊照始終都拒絕提供「嘿嘿嘿事件」的新聞消息來源。 然而,文學不是新聞,儘管用散文說「故事」,還是必須交代原始作者和最初創意的出處,但楊照卻完全略而不提,彷彿他所講的都是「第一版本」,這明顯就是剽竊和抄襲。 問題在此文寫完後,為求慎重,我 Email 給聯副參考,不料數日後就原封不動的退了回來,說他們不能發表我的文章。這是拙文太爛嗎,抑或聯副礙於自己不能發覺楊照抄襲,只好不予揭發,以免家醜外揚? 箇中原因我不知道,也懶得多想,正如我在部落格講的,台灣文壇實在缺乏嚴肅的文學評論,大家都在搞「歌德派」,以致但有文評、導言都是你捧我、我捧你,縱或知道有人抄襲了,也雅不願意得罪人。這種歪風所形成的影響就是,台灣的小說散文詩俱無足觀,風氣敗壞到了極點。 底下,我把個人所寫的這篇文章〈當馬奎斯發現楊照剽竊〉,全文披露,並附上楊照原文,一方面讓大家看看他的文采是否連高中生水準都不如,一方面也請諸位公評,同時也一同分享馬奎斯的精采記者生涯。 --------------------------------------------------------------------------------------- 原標題:當馬奎斯發現楊照剽竊 六月二日 ,聯副登出楊照每周專談「故事與新聞」的散文──〈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細細讀來,其實是一篇「很有意思」的作品;有意思就有意思在,此文短短不及千字,文分五段,但如以後現代語言符號學的文本概念來講,卻是集「抄仿」、「誤讀」、「抄襲」、「改寫」以及結論「類比錯置」等負面元素之大成。 換言之,身為知名作家的楊照,把書寫技藝所有不可犯,也不該犯的過失,一次犯個齊全,除了讓人匪夷所思之餘,還邊讀邊冒冷汗。 按說,以楊照寫過不少著作,擁有美國知名大學博士候選人的高等學歷,如今更是《新新聞》的副社長和總主筆,無論如何都不能、不該犯下其中的一種過錯,而他卻是一犯就是五種,寧不怪哉?更要命的是,他別人不好抄,偏偏抄的是當代最偉大小說家馬奎斯的生平往事,而且還謬誤連連,這就不只身涉個人,而是整個台灣文學界給外人的觀感,問題可就嚴重了。 讓我們追源溯始,從楊照該文的標題──「比小說還荒謬還荒唐的現實」討論起吧。 誰都知道,馬奎斯的一生盛名始於一九六七年的出版《百年孤寂》,一舉成為拉美魔幻寫實的翹楚,此後再接再厲又以《獨裁者的秋天》、《預知死亡紀事》,文學聲望更臻於巔峰。說實在的,他在一九八二年的榮膺諾貝爾桂冠,論者咸認早就該頒給這位出身哥倫比亞,卻長年住在墨西哥的偉大小說家了。 可就馬奎斯而言,面對紛至沓來的舉世各地讚譽,卻總是把焦點獨厚於《百年孤寂》的迷離幻境上,這也魔幻寫實,那也魔幻寫實,搞得他不勝其擾,只好一再對記者講出底下這段名言: 「大家以為我在那本小說描述的是魔幻寫實,可拿我住的家鄉,這種在街上遇害的死者鮮血,會一路流回自家門口、小女孩被一陣狂風捲到天上去、因為亂倫而生下帶著豬尾巴的孩童,以及嬰兒被螞蟻吃光,一點都不希奇古怪。你們以為荒誕魔幻的小說,卻是我們的現實處境,天天都在發生。」 通過這番話,馬奎斯正是在向外界表明,他的作品雖然透過語言、文字的瑰麗珣爛魔法,把不為人知的拉丁美洲現狀召喚出來。但身為小說家,他只是盡力做好應該做的本分,忠實反映具體描述拉美人民現實生活的面貌。 正因如此,馬奎斯的這番自白,遂成為小說創作的文本典範,此後數十年凡研讀、探討當代拉美文學表現者無不琅琅上口。時至今日也無可避免的讓他這句名言,因為使用太過泛濫而淪為「陳腐套語」。 由此可見,楊照這篇散文的標題,實在是師法馬奎斯的創意,責他意在抄仿和剽竊,自是毫不為過。要知這樣的行為,美國的《韋氏辭典》早有定義,凡剽竊者,均是針對原創者知識財產權所做的一種掠奪,不管作品的觀點、內容、段落、文字,在技術上未經註明原作者和來源出處,即行全部或一部分乾坤大挪移的據為己有,皆屬這一概念。 倘若就法論法,美國當代著名法學家理查德‧波斯納,則就實用主義法學的意涵,寫了一本小冊子《論剽竊》,書中為我們指出,隨著科技資訊文明的進展,這一知識權巧取豪奪的行為更是分身有術,但不管是轉貼、複製、改寫、篡改、盜版等等,再如何雌雄莫辨曖昧難解,還是有跡可尋一路直指剽竊本尊的斧聲燭影。 現在問題來了,由於楊照擁有「媒體人」和「作家」的雙重身份,那麼照本宣科搬出這句套語的,到底是哪個楊照? 設若我們再以語言符號學的概念,探討他的專欄名稱「故事與新聞」。單就媒體這一行業而言,在英語中 story 和 news 其實是相通的,兩者劃上等號;但如在文學領域,則 news 只能是短中篇〈 story 〉、長篇小說〈 novel 〉的素材。這也正是我們何以只聽過小說家的靈感,可能來自某條「新聞」,獨不見有記者敢拿小說內容,當成某地發生之事件來報導的原因。 以是,從楊照的專欄名稱和這篇散文的標題,我們大可確認他真的是出現了「身份混淆」的問題──身為媒體人,楊照的套用馬奎斯這句被用爛的名言,或可以慣性思維的信手拈來為之通融;但身為作家,同樣的做法非但毫無創意,甚至還會被譏之為抄襲、篡改和剽竊。 為了證明我意不在攀誣,現在請對照台灣這位知名作家最後一段的原文。 「就像任何再有想像力的小說家,都編造不出有那麼多塑化劑,那麼長久在毒害台灣,甚至有可能改變了台灣下一代男性性格,甚至可能讓台灣下一代更進一步減少。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啊!」 儘管情節殊異,但結論文字的指涉,簡直是從馬奎斯家直接搬過來。饒是如此,楊照卻犯了邏輯類比的錯置。當知馬奎斯講這句話的時空是在寫完《百年孤寂》多年之後,而楊照在內文所講「故事」則發生在十二年之前,「船難」的編造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和該書所呈現,難以言詮的自然界神秘現象相提並論,更和台灣的人為毒塑劑事件差之甚遠,如何可能「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 毋庸置疑,這當是楊照「為賦新詞強說愁」的擅自拼貼、硬湊。 但不管楊照的身份識別如何混淆,除了這段一百字左右的結語,我們更發現前面九百字的內文,在在證明他還是位粗心的閱讀者、魯莽的抄襲者,甚至是渾然不知自己犯了書寫矛盾和錯誤的糊塗改寫者。 於此,請容我話說從頭,當知馬奎斯口述的這段採訪經驗,至今就有兩種大同小異的版本,分別寫進達爾‧薩爾瓦迪索一九九七年所著《回歸本源》〈按:五年後的遠景中文版,則加副標題──賈西亞‧馬奎斯傳〉的第十章,以及今年聯經出版傑拉德‧馬汀耗時十五年才完成的《馬奎斯的一生》,這本傳記中的第一部第八章。 但不止此也,這段過程還有可能出現在二零零二年,馬奎斯親撰的回憶錄《細說從頭》,只不過台灣沒有這本馬汀論之為「出色但不甚精確」的中文譯本,身為台灣讀者的我們自然無從究詰。 然則,光是回想一段一九五五年二月「落難船員」的經歷,馬奎斯就顯然出現至少兩種迥異的說法,為此馬汀即一再在傳記中反覆提醒讀者,這位當代偉大的哥倫比亞小說家回溯昔年往事,最喜加油添醋,有時更是憑空想像的天外飛來好多筆異想,以致他必須多方查考,再三比對馬奎斯父母、妻子、弟弟乃至媒體、電影和文學界的眾多朋友說辭,才敢落筆。 所以會有這種現象,倒非作家與生俱來的「創作特權」,或正如其父老是對外人所稱的「這孩子天生就愛說謊」。不,不是的,而是基於馬奎斯面對陌生人一向羞怯、保守和自我防衛的個性,總是不願意讓外人輕易因此窺得他早年歲月的既往心塵。 比如馬丁在此書第二部第十章,談到他詢問馬奎斯二十九歲,在巴黎一場和西班牙女友塔奇雅的戀愛經過,哪知老作家卻是斷然拒絕。 「每個人都有三種生活:公開生活、私人生活以及秘密的生活。」〈見聯經版第 206 頁。〉 哪怕馬丁再堅持,馬奎斯仍舊毫不退讓。 「總而言之,別擔心,你寫什麼,我就是什麼。」〈上〉
● 註:楊照所涉抄襲之文〈比小說還荒謬荒唐的現實〉,請參閱 http://udn.com/NEWS/READING/X5/637389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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