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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 09:55:05瀏覽6874|回應45|推薦64 | |
1 這個文化部長,龍應台幹了快滿一年,但至今看不出她給了我們什麼具體的文化政策。 在去年立法院的上個會期中,龍應台站在質詢台對著立委,口氣很無奈,態度幾乎是求饒,道是文化政策不可能說有就有,請大家給她一些時間規劃。這話聽著有理,但事實是從媒體的報導,我們不能不發現,龍應台一方面抱怨立院不該大砍她提出的預算,但一方面卻又到處亂灑錢,甚至宣稱補助「偶像劇」可以行銷臺灣。 此外,龍應台還跑到華府去,對著鼓吹美國「軟實力」的老祖宗,大賣臺灣的軟實力。看,這能不是關公門前耍大刀? 好,你可以說龍應台不容易,行銷起臺灣來,真是不容易,是真心愛臺灣。但問題在於,我怎麼看都看不出龍應台的行銷策略,倒是像隻無頭蒼蠅,哪邊有熱點有香氣,就往哪邊鑽。 如今龍應台好歹也「懷胎」快十個月了,就算是個嬰兒,也該出生了吧。龍部長,說好的文化政策呢? 2 在昨天的行政院會中,輪到法務部報告國家人權的推動概況,任你怎麼想都想不到龍應台居然出面發言了。 她說啊,中華民國現行刑法的〈通姦罪〉,讓她在和外國人的談話中,總是感到很「尷尬」,因此她主張「通姦除罪化」。 結果主持院會的江宜樺院長,連理都不想理她,根據《聯合報》披露的好聽說法是,「未直接回應」。 這其實又是龍應台在「孔夫子門前賣文章」,試想江院長何許人也,他可是臺灣有數的「薩依德專家」;而這位美國上世紀的傑出哲學家,畢生都在探討弱勢族群和國族的人權處境。 妳在江宜樺面前想要再玩「媚俗」這一招?一邊涼快去。 但問題其實遠不在於此,而是通姦罪除罪化,是法律問題,不是文化部的業務範圍,輪不到龍應台插花。 更有甚者,我也不相信真有所謂的「外國人」,會和龍應台談到這事,還讓她因此感到「尷尬」。試想,能和龍部長談得上話的,肯定彬彬有禮,豈能不知「內政不容干涉」的普世之理? 這就是龍應台讓人感覺糟糕透頂的地方,妳怎麼可以拿「老外」這頂大帽子,不經自己大腦,就扣在江院長的頭頂上呢?他能吃妳這一套? 3 如果從西方傳過來的民主觀念來看,龍應台昨天的發言,不僅不得體,而且非常不適當。另外一個說法,就叫「撈過界」。可要是從中華文化的《易經》體系來講,龍應台此舉謂之「錯位」,是君子失其位,必自招其咎。 倘再從龍應台一度想向聖嚴法師學習的曹洞禪而言,恕我不客氣的講,龍應台是不務「正業」──文化部該做該行的「正業」。在正信佛教的觀念中,有所謂的「八正道」,分別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而「正業」恰在最當中的位置。 但如果再進一步探討佛陀傳承的「戒定慧三無漏學」,正業者,正是歸類在「戒學」的範疇。這意味著,你在自己的行業,不該做的事別做〈身〉,不該講的話別隨便插花〈口〉,還有不可起心動念,老是要玩媚俗這種髒活〈意〉。 那麼,什麼是文化部的正業? 多的,說也無益,但身為首位文化部長的龍應台起碼該進行的方向是: 一、保護和發揚兼具臺灣特色的中華文化精髓。 二、關懷在世能提一家之言的學者作家,對中華文化有過具體貢獻,有道德有良心的文化人。 三、推崇並表彰已然往生的宗教界、文化界、藝術界等具有代表性的賢達哲人。 四、補助並獎掖臺灣的文學、美術、音樂、戲劇〈不是可笑的偶像劇〉等各種創作,努力耕耘臺灣的文化土壤。 以上這四點,只要可以做好其中一項,文化部就可以開大門走大路了。 但問題在於,就以去年底過世的南懷瑾、今年元月故去的顏元叔,這兩位對中華和臺灣文化有過巨大 4 龍部長,妳知道我在講什麼嗎?我講的是,文化。 行行好,放下妳那套「挾夷狄以令臺灣」的作風吧,即便妳當了部長,還是必須學習,學習文化。 ●註:龍應台撈過界的新聞,詳見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77605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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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