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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8 10:59:14瀏覽3868|回應36|推薦33 | ||
文化部長龍應台3月14日在行政院會說,民主國家應該通姦除罪化,婚姻感情難道要靠警察和偵探維繫,台灣沒有除罪,使她在外國人權團體面前感到尷尬。 真的不知在台灣違背婚姻承諾,外遇通姦搞小三是犯罪,龍應台又沒有像李鴻源、吳育昇、林萬億那樣對不起老婆與人偷腥、捻情,在外國人面前有什麼好尷尬的? 外國人權團體的看法,就是玉音聖綸,放之四海皆準?人權?要人像個人,才有人權。不像人,像野獸、禽獸,自己都不尊重人了,配談什麼人權? 當一個華人國家的文化部長,這時就該理直氣壯回回去,教教這些高傲不懂尊重東方儒家文化的外國人,才是適格的表現! 西方人崇尚自由,男歡女愛隨性得很。個人自由高於對家庭倫理的維繫,男女看上眼,心蕩漾、下半身火燒起,管他郎有妻、妹有哥,喝了就上。看看老虎伍茲不重家庭,人一成名有錢就性慾橫流成慾虎,虎女郎一大堆,她的老婆不明不白就多了些姐妹。 反正在美國搞再多小三又不犯罪,名聲如何緋緋,只要有錢好辦事,家庭如兒戲,再爽就有。難怪西方社會雜交橫流,愛滋興起,維繫社會綱常安定只能靠宗教,兒童成長老是爸爸媽媽三、五人,不同家庭兄弟姊妹一大堆。 當然!各有文化及天性,不認同也尊重。 然!中華民族,儒家文化、道家影響,東、西方國情不同,倫常規範寬鬆有別,家庭觀念及傳統,更是迥異有別!五千年華夏厚實深邃、雋永流長的文化,豈是西方所謂人權團體的百年民主自由腦袋能懂的? 不是什麼都能用人權來制約衡量的! 人權!人權!多少罪惡都以你之名遮掩?多少污穢及霸權假你之名遂行? 人權與鄉愿、霸權、沽名釣譽之行,有時區分不開。 搞通姦、外遇責罪,何關人權?不用法繩之導正,替天行道、替地行軌、替人行義,難道還鼓勵敢的就去偷吃,有本事的就明著幹?婚約中強勢有錢有力的一方,就可以到處找滋潤? 狗男女處處可見,反正有錢、沒錢可擺平都不犯法。家庭裡雞飛狗跳,神仙、老虎、狗各顯手段,子女遭殃、流離失所,都是他家的事,司法都管不著,這樣好嗎?家庭倫常崩毀,可憐的不是無辜的小孩?動盪的不是社會安定? 對家庭制度及價值的保衛,是我們異於西方性泛濫、淫亂的珍貴基石!保守有保守的含金量! 搞完小三,破壞家庭,就能揮一揮衣裳,不留下一片雲彩?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可是浮雲過波心,天雷勾動地火交會燒成不倫,可也不能說沒留下鴻爪、留下傷痕、留下恨。 青天一聲震天驚堂木,雖不一定能挽回往日山盟海誓、白首偕老之情,但確有不孤身憤戰的依靠,也能解情孽,消心傷,維繫社會不落野蠻之效。 滿園春色關不住,一枝紅杏出牆來。美則美矣,然!太招惹。 花徑不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那也要郎未娶、妹未嫁吧! 不愛江山愛美人,浪漫是很浪漫。可是結髮之妻視為糟糠,可也華人社會文化價值不容,薄倖名難脫。 還君明珠雙垂淚,恨不相逢未嫁時。叩妮可侍寢,訪仲瑜薇閣,攬助理七夕,暗著幹那也讓其付出代價,才會怕。不然,被欺負的大都是紅顏!通姦有罪,既符合華人固有倫理觀念及文化民情,又能作為被背叛一方的有力武器,誰日有傷人權? 或許春風一度,幾度夕陽紅的龍應台,有其吃多德國豬腳的想法。 可是在台灣的土地上當文化部長,就該有東方華人文化薰陶下的擇善自我優越堅持,豈能外國人拿出他們的月亮,就不知所措,跟著自慚形穢,尷尬說圓呢? 通姦搞小三除罪,還是西方的歸月亮,東方的歸太陽。各有各的陰陽,不必隨之起舞,保留我們自己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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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