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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2 09:52:00瀏覽1273|回應4|推薦39 | |
對於要不要簽訂ECFA,馬英九總統與蔡英文主席同意進行公開的辯論,雙方似乎對於資訊提供有一些歧見。 「辯論」是政策溝通的一種形式,重點不在於勝敗或技巧,而是民眾如何透過此次辯論,得到更透明的資訊,而避開雙方「各說各話」的窘境。民進黨要求府方提供資訊,基本道理應在於此。然而,資訊透明仍應有其界限,特別是當涉及台灣對外談判事務時,就不能不考慮,提前將我方談判籌碼曝光,會使我方談判處於不利狀態的可能性。例如,要求政府公布尚未定案的早收清單,這一點即有待商榷。 談判前即公布清單,等於暴露我方「底限」,然這等於是將我方談判底牌公諸於世,也將同時讓談判對手知道我方那些產業可棄守,那些產業不會堅持。民進黨過去也曾參與WTO談判,應當知道事前公布談判細節、籌碼、底限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 至於,其他與正在進行中的談判無關的資料,像是基本立場、理念與宏觀方案,政府則應該提供,就算這些資料是公開的,仍不妨大方的為在野黨稍作整理工作。但同樣的,這種公開透明的義務也不是單向的,民進黨也應該在辯論之前,儘早向社會大眾說明,不簽ECFA,民進黨的對策方案是什麼?在野黨應該自許成為建設性的比較者,提出比執政黨更好的方案。要讓雙方主張都可以在辯論前提出,給予雙方相互充分檢驗的機會,才不枉朝野兩黨領袖舉辦這一場辯論的初衷。 例如,在日前中天電視舉辦的ECFA電視辯論中,反方代表也曾提出了不簽ECFA的替代方案,也就是「以個別產業的協商來取代ECFA」。雖然其可行性與損益分析都有待評估,但至少表示民進黨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也有自己的想法與對策;但該主張是否就是民進黨中央官方的政策態度,蔡主席並未就此表態,這一點筆者認為蔡主席的態度可以更明確一點。如果這樣的意見是民進黨的官方意見,那麼下一步,我們對民進黨的期待就會是,希望民進黨進一步的說明理由、對可行性加以檢驗、對利弊進行分析。 當方案具體呈現,社會才能取得檢驗的起點。比方說,根據WTO的規定,會員國對彼此之間都負有「最惠國待遇」的義務。以石化產業為例,大陸不太可能單項談判對台灣就石化產業的單獨降稅,這會讓其他國家沒有享受到「最惠國待遇」。那麼如何與中國大陸單項的談石化業的降稅,又不違反WTO規定,民進黨就要解釋。 又或者民進黨認為,台灣可以要求大陸將石化產業的關稅對所有其他國家降稅,而台灣也包括在其中。然而,談判是交換籌碼的過程,大陸為什麼要把對台灣單方面的降稅,擴延到全世界?這一點民進黨仍負有說明義務。而若台灣以降低自己的某些產業關稅來交換大陸降低石化產業的關稅,則變成兩方都要對所有其他WTO會員國降低關稅,這又可能將原本兩岸之間的議題擴大為所有WTO會員國,這會將雙邊的談判複雜化成多邊的考量,使得產業利弊的計算更趨複雜,這又是民進黨要解釋的疑問。 但若民進黨主張在ECFA的框架內,就降低關稅的產業一個一個來談判,這其實與政府採取的方案差別不大。只是對ECFA「如何簽」有意見,而不是「反對簽」ECFA。換言之,民進黨等於是以另一種形式「支持ECFA」,民進黨也必須解釋,立場為什麼產生變化? 當然,很可能筆者對民進黨「個別產業協商」解讀是錯的,除因筆者能力不足外,也正顯示,民進黨更有義務要把自己真正的主張,盡早、盡詳的講清楚,而不是到了辯論場再提出。延遲到辯論場上才提方案,或許壓縮辯論對手反應時間而可贏得技術利益,但也同時將犧牲讓公眾詳實檢驗民進黨政策主張的機會。 最後,關於資訊提供的問題,筆者建議,不妨模仿「模擬法庭辯論」的作法,請雙方先提「辯論書狀」。例如在辯論的一周前除了一些細節與涉及談判利益的資料,政府先整理一份為什麼要簽ECFA的詳細的報告,提供給民進黨。而同時,民進黨也要整理一份報告,詳細的說明,民進黨為什麼反對簽ECFA,反對之後的具體對策又是什麼?當兩造都同時提供辯論資訊,一方面可以讓辯論更公平;二方面,也等於照顧民眾知的權利;三方面,則有助於在辯論時聚焦問題。(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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