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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3 10:47:43瀏覽1539|回應5|推薦35 | |
為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審議,國會發生了流血暴力。其他民主國家如韓國、日本,也曾發生國會打架事件,但像台灣頻率如此之高,的確少見。台灣民主走了數十年,我們的國會卻還是在叢林法則下打轉,和「民主國家」的招牌實在太不相襯。 民主制度雖不完美,卻是人類文明發展以來,相對最優的制度。最重要原因在於,民主制度可以讓人類社會,避開必須以「暴力」解決歧異、促成改變的宿命。回顧人類歷史,當群體面臨重大矛盾時,這時人類就可能以「革命」、「戰爭」等暴力形式去更換政權,去壓制不同的聲音,或解決階級間、或族群間的矛盾。 這種暴力型式未必純粹是負面的,否則我們不會奉十次革命,建立民國的孫中山先生為國父。但暴力型式在一百年前的時代背景下,或許是無奈選擇,革命雖促成了大改變,但也以無數生命的犧牲作為代價。而其真正的成果說來弔詭,正是在近百年後,塑建了不必再用生命為代價,即可輪替政權、決定國政的體制,那就是,民主政治。 由此可知,民主的起源,就是人類對暴力形式棄絕的深刻反省。希望在國家走向的決定上,可用「數人頭」的方式取代「比拳頭」。不讓暴力來決定國家方向。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構「競爭性的選舉制度」,讓人民可以自由的投票、參選,使國會有如縮小版的民意地圖,政治人物透過選舉,獲得選民的概括性授權,在國會殿堂裡代表人民議事協商、審議法案、通過預算。 讓我們把鏡頭拉回台灣的國會。民進黨最常用來作為暴力合理化的理由,就是認為他們面對「鴨霸」、「多數暴力」的國民黨,民進黨因為立委人數上的劣勢,無法在國會裡阻擋他不喜歡的法案,所以自認為是被壓迫者。 然而,民主選舉就是要建構一個「多數決定」的國會,倘若選出多數卻沒有決定政策的正當性,那還需要選舉嗎?難道要把立法院改建成羅馬競技場,由政黨派出「神鬼戰士」在場中廝殺,由勝出者決定要不要ECFA? 因此,民進黨動輒將國會多數視為多數暴力,以作為其啟動暴力反制的合理化藉口,是不合民主邏輯的。要知道,多數黨在國會所擁有的多數,並不是在ECFA案投票的一剎那形成的,而是在二○○八年立法委員的投票中,由多數選民透過概括授權而決定的。這樣的決定可不可以推翻呢?當然可以,其最主要的路徑,就是透過四年一次的定期改選,由人民用選票作出改變。 當然,民進黨無法從暴力問政的模式走出,和國民黨長期在國會佔多數,而民進黨從未在國會過半的生態有關,即便在陳水扁任內,國會生態也一直是藍大於綠,使民進黨長期有一種長期少數黨的無力感。但這種無力感,必須靠更理性的方式去扭轉,沈陷在暴力問政的循環中,只會增加多數民眾的疑慮,也更難打破民進黨國會議席的「少數魔咒」。 例如,民進黨可以對ECFA投下反對票,去說服「多數人民」,國民黨犯了重大錯誤,所以,在二○一二年,請這些「多數人民」將選票改投給民進黨。而非在國會裡勒脖子、丟計時器、鎖大門,以暴力阻擋得到多數人民合法授權國民黨的多數決定。 或謂,民進黨立委也有人受傷,所以國民黨也使用暴力啊,為何不譴責國民黨?但筆者認為,各打五十大板式的均等譴責,反而模糊問題。縱然「一個巴掌拍不響」,但誰先「實際上」出手,就應受到較重責難。當然,動手方的歸責較大,不代表國民黨全無責任。國民黨既為執政黨又是國會多數黨,實在應該謀一長久之計(例如立法院中有關警察權動用的法制化),來解決這種循環無已的暴力窘境,以長期的維護國會秩序,這方面的呼聲始終存在,卻不見國民黨有積極作為,謀制度上的解決,這是多數黨失職的地方。 總而言之,民進黨若真要落實「民主進步」的理念或想成為多數黨,就要學著用道理去說服多數,而不是用暴力去征服多數。(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為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審議,國會發生了流血暴力。其他民主國家如韓國、日本,也曾發生國會打架事件,但像台灣頻率如此之高,的確少見。台灣民主走了數十年,我們的國會卻還是在叢林法則下打轉,和「民主國家」的招牌實在太不相襯。 民主制度雖不完美,卻是人類文明發展以來,相對最優的制度。最重要原因在於,民主制度可以讓人類社會,避開必須以「暴力」解決歧異、促成改變的宿命。回顧人類歷史,當群體面臨重大矛盾時,這時人類就可能以「革命」、「戰爭」等暴力形式去更換政權,去壓制不同的聲音,或解決階級間、或族群間的矛盾。 這種暴力型式未必純粹是負面的,否則我們不會奉十次革命,建立民國的孫中山先生為國父。但暴力型式在一百年前的時代背景下,或許是無奈選擇,革命雖促成了大改變,但也以無數生命的犧牲作為代價。而其真正的成果說來弔詭,正是在近百年後,塑建了不必再用生命為代價,即可輪替政權、決定國政的體制,那就是,民主政治。 由此可知,民主的起源,就是人類對暴力形式棄絕的深刻反省。希望在國家走向的決定上,可用「數人頭」的方式取代「比拳頭」。不讓暴力來決定國家方向。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建構「競爭性的選舉制度」,讓人民可以自由的投票、參選,使國會有如縮小版的民意地圖,政治人物透過選舉,獲得選民的概括性授權,在國會殿堂裡代表人民議事協商、審議法案、通過預算。 讓我們把鏡頭拉回台灣的國會。民進黨最常用來作為暴力合理化的理由,就是認為他們面對「鴨霸」、「多數暴力」的國民黨,民進黨因為立委人數上的劣勢,無法在國會裡阻擋他不喜歡的法案,所以自認為是被壓迫者。 然而,民主選舉就是要建構一個「多數決定」的國會,倘若選出多數卻沒有決定政策的正當性,那還需要選舉嗎?難道要把立法院改建成羅馬競技場,由政黨派出「神鬼戰士」在場中廝殺,由勝出者決定要不要ECFA? 因此,民進黨動輒將國會多數視為多數暴力,以作為其啟動暴力反制的合理化藉口,是不合民主邏輯的。要知道,多數黨在國會所擁有的多數,並不是在ECFA案投票的一剎那形成的,而是在二○○八年立法委員的投票中,由多數選民透過概括授權而決定的。這樣的決定可不可以推翻呢?當然可以,其最主要的路徑,就是透過四年一次的定期改選,由人民用選票作出改變。 當然,民進黨無法從暴力問政的模式走出,和國民黨長期在國會佔多數,而民進黨從未在國會過半的生態有關,即便在陳水扁任內,國會生態也一直是藍大於綠,使民進黨長期有一種長期少數黨的無力感。但這種無力感,必須靠更理性的方式去扭轉,沈陷在暴力問政的循環中,只會增加多數民眾的疑慮,也更難打破民進黨國會議席的「少數魔咒」。 例如,民進黨可以對ECFA投下反對票,去說服「多數人民」,國民黨犯了重大錯誤,所以,在二○一二年,請這些「多數人民」將選票改投給民進黨。而非在國會裡勒脖子、丟計時器、鎖大門,以暴力阻擋得到多數人民合法授權國民黨的多數決定。 或謂,民進黨立委也有人受傷,所以國民黨也使用暴力啊,為何不譴責國民黨?但筆者認為,各打五十大板式的均等譴責,反而模糊問題。縱然「一個巴掌拍不響」,但誰先「實際上」出手,就應受到較重責難。當然,動手方的歸責較大,不代表國民黨全無責任。國民黨既為執政黨又是國會多數黨,實在應該謀一長久之計(例如立法院中有關警察權動用的法制化),來解決這種循環無已的暴力窘境,以長期的維護國會秩序,這方面的呼聲始終存在,卻不見國民黨有積極作為,謀制度上的解決,這是多數黨失職的地方。 總而言之,民進黨若真要落實「民主進步」的理念或想成為多數黨,就要學著用道理去說服多數,而不是用暴力去征服多數。(作者為律師,法學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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