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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 12:25:37瀏覽1861|回應1|推薦27 | |
最近一則報導,或許頗適合用來作為今天討論主題的反思起點。 前財政廳長任顯群和京劇名伶顧正秋的小女兒任祥,她花了五年時間編寫套書「傳家:中國人的生活智慧」,分春夏秋冬四大冊,以圖文並陳方式,讓傳統中國的衣食住行在現代生活中重現。任祥說:「現在的台灣,將不同文化最好的部分融合在一起。」這是台灣、中國文化「最美好的時刻」,「讓我們一起細細品味、好好享受!」 的確,鑑往知來,無古不成今。明年就是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了,而政府也正在進行相關的籌備,務期妥善規劃活動,以慶祝意義深遠的近一百年。然而,就是因為要讓這樣的回顧與展望,更加深刻,因此,必須更為慎重去凝視這「百年」所代表的歷史範疇。 明年是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也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兩岸能否共同紀念辛亥革命,備受關注。月前在「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中,兩岸與會代表懷念孫中山領導革命,高倡「振興中華」的歷史貢獻,其著眼的意義應即在此。換言之,朝代或有興替,但那是政權層次問題;使用「建國」這兩個字,也絕不能「以文害義」,如果把中華文化一脈相承加以切斷抽離,那真不知這一百年還能殘存什麼意義? 其實,對於時間與空間的界定,如果我們能從文化的觀點來看,視野將會很不一樣。像是「夜市」的「夜」,指的就是文化時間的概念,「月上柳梢頭」並不等同是現代賣場的夜間營業時間,如果強要援用物理時間的概念,就難免膠柱鼓瑟。至於文化空間部分,同樣舉「夜市」為例,以「燈火闌珊處」來標示「夜市」的邊界,就反而比用整條街廓所圍成的區域還要來得適切明確。 質言之,政治上或有分分合合,但是文化卻是綿延超越的。慶祝民國建國百年如果能從憲政文化的時空觀點來加以擘畫延伸,應該更能彰顯非凡的意義與價值。因此,我們談一九一二年的中華民國,就不免要談清末的立憲運動,甚至上溯到列強不平等條約等。至於一九一二年迄今的歷史,舉個簡短問答:中華民國一百年,共有過幾位總統(元首)?難道真能抹去北洋軍閥、南方政府,乃至中國共產黨不論在成立之前、還是成立以後,對於民國歷史的參與嗎? 再者,一九八六年民主進步黨成立,明年我們同樣可以去回顧並展望這二十五年來包括民進黨等朝野政黨在內,對於台灣民主發展進程的貢獻。換言之,慶祝建國百年,與紀念其他重要歷史事件並不互相妨礙。 歷史傳承延續,一九一二年到一九四五年台灣在日本統治時期的歷史,當然在民國建國百年的回顧範疇內。至於現行憲法定位的「大陸地區」,對岸在一九四九年以後的政、經、社、文發展,自也是民國建國百年歷史的一部分。 前陣子來台訪問的《想像的共同體》經典巨著作者班納迪克.安德森,給了我們醍醐淋漓的忠告,他直言:「如果我是台灣人,我會問為什麼要慶祝?」、「對現在來說,重要的不是過去的黑暗,而是在前方向我們招手的光明。」 剛獲邀出任建國百年基金會顧問的台聯前主席蘇進強,也呼籲:「沒有文化就沒價值,只有政治就沒有未來。」 慶祝百年系列活動的規畫,重點應該是「由下而上」的體現「文化社會」,而不在「由上而下」的標榜「政治國家」。任何包括政府、朝野政黨,海峽兩岸、海內海外…等等概念,充其量都只是為慶祝而存在的中介概念,其功用唯有在積極促成慶祝活動的更圓滿周至而已。 我們引頸至盼符合慶祝意義的回顧展望,都能在後續的籌備工作中,被具體的規劃出來。至於為了更呼應這項慶祝的實質內涵,後續遇有廣宣活動需要,包括慶祝共和百年(可彰顯孫中山革命在人類民權發展史中所扮演的重要意義)、或逕稱慶祝民國百年即可等(以上均是筆者與學生討論時,學生所提建議),都可彈性運用不必拘泥。 (作者為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慶祝活動籌備委員會委員/法學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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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