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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痛的回應:人有道德意識,但是並無「良知」
2013/10/29 21:35:21瀏覽2662|回應10|推薦10

讀友野鶴先生回應我關於「道德並不內在於人」的論述,他對我的質疑可能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他人或許也有類似的質疑,所以我把他與我的相關對話在此貼出。先是他的兩段回帖分別摘要如下:

 

「您的道德外在說,是否指的是人天生性本惡,還是說人的天性無善惡之分,但對惡念容易受影響。那麼您又如何解釋『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您難道可以全盤否定,人的天性還是有一股崇向『善』的本性?那麼這不就證明了道德內在嗎?」

 

「您的想法,我可以簡單的說是儒家的實用主義派-荀子,或說是法家,或說是馬基維利。

 

基本上您的這種想法並非獨創,幾千年來,統治階級多的是想用現實主義來做為『擴張法律約束力』的手段。並非總是成功,有時候會引發暴動,甚至戰爭。所以民選政府的統治者,對於法律規範的約束力,是儘量放鬆,免得引發事端。而中國古代其實也差不多,有天高皇帝遠的俗諺,表示其實法在中國歷史上的約束力,還不如風俗、宗室或良心的約束,也許真的是像兄所言得不償失,但您能保證,縮緊約束力後,難道總體就一定利多於弊?如果道德內化論真的不合時宜,那麼自然會被社會演化所淘汰,您個人的苦思,宛如蚍蜉一般,真能撼動歷史的洪流?

 

一百多年前,馬克思為了修正資本市場的弊端,研究出了共產主義,造成多少弊端我就不說了。即使是這麼浩浩蕩蕩的共產思想,不到數十年也被淹沒在歷史的洪流中了。

 

我只能說,如果道德外在論是可行的,那麼現在的法律應該是細微到規範人類所有的行為。但是明顯不是,法律給人留有一定空間,憑著道德良心處事,所以說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這是幾千年來用鮮血得到的教訓,兄想要改善社會,提升法規約束人的力量,那麼可能要面對人民反噬的力量,或許這才是得不償失。」

 

以下是我對野鶴先生的回應。

 

讓我試著釐清一些可能溝通不良的問題。首先,在我的討論中,我所說的「道德外在」,基本上是實然(what is)議題,而非應然(what should be)議題,所以,它本身無所謂可行不可行。就像我們說「日心說」與「地心說」,並沒有孰可行的問題,只能問實然上孰真。

 

如果實然上果為「道德外在於人」,接下來的問題才是問:那麼我們該當如何?這才有可行與否的討論空間。而我其實根本還沒有認真討論到這一層(談法治、科學與規訓,主要是在指陳既有的偏失,充其量是暗示這些方面應該加強)。我先前的衍伸意見是:由於儒家錯誤地抱持道德內在觀,所以使他們忽略了很多應該強調與重視的事情。譬如儒家忽略法治的重要性,也忽略了客觀分析性科學發展的重要性。其實,問題很可能還不僅如此。對我來說,華人普遍道德水準不理想,關鍵因素可能正是在對「道德主體性」的信念。要提升普遍道德水準,就必須要重新審視對道德主體性的樂觀信念。道德主體性信念使華人少了該有的謙虛與積極受納的態度。

 

野鶴兄低估了我對道德的重視,好像以為我否定了道德的價值(而只重法律)。這完全不是我的想法。我重視道德,但是,我認為道德問題需要被重新檢視,重新尋找發展道德的途徑。儒家的途徑恐怕是從開始處就錯了,所以效果不彰。

 

野鶴兄似乎以為我只是強調法律的重要。這個講法不夠肯切。「法治」(rule of law)與「法制」(rule by law)是很不同的概念。法治重公平,而公平的情境使人願意正直。它是有利於發展道德的條件。華人社會的一個重要的進步阻力,就是因為法治不彰,而造成普遍不公平。由此使人心生玩,敗德的行為於焉滋長,並形成惡性循環。

 

如果說我的想法有些「類似」荀子,我不打算否認,但最好不要簡單說我的想法就是荀子那一套。至少,我並不是持「人性惡」的觀點。這點我說過好幾次了。因為我認為人性本身無善惡可言。再怎麼自私自利,也不能說就是惡。我們之所以認為自私是惡,是因為它很可能會傷害他人利益。但是,這個結果未必會發生;而且,是那個傷害結果讓我們覺得惡,但「影響結果」與「人性本身」並不是同一回事,討論不宜混淆。

 

我不會說人的惡性多於善性。但是我的確認為,「本我」是最強大的力量;「超我」則相對較弱勢。不過,這並不等於善惡力量之別。我倒相信,尤其在資源匱乏的條件下,本我的作用使人際互動更易導致衝突、傷害悲劇。如果世間有魔鬼,魔鬼是藏在匱乏情境下的互動過程裡。這不是對人性的指控。但卻足以警告我們:人性並不足恃。

 

我並不是說人性裡沒有惻隱心與群性,但我認為這些只是道德的潛在基礎,使我們有可能迎接外來的道德意識,但是這種心理基礎並不就是道德本身。人可能願意利他,但是,我們並不能因此而就樂觀,就對道德主體性有了充分信念。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我在不必付出任何代價的情況下可選擇利他或不利他,我們多數人都很可能會選擇利他。如果還能有正報酬,那我更願意利他。但是,如果是要付出許多代價呢?我們還願意利他嗎?就我的生活經驗來看,這種行徑並不多。人性不是不可能為善,但是在客觀情境下,不計代價的為善行為恐怕並不多。而至少對康德來說,如果是條件交換性的付出,就不能算是道德的行動。

 

康德認為「道德」的行動是出於義務,亦即依循「無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又譯「定言律令」),又係自主發動的意圖性行為。我並不太能接受康德的「道德」定義,因為我不能理解他的「義務」概念,或是「無上命令」概念。我認為那背後都必須假定上帝的存在,否則所謂「義務」即等於強迫性的、無酬的任務。如果少了上帝,義務憑什麼成為我們必須去做的事?強制力只能是來自社會或集體。但是,缺少神聖性的義務,即使是來自集體的命令,又如何確定其道德性?

 

我也不願意說,條件交換性的付出就一定不算是道德的行動。我持比較妥協的立場,認為道德性可以有不同的境界,而不是截然兩分的事。不過,交換性愈強,道德性可能就愈弱。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行動,道德境界高;但是,即使是交換性的付出,也可能可以算是某種道德行動。我願意說,孝順也可以是道德行動(即使孝順也有某種程度的交換性意義),而它的確常見於人類。不過,並不是只要有孝心就能算是道德。

 

我認識一個朋友,他為了在國外讀書、工作,許久不能回台灣看望老母,而傷心流淚,甚至和妻子爭吵(因為妻子不贊成他請長假回台灣省親)。而等他幾年後回台灣,母親已老,還患了老人癡呆症,逢人就罵。這個兒子回去見過母親幾次後,就不願意再回去,認為母親老是在「糟蹋」(台語)他。這個兒子的整個作為能不能算是道德行動呢?我偏向認為不算。他是有那份孝心。但是,那只是道德的基礎條件。類似的,某個青年男性可能愛慕某位女士,這並不能算是道德行動。「歌劇魅影」裡的那個魅影,愛慕女主人翁,但是不能算是道德行動。那個青年男士冒險救愛人,則可能算是某個程度的道德行動。史懷哲、德瑞莎修女、證嚴師父、陳樹菊等人則道德性更高。至於像譚嗣同、林覺民等烈士,也許是最高境界的道德行動者。

 

我嘗試定義道德的行動是:出於愛、關懷或善意,並朝向正義的自主行為。當然,這樣的定義留下一個麻煩問題:什麼是正義?不過,我們何妨一步步來,探討「正義」概念本來就應該是個重要的議題。更重要的是,我認為「正義」不應該只是主觀意識的產物。從這裡,我也要對「道德良心」這個概念提出質疑。質疑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問:那些嚴重做姦犯科者,好比最近的紐約滅門案的兇嫌,有沒有道德良心?如果他們沒有道德良心,那麼「良心」論就非常可疑,焉知誰才有良心?如果他們確實也都有道德良心,那為什麼在有道德良心的前提下,他們還會做姦犯科?如此,道德良心的實踐意義豈不可疑?

 

以之前挪威的殺人兇手布列維克(單人做案,殺死77人,傷66人)為例,他很冷靜地承認殺人,還「慷慨」陳詞,表示他是中世紀天主教組織聖殿騎士團的成員,說他準備「殉道作戰」。換言之,他主觀上可能覺得自己是憑著道德良心而殺人。其實主觀上自認為秉持道德良心而做出傷害他人之事的事例很多。我估計毛澤東也認為他是秉持道德良心而推動大躍進與人民公社,並因而致三千萬中國人饑饉而死。許多文革紅衛兵,在當初鬥爭他人時很可能也覺得自己是憑良心行動(我當然不是說每個紅衛兵的鬥爭行動主觀上都自覺正當)。中共江青在文革後被判刑,但是她堅持不認錯,大聲批判法官,並辯稱她「是為了捍衛毛主席的革命路線,為了捍衛億群眾民參加的文化大革命……」。太多的例子都告訴我們,憑仗著我們所以為美好的「良知」,可能引導我們犯下嚴重的錯誤,甚至做出難以想像的惡事。

 

所謂「良知」,其實可能只是被添加了神秘幻想的普通認知能力。它並不保證朝向正義、朝向我們較嚴格定義的道德。而對良知的過度信賴,可能使我們犯錯而不自覺。

 

總之,我要問:究竟什麼是「道德良心」(或「道德良知」)?人依仗什麼而能不經深究卻能知道是非、善惡?人間真有「天啟」嗎?我主張「道德外在」說,其實也就是在講人並沒有「良知」,人只是有可供認識與判斷可能性的心智,並可發展道德意識。但是,道德意識並不等於道德良知。道德意識是個人潛能受社會啟發而漸漸知覺道德規範,這並無神秘可言。而道德良知太神秘,且渺不可尋。我這麼講,其實內心是沈痛的。但是,人已經太多次經歷痛苦幻滅,還不該從對「良知」說的幻想中徹底覺醒嗎?

 

又及:

我談「規訓」,使一些人認為我想用法制或強權來宰制人民。這是很大的誤解。嚴格來說,我對規訓的態度是曖昧的,或者應該說是浮動的。我的確認為華人社會欠缺規訓。但是,我絕不贊成一味強調規訓。我認為日本社會就是規訓太過的社會。但是,話說回來。我們有些人的態度可能是矛盾的。他們一方面羨慕日本社會的秩序與講禮,厭惡華人社會的混亂無序,但是,同時又厭惡「規訓」這回事。我認為這是無法兩全的。太缺少規訓,就難有紀律與秩序。如果我們厭惡規訓,我們可能就必須忍受像華人社會這樣的混亂無序。(社會秩序當然也還受其他因素的影響,譬如資源的充裕與否,及理性化的程度如何。但是,規訓的效果很難完全忽略。)如果我們自己討厭規訓,而同時又厭惡華人社會的混亂無序,我認為這是一種矛盾的態度。另外,同是規訓,也還有不同的形式,特別是不同的嚴酷程度。所以,並不是一說到規訓,必然是指最嚴酷形式的規訓(像傅科所提的監獄、精神病院之類),而可以有比較可接受的、和緩的形式。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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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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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2 01:13
又想起:

有些文學家哲學家和教育家認定人"心靈"的深層,曰"靈魂",載着美好的憧憬或崇高的想望。宗教家一般相信或經越神祕體驗得知"我"原是內在"靈性"或"靈魂"。這些人會肯定"良知"內在,卻處於矇矓狀態,有待喚醒和培養健壯;像孟子以為體認"義",慢慢培養一股浩然正氣;像基督徒相信性靈穫拯救曰"重生。   心理學家常解剖人的本能慾望,壓力下壓抑的慾望和因而進入潛意識埋藏着的慾望,有些以為那才是"真我",於是,"道德我"是"社會我"。這樣,"良知"就屬虛構的幻象了。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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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 03:17
慕陶老師對人性悲觀的心情,我大約能了解。可能所有社會科學研究者都會有這樣"階段性"的失望:對人性的失望和乏力感。見得愈多愈煩惱。慕陶老師不像基督徒一樣,雖對人性悲觀卻有拯救盼望的安慰,又不能像禪者一樣超然得保有內心寧靜,不像藝術家一樣隨時進入想象世界翱翔平衡失落,更不能像享樂派一樣時時樂趣中忘憂那管世間天翻地覆,是吧?卻不時為達爾文演化論拉着觀看生存競爭的事實,看演化中隨時錯踏致一牽百病的的社會病變(演化的不良突變),看那些鬥爭戰爭恐怖分子和神經瘋殺,懷着存在主義者那悲觀但積極的心懷悲憫着世界。這是我的猜想呢。

前一則回應,我表達對人心藏有那可被誘發的"美好"有信心。那可被誘發的"美好"──愛心愉悅上的美好──群體生態賴以和樂的元素──各正向宗教不約而同的世間動力和群力支柱──這是可以樂觀的理由──這是對人性仍然可以樂觀的理由。


野鶴
2013/10/31 13:00

感謝慕陶兄對我的回應,很明顯的我們話題已經漸漸脫離了「哲學」的範圍,進入了「政治」的領域了。還有我的意見是很輕鬆了,慕陶兄毋須沉痛。

道德內在或外在於人,本來是屬於哲學範圍。但是如果要應用在治理人民的手段,那當然是政治範疇。所以我們又回到討論政治了,說真的自由派和保守派辯論了幾百年,您的保守論調我不認同,不過支持保守派的人很多,所以我們要民主程序,決定由哪一派的理念治國,這是目前最可行的辦法。

慕陶兄說華人社會混亂無序,我想過貶了。新加坡和台灣相對其他很多國家,其實是非常有秩序的,就連中國大陸在人民富起來後,也「衣食足而知榮辱」了,基本上一個國家是否大治,跟用外在約束是否成正相關,我很存疑。

分享一下管子牧民篇其他內容,「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

慕陶兄把治國的問題簡化成儒家的道德內在論,這我認為太輕挑了。儒家思想對中國長期以來的影響,正面負面姑且不論,把負面影響規責給道得內在論,似乎是先畫靶再射箭,先有結論再有命題。我知道社會學者很喜歡先有定見在寫論述,但這不是科學。

所以說人民本身具有道德與否,其實不是非常重要,人民生活是否富足才重要。基本的道德規範當然要有,但是只要最基本的禮義廉恥即可,太過細微約束反而有反效果。慕陶兄不妨研究一下管子,政治家有實務經驗自然比紙上談兵的學者實用多了。管仲的道德或許不符合許多「衛道人士」的標準(所以我才問慕陶兄您說的道德到底是那些規定),慕陶兄我怕您要求的「道德」太高會違反人性。其實我也不否認有些道德規範的確是要外在附與的,但是您為了「功利」的目的要全面否定到人所有的內在道德,不但無法達到您心目中預設的「理想世界」,反而有可能引發更多爭端,在實務上不見得可行。

其實我還可以舉荷蘭當例子,剛好他跟齊國一樣,是性產業合法化的國家。民風也很開放,但是社會秩序反而相對穩定。慕陶兄不妨回去再想想,到底用外力約束人民,需要到何種程度?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3-10-31 15:41 回覆:

Y:

我們話題已經漸漸脫離了「哲學」的範圍,進入了「政治」的領域了。還有我的意見是很輕鬆了,慕陶兄毋須沉痛。

C:

野鶴兄又誤會我了。我的沈痛不是因為你對我提出質疑或批評,而是因為我覺得我必須選擇站在一個讓我自己悲哀的立場:一種幾近沒有信仰、沒有精神寄託的實然認定。。

 

Y:

道德內在或外在於人,本來是屬於哲學範圍。但是如果要應用在治理人民的手段,那當然是政治範疇。

C:

我寧可說是「社會科學」的範疇。我不是政治學者,社會學的緣起,部分是因為覺得當時(十九世紀)的政治學視野太狹窄、太一元化。

 

Y:

所以我們又回到討論政治了,說真的自由派和保守派辯論了幾百年,您的保守論調我不認同,不過支持保守派的人很多,所以我們要民主程序,決定由哪一派的理念治國,

C:

我不認為我是保守派。這要看你怎麼定義所謂保守。以我不同意「道德內在說」而言,我倒認為我是激進派。我認為「道德內在說」是比較保守的、舊的觀點,而我所提出的「道德外在說」比較是新觀點(雖然主要並不是由我新創)。你只看到我強調「規訓」就說我保守。但那只是我的部分主張。且焉知未來哪一派會興起呢。事實上,以美國的共和、民主兩黨來說,共和黨比較被認為是保守派,但是,共和黨卻是比較堅持自由主義經濟的一派。民主黨是主張政府介入市場的一派,卻被認為是比較不保守的一方。以此為例,如果我是主張由法治與科學來維護較平等的秩序,如何說是保守呢?

 

Y:

慕陶兄說華人社會混亂無序,我想過貶了。

C:

我是否對華人社會過貶,不妨翻一翻三民自媒體上的對中國大陸的批評。或許會有不同的感覺。只是我比較是屬於「恨鐵不成鋼」型的批判,不同於綠營的觀點與立場。臺灣有一堆崇日貶中派,我並不在其中。而且我因為他們的論調而覺得遺憾,才特別要積極討論這裡的議題。

 

Y:

新加坡和台灣相對其他很多國家,其實是非常有秩序的

C:

說新加坡與臺灣很有秩序,這還要看我們的對照標準為何。一般而言,與大陸對照,臺灣可能好些,但是,看看立院的生態,我是不滿的。至於新加坡,他們的實質政治自由度相對較低,可能也是隱藏的代價。

 

Y:

就連中國大陸在人民富起來後,也「衣食足而知榮辱」了,

C:

我不知道你是否真心如此認為。大陸上現在經濟較好,但是貪腐、特權等問題其實很嚴重,政府威信正在急遽走向崩盤,我相信他們的領導層有很強的危機感。大陸上有一批人現在開始懷念文革時期的極左風。這也帶給統治群危機感。

 

Y:

基本上一個國家是否大治,跟用外在約束是否成正相關,我很存疑。

C:

我覺得你一直喜歡隨意解釋我的想法,我一再提出糾正,你也不太理會。以這個議題來說,我根本還沒有提出具體政策建議,我只是說,儒家的思想對於傳統中國的法治、科學與規訓等方面的發展產生限制作用。我根本還沒說要如何糾正已有的偏頗(特別是就短期的做法而言,我更沒有明確意見),你卻已經認定我在強調外在約束。這並不切中我的意思。

 

Y:

分享一下管子牧民篇其他內容,「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

C:

「民貧難治」,我大體同意。但這其實還有個前提:要其他條件相同。而事實上,貧富時期的其他條件通常是不同的。以日本來說,在安倍首相以前,2006-11年換了6個首相,1948-72年也是6個首相。難道前期的首相都比較能幹,所以能久任?我認為是因為後期比較難治理。但是,06年難道比48年要貧窮嗎?我認為不是,而是因為後期人民對政府的期望水準提高,而且是提高很多,導致相對匱乏感的結果。

順民心或逆民心這個說法,我有比較多疑問。如果由我來說,人民大眾其實並不會有太長遠的眼光。長遠的改革抱負一般只有菁英才會有。而長遠的改革抱負如果要在短期間付出代價,人民一般是反對的。只有等到開始有明顯實質利益的時候,人民才會接受變革。就此而言,順民心未必是對的(特別是就改革過程而言)。

 

Y

慕陶兄把治國的問題簡化成儒家的道德內在論,這我認為太輕挑了。

C

我並不同意說我把治國問題簡化為道德內在論,其實恐怕是你把我的論述給簡化了。我只承認我強調了道德內在論這個議題的關鍵意義。我之所以強調這個議題,我再說一遍,我不是強調其直接的effect(如同統計迴歸分析中的標準化迴歸係數值的大小的意義),而是強調其「轉轍器」的效果(這比較是一種交互作用的效果,如汽油與火星對火災的作用。火星可能很微小,但卻可能是火災的關鍵因素)。因為道德內在論與道德主體性原則等思維模式具有正當性與普遍性,所以對於社會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Y

所以說人民本身具有道德與否,其實不是非常重要,人民生活是否富足才重要。

C

你這點說法我很不同意。我仍然強調道德的重要性,只是不同意道德內在說及其衍伸的實踐途徑。

 

Y

基本的道德規範當然要有,但是只要最基本的禮義廉恥即可,太過細微約束反而有反效果。

C

我沒說要細微約束,我還沒有對未來要如何實踐提出明確意見,我談的主要還是實然問題。此外,我說日本是過度規訓的社會,我為什麼要說是「過度」?我又為什麼要說我對規訓的態度是浮動性的?因為我並不片面肯定規訓的意義。

 

Y

慕陶兄不妨研究一下管子,政治家有實務經驗自然比紙上談兵的學者實用多了。

C

你這個說法我也還是不同意。如果你說哥白尼、康德、達爾文,甚至愛因斯坦是紙上談兵,所以沒有實用價值,我是非常不同意的。

 

Y

管仲的道德或許不符合許多「衛道人士」的標準(所以我才問慕陶兄您說的道德到底是那些規定),慕陶兄我怕您要求的「道德」太高會違反人性。

C

等到我們道德水準已經太高而且引起普遍痛苦的時候,再來憂慮這個問題吧。我認為現在還遠沒有這個問題。

 

Y

其實我也不否認有些道德規範的確是要外在附與的,但是您為了「功利」的目的要全面否定到人所有的內在道德,不但無法達到您心目中預設的「理想世界」,反而有可能引發更多爭端,在實務上不見得可行。荷蘭民風也很開放,但是社會秩序反而相對穩定。到底用外力約束人民,需要到何種程度?

C

我並不是為了功利目的才主張道德外在說。我講的是實然。實然不會因為什麼個人的研究或行動目的不同而不同。我再強調,當我說道德外在的時候,我不是在直接強調要用外力約束人民(這只是可能做法的一部分,可能有必要,但是絕非全部做法,甚至不是主要的做法)。這還是扭曲了我的說法。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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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04:07
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人,和一個智障者,天性有什麼分別?看他在什麼環境長成。這些談話,讓我想起一些人事來。我遇過舊時代小鄉村長大沒有上過學堂的長者,言語粗陋,愛恨分明;印象深的是,有人對她好時,她那衷心感謝的祥和表情。我曾隨團探訪一個智障之家,有一個孩子因我的親近激動得像失控似的哭起來,幾讓我不知如何是好,另一個智障孩子在我餵飽他午飯之後,歡喜地拉着我手,在食堂裡走。盲啞聾的海偷凱勒小時鬱悶得常暴跳如雷,直到愛心教師穌利文小姐耐心和自然的教學,讓她自心底愉悅,造就成出色的健筆作家。這些人事,當中似有一份神祕的人倫愛在發酵。到底"愛"是不是一份天賦潛藏待發掘,待誘出?可名之曰天賦良知最深沈那份特質呢?天賦潛藏,再有例子如孟子所說"不忍人之心"/"怵惕惻隱之心",正是他發現的"仁之端"呢!

基督信仰講"愛",儒家講"仁",這樣的共通並不偶然。說是社會中一份美好覺察,說是一份精神神秘的發現,說是一種美德的習得,說是一份對人性的希望不滅,說是一個信仰核心重心,通通皆可。在健康愛的環境裡長大的人,心靈較有滿足感,人格發展較會健全。不過,愛的健康和恰當啊,這"愛的藝術",包括了解、體諒、責任和照顧,是後天經歴挫折習得的,累積經驗的,是德行,一種社會化行為,如心理學家弗洛姆所言。

社會規範,以約定俗成的不成文的"道德"(美德=可;敗德=不可),佐以禮儀禮貌;社會規範,更以契約式明文書成的法律(種種劃定和不可),公共嚴執,佐以刑罰牢獄。前者軟性,後者強硬。顯然,儒家太軟,又太着力"禮治秩序",弄得人情礙着"法治"。現代人口眾多,社會複雜,非得"法治"有効不可。法治,講求公正理性,於是發展出如法界專業莊嚴、司法獨立,"憲法"終極歸依等等來。健全社會,"德"、"法",俱全吧。

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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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輔相成
2013/10/30 19:26

道德與法治是相輔相成,道德為陰法治為陽,根據陰陽定律,先有陰後有陽,先有道德後有法治. 孤陰不長孤陽不生,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陰隨陽擴展,陽受陰限制,道德隨著法治而滋長,法治受到道德限制.

我認為,儒家不用承擔社會進化的完全責任,要有其適性角色. 對於啟蒙階段的教化是合適的,但到了一定程度就要增加不同層次的思想,如老莊與法治.

至於"良知"就有定義的問題,有謂"不慮而知"的利他行為,就是良知. 而"惻隱之心"為其一. 只是這恐怕是在不損己或小損己的情況下才有的行為. 人有良知只不過是要看狀況而言.


筍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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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08:59

 從動物的生存行為可以看出道德的源起。比如說狼的進食都是由領袖先食(因為它最辛苦,責任最重),其次為母狼(因為她要撫養下一代),再其次為小狼(因為它最弱),再其次青壯狼,最後則為老狼(出力最少)。這樣的優先順序,就是狼群為了種族的生存,所採取的倫理體系。也就是生物為了種族的存續,因而發展出來的一套生存哲學。世世代代的狼群都必須遵守,如此種族才能生存繁衍。
人類也是生物的一種,它為了生存的必要,當然的也產生了倫理體系。所以道德就是生物為了生存及延續種族的生活及生存方式。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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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本文
2013/10/30 08:58

所述格主本人及野鶴,還有樓下恺悦的見解,我只會用簡單的中文說,我支持格主的論點。

人性有善有惡是事實,不管是東方的孔孟開始,或西方的聖經,所謂道德絕對不是憑空而來的字眼或思維。而是根據人性的善惡表現,慢慢被先知(我所謂的先知,不只是聖經裏的先知,也包括孔孟之類的先知)歸類判斷決定出道德的準則來的。

我們常談人類的進化,文明的進化,進化不只是人體外形,生活方便的優化改進,道德教條的制定與變更也是人文的進化。

但是人性永遠是人性,是幾千年不變的天性,時代不同的教育版本,造就我們的良知。天性不是良知。一個完全沒有受過教育,沒有文化的普通人,或是智障的人,他們的天性有什麼異同? 沒有智障的,沒有文化的普通人,根據生長的家庭環境、社會環境也會產生不同的程度的良知。良知顯然不是天生的。

不知各位以為何如?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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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01:46
抱歉,補一下第一段,使意思明白些:


社會科學裡定義,"道德",指"社會規範,約定俗成的,從教育習得的,各社會各有其認定,例如有關男女關係和婚姻方面的風俗,各社會明顯不同。如婚外情,中國人視為敗德,西方社會可能不以敗德論斷。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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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下連結,盼同分享]
2013/10/30 01:31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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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01:24
我再想討論一下:

社會科學裡定義,"道德",指"社會規範,約定俗成的,從教育習得的,各社會各有其認定,例如有關男女關係和婚姻方面的風俗,各社會明顯不同。

"良心",不必思索的顧全他人或關懷到他人的直接反應,如惻隱心,憫恤弱小心,對關心自己者的感恩心,見危思助的即動心等。宗教家(如基督教)、教育家(如儒家)、哲學家(如孔子),喜歡鼓舞人,都說人"藏"有良心,或"相信"人"藏"有良心,讓人有信念或信仰上的強大力量,拉上向善。

社會複雜了,地球村資訊頻密,看到人口劇烈競爭的人世惡曾出不窮,像動物叢林,"良心"便成了海市蜃樓了。生存中有種種不安全感令人心定不下來時時體恤他人,又必須常時計較自身安危和得失,於是常有這段描述的情況:

"如果我在不必付出任何代價的情況下可選擇利他或不利他,我們多數人都很可能會選擇利他。如果還能有正報酬,那我更願意利他。但是,如果是要付出許多代價呢?我們還願意利他嗎?就我的生活經驗來看,這種行徑並不多。人性不是不可能為善,但是在客觀情境下,不計代價的為善行為恐怕並不多。"(引文)

對於人性和善惡和道德,我也思索過,寫過一篇稍長的[任性?]呢:

"古往今來,談論人性善或人性惡的言論不知凡幾。到底人性善或性惡?為什麼要問人性善或性惡?人為什麼對自己這般迷惑?為什麼汲汲討論從不止竭詢問又似從不夠肯定的議題?為什麼談人性扯上道德或倫理或罪惡之時必有人反感或嗤之以鼻?"(首段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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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log.udn.com/joycelinlin/2326695

在另一短篇裡,我從負面人性,說人其實有一些良知判斷:

"其實,對於不正義、欺瞞、背叛、殘忍等等,人類的普世良知/ 良心,還是有 “絕對” 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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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joycelinlin/2205120


另外,澄清一下上次回應,我說:

(儒家薰陶)的"順性"(習慣性依順,順民性格)

(基督徒的)"順性"(或基督信仰慣用"順服",順服上帝的信仰傳統)

都有註明定義,都指就德性鼓舞而言。"順性"有優點,不等同帶絕望意味的"奴性"啊。

又另外,慕陶老師說:

"儒家思想卻建立一種思考框架,一種思考的參考架構,引導、啟發,並也限制一般中國人的思想。很少傳統中國人能擺脫或超越這個思考框架。"

我才以為您認定儒家是中國人"奴性"的罪魁禍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