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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23:10瀏覽368|回應5|推薦6 | |
專制體制也是因應社會整合的需要而產生。這是我的一個基本看法。在社會條件並不具足的情況下,要建立最起碼的社會整合,可能需要某種強制措施。就此而言。專制體制的存在就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但是,當社會繼續發展下去,文明水準應該要有所提升,特別是人權狀態應該提升,人民應該可以享受更多的福祉、權利。當然,不是少數特權人士如此,而是普遍如此,至少是社會中絕大多數人如此。如果只是少數特權人士享受到這種權利提升,那充其量也只是所謂“封建”體制的文明狀態。(”封建“一詞,顯然有很大歧義。這裡主要是指一種較落後的人權狀態,一種多數人仍然被犧牲、缺乏人權的不平等社會狀態)
專制體制能夠促進社會整合,這比較是相對於一種較原始的社會狀態而言,譬如霍布斯所說的all against all(人人互相為敵)的混亂狀態。在這種社會裡,大體沒有什麼共同規範可言,力量與機運決定了勝敗、決定了生命的存續與否。專制體制則是藉著少數人的高壓式統治,強迫成員遵守一些基本規則,藉此避免或減少衝突的發生。而專制體制的主要問題在於,它藉以抑制衝突的方式,同時壓抑了許多人的發展機會;而且,這種機會損失的情況往往極不平等,特別是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差距極大。對發展機會的壓抑,除了損害個人的創新可能並由此影響總體生產力外,也常常會因為普遍的疏離感而使總體生產力下降。
高壓式統治的形成,大體伴隨著簡陋的法規。不僅是法規簡陋,而且很可能彼此扞格,甚至矛盾、衝突。以漢高祖入咸陽時的“約法三章”或摩西從西奈山帶下山的“十誡”石板為例,都是非常簡單的法規。法規簡單,因為還沒有機會開展出思慮繁複的法規;而且,以當時的社會條件來說,即使有繁複的法規,一般人也不會去遵守,因為他們不知道或不懂這些法規,更不理解法規背後的思考邏輯。再者,社會也缺少繁複法規所需要的護法者、執行者。而粗糙、簡陋的法規,在執行中很可能出現各種問題。嚴刑峻罰很可能也是高壓式統治的必然伴隨現象。藉著嚴刑峻罰,才得以樹立統治權威,特別是相關規範得以被普遍內化。
以中國明、清時代為例,師爺變成司法的最主要操弄者,而那些縣太爺、知府、巡撫...等主官,通常只是陪襯,是權力的象徵。因為他們並不嫻熟相關的司法條文與運作。而且,很重要的是,從法律條文到實際做出判決與寫出判決文,中間顯然存在巨大的鴻溝,也就是說,即使是搬出大清律令這種法典,也還是不知道一宗實際的司法案件應該如何處置,包括如何形成司法判決文書。裡面還有許多道道,大體屬於師爺這個行業的專業。當然,即使都是資深師爺,還是可能會有迥然不同的判決或判決文。這意味著可以主觀調控的司法空間很大。從而,握有權力者可以上下其手的空間也很大。
傳統中國社會高度依賴家族的力量來維持社會秩序。真正訴諸法律程序的案件,比例顯然不高。但是,這絕不等於說大多數人對這樣的秩序狀態很滿意。只是,很多時候大概是無奈。簡單說,受到這種秩序機制(包括法律規範與民俗、民德規範)懲罰的人也許內心並不服氣,但是,對這樣的機制,一般人是無可奈何的。再怎麼委屈也只有忍耐,或者尋求另外的彌補、平衡之道。如此的社會,當然也有一定程度的秩序,但是,許多人心裡都累積著積怨,對世態常常心存抱怨,又或者心態變得消極、頹廢。
共產主義時代的中國,和傳統中國的法律制度相比,當然已經有了巨大的改變。當代中國的法律,已經受到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影響,而有了深遠的改變。譬如有了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這就已經是一個不得了的改變,意味著即使是統治者的行為也需要被規範。只是,很可能是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還有共產黨性質的影響,當代中國的憲法主要只是一種形式,實際上很難真正規範到最高統治者。而且,共產中國的憲法和典型西方國家的憲法也還是大相徑庭。
共產中國的憲法中,第一條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這兩條的含義,其實就互相矛盾:權力究竟是在共產黨手中,還是人民手中?
上面的第一條明示共產黨統治中國,並且暗示這種形式不得改變;而第二條又說權力屬於人民。那麼,人民是否有權力要求改變國家的政治制度呢?要求改變是否就違憲呢?
對此種矛盾,我只能有一種解釋,就是這裡的“人民”就是指共產黨,而且僅限於指共產黨。一般老百姓不是“人民”。說(統治)權力在“人民”手中,也就是在共產黨手中,而且依照憲法規定,他人不得覬覦此等統治權力,不得要求改變統治形態。
共產中國其實是個升級版的高壓式統治。它不僅是主張由共產黨統治,而且帶有強烈極權傾向,也就是一切都優先講政治、講“人民”,而“人民”就是指共產黨;所謂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模式,就強調要求控制大眾。當然主要是要控制大眾的經濟生活,而實際上也就是要控制大眾生活的各個面向。最近的清零政策與封控措施,就是一個極端範例。大眾的日常生活幾乎完全受到限制。
共產中國不同於傳統中國的地方,就是對大眾控制層面與力度的成倍加大。另外,統治群固然還是一個少數群體,但是,這個少數群體不再是某個家族,而是一個高度封閉性格、組織嚴密的政黨。
共產中國的控制加強,未必意味著法治的成長,因為它是以黨治國,司法機構缺少獨立性,黨才說了算。而黨裡面當然又有各個不同層級的掌權者。最高權力的領導擁有最大的話語權,包括對司法事務亦然。在某種形勢演變下,就可能朝向獨裁體制邁進。毛澤東時期最明顯,而此刻則又有步向毛時期的顯著跡象。
習近平一聲令下,開始清零、封控;又一聲令下,許多教培機構就只能關門歇業;再一聲令下,阿里巴巴與騰訊也只好被迫四分五裂。當然,這只是簡單舉例。類似的操作遍及各個不同事項。雄安區的開發與維護,軍隊人事調整、退休制度的改變...,顯然都是出於類似的決策模式。而這就是共產中國現在的統治形態。
總之,上面的討論是希望點出,在專制體制下,也能在促進社會整合上達到一定的效果。但是,很可能只是達到最起碼的整合程度,維繫社會不至於崩解。中共的嚴格控制,至少讓中國這70多年來並沒有出現明顯的內戰、分裂。這可以說就是它的整合成果。但是,整合不足的問題卻也非常明顯,而且顯然是越來越明顯。
尤其是在習近平的治理時期,中國大陸出現了大批異議人士,人們出走海外也成為顯著現象。甚至“潤”這個字眼也跟著成為了流行詞彙。反之,中共控制人民言論、控制媒體、控制人民不得隨意出國等的限制作為也越來越多,而且嚴苛。而人們關於被警察或國安人員請去“喝茶”或關於遭遇“邊控”的討論也變得常見。
越來越需要加強控制,反映的是中國人心的疏離、不滿。這就是高壓式統治帶來的社會整合結果,是一種低度的整合。如果出現較強烈的外部壓力,這種低度整合社會很可能就會崩解。
滿清入關,不但沒有遭遇太大的阻力,而且還有不少漢人幫忙打前鋒。之所以如此,其實也就是反映明朝到了末年,已經出現了嚴重的社會整合問題。滿清入關則是一種外力,把低度整合所能維繫的最後的統合給打破了。
其實,國府在1949年的失敗,也可以說是當時社會低度整合所出現的崩解現象。
低度整合有沒有可能獲得改善?其實應該是有。鄧小平的改革開放路線就可以說是在文革後中國低度整合狀態下的一次起死回生的過程。不過,改革開放的局限性,恐怕使得當時中國低度整合的狀態只得到有限的改善;而在習近平路線調整下,整合問題又再度趨於嚴重。中國社會崩解的危機也再度變得急迫。能不能化解危機,事關全體中國人的禍福。事在人為,希望當事者能夠認清危局,痛改前非,校正路線,以期轉危為安,真正走向光明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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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