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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3 23:27:09瀏覽780|回應6|推薦7 | |
「道德情緒」,這個詞我是最近才讀到。出現在一本名為〈我們真的有自由意志嗎?〉一書中。我覺得這個提法很值得注意並深究。 道德若沒有情緒支撐,還能算是道德嗎?這恐怕是個麻煩的問題。如果我們做出某種行為是完全基於理性考慮,即使它符合規範(或者符合康德所謂的「無上命令」),那能算是道德的行為嗎? 我幫助別人,如果是因為我知道這樣有利於發展我的社會網絡(可以得到社會聲望或社會支持,或者當事人的回饋;或者甚至是因為這樣有利於我的自我統合),而不是因為我當下有種悲憫、不忍人的情緒,這種行為算是道德的行為嗎? 有些人可能更樂意使用「道德情操」這種詞彙,但總歸還是在強調道德行為應該發乎情,而非僅發乎理性。純粹理性行為尚不足以稱為道德。 但是,「情緒」卻又是個困擾人的議題,因為它有多面性,而又難分辨、釐清。有人可能會強調,我們只要正面情緒,不要負面情緒。正面情緒好比像是:愛、喜歡、愉悅、理解、關懷、諒解、支持…;負面情緒好比像是:恨、厭惡、疑忌、抱怨、惱怒…等。如果只有前者,沒有後者,世界是否就能更美好呢? 遺憾的是,情緒作為人的心理特質似乎永遠有兩面性,有前者,也就必然有後者,似乎沒有單一選擇的可能性。也許有些人前者的發生機率較高,有些人後者的發生機率較高,但就是不太可能完全只有一面。從而,道德情緒也就可能蘊涵著不道德情緒。也就是說,通常對A團體而言的道德情緒,對B團體而言就可能是不道德情緒。所謂的「愛國情操」就常可能引發這種爭議。好比日本靖國神社裡祭祀的那些「忠靈」,就可能是以殺戮他國人來表現他們的愛國情操。也許有人會說,我的愛國只是捍衛外侮或維護正義的愛國,所以當然無所謂不道德。這樣的區辨或許有合理性,但是,什麼是捍衛外侮、維護正義,界線其實比我們想像的要更難以分明。日本至今還在辯護他們的二戰侵略是出於「建立東亞共榮圈」的神聖使命。美國打越共、打伊拉克,究竟是在維護正義,還是在侵略他國,也都是難解的謎。中國大陸打壓藏獨、維獨與台獨,是維護正義,還是…? 清末的義和團,(部分)憤於西方列強對華侵逼,於是殺教士、洋人與基督徒以逞憤,但是,且不說他們引來八國聯軍與辛丑和約之禍,給中國帶來更大的災難,即使是他們所殺的那些人,又真是該死的人嗎?被殺的人中會不會有我們現在在台灣還見到的一些為我們弱勢團體奉獻大半生的傳教士呢?義和團之怒是道德情操嗎?今日有些人同情當日(及今日)義和團者,他們是出於道德情操嗎? 我曾經在網路上為藏人發聲,表示對他們處境的同情,結果遭到一些大陸網民的「嚴詞」駁斥。從他們的觀點出發,「中國」對於藏人早已經是仁至義盡,藏人卻還不斷要顛覆、破壞中國的統一,是可忍,孰不可忍。這裡,究竟什麼樣的情感才符合「道德」情操? 最近日本有一部電影〈不毛地帶〉,描寫二戰後被俄軍俘虜的日本軍人,在西伯利亞荒寒地帶,忍受非人待遇,卒至於死的悲慘處境。據說電影很感人。看到他們受苦而心生不忍,這很可能也屬於道德情操的一種。但是,這種情操有可能延伸而變為肯定這群日軍的整體行徑。至少,日方可能認為他們是忠勇愛國、又為國犧牲的日本國民。但是,他們同時也可能是一群殘酷殺戮的侵略者。同情的情操可能無意中傾向湮滅或淡化他們曾經的罪惡。 二戰時德軍與日軍的侵略行徑當然會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是,至少在初時,就德軍、日軍一方而言,他們或許覺得自己的行動是出於愛國、衛國,所以是道德的。當時甚至也有些台灣籍日本兵,也以參加日軍作戰為榮(榮譽心也可算是一種道德)。總之,道德情操可能正是因其情緒的、非理性的性質而背離真正的道德。 真正的道德顯然是高難度的事務。因為它同時需要智慧與情操。少了智慧,情緒可能誤導行為;而少了情操,人又可能沒有積極的道德行動。 道德需要智慧,智慧則往往需要控制情緒。情緒卻大體屬於非理性的範疇,而非理性的心理活動卻又難辨別是與非、合理與不合理。當我們陷入情感中時,我們往往自以為循著情感走向所為是道德的,或至少不是不道德的。但是,不道德的行為可能正是由此而生。情緒使得自我中心、我群中心、偏見、刻板印象、錯誤歸因等諸多易使人犯錯的行為傾向主宰我們的行為;我們也可能在不自覺中偏袒內團體,而誤解、敵視外團體,並做出不理性的行動決定。 近日發生了菲律賓官方船隻槍擊台灣漁船,導致台灣漁民一人死亡的悲劇。事件發生,立即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攻擊菲方固不待言,批評我們政府反擊不力者亦大有人在。這種批評聲浪背後當然也有某種道德情操(或情緒),或可稱為愛國情操。 但是,就像前面所說,「道德情操」可能是兩面刃,它可能是犯錯的開端。愛國情操既可能是道德情操中的極高境界,卻也可能是錯誤、罪惡的源起。 對於這次的漁民被殺事件,我個人暫時沒有明確意見,只有關於應該如何處理的抽象原則性主張。包括首先應該查明真相,以及責任歸屬應該明確而不隨意擴大,最抽象與最高的原則是應該盡量秉持和平、理性的態度。對我而言,許多人的憤怒、不滿情緒可能來得太快了些。我不是說菲方沒有錯誤,所以我們不應該憤怒,而是說我們應該在充分了解事情真相以後再決定如何反應。我們目前對事情的了解很可能還不足,甚至可能是太片面性,也就是說,我們主要只接受到我方所傳來的訊息。即使是有關菲方的說法,主要也還是由我方的媒體所傳出。而我方的媒體未必將完整、真實的訊息報導給我們,因為媒體本身也有立場,也有主觀性與侷限性。(就我所知,衝突事件發生的確切位置是在北緯二十度以南,原則上似應屬菲方水域。當然,這也還有待確認。但是,這與責任歸屬攸關,不可輕忽。) 當然,即使確屬菲方水域,菲方也不能逕行殺人。這一點菲方無論如何難以卸責。但是,如何要求菲方負責,也應該講究,盡量避免情緒渲染,一竿子打盡,好像我們要與全體菲律賓人為敵。 在美國著名小說〈飄〉(Gone with the wind)一書裡,描寫美國南北戰爭初起,南方青年熱血沸騰,慷慨參戰;但是,戰事慘烈,南方戰敗後情況更悽慘。當初慷慨從軍的青年,要不是戰死,就是折戟沈沙、抑鬱寡歡。戰爭,應該是要盡可能避免的事。 我不是在說戰爭是絕不應該的選項,也不是說我們與菲之戰必敗。但是,它也絕不應該是優先的選項。輕言戰爭是情緒使然,而且,雖然乍看或許像是出於道德情操,其實可能是不負責任的情緒行動。即使戰爭勝利,主戰者也可能是不負責任的行動者,因為戰爭所帶來的雙方損害也許並非必要,本來是可以用理性做出更佳解決的。 不負責任的行為可能是很不道德的一種行為。至少,依照社會學先驅大師韋伯的意見,在「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之間,政治人應該優先選擇責任倫理,而不是信念倫理。而責任倫理絕不是單憑情緒或道德情操能促成的。反之,情緒可能正是使責任倫理被忽略、被損害的因素。 馬政府如果在當前台灣的激情民意驅動下對菲方採取了如宣戰之類的激烈舉措,或許會因而獲得高的民意支持度,但這終究不是負責的態度。更不要說,萬一如果戰敗,後果將如何不堪。在台菲間的衝突,不要以為台灣必勝。我不是要懷疑馬政府的治軍有問題。而是說,影響戰爭勝負的因素遠比我們想像要複雜得多。好比菲方人口近億,這是總體戰爭的重要資源。長期而言,台灣不太可能討得了好處。此外,美國最近在南海事務上親近菲國,這當然也是菲國的重大奧援。中國大陸或許願意支援台灣與菲國一戰,但是這種發展局勢對台灣未必是好事。再者,不說台灣戰敗,如果戰爭綿延,民意對戰爭的支持度就可能大幅改變。以美國第二次出兵伊拉克而言,初期民意支持高達七成多,但是幾年後就降到僅兩成。民意如流水,主政者能以一時的民意來決定戰爭大事嗎? 我們不能忍受菲方的挑釁,可能部分是源於我們對菲方實力的輕視。菲國對我們未必夠友善,但是,難道日本在領域問題上對我們就很友善嗎?我們漁民先前要往釣島捕魚,不也遭受攻擊,我們有喊著要與日本一戰嗎?為什麼不?因為大家很清楚知道不成。但是,對菲國,大家也許認為我們有勝利的把握或機會,所以就更表現得激情。但是,這些恐怕都不是最理性的反應。 我們的集體情緒因為道德感而高昂,但是,那真是一種道德情操嗎?夠高尚、夠理性嗎?我們是否應該再冷靜反省一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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