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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南方朔批馬政府「秘密製造人民同意說」背後原則的商榷
2012/02/28 20:30:41瀏覽213|回應0|推薦5

名筆南方朔先生今日(2/28)在中時上刊出〈人民的同意 不可祕密製造出來!〉一文,再度痛批馬政府。他說;「如果一個政府擁有機密的特權,它的權力運作都不讓人知道,一切都祕密為之,那麼它就會祕密的做盡不公不義之事。現代政府在祕密中進行欺騙,在祕密中壟斷訊息以操控民意,這些弊端人們都已深惡痛絕。」他暗示,關於美牛事件,馬政府正在嘗試秘密製造人民的同意。

南方朔近來持續批馬,所以,本文立論並不讓人意外。但是,我對他這種「政府應該透明化」的原則性主張有些不同的意見。 

首先,馬政府並沒有能力完全封鎖相關訊息,很可能也沒有這種意圖,而可能只是要避免在初期過程中就引起不必要的糾紛。至少,這也是一種可能。但是,似乎有點被渲染為「一切都秘密為之」,而被認為違反「透明化」的政府施政原則。但是,我認為政府施政透明化的原則也未必適合被極端化要求。

任何一種被認為良善的原則,如果被極端化實踐,可能帶來的災禍甚至大於福祉。譬如我們要求平等原則的極端化或是自由原則的極端化,結果可能都是災難。 

我認為「透明化」原則其實也一樣。首先,透明化永遠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更不可能行動一開始就百分之百透明化。透明化必然還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且,到最後,很可能還是無法真正百分之百透明。政府不可能把每個操作細節都讓民眾目睹。 

有人會說:我們只要求決策透明化,而並不要求執行透明化。那麼,要隱匿的部分很可能會轉移為在執行過程來進行。這對真正的透明化原則還是會形成威脅。 

而且,極端的透明化原則會不會帶來問題呢? 

以最近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關於是否應該「秘密分案」的一番話所引起的爭議就可見一斑。楊院長極力抨擊取消秘密分案的主張,認為將不利於進行獨立的司法判決。 

對於楊院長的話所引起的爭議本身我沒有定見。但是,我可以以此為例來強調一點:政府部門的行動保持某種秘密狀態也還是可能有積極意義。至少不是說:透明化必然有利於集體。 

我們的社會裡永遠有些利益衝突,也永遠有不同的立場、觀點。而且,在矛盾、衝突中,也有些人會不惜採取非理性的行動來反抗、來企圖改變決策或進行攻擊。極端透明化有可能使上述危險情境變得更嚴重。所以,極端的透明化原則未必沒有爭議。 

不久前,我們也都曾聽到郭台銘先生的一席話,建議馬總統「去做就對了」,似暗示要馬總統更有魄力,不必瞻前顧後,甚至不必太在乎人言。這種「魄力」,又是否與施政透明化原則也有些許扞格呢?魄力建言是否暗示說決策過程可以縮短,執政者不妨逕行決定,所謂透明化的決策過程恐怕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我不是在說郭先生的意見應該較有參考意義。而是在說,人民對執政者的期許是多元、異質的。如此,當存在不同的、彼此扞格的原則建議時,透明化原則仍然應該被當然優先考慮嗎?仍然是一個絕對原則而無從妥協嗎?

南方朔先生近年來的言論非常傾向遏抑政府作為,極端化要求政府節制,以免政府藉公權力為惡。但是,按照德國社會學先驅韋伯(Max Weber)的見解:我們的世界裡有惡魔。我們可以進一步推論:這個惡魔或惡勢力未必在政府裡,而可能在政府以外的部門裡。也或者是藏在灰色地帶的複雜結構裡。而問題是,政府或執政者是否有充分能力對抗、遏制這些惡魔呢? 

政府本身當然也可能就是惡魔,但是我們沒有理由片面假定政府是唯一可能的惡魔,不宜完全片面專注於遏制政府的作為。如果惡魔是在政府(或執政者)之外,被強力節制了的政府(或執政者)還足以對抗、壓制惡魔嗎?

總之,透明化原則也像其他任何「良善原則」一樣,宜經審慎檢討後再去實踐,而不宜當下作為絕對原則來要求實踐。在這裡,我覺得南方朔先生似乎過於理想主義式地要求於馬政府。這已經是一種浪漫的理想主義主張,與韋伯所強調的「務實的理想主義」原則不同,前者在政治事務上是需要被防範的。

最後,我再提出一點純個人的質疑,我不知道南方朔先生是否曾經用相同的要求標準來要求扁政府,以及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女士(特別是關於其在副院長任內對宇昌申請案的核准過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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