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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男校與明星女校的學測成績差異:後續討論
2012/02/18 14:54:23瀏覽810|回應4|推薦2

我討論明星男校與明星女校的學測成績差異,網友吶吶溪先生回應表示,從目前所掌握的資料來看,完全不足以「真正回答」這個問題;大家提的都是合理的「假設」,但是如何證實假設其實還需要很多的資料。

吶吶溪先生也提到另一位網友時季常先生的意見。後者提出兩校學生「起點不同」的可能性。吶吶溪先生認為這是個合理的假設。
 

吶吶溪先生的討論很詳細,此處不擬完全引出(請參看前文的網友意見欄)。我大體同意吶吶溪先生的意見。我同意,從較嚴謹的要求來說,我們目前尚無從提出任何確切的因果判斷。 

不過,我也還有些不盡相同的想法。 

蘇東坡曾說過一句很有禪意的話:「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 

關於因果的證明,我有可類比的雙元性觀點。如果把因果證明的要求標準推到極致,我們幾乎永遠不能確證因果關係。從休默、Karl PopperThomas Kuhn的系列討論即可知。而社會科學的因果證明,一般而言,恐尤難於自然科學。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我們要得到可被人們接受的、credible的因果推論,終究是可能的。即使是在學術界較嚴格的要求下,也還是有達到共識的可能性。 

我同意,要解釋我所指出的普遍而持續的差異,可以有很多種可能原因,而我們很難確定究竟有哪些是確實起作用的原因。但是,對於時季常網友的「起點不同」的說法,我偏向認為這樣的說法並不能化解我的質疑。「起點不同」的說法如果成立,只是讓男女差異的問題向前挪,而不足以取消差異。 

我們先看兩校的基測最低錄取分數,建中97-99年入學最低分數是:295402405;而北一女則是:293399403。北一女均低2-3分。這個差別也許就像吶吶溪所暗示的,在反映學習成就上仍在容許的誤差範圍內,未必達顯著。就算統計上達顯著,也未必會在大學學測上造成明顯的成績差異。而且,如果最低錄取分數的2分差距有意義,它也需要被解釋。 

或許問題出在即使兩校學生在入學時成績均在最低標準以上,但是兩校的實際分數分配仍然有差別(譬如極端化來設想:建中有更多學生集中在最高分,而北一女則集中在最低錄取分數)。這個現象本身就會是個耐人尋味的問題。為什麼會這樣? 

我心中其實有個預設,我假定建中、北一女集合了全台灣最優秀的高中生(這當然是過度簡化的思考,但是應該並不完全離譜),而非另一種情形:最優秀的男生會集中去讀建中,而最優秀的女生卻未必會集中去讀北一女。如果後面這種情形成立,那我們就的確很難做更多的推論。不過,這種差別情形不太會那麼明顯,而且,就算這種情形成立,還是很難解釋全台灣的滿級分男女生總數差異(男多於女)的問題。 

現在全台灣(或全台北市)男、女生高中入學人數大體相當。而建中、北一女的入學人數也大體相當。而兩校的錄取分數固然有微幅差距,但是它應該不是反映出兩校「挑選率」的不同(男生入建中的機率,與女生入北一女的機率,兩者應該大體相當,差別不會太大)。 

如果兩校入學「挑選率」確實沒有顯著差別,兩校都集中了全台灣最優秀的學生,那麼,為什麼建中學生會一開始就成績優於北一女(假定最低分的差異有意義,或是兩校高低分分數分配不同)? 

如此,我們說「起點不同」只是把問題向前挪,從入大學的成績差異,挪到入高中的成績差異。但是,兩種事實卻有一致性:最優秀的男生群測驗分數優於最優秀的女生群。 

我偏向認為這是個事實。當然,這個事實還是可以做多種解釋。理論上最直接的解釋有二:這個差別有可能是反映學習成就差異,或是出題對兩性的適合度的差異。 

對於出題對兩性適合度是否有差別的問題,一方面,我會建議加以研究,必要時應該予以改進。不過,除非已有的出題方式與往後的學習與工作所需的能力條件並無對應關係,否則,問題就不完全在出題方式,而女生可能就被迫得要去追趕、彌補這個差距。 

重要的是,這種推論其實已經認定男女在某些心智能力上確實存在差異(只是未必是總的心智能力的差異,而只是某些特定面向上的差異)。(聯晚的記者在報導相關新聞時,直接加上按語,提到是因為這次數理題目較難,所以男生成績較優。) 

如果大家接受男女在特定心智能力上的確存在差異,或許就可以少去許多爭論。 

吶吶溪先生說:「學習比較類似馬拉松而非百米短跑。在學測拿滿分的學生是否都是(或是大多數是)當年進入明星高中時最高分的那一群?也許是,也許不是,我完全沒有這些資料,所以不想下評語。」 

我比較不認為這是邏輯上必要的相關討論議題。我同意學習的意義更像跑馬拉松,但是,這與短跑的結果每次都是某方勝出,是兩個不同的議題。至於勝出的一方,所派出的跑者是否是前次的勝者,這在解釋每次短跑的群體差異結果上,並無太強的邏輯關聯。 

總之,對於我所提出的問題現象,我偏向的答案比較是有兩種可能:一是男女生在學習能力上或影響學習的相關心理特質上有差別,或者,男女生普遍存在不同的客觀學習條件,而女生處於實際上比較不利的地位。 

其實我真正想指出的是:有一種「政治正確」式的認知心態,拒斥某些可能存在的男女性能力上、心理特質上的差異,或是無視於男女生在客觀學習條件上的差別。這種拒斥或無視,或許實際上已經傷害到女性的實質利益,至少是使得相關的研究難以進行。

參考資料:

 

100年大學學測滿級分總共有199人,建中29人,北一女16人,師大附中10人,桃園武陵高中8人,新竹科學園區實驗中學11人(依姓名粗估,似有9名男生?),竹女4人,竹中2人,中一中13人,中女中10人,彰中4人,彰女3人,嘉中8人,嘉女3人,南一中15人,南女1人,雄女4人,雄中9人。

101大學學測滿級分總共有199人,建中49,北一女17,附中4,武陵11,竹中3,竹女1,園區實中9(男5女4),中一中26、中女17;彰中5,彰女2,嘉中7,嘉女3,南一中22、南女5;雄中24(含2女生)、雄女8。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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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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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本身就不對了
2012/03/16 01:28

男生與女生的興趣有很大的差異。

一般來說,女生對語文的能力較男生強,對文藝的課外讀物也較為熱衷。

而很多男生對數裡的知識特別有興趣。

.

文章的題目本身就不對了,很多人在高中已經培養出了興趣,也已經決定了人生追求的方向,學測滿級分並不代表在語文及文藝方面有深厚學習及閱讀的追求興趣。

以 時和 來看,版主不了解行行出狀元的真諦。

講個最現實的,女生平均的語文天分要比男生強,學測分數看得出來嗎?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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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字
2012/02/19 02:39
----好像在16~17歲左右才正式開始發育---

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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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中的觀察
2012/02/19 01:26

從前我在香港讀男女混合班的中學。那時中學六年,除初一升初二時有與別班混過班,之後,同一班全體一起完成初中及高中,前後五年同班男女同學一起長大。我便注意到初中時女生成績在前面的不少,但是高中之後,男生成績追趕得很快,特別是數理科,有些男生簡直讀得樂在其中,愈難的習題愈高興去挑戰。有幾個男生的各科成績像直飈,連老師都感意外。高三期末大考,又準備考大學,當我緊張歷史和地理科都有記不完的名字和年份,卻見到男班長一副輕鬆,說說笑笑拿着課本走過,驚訝又羨慕啊!後來讀雜誌吧,知道青少年的發育期男女不同。女生在12~15歲左右發育快。小六和初一的男生還懞懂的,有些個子還比女生矮小。男生好像是16~17歲左右才真正發育,若營養好又愛運動,颷長得很快。有一位男同學初一 排隊在前頭,高三竟排到最末了。回想:發育期的男生,是不是智力也一起成長呢?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2-02-19 21:11 回覆:

我常未即時回應愷悅的意見,那主要有兩個理由,一是我基本上同意愷悅的意見,一是愷悅的意見牽涉太深的議題,實在不是我所能處理,所以就暫時避開了。

當然,只要時間許可,我還是希望能盡量再做深入的討論(若只是泛泛地、很形式化的做出回應,意義不大)。

愷悅偏向用男女性的成長差異來解釋,甚至承認男女智能的不同(未必是總體的差異,但可能是不同的智力結構)來解釋,我大體是站在贊同的立場。只是,我知道,有些人(特別是強調新女性主義者)很不接受這樣的說法,甚至不能接受相關的討論(認為這根本就是錯誤的議題),而那也是我特別想要對話的對象。


吶吶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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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2012/02/18 16:38
有些地方我或許前篇回應沒有說清楚;基本上我認為這個問題是「有可能」找到答案的,只是從目前我個人能看到的資料與數據而言,我覺得還無法下結論。統計學上有句很重要的(也很基本的)話:correlation does not imply causation(相關性不代表因果性)。就算我們每年都看到建中學生滿分的比北一女多,也絕對不能輕易的就以「男生比女生強」來結案。
從分析的方法來看,「建中學測滿分的比北一女多」屬於客觀事實的描述,但是「描述」到「闡釋」則是最容易出錯的地方。以前我在面試人的時候會問受試者一個問題「根據研究,結婚的人比不結婚的人更富有,更快樂,教育程度也更好;你對這個研究的看法是什麼?」不少人(包括讀到統計博士的)都會劈頭就開始問取樣的方法,樣本空間等等,但是我想看的是他們會不會想到「其實很有可能是更富有,更快樂,教育程度高的人更容易找到結婚對象」。這就是 correlation does not imply causation 的一個例子。
社會科學的「證明」的確比自然科學難,但是以這個特定的問題來看,我倒是覺得它是可以相對令人滿意的被回答的;雖然這個問題也不算小,至少我覺得該有的數據都還沒看到。還有一點板主在上一篇提到「一半」的就是是否學測的出題方式對男生比較有利。我想,我們可以問的是,目前的學習方式和制度當初都是男人訂的,是否有可能也因此對男人較為有利?這又是另一個「假設」了。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2-02-18 19:43 回覆:

容我再闡明我的想法。

因果證明遠比我們想像還要困難。所以,Hume認為根本不可能。Karl Popper則是說,我們不可能證明理論(當然這也應該包括因果的理論)。但是他卻又說,我們可以用否證法來消除不成立的理論,由此可漸進獲得確定的知識。但是,Thoms Kuhn卻又宣稱,我們也不可能否證理論。

雖然理論並不等於因果陳述,但是通常包括因果陳述。

我們也許可以說,我們講的是特定事件的因果,而非概括性因果,所以並無不能證明的問題。

但是,實際上,即使只是針對特定事件,我們要推論因果,還是會在某個層面上用到概括性的理論。好比我們要證明某一兇殺案件的真凶為誰,當我們使用驗血跡來支持證明某人就是兇手,這時候,我們其實是用到關於血跡的概括性理論。

總之,要證明因果,在極端的嚴格標準下,我認為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我強調這一點,是希望指出,有時候我們會要求別人證明因果關係,那是因為我們低估了證明的難度或不可能性。

我完全同意,統計相關不等於因果關係。在社會學先驅韋伯的討論中,他提到的確認因果的兩個要件是causal adequacy 與meaning adequacy。而在一般研究法教科書裡,有些會提出四個要件:共變性、時間先後順序的合理性(因先果後)、能排除虛假相關、符合理論理由。

我對這樣的陳述本身沒有直接的意見。但是,我認為,理論上說,要排除所有可能的虛假相關,已經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再者,要符合理論理由卻由可能限制新的理論發明。我倒覺得,韋伯的meaning adequcay比符合理論理由要適切。但是,重點仍然是,真要證明因果,總是難上難。別說在日常討論中難辦,就是嚴格的學術研究也未必能勝任。

但是,跳出這個極端要求。我們如果只是要提出一個reasonable的因果論述,那情形就又大不相同。尤其在通常的討論中,我們恐怕只能做到這樣,也只能期待做到這樣。

關於最優男女生群的學測成績差別,我仍然願意嘗試做出一些進一步的推論,不過,我承認是無法證明其間的因果關係。我只能說,我自己高度相信這樣的推論。如果我囿於方法論的問題,其實,不只是這個議題無法往前推論,其實是所有的議題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