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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4 23:40:47瀏覽1263|回應2|推薦1 | |
下面這篇短文是我的朋友劉所寫,我替他貼上此處論壇,因為我覺得相關的討論非常有意義,可以觸發許多深刻的思考,不僅是人本教育,也可能關係到我們一般對他人行動的批判觀點的反省。謹與網友們分享。 -------------------------- 最近我閱讀了一本書,書名是路西法效應(The Lucifer Effect,孫佩妏、陳雅馨譯,2008,Philip G. Zimbardo著,商周出版),作者是社會心理學家Philip Zimbardo,他最著名的是他主導的「史丹福監獄實驗」(SPE),在書中他有非常詳細的介紹。 Zimbardo在書中除了介紹「史丹福監獄實驗」外,也檢視許多有關從眾、服從權威、去個性化、去人性化及不為之惡的相關研究,讓我們能更充分的瞭解並評價一個平常好人為什麼會傷害他人、做出徹底違背道德規範的過程。在書裡面,他引用社會哲學家Hannah Arendt對協助策劃歐洲猶太人的人種滅絕行動的納粹軍官Adolf Eichmann於耶路撒冷受審時的觀察後所提出來的「邪惡的平庸性」的概念:做出極端邪惡行為的人跟一般人並沒有什麼不同,邪惡從平凡思維中滋長並由普通人付諸實行,這是通則,而非特例。 這本書讓我思考了人本教育中對於「人性本質」的假設,並質疑其中三點主張: 第一,人本教育的人性觀認為,人有一種先驗的向上向善的本能,這股往善發展的力量,會要求自己做該做的事 ,然而,Zimbardo的實驗卻顯示,人性的「本善」是多麼經不起考驗。以「史丹福監獄實驗」來講,被隨機指定扮演獄卒角色的實驗者,大部分很快就開始濫用新取得的權力,他們會無休止地貶低、鄙視、傷害囚犯,這些獄卒雖然沒有特別的虐待傾向,但是卻顯得冷酷、苛求,對於受難同胞們的處境極少流露出同情,而只有少數的獄卒能抗拒權力的誘惑或者為囚犯的處境著想。這些扮演獄卒的實驗者都是在實驗前經過各種測試,身心健康且情緒穩定的大學生,但卻在實驗中迅速地變成殘忍、麻木不忍的虐待者。 另外,從囚犯的分析中,更能清楚的看見「性善」的轉變與落差。從實驗錄音帶的分析發現,囚犯私下的互動有一半可歸類為不具支持性質及不具合作性質的互動,而當給囚犯們彼此評價時,有85%的機率不是讚賞或鼓勵,反而是不以為然,這些數據說明「認同加害者」這一現象。也就是說,囚犯從一開始的服從、抗拒,最後會逐漸接受並內化監獄中的壓迫,「這些受害者不顧一切地希望在充滿敵意、朝不保夕的生活中倖存下來,他們只意識得到侵略者的需求,而不是去反抗;他們擁抱了侵略者的形象,然後變成侵略者的樣子。」 上述的實驗顯示,人性的「本善」經不起考驗,而且極易「向惡」。心智健全的大學生獲得權力之後變成肆無忌憚的加害者,原本應該博得同情的受害者卻對自己的受難同胞沒有任何同情,他們擁抱了侵略者的形象,然後變成侵略者的樣子,人性在權力的誘惑與苦難的折磨下顯得不堪一擊,輕易地向惡傾斜。 第二,人本教育認為人具有理性,能分辨是非善惡,以作為個人正確行為的依據 。然而,理性究竟能引導人的行為到什麼程度?一個人的行動都是出於理性選擇嗎?個體有足夠的內在意志力可以抵禦各種誘惑及情境誘因嗎? 從Zimbardo的實驗得到的答案是「否」,有太多比「理性」更能影響一個人行為的因素存在於外在情境中。以SPE來講,一個人扮演的角色、外在的規則、人物及地點的匿名性、服從命令及群體認同的壓力等,都會讓一個本質還不壞的人做出罪大惡極的事。因此,Zimbardo在書裡說:「我們每個人都有潛力或我們的內在都存在著多種可能性,可以是聖人,也可以是罪人;可以是利他或自私;善良或殘酷;馴服或支配;清醒或瘋狂;善良或邪惡。或許我們生來都擁有各種可能,只是依據支配我們生命的社會或文化環境差異,才啟發開展出每個人不同的特質。」(p301) 總之,我們應該破除一種迷思,也就是認為個人的行動乃出於自由意志和理性選擇,自己可以為任何行動負起個人責任,除非是神智不清或者行為能力不足,否則做錯事的人都該知道自己錯了。這種標榜個人尊嚴的人性論點,在Zimbardo看來只顯示出人類的自負與驕傲,「當我們試著去瞭解暴力、破壞物品、自殺式恐怖主義、酷刑拷打或強暴這些『不可思議』、『難以想像』、『麻木不仁』的惡行時,情境主義的思維方式讓我們感受到深刻的謙卑感。它讓我們不會立刻去擁抱把好人跟壞人區隔開的高道德標準,卻輕易放過情境中使人為惡的原因;情境式思路是對『他者』施予『歸因的慈悲』(attributional charity)。它鼓吹的教訓是,只要處在相同情境力量的影響下,你我也可能會做出任何人類曾經做過的事,不論善惡。」(p391)不要以為你能抵擋惡的誘惑,或許當你處在特定的情境下,你也會像其他人一樣擁抱惡。 第三,人本教育認為有時個體為了生存發展,可能會做出一些「矛盾」的行為,但這些行為並沒有預設的價值與目的,它不指向主觀的至善或至惡。例如,「幼兒搶奪朋友手中餅乾」這個現象,可能只是他為了吃飽、求生存的自然表現;或者兒童殘忍的虐殺動物,這可能只是他探索世界的必經歷程。換言之,如果一個人不是存心要傷害他人或違反規定,他的行為都不能稱為惡,這只是反映出人類生存的「矛盾」 。(史英(1993)。在教育上的一些想法。書泉出版社。P13) 然而,Zimbardo在本書中用一個更高的標準來檢視人類的行為,他提出一個問題:一個眼睜睜看著壞事發生而沒有作為的人,算是好人嗎?看著他人遭受迫害而默默忍受,這不也算是一種惡行嗎?出於自我保護或求知的「本能」,真的無關乎善惡嗎? Zimbardo在書中提出「不為之惡」的概念,他認為一般人看待邪惡的方式通常是聚焦在加害者的暴力、摧毀性行動上,但是當面對惡行,不出面反對、不出來檢舉而沈默的讓惡行繼續下去,這也是種邪惡。「不為的邪惡」實際上是邪惡的選民,因為它讓加害者相信,那些明白正在發生什麼事情的人的沉默正表示他們接受並允許這些惡行。 如果用Zimbardo的標準來檢視上述人本教育的主張的話,幼兒為了填飽肚子而搶奪別人的食物,就不只是一種矛盾了,對兒童而言,當幼兒為了生存或求知的目的而讓別人或動物飽受痛苦,那等於放任他「善良」的本性眼睜睜地看著惡行發生,當理性被本能蒙蔽而無動於衷,也算是一種惡;另外,對大人來講,如果大人對幼兒的這種行為又默默忍受、不加制止,那大人實際上就成為幼兒惡行的幫兇,因為大人面對著不合理行為的發生卻不制止,這會讓幼兒以為,大人的沈默正表示他們的行為是被允許的,大人的沈默很可能會增強兒童的不理性行為。 總之,我想表達的是,人的本性中的確有善的存在,但不要太高估它的力量,人性經不起太多考驗,歷史經驗與實驗結果證明,許多「性本善」的人很容易地就會做出他自己想也想不到的惡行出來;其次,人本主義標榜人性尊嚴,強調出於理性的選擇,每個人都應該能做出合宜的行為,但是這種想法只顯示出人的驕傲和自負,在面對人性善惡的時候,每個人都應該要謙卑一點,承認自己的不足,也允許別人犯錯,不要以為自己能抵擋惡的誘惑,或許當你處在特定的情境下,你也會像其他人一樣擁抱惡;最後,人本主義強調人的本能行為無關乎善惡,但是,當我們用生存或求知等諸多理由當藉口而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時,卻非常有可能損及他人的重要利益,難道人本主義的「人本」僅是以自己為本嗎?「人本」不也包括社會上或團體中的其他諸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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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