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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11:26:10瀏覽1886|回應11|推薦14 | |
“有政績的時候,上級領導才會出現,有麻煩的時候,肯定就是分管領導應對。這樣的事,以後還會遇到很多,要學會冷靜,沉著而且冷漠。不要有同情心,在官場,同情心會害死人的。死幾個人,對於偌大的志化縣而言,就如死幾隻螞蟻一樣,只是這些人不該選擇省政府門口,他作為太平鎮政府的一把手,要克刻住自己的同情心,別拿正義和抱不平來看待這件事,一定要想盡一切辦法壓制住事態的擴展。”
“我在這裡也說真實話,在官場中每個人都戴著面具而生活中,說白了就是層層被包裹,或者說禁錮也對。”
上面是網路上某一部大陸官場小說裡的文字段落。作者藉著故事裡的一些小人物的話,說出一些大陸官場中人的感慨。當然原文裡並沒有特別標明說這是中國大陸官場的現象,所以也可能是更一般化指涉的說法。不過,我還是認為這最適合用來指涉中國大陸的官場生態。
在上面的引文中出現了如下的一句話:“要學會冷靜,沉著而且冷漠。不要有同情心,在官場,同情心會害死人的。”這其實是很沉重的一句話,體現的是一種反人道主義的思維。大意是說:在官場裡,講究的是一種冷酷理性,而人道主義是行不通的。這種思維如果普遍,那麼,在官本位的世界裡,人道主義大概就會被壓抑,就會缺乏人道主義。而且,這是一種結構性的效果。
相對於西方民主法治國家來說,大陸官場有其獨特生態:官員相對於人民有很大的權力與特權,往往可以予取予求。上級官員對下級官員大體亦然。這是一種很官本位且集權的統治模式。上級官員對下級官員與人民的權力可以高度轉換成大範圍的控制權。在民主法治社會裡,上級官員對下級官員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法定的範圍內行使指揮權或在相對狹窄的範圍內給予影響。權力資源的集中,會讓權力變得格外有魅力,而人們也格外追求權力,也崇拜權力、臣服於權力。做官、做高官,也就變得格外值得追求。
在另外一種社會裡,可能各個部落酋長的權力很大。那又不同於中國大陸這種高度中央集權的官僚體系。在部落社會裡,人權問題很可能也很嚴重,不過,酋長的操控力量大體沒有一個龐大而集權的官僚體系那麼嚴密。個人被權力宰制的程度或受限範圍也就相對較小。人們對權力的崇拜也沒有那麼強烈。
在中國大陸官本位的社會裡,還有一個重要的特質,就是人治高於法治的問題。法規不明,事情的處理方式可隨上級官員意志而變。從而,人民的行為無所依循。謹守法規的人未必不受罰,而且還很可能會因為守法而在無形中減少獲利,甚至虧損。不守法的人卻可以藉著權力或靠近權力而得到特殊豁免。
在法治渾沌的情況下,中國大陸還有一個相關的問題狀態,就是道德規範尺度的混沌。中國大陸社會的道德規範處於變化無定的狀態,傳統的道德規範並未完全消失,特別是關於家庭倫理、性別倫理方面,部分人仍然在意傳統倫理,但是,部分人卻已經拋棄了傳統倫理。問題是,想要對付他人的人可以利用這中間規範尺度的落差來陷害人。譬如說,藉著送禮,要找碴的人可以拿收禮金的行為來處罰敵對者。甚至是先故意送厚禮,再抓收禮的人。或者勸酒,再藉故以酒後犯行來對付他人。禮金究竟收不收?酒究竟喝不喝?就變成是個困擾人的問題。
相對來說,西方社會可能比較少這種問題,因為他們比較尊重個人,而且比較沒有如下的傳統觀念:認為收禮、喝酒對乾...是應有禮數。當今中國大陸社會仍然部分殘留這種傳統,但是,卻又可能有人藉故陷害。
一個潛在的危險是,邪惡勢力常常可以操弄這個倫理落差來打擊異己他人,而被打擊的人如果比較“正派”,卻又常常囿於更多的倫理觀念,特別是包括人情因素的考慮,而無法適當對抗或反擊,而變成常常挨打的局面。中國人偏向相信::惡人自有惡人磨;或者,天道好還。問題是,如果惡人結盟,局面會怎麼樣?天道如果遲遲不還,是不是只能嘆一聲“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守規矩的人其實受到雙重規則的束縛,傳統倫理和現代法規,相當程度是主觀地遵循著規則。但是,這也讓惡勢力得以有雙重的機會可以拿捏、對付守規矩者。反之,有些人則是在規矩之間鑽各種漏洞,予取予求、吃拿卡要。
我要說的是,這種情況下大局往往會由惡勢力主導,局面容易形成一種反淘汰:小人得道、君子難留。當然,惡勢力不是不會受到打擊,但是,一則時間可能拖延甚久,而且最後也未必就是由正義勢力來主導,而可能是整個社會陷入混亂,或者是由另外一股邪惡勢力來支配。近百餘年來中國的歷史經驗其實已經就印證了這種悲劇的歷程。
我在上面也提到了“冷酷理性”這個概念。其實,我以為在政治場域裡,是應該比較強調冷酷理性的行動原則。否則就容易流於傳統中國社會的另外一種問題:“關係主義”取向。也就是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問題。官員的溫情自然會偏向親近的人,如此,本來關係較遠的人就可能在無形中因為被官員冷落而得不到公平的對待。實際上,這可能意味著資源、權利分配的不均、不公平。
話說回來,官員的冷酷理性的“冷酷”特質也可能會被特別適用在對待異己者、異議者身上;如果其中還有理性可言,那種“理性”也可能只是就維護個人利益而言,而不是就組織行動之應然而言。事實上,官員個人的短期利益可能常常與組織行動之應然背離,尤其在法治不彰的情境裡為然。也就是說,法治越不彰,官員就越可能為了個人利益而破壞組織原則(兩者當然是互為因果)。而從組織層面來看,所謂冷酷理性云云,對組織而言並沒有什麼積極意義,可能只有冷酷,而無所謂理性。
法治不彰,而維護正義的勢力相對薄弱。這是當今中國社會的大問題。但是,似乎很少被正視,特別是很少從上述的“結構”層面被檢討。說是“結構”層面,而不只是個人之間的人情問題,因為這種人情問題其實反映的是背後社會上普遍的習性與操作模式的問題。
也許有一點也值得指出,就是統治政黨(也就是中共)在一定程度上可說是揹了黑鍋。這種結構問題,大體並不在統治者的政策明定範圍內,應該也不是其行動宗旨所在。它是傳統結構在朝向共產主義體制轉化的變局中的實踐狀態。中共統治群未必完全無責,但是,問題可能是在不太被意識到的情況下積累、惡化,並且危及中共的統治,危及中國社會的穩定可能性。
想要讓人權、人道精神和法治原則、理性原則得以並行前進,中國社會唯有走向民主化;走向民主化,才是開大門、走大路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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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