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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一元價值與二元世界觀及其歷史得失蘊涵---自由與自律的扞格之I
2018/01/11 20:41:31瀏覽1309|回應6|推薦13

這是個大議題,我無力做周延論述。不過,鑒於議題的重要性,我仍想在此有所討論,至少,簡略勾勒出自己的一些大膽、粗略的想法,並希望能與人有所討論。

此處所謂"二元世界觀",是指基督教鮮明區別"上帝世界"與"世俗世界"的二元世界觀。這種觀念在新約教義裡非常強烈,並且持續在基督教世界裡發酵。它的一個直接影響是信徒會拿上帝世界與世俗世界做比較,而且會因此有所行動,特別是在早期的新教教義裡,會鼓勵信徒致力於讓世俗世界改變成上帝世界。這裡可能潛藏著一種社會改革動力。這是對文明發展有深遠影響的一件事。

傳統中國社會比較是一元世界觀:此世是唯一的可能世界。天堂、地獄或來世等概念大體都是外來事物。中國人早期的多元世界觀主要來自印度,但是未必成為中國人的主流思考框架,而通常只是以一種模糊的認識狀態影響著傳統中國人。大體上,中國人較傾向去"適應此世",而較少想像或嘗試去改變這個世界(的基本結構)。世界的基本結構大體屬於"道"的範疇(道並不是在此世之外另行獨立存在),故在一般人的認知裡比較不是人所能扭轉,甚至也不是人應該去扭轉的事物。像朱熹那樣鮮明提出"理氣二元"學說的人很少,而且,那並不等於有二元世界,而比較是說同一世界有兩種基本構成元素。

儒家並不消極,而也強調在現世中應有積極作為,甚至也極度關注制度面事務。只是,儒家顯然傾向要維護某些"基本"秩序,因為那屬於"道"(至於究竟哪些結構層面是人力所應予改變,並沒有明確的、絕對的界線。多數人忽略相關議題)。總地來說,對於此世的基本秩序結構,儒家比較不會企圖強力改變。從而,相比於基督新教,在傳統中國,社會改革的內在傾向較弱。

相對於傳統中國,印度教較傾向多元世界觀,包括來世幸福的想法。就多元世界觀而言,印度教與基督教似乎有近似之處,而與儒家思想相去較遠。但是,印度教相信因果報應和人生輪迴,認為每一段生命都受前世所為的限制和決定。這帶有強烈的宿命論傾向。或許,傳統印度社會的現實狀態導致疏離感與無力感也是促成宿命論傾向的重要外緣成因。總之,印度教信徒似乎對此世較缺少關注,有避世傾向,從而也比較缺少主動改變此世的意向。所以,印度教社群與基督教社群(特別是基督新教社群)的後續發展迥然有別。

大體上,拿基督新教、印度教與儒家思想來做比較,基督新教對現實社會的改革意圖最強(但早期基督教與稍後的天主教未必有這麼鮮明的社會改革意圖,這意味著這種特質可能還有教義以外的成因),印度教最弱,儒家相對居中。這在近代講求通過改革以求進步的意識下,三者間的"優劣"似乎也非常分明。

不過,基督新教改革意識較強烈,未必總是那麼純粹美好。他們的神聖、世俗二分及所衍生的強烈是非二分觀念也可能帶來問題或要付出代價。中世紀的宗教裁判與獵巫行動,都可說是出於教義所導出的是非判別,但是,其中的殘忍,恐怕要到晚近才被揭露。實際上,11世紀開始、持續二百年的十字軍東征,固然有政治、經濟的背景,但是背後未嘗不是受到基督教是非觀的推動。當基督新教掀起宗教改革之後,歐洲爆發了多次宗教戰爭,並帶來慘重犧牲,背後也與宗教信仰本身的是非、價值的鮮明性有關。

伊斯蘭教與基督教同屬獨一神教,而因此也同樣偏向一元價值觀。作為獨一神教的伊斯蘭教也展現了強大的宗教倫理約束力。不僅穆斯林社群普遍被薰陶成為虔誠、忠順的信眾,其傳教所至之處也幾乎都成為了穆斯林世界(幾乎只有當其邊緣地帶遭遇到基督教、印度教、佛教與儒教等世界級宗教勢力相抗衡時才有例外)。這似乎是獨一神教共有的特性。此外,伊斯蘭教也有內部與對外的宗教戰爭。

與獨一神教世界明顯有別的是傳統中國與印度,後二者偏向多神信仰,而也都較少為了宗教信仰的歧異或價值觀歧異而發動戰爭。

中國有句俗諺說:水清無魚。又說:難得糊塗、不痴不聾不做阿家翁。這裡都含有一定的中國式智慧。但是,它也反映出傳統中國文化裡不太講究釐清觀念的態度。這對科學發展來說,恐怕不利。但是,有可能在人際關係上,有些務實好處,因為可以避免因為觀念歧異而致衝突。基督教則是擺出"是非"(主要就是是否符合教義)講究透徹的姿態。如此,固然在過程中可能促成衝突,但是,最後卻也會幫助促成一元化的社會價值觀---符合教義的價值觀。這是促進社會紀律與整合的要件。

法國啟蒙思想家服爾德推崇傳統中國文化,因為中國文化中少了嚴酷、一元化的宗教教條,也少了宗教戰爭。反之,服爾德卻恰恰看到歐洲幾百年以來因為宗教而掀起的慘烈戰爭。歐洲一度因此願意承認中國是歐洲文明以外的替選項(alternative)。只是,在經過十八、九世紀以來的實際接觸後,歐洲對中國的評價卻又再度淪為半野蠻社會。不論這個評價是否公允,它可能反映出多元文化社會存在著另一些困難:容忍多元,很可能意味著長期疏離、失序狀態(反之,一元文化社會則較整合、有序,但在面對異信仰時會發生激烈衝突)。何者較值得,並沒有簡單答案。

基督教的教義是鮮明一元價值觀的。當然,基督教社會也大體上是一元文化的社會。所以,在基督教為主的歐洲,社會多一元文化。

當今的西方世界,主流論述是強調"多元文化主義"。"多元文化主義"意味著對異文化的包容與尊重,乃至強調文化多元的積極社會意義。多元文化主義的實質內涵當然主要是要強調多元價值觀,因為價值觀是文化的主要內涵,也是各個國家、社群主要擁抱的文化元素。

但是,多元文化主義源於痛定思痛的長期歷史教訓,且主要是近代西方的歷史教訓。近代西方因為基督新教的出現,新舊基督教間爆發嚴重的衝突,甚至激烈戰爭。譬如著名的三十年戰爭(1618-1648),主要就是一場歐洲新舊教之間的宗教戰爭。再如法國十六世紀後半的 一系列新舊教戰爭,英國十七世紀中期的清教與國教間的戰爭等。實際上,基督教世界還曾發動了十字軍東征的長期戰爭。只不過,這不是基督教內部的戰爭,而是與異教間的衝突。總之,這一系列的宗教戰爭,最後催化西方世界走向多元文化主義,主張包容異文化,特別是不同的宗教信仰,且強調各宗教平等,並在國民基礎教育中排除了宗教教育。

但是,宗教戰爭的爆發本身卻反映出一種一元價值觀,這種一元價值觀強烈拒斥異己的宗教教義。因為教義的分歧,導致群體間的衝突。宗教衝突背後或許有資源爭奪的性質。但是,價值觀的差異使資源爭奪更難用理性方式尋求解決,反而賦予鬥爭以正當性。從外人看來,新舊基督教之間有著高度同質性,但是他們彼此的不相容卻已足以構成血腥戰爭。同樣地,外人也可能覺得猶太教與基督教同源,故而應該相親,但事實上,猶太教徒卻受到基督教世界的強力排斥。

多元文化主義顯然是因為看到宗教信仰歧異帶來的衝突悲劇,故而轉向鼓吹包容、尊重。只是事情的是非對錯常是錯縱複雜的,多元文化主義究竟是否實際帶來更美好的歷史發展,難以定論。

當前的美國如果顯得內部紛亂,部分可說是多元文化主義帶來的不幸後果。而川普的當選總統,則是對這種不幸後果的一種反響。

美國哈佛大學政治學者普特南(Robert Putnam)在其Bowling Alone一書中,以及後續的系列研究中,表示他對美國的一種憂慮:美國社會早期的發展有賴於兩種精神:個人主義與社群意識,但是美國的社群意識卻正在式微,美國人愈益厭煩參與公共事務和社交,而趨於偏好孤獨。而且,愈是居住在多元族群社區裡的人,就愈不樂於參與公共事務。也就是說,愈是多元族群的社區就愈使人對社群疏離。

多元族群與多元文化/價值當然不是相同概念。同一族群可能有多元價值,而多元族群未必不會有同一套價值。不過,族群之所以持續多元,很可能是因為文化歧異的結果。好比猶太人在歐洲,可能就是由於有獨特的猶太宗教文化,使之始終難以完全融入歐洲社會。文化差異是族群區別的要件。文化差異才是問題核心。

嚴格來說,美國並不是一個多元文化政策的最佳典範。相對而言,加拿大的政策似乎比較更符合多元文化主義精神。不過,話說回來,美國與加拿大之間,政策差異畢竟有限。即使是加拿大,近期也開始有些政策反響,譬如準備修改關於接納移民的相關法規,似乎嫌過去的法規過於寬鬆,以致產生一些社會問題。而部分美國人顯然也認為因為在法規上"過度"包容外來者,而導致社會紛亂。美加之間,上述問題主要是程度之別,而難謂為本質上的區別。

以上主要是在討論國家多元文化政策的利弊。當然,有些"問題"性質未必真如人們所認為的那樣。社會問題是否主要源於外來者過多並因此孳生弊端,並不容易客觀論斷。不過,可以想像,在這些"先進"國家裡,法律上對外來者、異己者所要求的包容程度很可能超過多數人實際願意包容的程度。而這個意識與法規的落差也就足以衍生出某些社會問題。

從多元文化政策的弊端或可進而聯想到一元價值觀的社會得失蘊涵(social implications)。

基督教世界如此強調一元價值,固然是從獨一真神的信仰所衍生的觀念,但是,一元價值其實有促進社會整合的作用,它可以讓成員核心觀念更趨一致,並容易整合、凝聚。

與基督教世界差異較大的古文明是印度與中國。印度是多神教世界,充斥著各種不同的神衹與相關的價值觀念。相對於基督教世界而言,印度是遠較符合多元文化主義的世界。只不過,這個多元文化世界對於異己文化可能不夠尊重,至少不像現在的理想多元文化主義所嚮往的那樣尊重異文化。但是,無論如何,印度畢竟比較能包容異文化、異信仰。

中國可能是世界古文明中最世俗化的社會。作為主流思想的儒家,就是支撐這個世俗化思想的主要骨幹。而儒家對於其他宗教信仰也有相當包容性。從而,儒釋道三家大體能和平共存。這也是一種多元文化型態。

但是,作為多元文化的實際實踐者(盡管實踐方式不是很理想,主要是一種妥協式的多元文化),中國與印度在現代化過程中卻陷入極大困境,進步速度遠不如歐美基督教文明的國家,也不如日本。古代日本雖說長期是文化輸入國,但日本卻也發展出內在較一致的文化---大和文明。當他們用"萬世一系"來描述其統治者時,實際上也反映出日本社會的整體高度同質性。

總之,社會同質性,特別是一元價值觀,是社會整合的重要條件。而且,當社會急遽變遷之際,這種整合狀態又利於維繫較有秩序的變遷,而使變遷加速。可以說,一元價值觀的基督教世界,因此而獲得發發展紅利。事實上,我以為日本也因為較一元文化的社會而在現代化變革過程中獲利,進步速度較快。

重要的是,傳統中國與印度都因為多元文化而使整體社會缺少互信,且成員更顯疏離。這些在急遽變遷過程中形成嚴重的拖累機制。譬如在戊戌變法過程中,多數官員顯然嚴重不信任維新派,故極力抵制變法,最後使變法失敗並淪為悲劇。袁世凱會恢復帝制,也是因為不信任國會(特別是裡面的國民黨員)。同樣地,袁世凱稱帝,多數菁英也不信任他。爾後的軍閥割據,也顯示各方勢力彼此互不信任。為甚麼普遍互不信任?這是原有結構使然,而非僅因為變革本身所造成。

互不信任主要是因為基本價值觀多元、分歧,以及因此產生的疏離心態。在日本的明治維新過程中,當然也有抵制維新的勢力,但是,顯然維新很容易就獲得多數人的支持、順從。這當然也與天皇體制的存在與持續有關。但是,天皇體制的持續本身也就反映了日本社會的高整合度(日本社會的高整合度或許部分也拜15-16世紀日本戰國時期的武力統合之賜。但也與日本長期未受外來族群統治有關)。

一元文化/價值,不受後現代思潮親睞。後現代思潮親睞多元文化主義。當代台灣官方立場也在西方影響下鼓吹多元文化主義。但是,相對於基督教世界,台灣其實欠缺一元文化/價值的早期發展紅利。台灣直接走向多元文化,很可能也走向疏離社會。這恐怕不是台灣之福。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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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ag&aid=109906423

 回應文章

回應四樓
2018/01/27 01:01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 提摩太后書 3:16,17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豫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 因爲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 彼得後書 1:20,21


已經很接近了
2018/01/27 00:27

《道德经》揭开宇宙之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KEij3m7wKM

此篇主講以生物,物理學的角度來顛覆人們一些固有的思想,並試圖去解釋人的由來,他從生物的複雜性來質疑進化論學說的那部分尤其精彩,很值得深思,最後他以老子「道德经」内容來闡明自己的看法;只是可惜了,主講還是無法參透那真正的本源是誰,其實他只要把「道」與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神」連繫在一起,就一切真相大白。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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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4 13:17

3樓

「道」和The Book of John開宗所用的Word是否等價,還有得討論。請勿附會並曲解。字是人寫,人翻譯的,不是「上帝」說的。


關於老子的「道」與聖經的「道」區別的另一種看法
2018/01/13 00:51

老子的「道」與聖經的「道」還是可以隱約的連繫在一起,老子说的那位一切本初的其實就是上帝。老子的天地和犹太人的天地是连为一体的,那么他们的造物主就是同一的,也就是道是同一的,只不过因为道之不可道,名之不可名,上古以来,我们的祖先先是用口传道,后又用文字,多少有了各个地域的表达特点,然而道为一,这是不用去怀疑的。

《圣经之约翰福音》一开篇说: ­

1:1太 初 有 道 , 道 与 神 同 在 , 道就是神。1:2这 道 太 初 与神同在。

而《道德经》一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译文∶“道是可以道出来的,但不是寻常之道;道的名字也是可以叫出的,但不是寻常的名字。” ­这是老子向他的听众指出,他所要讲说的道可不是什麽寻常之道。而且,这“道”的名,也非寻常之名。 ­接下来,老子希望他的听众们注意,这非常之道酷似某位之 子。他继续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原文《道德经》第四章)。译文∶“我不知道他(道)是谁的儿子,有帝王气象,却在帝王之先。” ­

  这位有儿子模样的“道”,早於中国各位先帝。中国的古经上,也没有关於他生事的记载。那么,《圣经》是否可以帮助确定这位“儿子”的身份呢?老子之前二百年左右,希伯来的大先知以赛亚曾预言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圣经--以赛亚书9∶6)

这“婴孩”显然超出了人类的理解力,因为他既是“子”,又是“永在的父”。既是“永在的父”,故必在一切帝王之先,从永恒的过去就存在。可是这“婴孩”又是“全能的上帝”,他的名字又叫做“奇妙策士、和平的君”。何等不同寻常的名字难怪老子不知其名。《圣经》告诉我们,这儿子就是圣子耶稣基督。他曾与上帝同在,他就是上帝。“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1∶3)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209213/answer/23165159

来源:知乎


有關「道」的一點解釋 請參考
2018/01/13 00:12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翰福音 1章1節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 1章2~5節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1章9-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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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希臘的原文是 Logos,中文含義是“話語”,英文譯為“Word”,一般做道理、真理、哲理解釋。“道” 並不單是真理、哲理或邏輯,還具有與上帝一樣的光明、聖潔、公義、恩典、智慧等屬性。所以約翰说“道就是 神(上帝)”。

約翰在這裡要引出的是作為世人的替罪羔羊——耶稣基督,所以用“道成了肉身”、“父(上帝)獨生子”的說明,來解釋耶稣的真正身份,具有不容置辯的神性。

  《聖經》中的“道”与《道德經》中的“道”並非一回事。

  《道德经》中的道,一般被解释做“规律”,是一切自然事物的既成规律、法则、真理,《道德经》中所阐述的全部理念,都源于对万物自然规律的遵循、演变、总结。所以老聃这样说:“道可道,非常道”,常理解为:可以被用语言来解释的规律、法则和道理,就不可能是真正可以常存、长存的真理。《道德经》多为阐述对自然规律的理解和认识,以及如何符合这些规律生存。可以这样说,老聃用《道德经》记述了自己自然论及天演论思想。

  《圣经》中则开宗明义地提出神创论:道与 神同在,道就是 神。这里不仅是提出真正的“道”是高于人类可以理解的范畴,是与上帝同存的一种存在,更是万物被创造的本源。在这个“道”中,包含生命、光明、真理、公义、慈爱、恩典、智慧、圣洁、能力等多种唯有上帝才能集于一身的特性。这几节经文为基督是唯一救赎主的原因做了说明。因为“道成了肉身”,这个由“道”化成的人,具有不同于其他人类的特点,他拥有与上帝同样的完美品格,是真正意义上的完全人,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成为赎罪祭被献上,担负全世界人类的罪孽,释放世人被罪捆绑的灵魂。

出處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209213


人人【都=是】上帝選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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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02:42

基督教鮮明區別"上帝世界"與"世俗世界"的二元世界觀』,這樣的文字有必要加以澄清,Why?

因為『上帝、天父』是中國正統的信仰,中譯聖經『借用』上帝之名代表『God, Jehovah』:
中國「祖傳」的信仰「上帝」是誰?
http://classic-blog.udn.com/superson2/19913071






出岫閒雲(chiag) 於 2018-01-12 09:14 回覆:

中國是有"上帝"概念。但是,中國人往往不力求釐清概念,尤其是高度抽象的概念。之後,上帝概念被用來翻譯西方的God,從此,上帝大致成為基督教God的中文稱謂。

原始中國的上帝概念究竟是指甚麼?顯然還是接近一個意志主宰,至於祂主宰對象範圍為何、以甚麼方式主宰,均未曾明言。"道"的概念很可能比上帝概念更深入中國人心。但是,"道"比較不是一種意志主宰,而是指事物的運行原則。道與上帝間的關係究竟為何,也沒有人做系統討論。這些,與西方思想型態不同。西ㄤ比較窮究問題,試圖給出答案。答案未必正確,卻常有較明確的說法,並能隨時代層疊轉進,積漸而發展為系統理論。我們可能在不自覺間期待對中國古有概念,按其原意,給出系統解釋。恐難免會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