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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6 09:18:40瀏覽1243|回應1|推薦19 | |
有關英語聽得懂與聽不懂的問題 馮濟灝 May 5, 2015完稿 多城 寫在前面: 這個主題,我只談這一次。雖然人在國外,使用英文的機會很少,加上記憶能力等逐漸衰退。以後未必有能力談這些了。
本文中談到的中語文特性,以此和英語文作比較。為了了解中英語的差異,我讀了一些大陸語言學家的研究論文以及大陸語言學者推測的上古中語讀詩經錄音,那裏面有些字有字首子音或字尾游離子音,音韻頗像客語。這些現象進入中古漢語都消失了。但是入音依然存在。近代中語,連入音都淘汰了。這是我的大致心得。會追索這個東西,因為想知道中語和英語的差異性。大家參考。我沒有直接進入中語語言研究領域,僅擷取他人的研究結果來看中語者學習英語的先天障礙。 這樣的比較法,為一種方法的運用。處理的問題放在中語文使用者為何對英語有聽力困難。不了解中語特性,無從解決問題。 本文所談均為大問題,支尾末節現象省略了。必須舉例時僅舉一例。餘者可類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曾經在台指導學員學習英文的關係,遭遇了如何解決英語聽力的問題。剛開始也是瞎子摸象,沒頭緒。這樣前後約八到十年,我找到關鍵了。
〔原理之一〕只要中語文中沒有的東西,就形成英語文的困難。 〔原理之二〕無法把英文轉換為英語的聲音,就無法聽懂英文。 〔原理之三〕由於英語文以五大句型推演各種句法,句法中的文法有80%都用於滿足五大句型的原則。由五大句型推演的句法就是串字成句的絲繩。沒有絲繩每個字都是散珠。 〔原理之四〕英語文背後有文化基礎。不解其文化,聽力受到限制。 〔原理之五〕記憶在於反覆。
五個原理在聽力上面的運用
〔原理之一〕只要中語文中沒有的東西,就形成英語文的困難。 〔原理之二〕無法把英文轉換為英語的聲音,就無法聽懂英文。
中語經過三千多年的演變,上古一個字並非完全是母子音結合為一音( One syllable),一字字尾往往有游離的子音存在,到了中古,一個字的游離子音,因為進化而消失,卻依然有入音單字,入音不完全是子音,卻很接近英語的子音。當代中語,把不容易聽清楚的入音刪除了。進化為一字一音,一音為母、子音的結合。
英語不然,從早期字首有子音,如Gnome或Gnat的G就是字首子音。如今,英文進化到字首子音不發音了。當代英語,依然存在字尾游離子音,如SchooL,StudenT。為了區別眾多英文字的同音混淆問題,這些字尾游離子音是辨字的關鍵。中語裡面無此現象。辨別游離子音形成了聽力最大的困難。英語單字沒有游離子音的字,也就是由母子兩音構成的音節(Syllable),對於中語者來講,相對的簡單。
中英語文的學習方式最大差別如下: 中語文的語和文是分開的,學習時,重字,然後把字與語結合。英語文為拼音語文,重語的聲音,根據聲音拼字。所以學習時,必須反過來,先認識字的聲音,然後把聲音和意義結合,最後根據聲音拼音。先記拼音,而不知字的聲音,肯定影響聽力。
這兩種語文,中語文當然比英語文難。學習方式是相反的。英語文先字聲,然後了解字義,最後才練習據音拼字。
自甲骨與金文以來,字的重要性大過於字音。這就是中語文過去容許千百方言,卻不容許錯字的特性。直到民國以後,普遍使用白話文,才重視統一的語言,以語言來結合字。這個白話文運動顯然受到英語文先有字音,以音拼字的西潮影響。我們不但要了解為何國語和國文必須結合的道理,也不當忘記三千年來重字不重音的中語文傳統阻礙了我們學英語文。必須反其道而行才能克服聽力障礙。這是要領。
〔原理之一〕為通則,根據本通則,能推演所有的英文困難的本質,如冠詞中文沒有,如單複數中文沒有,如時態中文沒有。這些「沒有」須要轉換。所謂的「沒有」,如動詞時態,並非說中文沒有時間概念,而是時間概念的表達與英文時態不同。明其異,知其同,兩語文都有時間概念就是同。
兩語文都是發展成熟的語文,形上的部分均無欠缺,各有某些弱點,當不在例外。此理宜明。任何講英文優越過中文或反之,都是膚淺的誤論。認為中語文不適合科學,同樣也是錯的。近三百年的西方科學引入中華不過是歷史長流的一小段,沒有中文化,也沒和之前中華科學融會,才有謬說。了解秦帝國工藝者,不會忘記當時的中文文字和度量衡是統一的。更不會說中語文不適合科學得混話。當代中文化科學勢在必行了。語文精確度來講,中英語文並無優劣。 *中語文成熟在大唐,英語文成熟在莎士比亞的時代。這是我的看法。成熟的定義此處不論。
由於英語文是拼音語言,經驗告訴我們,自己的英語發音必須85%以上不離譜,否則聽力將大幅度受損,15%以內的發音偏差影響聽力有限。依據〔原理之一〕,中語沒有使用的發音方式,例如breaTH或breaTHE中的舌置於上下齒之間的單字會造成混淆,例如worSE和worTH差別很難辨認。中語者的耳朵無法把這兩個截然不同的字區分。這裡又涉及到字尾子音的SE與TH,中語字詞中不存在的,毫無經驗類推。
英語連音現象是游離子音不易辨聽的問題近一步的擴張:當一個字串中一個字句有游離字尾子音,極易與下一個字的字首母音結合,成為另類的音節。例如: looK At that direction, faR In distance!
本句在口語中並非熟悉中語一字一音,字字分割的學者能夠掌握的,在口語中本句將變成: loo/K At/ that/ direction/, fa/R In/ distance. KAt與RIn並非一個字,更何況KAt和Cat同音,RIn和Ring類似。極簡單的一句話,終究不可解了。
現在讓我們來想像,假如中美發生戰爭時的戰場指揮情況: 中語一字一音,張得功、李得勝這種人名,遠在十幾二十公尺叫喊,不管風雨干擾,都能字字清晰傳遞。美軍喊henry,尚可清晰,假設是roberT的話,
又因戰場中數字不能混淆,於是把單母音的一(ㄧ)改成么(一ㄠ),二改成兩(ㄌㄧㄤˇ)等音節。本來就比較清晰的中語,到了戰場,更把清晰加幾分。我想,我們之中沒多少人了解一為何是么,二是兩吧。
我相信美軍一定意識到自己的語言的弱點。下達命令肯定沒有連音,而且紮實的確認。不然會戰敗、惹禍的。
我們講到中語文每個字都是母子音組合,可稱完美音節(Perfect Syllable)。對比英語文,我們發現多音節的英語文,在英詩上面也追求完美音節的,那就是母子音構成的清楚音節才稱為一個音數,必要時可以跨越兩個字來形成音數,這就是連音現象。
十四行詩(商籟)的每一行多是十音數,下面取濟慈 (John Keats)的詩 On Seeing the Elgin Marble的頭三行來分析,可以發現,足以構成音數,就必須忽視子音,取子音和母音達成完美音節。三行都是十音數。可知中文每個字都是完美音節,根本不用如此分析。稱當代中文為一種演進,毫不誇張。也就是說英文有可能把上一字的字尾游離字音與下一字的字首母音的結合成完美音節,在我們來講就是連音,斷裂一字為好幾個音節,在我們來講就是破裂。這是英語文不能避免的結構。此處隨手所舉,可以看到斷裂,也可看到連音的例子。此處可推想唐詩為何達到詩詞高峯,因為唐詩使用的中文一字一音節,七字七音數,稱為七言,五字則五言。其中不必斷裂,也不必連音,抑揚頓挫上面比英詩便利。更可知在詩的國度裡面,就算英詩使用的英文也追求完美音節的。音數是一種韻律。不管用哪種語文,這幾乎是一種聲音物理的原則。
我斷大唐為中語文完成時期,此處所持為理由之一,唐楷規範了楷書模樣為理由之二。
濟慈的詩如下: 這是原文: My spirit is too weak—mortality Weighs heavily on me like unwilling sleep, And each imagined pinnacle and steep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分析音數。可以算算斜線切割的為十音數: My/ spi/rit/ is/ too/ weak/—mor/ta/li/ty Weighs/ heavi/ly/ on/ me/ like/ un/wi/lling/ sleep, And/ each/ i/ma/gined/ pi/nna/cle/ and /steep
下面這首濟慈的詩--To Homer,可以看到為了追求完美音節(音數)產生的連音現象。經過分析後,每段也是十音節,也就是十音數。有韻律的: 這是原文: Standing aloof in giant ignorance, Of thee I hear and of th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分析音數。可以算算斜線切割的為十音數: Stan/ding/ a/loo/f in/ gi/ant/ i/gno/rance, Of /thee/ I/ hear/ and/ of/ the/ Cy/cla/des,
第一行Standing aloo/f in/ giant ignorance, aloof in,變成了 aloo fin就是連音,也是我們聽力必然發生的困難所在。
英語這種連音現象,英美人民知道否?當然知道!也因此,有聲書以及CBC(加拿大國家電台)與BBC(英國國家電台)的發音員,避免連音。我們聽得清楚很多。電影呢,為了模仿真實生活,處處連音。所以聽起來很多困難。若是看字幕,那些困難的句子,往往極為簡單。為了鍛鍊聽力,我通常主張使用電影對白來磨練。因為那種對白是英語本身最弱的地方,也是我們最容易聽不懂的地方。必須削掉自己的腳趾來適應英語這種彆扭鞋子。不然怎辦?
〔原理之三〕由於英語文以五大句型推演各種句法,句法中的文法有80%都用於滿足五大句型的條件。由五大句型推演的句法就是串字成句的絲繩。沒有絲繩每個字都是散珠。 *文法用於滿足五大句型的條件,可舉一例:五大句型都規定句子必須有動詞,且只能有一個。文法的規定滿足這個條件,每個句子只有一個動詞,若是要用多個動詞時,就要把動詞變性,或在動詞後加-ing,如do 變性為doing,或在動詞前面加to-,如to do,要不然把動詞放在子句裡面,子句視為字串,不是句子。這是很容易了解的。
這個原理強調英語聽力在於耳朵接受的英語都成串,而非斷裂的字詞。此中牽涉了我們不熟悉的印歐語特質,英文為其中之一。
英語文受五大句型規範,由句型演變的句法為化簡為繁,也能從變化萬千的句法中化繁為簡,回到五大句型。這些句型有如絲線,串連了字詞。不熟悉句型,無從了解句法,所聽到的語句有如散珠,抓不住含義。一個句子因句型而環環相扣,數個句子構成段落(Contexts),段落不明,聽力喪失。聽力的鍛鍊,必先熟悉句型以至於句法,句法中的字詞以文法的八大詞類來環環相扣,文法有80%以上都是用來規範相扣的各珠不違反句型規則的。這方面,可以說英語文是分析的語文,也具有比中文更緊密的邏輯。中文比較弱的地方在邏輯。民國以來的學者往往批評中文邏輯不周全,這種批評是沒錯的。
中語文和英語文結構最大的不同在於中語文為板塊結構,句子並無一定的句型,段落以意相連,未必受文法規範;環環相扣的英語文為線性結構。英語和英文相同,並非我們誤解的那樣,英語可以隨便講,不必太多文法。英語有些地方看似無文法,其實大多是可以省略的部分省略了,譬如說,有些地方可省略主詞/動詞,並非無主詞/動詞。中語文允許無主詞或無動詞,很是不同。不可以拿中語文的慣性套在英語文的學習上。民國之前,中文是文言,中語是白話,兩者可以分離,英語文所說即所寫。英文即英語。
所謂的Broken English,指的是並非是爛英文,而是破英文,那種英文沒有句型,沒有正確的一環扣一環,中間有斷裂。不符合英語文的線性特質。 *此處請參考:劉宓慶著.當代翻譯理論。(書林出版社出版) 所談板塊與線性結構,出自該書。本書為透析中英語文之傑作。
不了解英語文的結構,只聽到一盤散珠滾動的聲音,當然損失聽力。
白話運動模仿西歐與美國語文,使中語文接近西語文。尤其句型和句法改變了很多。宜於利用。我們今日大量使用「是」就是模仿英語文中的Be動詞。類此種種,不勝枚舉。所以,學習英語文,最好以白話文與國語思考。不要使用任何方言。各類方言均為未經改造的中語,和英語結構相差甚遠。我曾發現某些文言文句法可以完美對應英文的子句。由於文言文已經式微,此處不談了。 * 白話文能和英文在結構上互通,那是民初學者給後世國人搭國際之橋的努力。當然,多少破壞了(或犧牲了)中文的完整性。為人詬病的歐式語法就是嘗試和錯誤中的錯誤。
〔原理之四〕英語文背後有文化基礎。不解其文化,聽力受到限制。
了解一種語言,必須了解使用這種語言的人群,也就是人文之學。不然,猶如鸚鵡學語。所謂的洋涇邦英語(Pidgin English)中的Pidgin本為英文Business的音轉。洋涇邦真正的意思乃指不了英語文的人文背景,使用了自己民族的人文,加上簡化的英文來溝通。新加坡英語文含有這種成分。洋涇邦英文未必是破英文,甚至可以很流利。其中的英語文文化基礎有欠缺。
每個人了解人文都有自己的看法與優先抉擇。下面是我這樣的史者對英美人文的自修方向:
其一:至少讀一本英國通史和美國通史。如此可以了解英國和美國一路走來的過程。
從英國史中,我們知道了羅馬帝國征服過英格蘭等地區,卻沒有在文化上怎樣影響了英國。羅馬帝國的西向發展,文化最遠達到今日法國的地區。我們也看日耳曼民族往不列顛的移民,帶入了日耳曼語,以及北方民族(日耳曼族的另一支),如韋京人、丹麥人等,以丹麥人入侵和殖民不列顛最深入,他們留下英語文的老北語(Old Norse)的遺傳,同時了解愛爾蘭為另一古老種族。1066年諾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國,他雖然是北方日耳曼人的後裔,帶入英國的是法語文,英語中法語成分為何濃厚,就有答案了。此外從法語中,間接植入了拉丁文基礎,因為法國地區是羅馬文化所及之處,法語文處處含有拉丁文。
從美國史中,我們看到美國革命,造成英美語文的劃分。從韋氏字典的產生,看到原始韋氏音標,從而發覺十八到十九世紀,美國已經普遍發展了美語,也產生了美國國家主義的自覺。韋氏音標告訴我們,英語和美語有何不同。此外,從早期移民的清教徒建立的文化據點中,看到後日新英格蘭文化為後日美國文化的基柱之一,從而了解艾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 (May 25, 1803 – April 27, 1882)等人早期的新英格蘭文學。這就和澳洲移民現象不太一樣。美國文化的基礎比澳洲移民的文化基礎深厚。美語為獨立的一支,澳洲英語為英國英語的一支發展。兩者不同。美語文同時影響加拿大的多倫多地區。大多倫多區為當時英國殖民地主要地區,今日加拿大英語文並非是單獨從英國來的遺傳,而是英語和美語的融合。 *我們若要學美語,韋氏字典最好。在美國學界和新聞界,該字典如同語文聖經。台灣一面鼓吹美語,字典採用英國字典,被劍橋和牛津大名迷惑了。作法上顯然不知美國歷史中韋氏字典的地位。我看這些教師不太懂美國史。那韋氏字典的最初在生字上標的音,全部是美語,英國字典怎會標美語發音呢? **美國全國級大報紙如: New York Time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Los Angeles Times,及百多家中小報紙所用辭彙、字義均以韋氏字典為標準(包括音標)。 美語文並非是僅僅數十以至於兩三百字和英國英語文不同,其他一樣。很多字的字義有細微以至於明顯差異。 以上,只不過挑英國史和美國史的語文部分簡述。兩國歷史中還可得到思想與文化的面面。希望深入英、美語文的文的一面,尚可讀英國文學史與美國文學史。這兩門學問並非是英國文學與美國文學,而是有如司馬遷講的:明其流變,亦即從英美文學中看到文學歷史的演變。著重在文學歷史在長河中的流動(Historical flow)。也因此這兩國的文學史,外文系文學教授不適合教這兩門課,應由史學教授來授課才對。只可惜,就我所知,台灣歷史教授還真沒有誰能夠教英國文學史或美國文學史。此處所論,幫助朋友釐清文和史學的涇渭!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 除此之外,我認為基督教聖經與希臘/羅馬神話 (Greco-Roman Mythology)須要深度。這是整個歐洲、北美的思想兩支柱。
〔原理之五〕記憶在於反覆。 有關這一點,我曾寫過一篇文章---〔記憶的涵泳〕可以參看。
有關羅傑筆記語記憶的涵泳,請參考UDN早先的文章,如下: http://blog.udn.com/chf2013e/11304782 此處就不多寫了。
涵泳是所有的藝術領域必須的,音樂不過是七主音與五半音,繪畫也不過三主色與三輔色,演變起來如劍氣千幻、琳瑯滿目,靠得並非是記憶;英語文卻須要記憶與涵泳並重,所以很麻煩。這不是母語文,母語文的記憶與涵泳也是必須的,只是我們不自覺這兩種心智活動罷了。
一種語文須要涵泳,記憶永遠是記記忘忘。中語文是一樣的。只不過,我們幸運,從小學以來接受了多年中語文教育,又加上不知覺中,日日都在反覆記憶,所以趁嘴得很,又能涵泳於心。這英語文並非母語文,不加強反覆的功夫,遺忘永遠戰勝記憶。我因此使用歸類原理的羅傑筆記來增強英文單字詞的記憶。
中語文的基礎單字,甲骨文約一千字,當代中文約三千字左右,英文須要一萬字以上,是中文的三倍有餘。我曾告訴學員,只要具備3000基礎字,再以羅傑筆記的方法追加3000較深的字就可以了。這五六年,返回多倫多後,讀了很多英文通俗小說,又看了很多英語電影,其中有2/3連英文字幕都沒有。我發現昔日所說是錯的。這英語文,必須具備一萬字詞以上才不需要一面讀,一面查字典,一面看電影,被一些更深的字所阻礙,聽不懂了。這種聽不懂並非是前面講的那種不熟悉英語發音,或受連音所困。生字詞不足當然聽不懂,也讀不透徹了。我們之中有大學程度者,僅在專業領域熟悉一些專有名詞。此處講的一萬字還不是專有名詞,而是一般語詞。當然,6000字基礎,固然有些字不會,可以憑前後文,前後語來猜想,多少可以通一些。依然不足的。
記憶永遠是閃爍不定的。僅僅查查字典,看幾眼,不消三天就忘了。必須使用羅傑氏的歸納法紀錄字詞,然後置於案頭反覆以涵泳方式探看若干次以後,才能進入記憶。那麼,我們要問美國人,英國人怎麼記得那些字呢?道理簡單,他們在不自覺中,大於一萬字的英文字詞早已反覆了千百次,加上使用這種語文,增加了練習。產生了效果。反過來要他們學習基礎中文3000字,萬人中有一人辦得到就算很奇蹟了。一些傳教士到了中語社會,不消兩年能講中語不希奇。英語系人民辨音能力遠超過我們,那是他們母語的特性---記憶聲音的能力特別強。只要英語文有的東西,他們就厲害。英文沒有的方塊字,固然也有發音音符,如采就是形聲符號,可以加上形意符號如採用手,如踩用腳,如彩用漂亮布紋,我們中文用者很容易類推,英文用者很難統攝概念。教西人認識中文字的老師,自己要先把形聲(聲符)和形意(象形或抽象象形)的理論和運用教會自己,然後告訴他們,學習英語文和中語文,方法是相反的,形上原則卻是一樣的。我沒有教過西人中語文。若是真的教他們,那是他們的福氣。我掌握了方法。
英文字詞不夠,當然就沒有聽力了,也無法寫作。這是很明顯的現象,就不用多講。怎樣增強英文字詞,可要真下硬功夫。靠嘴皮溜些英語,無用!
回到如何看電影學聽力:
依照反覆原則,把聽不懂的電影對白段落錄音,反覆聽取,一直到聽懂為止。反覆原則適用反覆聆聽。
結語:
我感覺外文耗我太多生命,很挫折。但是,一旦卯上了一個東西,我是不服輸的。受美式教育,我注重探索原理和方法。知其然後,必知其所以然。這就是我堅持的困學精神。此處所談的克服英語聽力,乃探討為何聽力有問題的知其所以然。貼出本篇,是我對台灣鄉親的好意。若非如此,當然可以一把火燒了,去他的蛋!
朋友不要以為所說很難辦到的,其實也不難。肯用心思考所說內容,採取緩慢但持續穩定的去做,就能達成。過去我和學員講:這套做法三年有成。現在我修正了,六年有成才是真的。請思考前面談易經恆卦的第一爻,你不能反著這個正道來走,第六爻,你不能動搖初衷。易經恆卦不只能給釋證嚴啟示,也能給我們磨練英語聽力啟發和鼓勵。天下學問在乎知其所以然的方法論抓得準,又能融會各種智慧與知識。此處,易經六十四卦就是學聽力旁通的融會和啟示。
在此鼓勵朋友。我們的˙志氣不止是學講溜幾句英語,我們要把英語文結合知識與智慧,和西人較長短。當然,對我這老叟,這些都沒意思了,我要散學。每天步行,追求心靈的平靜,身體別搞到嚐到惡死的痛苦滋味。有如西洋詩人講的:就像一部老馬車一樣,隨著歲月,崩解時,全然消散,自然歸於塵土。這是我今日的追求。
多思考我這篇文章,期望帶給朋友啟蒙效果。多數朋友還需要進德修業,還不到歸於塵土的階段。
**************** 從年輕時在學校教〔中國近代史〕以至於後日指導學員英語文學習,我在授課中,都埋伏有一個學習態度與一個學習精神;態度上不滿足於「知其然」,必追求「知其所以然」,科學方法在於「知其所以然」。此處所談英文聽力的突破,用了 科學方法。在精神上,貫徹了困學精神。英語聽力要能克服,沒有六年以上的恆心,談何容易。
我想,讀了本文以後,朋友一定知曉為了尋找為什麼聽不懂英語,我花了六七年的時間,比較了中英語文的異同,從而找出英語聽力對中語民族的障礙在那裡了。這種「知其所以然」適用於人生遭遇的面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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