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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靜怡與「論消費」(中)
2006/12/05 09:49:23瀏覽973|回應0|推薦3

階級是消費當中最顯而易見的,因為階級會影響個人的品味,進而影響個人的消費型態。這方面的研究,以衝突學派的研究最為深入,剛剛所提到的Marx便是衝突學派的開啟人物之一;至於另一位與他同樣對衝突學派有深厚影響的,則是發明形式社會學(Formal Society)的Georg Simmel。

形式社會學主張,社會學者不應企圖去研究每一種社會制度或人的行為,也不應把社會學看成是其他學科的總和;而是應該去研究人與人互動的形式。作為衝突學派開啟者,Simmel認為社會並不是如同功能學派所認為的那樣,是彼此互助合作的社會,相反地,他認為社會的合作與衝突是同時存在的,人們一方面要經由社會系統與其他人互動,獲得他人的幫助;但是,一方面卻又時時與社會系統競爭,以獲取生活資源與生活空間;社會一方面鼓勵個人在體系之內自由發展,一方面卻又限制個人發展自我的特色;人與人之間也有這種類似的矛盾關係,不過Simmel還主張,人際或團體之間的衝突,並不全然是破壞性的,而是可能藉由一連串的衝突而產生新的關係,簡言之,理想的社會是由一群互相衝突的單位組成的。這方面關於消費的論述,主要見於The Metropolis and Mental Life一文當中,作者藉由觀察德國首都柏林的變化,看出了階級在消費當中所發揮的影響力,並指出當時的社會,有一種非常特殊的階級,正在對社會大眾的消費產生影響,這個階級作者將它稱之為「布爾喬亞階級」,在Simmel眼中,這個階級正是影響大眾消費文化最主要的社會階級。布爾喬亞階級的生活方式,往往被一般的社會大眾所崇拜,甚至爭相仿效,此乃是因為牽涉到了「品味」的問題,也就是對於事物的選擇。這方面的例子,可說是層出不窮,不過在國內,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名模與女明星所代言的服飾、化妝品、珠寶、鑽戒、首飾等商品,這些商品其實有一個共同的特性,稍後會再作詳細的討論。

在此,就從這個特殊的階級出發進行關於消費的論述,Simmel的這篇文章指出,社會系統中的個人,會有兩種不同類型的分類,其中一類,相當執著於追求目前最新的流行文化,參照當前的最符合社會價值的風格,包含飲食、衣著等,使自己能夠跟得上這股社會系統當中的集體趨騖,而不至於被社會系統所排擠;可是另外一類的個人,卻可能在這股流行的社會價值當中,試著去尋求能夠表現自我風格的選擇方式,使自己能在社會系統當中,保持自己的特殊性,區別自身與他人的不同,一切的選擇皆以自己的信念為依歸。以上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類型,其實就是Simmel在這篇文章所提出的兩種類型,也就是模仿(imitative)與目的(teleological),這是說,在模仿者方面,是一群跟著流行走,模仿最新的品味,以滿足自己融入社會系統的需求;在目的者方面,則是創造出許多種獨特的風格,藉此領導流行,同時滿足自己追求創新的願望。這兩種類型,根據Simmel的觀點,其實是表現了都市社會當中,兩股存在已久的對立原則---一般化(generalization)、特殊化(specialization),亦即融入社會與創造自我風格這兩種思維之間的二元對立。

除了前面所描述的人物之外,有一位更早期的美籍學者,對於社會階級與消費之間的關係,也有相當深入的研究,不過他是把重心放在兩種生活方式完全相反的階級之上,並比較休閒方式與金錢思維的不同,與Simmel類似,這位美籍學者也把主導消費與休閒的階級,給予一個特殊的名稱。
( 創作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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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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