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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07:38:21瀏覽471|回應1|推薦16 | |
〈啦啦隊經濟學:台式應援如何成球場外的吸金利器?〉一文,作者表示略以:「…啦啦隊已習慣與球迷自然地互動,就像是鄰家女孩,而非從電視劇、電影走出來的大明星;加上清新、陽光的形象及優異的口條,與消費者連結相對較高,連帶贊助商也會增加。…」,但以我較熟悉的社會學角度看,臺灣啦啦隊女孩與球迷間的互動,一點都不自然。 經我查詢相關資料,在屬於社會規範一部分的慣例上,現代啦啦隊在美國誕生時,成員清一色為男性,直到後來才變成女性成員為主,且啦啦隊在美國還有系統地發展出結合體操的競技啦啦隊,其相關的協會組織亦甚為發達,電影《葉問4:完結篇》女主角所在的啦啦隊,便是競技啦啦隊,這性質與臺灣目前媒體愛報的啦啦隊不一樣,而儘管臺灣有個中華民國競技啦啦隊協會,但可能因為臺灣的競技啦啦隊較不打美女牌,故臺灣主流媒體明顯較不感興趣。 雖說嚴格講,應該要比較韓國、日本或美國球賽啦啦隊與球迷的互動方式,不過若單論臺灣啦啦隊女性成員與男性球迷的互動,無論是在球場或在社群網站,以臺灣主流媒體的相關報導,還有我對部分啦啦隊女孩臉書粉絲專頁、IG或Thread所進行的觀察,來對照美國社會學者高夫曼(Erving Goffman)所著《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演》一書,這被臺灣主流媒體讚賞為自然、像鄰家女孩般的互動,其實仍是一種「臺前」展演,到了「臺後」,有的會抽菸、有的會跟小開交往並被報導出來成了「臺前」。 這讓我想到臺灣近幾年的Hooters、Fridays等餐廳的女服務生,或者保險、房仲、汽車或靈骨塔女性銷售員,抑或女性空服員、列車服務員,甚或酒家、酒店、小吃店、特種茶室、舞廳內的小姐,或者近幾年臺灣流行的日本AV女優成人展,從新聞媒體的報導或相關社會案件之電視、YouTube節目或書籍的內容看來,她們與男性消費者或顧客的互動,跟臺灣啦啦隊女孩透過社群網站或在球場上與男性為主之球迷或粉絲的互動一樣,通通算是情緒勞動的項目,當中有時亦有販賣曖昧、戀愛感,以吸引或留住顧客為主要意圖的「臺前」展演情境。 還有,臺灣一些年輕的女性直播主,為了刺激流量、人氣、點擊率或收視率,也會如同啦啦隊女孩這般,塑造出清新自然、鄰家女孩的「臺前」展演人設,也同樣都會在與可能亦以男性居多的粉絲或觀眾互動時,傳播一些曖昧、給人戀愛感的訊息,這當中也不時傳出男粉絲為了博得女神的青睞、為了追求女神而花錢抖內(donate)或送禮,亦或者私訊請求約會,而建立情感交換關係,而臺灣啦啦隊女孩的眾多男粉絲之中,也許同樣有這樣的人。 上述例子中的情緒勞動,我想她們最終要促成的效果,可能就是讓男性粉絲、顧客或消費者對她們心生如李宗盛歌曲《鬼迷心竅》這段歌詞的感覺:「春風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沒見過你的人不會明瞭。」這樣,鈔票就會滾滾而來。 而啦啦隊女孩周邊商品,臺灣目前有流通的如鑰匙圈扭蛋、迷你磁鐵扭蛋、3D卡、毛巾、滑鼠墊、抱枕、女孩姓名球衣、拍立得立牌、手機墊片扭蛋、人形吊飾鑰匙圈扭蛋等,或者近日超商內常見,印有部分臺灣或韓國啦啦隊女孩肖像的扇子、L形文件夾等,則近似於法國社會學者、哲學家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所說的擬像或擬仿物。 在這些被流通販售的周邊商品上,啦啦隊女孩成了瑞士語言學者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美國社會學者布魯默(Herbert George Blumer)、法國符號學者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rs)等人著重探討的「符號」,消費者購買這些東西,便如同鼎泰豐、鬍鬚張、星巴克的部分消費者,或者購買名牌超跑或豪車的顧客一樣,所進行的都是感性的符號消費,而這也是部分廠商或業者真正想要促成的,臺灣主流媒體所報導的臺灣啦啦隊女孩吸金術,我覺得說穿了,就是她們很能刺激符號消費。 臺灣啦啦隊女孩在球場上與球迷或粉絲之間建構的臺式應援氛圍、行動者網絡,也總引來喧賓奪主的質疑,而現在我是漸漸覺得,這樣的應援氛圍某部分像是鳥山明漫畫《七龍珠》對天下第一武道會的形容一般,是熱鬧的慶典,又或者是像派對一樣。 這些臺灣媒體說是像鄰家女孩,實則被隱晦地視為吸金商品的啦啦隊女孩,又有點像是美國社會學者艾希莉・米爾斯(Ashley Mears)著作《當女孩成為貨幣:一位社會學家的全球超富階級社交圈臥底報告,揭開以性別、財富與階級不平等打造的派對勞動產業赤裸真相》一書所述,為了賺錢而隨同金主或老闆四處奔波趕場,在充斥著牛鬼蛇神的派對場合上,與形形色色的賓客互動,做著情緒勞動的派對女孩。 近日,臺灣媒體常常自豪地認為,臺灣比韓國尊重啦啦隊女孩,所以韓國的啦啦隊女孩愛來臺灣,又舉當中的李珠珢為例,多次強調人家在臺灣表演的笑容比較多。 這我是覺得,比較可能仍是因臺灣人哈韓,相較於臺灣本土的演藝人員或啦啦隊女孩,臺灣消費者比較樂意為韓國來的花錢,加上人家看了早先自家演藝圈或啦啦隊圈內來臺灣撈錢的「參考團體」後,覺得來臺灣能賺比較多之故,這就接近美國社會學者霍曼斯(George H. Homans)行為主義交換理論「成功命題」的情境。 而若球團、經紀公司或女孩們越是覺得販賣曖昧、戀愛感或「我們感」能賺錢,也就越會販賣這類情緒勞動產品。 像這樣的情緒勞動產品,我個人覺得沒有必要花錢購買、花時間尋找,因為縱使過程中的「心流」(flow)體驗會帶來一時的暢爽,但長遠來看,十之八九都以「竹籃打水一場空」收場,就像王傑歌曲《一場遊戲一場夢》的這句歌詞:「那只是一場遊戲一場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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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