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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4 18:48:48瀏覽860|回應2|推薦22 | |
兒科醫師陳映庄被舉發暴力虐待子女的事件,目前據傳該醫師任職的禾馨醫院的單位主管表示,家暴就是不對,但家暴跟作奸犯科不一樣,被家暴的對象常常也是資源的接受者,當嚴厲處罰了家暴者,同時間也可能斷了被家暴對象的生活依靠。 這我就要問:難道就不處理,讓被家暴的對象為了生計繼續讓家暴行為人為所欲為嗎? 有人說,權力是最好的春藥,我則要說,權力就跟酒一樣,讓一個人充分享用之後,觀察其言行舉止,便可端知其真實的性格。若說臺灣社會家庭暴力事件中的行為人,十之八九都掌握家中的經濟、團體運作大權,那麼臺灣權力品差,掌握權力之後就大喇喇去欺負弱小的人還真多哪! 家庭暴力的行為人,要麼是夫妻雙方其中一方有著對另一方來說不可或缺、無可替代、無法強制其給予的資源,要麼就是家中掌握經濟大權的人,因為其手中擁有其他家庭成員必須仰賴的,而其他家庭成員也無法從其他管道獲得、無法強勢要求掌握者持續提供的資源,而形成單邊壟斷的交換網絡,如此一來,這資源掌握者也就掌握了權力。 而以臺灣社會來說,由於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根深蒂固,因此外面人普遍對家庭暴力的行為袖手旁觀,尤其對於父母教育子女,不打不成器的觀念也一樣根深蒂固,因此有時候父母對子女明明已經是暴力虐待了,但外面有些人還是會主張那只是父母在管教子女,外人不宜干涉,但這也往往使做為家暴受害者的兒童更加孤立無援、缺乏求助管道,這更使得家暴行為人擁有更多權力,也更加有恃無恐。 道理就跟先前我討論過的家傭一樣,一個人掌握了權力之後, 就往往會產生權力的傲慢進而腐化,原始的本性也會慢慢凸顯出來,如此一來,暴力毆打、精神虐待、性虐待、性騷擾、性侵害就都可能發生,而被虐待、毆打、騷擾或侵害的人表示要反抗,行為人便會暗示要斷掉其金援、不提供手上的關鍵資源,而這往往會令對方又再屈服。 這樣的現象不光是在家庭中,在任何一個社會團體、組織當中,只要當中有一個人掌握了整個的經濟大權,可以決定所有成員的生計、命運、權利,而成員們短時間又沒有其他管道可以獲得,也無法強勢地要求掌握者提供,而只有服從、聽命行事才能獲得時,也就是這關鍵資源掌握者的權力來源了。 所以,要挫敗家庭暴力行為人的氣焰,最好就是要讓被家暴的人徹底擺脫對家暴行為人在食衣住行育樂等基本生活面向上的全盤依賴,鼓勵、協助家暴受害人增強生活自理、賺取金錢的能力,又或者為家暴受害人提供其他維持食衣住行育樂等基本生活面向的管道,讓家暴受害人不用只靠順從家暴行為人來生活。 以此而論,對那被舉報打小孩幾十個巴掌,又踹小孩的兒科醫師,我便認為一定要為被他毆打的這些小朋友們,提供另外能充分滿足食衣住行育樂需求的管道,並且也應屏除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為家暴受害人敞開求助的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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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