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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拆農地超商?
2024/11/21 17:09:40瀏覽368|回應1|推薦14

〈農地違法「種」出698家超商 489家遭裁罰、斷水電〉報導提到,時代力量前立委陳椒華曾爆出,全台有高達600多家超商「種」在農地上,而經內政部徹查過後,發現有高達698家超商違章建築在農地。而內政部近日將要求超商業者,受理新分店時應確定店址符合土地管制規定,以及地方政府受理商業登記也應檢視土地是否合法;同時也協助違規超商申請用地變更、訂立退場機制,另尋合法用地。

臺灣目前的超商以統一7-11、全家Family Mart、萊爾富、OK便利店等四大連鎖超商為主,以非都市土地來說,考量《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1~3款農業用地的規定、各縣市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日期、這四大連鎖超商在臺灣誕生或簽約展店的年份,則全家Family MartOK便利店、萊爾富都是在雲林縣民國751120(最後一個地方縣市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的時間點)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後才開始。

但統一7-11有部分門市,卻是在民國6561~751120日各縣市先後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編定公告的期間出現。

因此在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等非都市農業用地上的全家Family MartOK便利店、萊爾富超商,毫無爭議地都是農地違規超商,而要由縣市政府地政單位以這些超商違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之中的規定,依據《區域計畫法》第21條及各縣市政府訂定的裁罰基準,裁罰新台幣6~30萬元並命令限期恢復土地容許使用,但統一7-11則就要再確認該門市是在土地所轄縣市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之前或之後建成並開業。

另一方面,臺灣目前有些農地違規超商是蓋在都市計畫農業區或保護區土地,這樣則就還要再看超商門市是所坐落土地都市計畫發布實施之前或之後開業的,若為農業區土地,則即便是之後開業的,也還要再看超商門市所坐落的土地是否為「建」地目、門市建物本體是否僅為一層樓,若這兩個有一個查出來的答案為否,則就要視都市計畫的層級(縣市級或鄉鎮市區級)由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單位,或者由鄉鎮市區公所建管單位依據《都市計畫法》第79條及各縣市政府訂定的裁罰基準,裁罰新臺幣6~30萬元並命令限期恢復土地容許使用。

至於縣市政府農業單位常會被要求或期待辦理的農地違規超商主動稽查,其實目前中央已有用《農業發展條例》第40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15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33條,來要求縣市政府農業單位透過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抽查、農舍稽查、農業設施抽查等3套機制,來主動發掘農地超商等農地違規使用情事,不過可能是因為頻率不高、動作不大抑或不常通知新聞行政單位或新聞媒體,因此仍有人以為縣市政府農業單位不會主動勘查。

最近看到有網友覺得,有些農地違規超商是用農舍的名義申請興建,取得建築執照後再變更為超商,這使我想起農業部111523日農企字第1110220668號函略以:「…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1規定,農牧用地容許作農舍,其許可使用細目包括『農產品之零售』、『農作物生產資材及日用品零售』等。…許可使用細目所稱之農產品零售、農作物生產資材及日用品零售,僅限於農地自產農產品、農作物生產資材或與農作物生產相關日用品之零售等,非為一般商品販售場所。故倘以農舍作為經營便利商店使用,即違反農發條例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有關農舍許可使用之用途。

有些民眾,我想也有可能基於上開函釋中的模糊空間、灰色地帶,而把農舍變成超商,特別是「農作物生產相關日用品」這項,主觀認定的空間不容忽視,再例如「農地自產農產品」這點,臺灣業者將農產品洗產地或冒充產地騙人的歪風相當興盛,因此也不可靠。

再說農地違規超商為何不拆,《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11-1條規定目前僅要求妨礙都市計畫、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衛生、防空疏散、軍事設施及對市容觀瞻有重大影響的違建拆遷或整理,影響公共安全(例如曾發生火災或有倒塌風險的危樓)應訂定計畫限期拆除,不影響者則列管拆除,其他一些農地違章工廠、豪宅或鐵皮違建等,其實也都是基於同樣的情形而遲遲不拆。

若說要把農地違規超商輔導就地合法化,也就跟農地違規寺廟、住宅、露營區()、民宿、(觀光)旅館等一樣,還是要令其確實繳交罰鍰、恢復土地容許使用後,再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辦理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比較妥當,事成之後,再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繳納回饋金。

不過就我所知,臺灣的農地違規使用者,大都是寧可讓違規事實放在那邊也不辦理農地變更,覺得又不一定會被查到,被查到了再說,而一些家大業大、賺錢油洗洗的農地違規使用者,如砂石場業者,則是把土地違規的罰鍰當成像便宜的租金一般,陳椒華等環保人士所關注的農地違規超商,業主也可能有這種心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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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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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7:56
臺灣許多人對違建存在「先上車後補票」的觀念,而且是不主動補票,除非被逮到又硬拗不過,才會不甘不願的補票,所以不只農地一堆違建,就連一般的建地上也是普遍有違建,不只屋頂加蓋、拆牆改建、陽台露台改建,就連法定空地、綠化地、防火間隔也挪用蓋好蓋滿,真是違建的一蹋糊塗,殊不知總有一天會因此自食惡果,只要遇到大災難,就會造成重大的傷亡。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4-11-21 22:29 回覆:
敬鵬工業平鎮廠區、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就是違建火災釀禍害死救災的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