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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08:42:00瀏覽345|回應1|推薦20 | |
〈車商在台糖土地違法施工 彰化縣府稱整地未違反規定〉報導,知名汽車集團旗下子公司長源汽車承租溪州鄉進樂段970、971、972地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土地,計畫興建汽車展售中心,當地人士今天到縣府前陳情,指長源沒有建照就施工,還將移除老樹群,要求縣府查明開罰。縣府回應表示,業者仍未請照,現場整地未違反規定,承租土地範圍也未有縣府公告保護的老樹。 〈彰化台糖土地標租案遭民團抗議 台糖:確認無違反管制規定〉則報導,臺灣糖業公司於今年9月14日說明,地上權人之整地行為經地方政府確認合乎規定,且出具填土方之來源證明,確認無汙染土地之虞,未來台糖會持續監督地上權人依相關法令及契約內容使用土地。 本案3筆土地經查位於彰化縣溪州鄉南州國民小學南側、溪州森林公園西側,屬於《溪州都市計畫》住宅區土地,故土地違規使用與否的認定為彰化縣政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裁處為溪州鄉公所建設課,而目前彰化縣政府建設處更新發展科是認定非土地違規使用,沒有違反《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中關於住宅區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至於移除老樹的疑義,溪州部分當地人士要求縣府查明開罰這點,其實在實務上,樹木無論是被惡意破壞、砍伐或移除,還是優先依據《中華民國刑法》354條毀損罪相關規定處理:「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等到司法機關就毀損罪的部分予以不起訴、緩起訴、無罪、緩刑的處分,若是公共園區樹木,才由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這邊依據《彰化縣樹木保育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裁罰,惟本案3筆土地並非公有地(含國有地),土地上樹木的砍伐、移除或其他處置若地主台糖或地上權人長源公司親為,沒人可置喙,若這兩個機構不反對,他人亦無話可說。 另一方面,也因為本案3筆土地上頭的樹木,目前未經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依據《彰化縣樹木保育自治條例》第9條列管為珍貴樹木,也未經該單位依據《森林法》第38-2條、《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列管為受保護樹木,因此有人擅自砍伐、破壞或移除,還是由該處以外的單位去調查違法情事。 綜上所述,就樹木毀損的疑義而言,因為是地上權人主導樹木移除,台糖也沒有反對或提告,因此司法機關無從偵辦、彰化縣政府也無從對地上權人裁罰,儘管這回台糖表示會持續監督地上權人依相關法令及契約內容使用土地,不過台糖平常其實甚少過問租用其土地的個人、機關、機構、團體、單位等的使用情形,只管收地租賺錢,今番做此宣稱,可能有著「臺前」表演的性質。 可以說,臺灣公有地以外,沒有被列管為珍貴、受保護或特定紀念樹木,抑或未被列管為珍貴稀有植物之樹木的保育,其實全憑地主、地上權人的認知與態度,若對樹木保育或樹木維護管理沒熱情,只把樹木當物體而非生命,那麼這方面樹木的保育或維護管理就難以進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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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