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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9 12:44:38瀏覽1324|回應5|推薦33 | |
引用文章讓藝術下鄉 貼近生活 在今年的城邦黨聚會上,怡克納米斯還談到了一個我覺得很有趣的議題,就是表演藝術與社區營造的結合,而這回〈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通過,雖然媒體的焦點是文化消費券這個東西,不過,提出藝術下鄉之想法者不在少數。 這兩個領域的結合,其實國內研究社區學習的學者,有提出如社區劇場、社區音樂祭或節慶之類的觀念,然而,我也偶然地在農委會出版的《農政與農情》第204期的《專題報導》當中,發現到了一個,以社區內的國民小學為單位,而年年邀請古典音樂家進入社區表演的個案:台東縣卑南鄉利嘉社區。 相較於之前苗栗縣請三大男高音來表演,台東縣卑南鄉在利嘉國小這座森林小學之校園中,每年都會舉辦的「利卡夢梅之宴音樂祭」,則是邀請鋼琴、豎琴、大提琴、小提琴名家前去他們的社區做表演,使得社區居民不用跑到台北、台中或高雄,就可以欣賞屬於精緻文化的古典音樂,算是實踐了社區學習的理念。 不過以我的了解,要促成一個表演藝術專業者到一個地方表演,好像仍得是要邀請單位的負責人對該專業者有些認識,然後再跟他們洽談演出的場地、費用、曲目/節目等,以社區來講,那就可能是村里長、社區理事長、廟宇領導者、中小學校長或其他地方行動團體的領導者,要去跟表演藝術專業者溝通這些事。 因此,我看到利嘉社區「利卡夢梅之宴音樂祭」這個個案,就猜想這個利嘉國小的校長、行政幹部,平常可能都有在花時間,蒐集各個古典音樂表演專業者的資訊,或者,也可能當地的村里長、社區理事長或其他地方行動團體的領導者,平常也有在蒐集古典音樂表演專業者的資訊,然後推薦給利嘉國小。 這裡就可能有三個問題點:第一,村里長、社區理事長、國中小校長或幹部,他們對於古典音樂表演專業者,有哪些資訊來源管道?第二,村里長、社區理事長、國中小校長或幹部,跟古典音樂表演藝術專業者的溝通機制或方式,究竟是如何?第三,他們邀請古典音樂專業者來表演,其經費的來源如何? 然而,像中正文化中心的兩廳院,或者其他大都會區的表演藝術場館,則由於其經濟資本、文化資本、象徵資本較為雄厚,因此才比較有辦法請到古典音樂表演藝術專業者,進而累積這個領域的社會資本,而這又可能回過頭去影響前面三種資本。只能說在這個場域當中,鄉村社區的能見度明顯居於劣勢。 所以,利嘉社區的個案,我覺得還蠻特別的。進一步來說,若該社區真的讓居民越來越有古典音樂的欣賞品味、能力與興趣,而在社區當中做出了古典音樂之人文教育的成果,那麼,該社區就不只是「藝術下鄉」的個案,而且還是一個表演藝術取徑的社區營造個案,或者說,是一個表演藝術與社區營造結合的個案。 因此,〈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的實踐,我認為文化消費券的發放其實不太有必要,反倒是該法在社區營造中發揮的功用、扮演的角色相對是重點,譬如該法能否真的讓許多,類似台東利嘉社區的例子出現。 參考閱讀 詹孟晃(2009)。風情萬種利卡夢―適合定情的利嘉社區。農政與農情,第204期:58。 我的噗浪帳號:「天蠍浪子的咖啡杯-噗浪分站」,按此加入我吧! 【趙怡雯的藝享世界】http://blog.udn.com/yiwen1217 《圖解刑法: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38380 《火星人經濟學》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1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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