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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先生提到禁鴉片運動的部份,那是儒教領導的,並非齋教。這是由於日本政府廢止祭孔和書院教育,臺灣內部又有新文化運動,傳統知識份子在維護儒家薪傳的使命下,成立詩社、文社、善社、鸞堂等保存文化。其中,鸞堂在民間的廣泛影響力又遠遠超乎前三者。日本警察的報告中以「降筆會」稱之。
鸞堂所供奉的「恩主」,某些是道教神明,但多半是中國民間的英雄人物,如關羽、岳飛,或呂洞賓等。與齋教供奉觀世音菩薩和金幢派祖師是不同的。鸞堂也以「儒宗神教」或「聖教」自居,在光緒末年到日據末期的六十多年間,扶鸞扶出將近兩百本書,因此1937年著名的乩手楊明機與三芝智成堂鸞生聯合編輯《儒門科範》一書,試圖整合臺灣的鸞堂。此後,民國67年全省五百多位鸞堂負責人於日月潭舉行會議,決定成立中華民國儒宗神宗會,解嚴後正式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成立「中國儒教會」,成為正式宗教團體。因此稱之為儒教。
關於余清芳事件,頗有元末紅巾軍之遺風。紅巾軍亦吃齋燒香,其將佛教彌勒當來做佛的典故和明王信仰相結合,作為號召起義的中心信仰。不過,無論紅巾軍、余清芳等,確實都不屬於正統佛教。吃齋的宗旨在於戒殺,如果吃齋還組織軍隊發動起義,確實不合乎正信佛教的慈悲精神。佛教對於正義的實踐著重個人的忍辱與內省,不會以暴制暴。甘地也是如此,印度教與佛教的傳統精神就是對非暴力的實踐。而這也就是佛教與齋教的不同。本文旨在探討佛教與齋教根本教義之差異,余清芳事件反映了齋教的基本精神與佛教不同,如此解讀即可。以上拙見敬覆。
一點心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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