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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1 09:26:35瀏覽302|回應2|推薦6 | |
紫氣東來兄前一段時間請我談一下關于宗教的看法,一直沒有時間去討論,感到狠抱歉。其實我對宗教這個題目非常感興趣,要知道,凡是碰不得的題目,對于我這種喜歡在網上塗鴉的遊手好閑,不學無術的人士,都會是狠有吸引力的。 先談談我自己對宗教的理解,我是個無神論者,但我信佛。這似乎狠矛盾,但其實看你怎樣去理解了:我並不真的覺得這個世界上有超出自然界規律的佛祖,菩薩的存在,但我接受和理解佛教這種宗教存在的意義以及追尋其背後所倡導的哲學思想和生活理念。換句話說,我在不承認菩薩存在的同時,卻認同並追尋以菩薩爲形式所倡導出的善意和善行,智慧和禅意。我喜歡講舍得,講因果,講色空,講清明,但從不會認認真真去拜佛(除非是考試前,買彩票後,和追女生時),燒香,還有念經。這似乎算是建立在唯物主義基礎上的唯心主義了。 說到念經,我就只喜歡一部觀自在菩薩的[心經],佛經我也就讀過這一部,小時候是喜歡她的簡單易記,現在更喜歡她的意境和上口,每每心煩意躁時,就會去讀讀,會平靜一些。從這個角度來講,佛教對我來說,其文學性以及心理學,哲學上對我的意義要遠大于其宗教性。 但,話又說回來,神馬是宗教性?有純粹爲了宗教而宗教的嗎?幾乎沒有吧。宗教本身就是一個後天産生以滿足人類各種需求的儀式和意識形態,所以,離開了人的動機和行爲,單獨討論宗教的是非是毫無意義的。我讀心經,是因爲需要她給我的安慰,有人信上帝,也是需要上帝所帶來的效應,至于觀自在是男是女,上帝是一個人或是一家人,從根本上來說,並不重要。 那麽,既然宗教的存在取決于所滿足的需要,認識宗教,便需弄清楚宗教可以滿足人類何種需要開始。總的來說,宗教之所以在現代科學如此發達的今天,仍然叱咤風雲,與科學並駕齊驅,只能說明我們對宗教的需要,並沒有隨著科學的進步而消失。我們可以從宗教裏得到什麽呢? 記得我最開始去英國留學的時候, 經常在街上遇到傳教士,他們大多不屬于正統的基督教會, 而是一個分支(有人認爲是非法的邪教),叫“ 耶和華見證人”,每每遇到外國學生,尤其是亞洲,中國的學生,他們大多花費許多時間對其遊說,發放資料,狠多教士還學了普通話和粵語,真是讓我欽佩他們的精神。前幾次聊天我還是蠻有興趣的,後來就漸漸覺得無聊至極,無非是一些世界要毀滅,如要獲救,必要信主之類的話。其實,並非不恭敬別人的文化,只是基督教徒們上來一種咄咄逼人的態勢,讓我感到非常不適,仿佛我們亞洲人沒有自己的文化,也不能有自己的文化,只有信了他們的主,才能脫離魔鬼野蠻之身,獲救以得幸福。這樣一種文化特性,我是非常的不喜歡。後來,找來一本聖經讀,見有十誡,第一誡便是:除我之外,不能信/不能有其他的神。 這句話讓我恍然大悟:原來這個宗教是可以限制別人的自由的,如果不信他,便是魔鬼了,所以不得不信, 不信的話就要被掠奪,壓榨和殺戮。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極端的排他性和個人意志,是宗教與身俱來的特性,包括真正傳統意義上的佛教。(中土佛教是被儒家中和過的,印度的佛教/印度教本身就直接是印度社會等級制度存在的法律依據). 爲什麽?無論是耶和華,默罕默德或是釋迦摩尼,他們本身原來都是王子和貴族,他們的立場和教育,決定了這個宗教的走向。故,宗教滿足的最重要的需求之一,便是:統治階級分化和控制人民的需求。因爲宗教本身來自統治階級。 如此一來,我們看到曆史上宗教戰爭的殘酷性和必然性,就可以理解了: 宗教的本職之一,就是被用來去控制一部分人,去限制另一部分人,以滿足上層建築的經濟和政治需要。所以,只要還有階級存在,宗教便不會消亡。值得一提的是:毛澤東的階級鬥爭和文化大革命,其實是極具有宗教意味的,這種宗教意味來源于美好的信仰,卻止步于極端的分化,控制以及毀滅。(這一點也提及了宗教的另一面積極性,即信仰的積極性,稍後再談)。 如果說在科學和教育水平低下的昨天可以解釋宗教存在的原因,那爲何到了今天,大部分人具有了一定基本的科學知識,且對統治階級的動機和伎倆都已經一目了然的時候,宗教仍然可以存在和風行下去呢?這就涉及到宗教的另一個效用了:滿足被統治階級的需要。 難道,我是說: 人有被奴役的需要?人,有自虐傾向?非也,根本的原因是:人有被認可的需要,這在心理學上是人類最基本的五大需要之首,英文裏叫:Self-esteem,爲了滿足這種需要,人類往往會願意以放棄基本自由爲代價,甘願被分化和控制。另一方面,被控制這一行爲本身的確也可以提供給人廉價易得的安全感,滿足人類另一樣基本需要,那麽,這樣看來,宗教的存在性就是必然的了。 怎麽說呢?我的一位摯友和我說起過:如果你去仔細觀察,在任何國家,虔誠的信衆狠大一部分都是社會底層的不成功人士,或弱勢群體。他們由于種種原因,甚至是懶惰,無法在現實中取得被認可感和安全感 因而,他們需要創造一個強大的幻覺,來對自我進行認可,安慰和保護,這種認可,安慰和保護,恰恰又可以通過宗教的分化和控制所達到。 就拿基督教來說,教徒們爲什麽信教,虔誠不已,且基本都比較排外?上帝說:世界末日來臨時,凡我信徒,皆將獲救,得以上升天堂,非我信徒,就不行啦。也就是說,原本我一個毫無社會地位的小人物,因爲信了上帝,便可獲得超越他人的快感,淩駕于那些現實生活中的成功者之上,還可以在末日之後,擺脫死亡的恐懼,升上他人無法進入的淨土,如此容易獲得的被認可感和安全感,豈有不信之理? 這,便是宗教不滅的本因。宗教可以免去人類最基本的畏懼並給予他們最基本的情感需要,這是宗教本質的效用,而産生效用的手段恰恰是分化和控制,又恰恰符合了上層的需要,于是,我們可以說,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宗教是比政治來的更好的社會組織,文明發展的工具,可謂是時空長河裏居家旅遊的必備良藥啊 (學周星星狀~~)。 那麽,更深層次的問題是:爲何宗教本身具有如此強的控制性和安慰性以至于科學無法去取代她?其實狠簡單:科學是真實存在可以證明的規律,看得見,摸得著,宗教恰恰相反。你如何去反抗一個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呢?你又如何去對一個無法達到的目標感到失望呢? 這就是宗教最有意思的地方:宗教的效應,恰恰是因爲他是一個謊言,是一張空頭支票。 我在美國接觸過狠多不錯的基督教徒,他們一直想拉我入教,認爲我的所做作爲狠符合一個基督教徒的行爲標准(其實只不過因爲我有理想和原則,不願物欲橫流罷了,這點和宗教是不謀而合的)。在比較保守的中北部地區,人們更是把基督教變成生活中各種行爲准則,甚至極端,比如說爲上帝跳舞,唱歌,捐錢,以聖經爲教育和行爲准則,有時候覺得美國的基督教文化在某些地方的愚昧,可以趕得上文革了。他們甚至拿著聖經去體罰孩子。我的一個朋友這樣說:人爲什麽會違法?即使法律有那麽多懲罰措施也在所不惜?因爲人爲法律的懲罰無法遏制人性的欲望,人性的欲望只能用神性來遏制,話句話說,人定的法不算數,上帝定的肯定聽!我就奇怪了: 是啊,法律常常有人去違反,爲什麽信教的人卻往往行爲規範(極端教徒除外)?朋友就說了:我們教育孩子好壞,是以標准劃分,以獎懲來鼓勵和遏制,也就是說,我們告訴孩子,撒謊是不對的,如果撒謊,沒有糖吃,孩子才不撒謊了,但如果孩子撒謊的獲得是兩塊糖,而撒謊的代價只是一塊糖的話,那,人類是無法阻止去撒謊的。我非常同意他的說法:所以人爲的系統裏,包括法律,教育,道德,婚姻,其效應的産生無法逃脫利益大小分析的經濟規律。而宗教,恰恰以虛無而規避了現實中的利益問題:上帝的話要遵守,不遵守的話就是惡,而惡是要下地獄的。請注意,這個小地獄,在人死前,是永遠無法兌現的,那麽,凡人何以去衡量和考量是否違反上帝旨意所産生的經濟效益?本來人最怕的就是死,現在居然還有個地獄,而且沒人見過什麽樣,這還了得?威懾力不言而喻。 宗教的控制力,恰恰來自無法被證明的超自然力量,盡管都知道是虛擬的,可誰能證明上帝不存在?地獄不存在?于是,宗教控制住了人的恐懼,自然也就控制住了人的欲望,則宗教作爲道德法律的效力,一定比人爲的道德法律來的大。 反過來說,我信了上帝,既能上天堂,這也是一張空白支票,但正因爲這種被認可感和安全感的不可證明性,人們永遠不會在上帝的承諾中所失望,自然也就極爲依賴他,並被甘願被其控制咯。 紫氣東來兄問我宗教在美國的情況,對美國的意義。我覺得還是蠻重要的。我來到美國已26年的舅舅和我說:美國如果沒有基督教的影響,只會比中國更加肮髒和腐敗。一個傳教士也這樣說道:除去基督,美國人只信仰兩件東西:錢和性,若無基督,國家必然腐化不堪,人民毫無精神和原則,只有紙醉金迷,朱門狗肉。我們再反過來看宗教對人民的控制和欺騙,其實不無道理,只是這種控制和欺騙在滿足了統治階級掠奪,被統治階級慰藉的各種需要後,同時也能起到一個利用信仰的道德准則去規範人性的好處,這也是爲何在50年代初,毛澤東的信仰帶給國家非常優秀和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甚至真正意義上短時間遏制了自私的人性(盡管這種人爲地,非本性的壓制所帶來的效應是之後無節制的反彈)。于是,我們看到,美國人把In God we trust印在鈔票上,讓政府官員手按聖經宣誓,這種以惡(欺騙性的宗教信仰)制惡(對權力和金錢的欲望)的管理方式是非常值得玩味和極具有遊戲精神的。 狠像周伯通的左右手互博。 所以,美國文化的根基,狠大一部分的確是建立在聖經上的。 燒毀了聖經,美國人的生活也許會失去根本的指導方向。所以,無神論者不會在美國有狠大市場,這和其政治經濟體制的關系不大。 那麽,中國需要宗教嗎? 需要基督教嗎? 我看不需要基督教是肯定的,我們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了嘛,我們有中化了的佛教,還有自産的道教,再說回來,我們還有儒家,即使沒有宗教,我們還是可以有信仰去平衡欲望。所以,基督教,以至于宗教的存在在中國可以是個選項,但不一定是必須。 個人意見,歡迎拍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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