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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7 01:00:45瀏覽1020|回應0|推薦5 | |
話說有一天晚上,警察接到了一樁報案,說村外有一戶人家的女子,由於常年流離在家門之外,慘遭外人強奸,汙辱,奴役,受到各種不平等和殘忍的對待。女子已經神誌不清,於是警察便問她的兒子:
“你看清楚到底是誰強奸你的母親了嗎?”
誰料兒子說到:“你怎麽可以用強奸這個詞呢?這個詞有著強烈的主觀價值觀啊,不能客觀的反映事實!必須用性交這個詞!”
警察驚訝的問道:“難道強奸不是事實?一個事實本身就有好壞對錯之分,難道你所謂的客觀就是扭曲強奸這個事實的性質嗎?”
兒子大怒:“誰說是強奸的,誰說是強奸的?我阿媽是自願的,我阿媽是自願的!我阿媽享不享受我不知道,我好享受有這樣一個不認我的爹啊!!!”.
警察不解,這是什麽一種生物,能產生這樣一種思維,無論用 “狗”, “蛆”, “野種”, “賤人”,任何一種詞都不好描述這樣一種生物,因為迄今為止,下賤還從來沒有達到這樣一種登峰造極的境界,於是報道到上級防疫部門,不久收到回復,曰:
“此物種無智無德無心無情,於己於人有百害而無一益,已對此片土地造成嚴重的汙染,需盡快進行防疫作業,宜用火器進行徹底清除”。
古人曰:天作孽,有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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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