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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布朗事件
2014/11/27 02:36:34瀏覽888|回應0|推薦6
       關於布朗問題,看了大家很多貼,不少都是說因為黑人素質低下,黑人在抗議中趁火打劫,華人在美受黑人傷害很深,所以不應該布朗事件進行申援,我覺得大家忽略的一個問題是,上述種種理由都無法和一個人的正當權益畫上等號。我們可以說這個人的行為舉止有問題,我們可以說這個人抗議的手段有問題,但不能否定他們保護自己權益不受損害的動機。 

    

       布朗事件這個問題,很多人說法律沒有問題,既然包括有三名黑人在內的大陪審團都決定不起訴,那麽還有什麽可說的呢?可是,我認為法律是可以被操縱的,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大家如果看過【十二怒漢】,或許可以了解西方陪審團制度裏反應出的一些缺陷:人的情緒和立場是非常容易影響人的判斷的。 拋開法院的決議,用常識想一想,布朗這個案子裏面有沒有防衛過當的嫌疑?我認為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十八歲的成人連開六槍是有些不make sense的,完全可以射擊其手臂或腿部,使其失去行動能力即可,為什麽一定要射擊頭部呢?前幾天另外一個城市,一個12歲男孩手持玩具槍便被警察擊斃,也是一個黑人。


       我完全同意當事警察在當時的情況下也是下意識的開槍,沒有任何考量,但恰恰我覺得核心的問題就在於為什麽開槍之前不考慮一下如何可能的減少過度傷害,不考慮一下真實的威脅程度。用常識想一想,當時並非在和持重武器的劫匪作戰,並非遭遇恐怖襲擊,只是一個18歲的人用拳頭襲擊,而這個警察完全有能力用自身體格和訓練將其制服,或者完全可以將其擊傷制服,為何一定要擊斃?我們再看那個12歲男孩的案子,就更說不過去了。有些人說警察必須被保護,當他收到生命威脅時,當然可以開槍,但現在的情況是,怎麽判斷是否受到了生命威脅?這個事情上讓我感覺美國警察想怎麽說就怎麽說,然後就可以justified開槍行為,然後法律脫罪。至少布朗案給我的感覺是如此的。


   我覺得核心的問題是美國警察的權利太大,公權力給他們的保護太多。歸根結底,他選擇無意識,好不顧後果的開槍,恰恰是因為他習慣性的認為,我,作為警察,擊斃一個人,特別是一個黑人,是很容易get away from it的。我在舊金山的時候,旁邊奧克蘭有四名警察對路邊的流浪漢進行侮辱和毆打,導致其死亡,最後法院的判決好像是“被迫的意外殺人”,四名警察只需坐牢6個月即可。 我當時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非常感慨:無論在那個國家,公權力是可以被操縱用來保護國家公務員,尤其是暴力部隊的,而這種保護在美國是非常明顯和赤裸的。


     所以,在布朗事件上,我個人覺得絕對有防衛過當的嫌疑,至少應該立案調查一下,結果連立案都不立,如果我是當事人,如果死的是一個華人,我也無法接受。


   那麽問題來了,現在死的是一個黑人,難道我們就應該覺得他該死嗎?就因為黑人的素質差,欺負華人?我們就應該不抱有一絲的同情和憐憫?我們需要理解的是,法律和公義上來講,一個人的正當權益和他本人的背景沒有聯系,我們不能因為這個人素質低,或學歷低,就漠視對這個人的不公正對待或放棄為這個人進行申訴的權利。要知道,法律之下,連罪犯也有基本的人權。 如果我們因為布朗黑人的身份,漠視了他可能被侵害的權利,我認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便承認了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合理性。 抱有這種思想的人,在我看來,或許可以理解為默認了叢林法則和強權高於法律的公正和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從這一點上來說,我感覺這也是我們中國人性格中的一部分,對強權的認可和順從,從另一角度理解,不恰恰是一種對權力至高無上的肯定嗎?在國外,中國人很少主動去維護自己的權力,主動去參與政治,內心深處,也是一種明哲保身,不願和權力做鬥爭的表現,在國內,權力在社會的任何階層都可以暢通無阻,稍微有些權力的人,有任何一點官銜的人,都可以依靠這些東西,對弱勢群體欺壓,從權力中獲取好處,難道不是因為有這種對權力的完全信任和追捧的思想作怪嗎?這種思想不除,法治無法建立,腐敗無法根除。


     再回到布朗事件上來看,我們不應該贊成黑人暴動的手段,尤其是打砸搶,因為這本身不合法,但不應該就此認為法律的判決就一定是合理的,法律是人定的,就一定有其不合理性。至少在這個案子裏,如果有些人覺得判決有疑點,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誠然,法律的判決不應該因為公共情緒而更改,但當疑點存在時,公眾應該有渠道去進行申訴,對可能存在的疑點進行更深入的調查,從而得出更接近真相的判決。從這個角度上來講,布朗事件至少說明在美國,至少對黑人來講,這種通過正當,法律手段進行申訴的渠道,是有可能缺失的。


   最後,還是覺得,華人在這個事情上還是需要有清晰的思考,不能置身事外或做個嘲笑的看客。我們不一定要上街,但我們一定要意識到今天是黑人被打壓,明天就有可能是我們,不一定是槍擊,事實上,在美國生活的朋友們或許多多少少都能感覺到,美國主流社會對少數族群包括華人的歧視和欺壓,每時每刻,都在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程度上演,只是這種歧視和欺壓,一直以來都是溫水煮青蛙,你沒有感覺到燙而已。社會民主的進步,不在於理論,而恰恰在於參與,這一點上,盡管黑人或許有各種各樣問題,但從歷史上來看,華人應該向黑人學習。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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