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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財物資具,應捨跟不應捨的理由(二)
2013/09/14 13:20:48瀏覽9268|回應0|推薦4
※本文係從《菩提道次第廣論》課程裡,法師所開示的內容中所節錄出來的;本文接續上一篇文章「我們的財物資具,應捨跟不應捨的理由(一)」,有興趣的朋友,請參閱。

我們還是複習一下上一堂的進度,講到就我們布施的目的(274頁的第1行這邊),我們為了什麼目的,為了什麼作用要來布施?就是什麼樣的目的它是不應該去布施?如果說是因為小因緣事,我們就不應該把我們的內身…所謂內身就包括我們去為別人服勞役,為別人做事,為別人服務,或者是把他身體支節,把它切割下來布施給他人,因為我們色身留著可能有更大的用途。所以就是講到「為小」,為了小因緣事,不應該損及大的利益。再者,如果就來求的人來講,如果是天魔外道,這邊講魔眾天,就是我們講六欲天的魔王波旬,乃至於他這些魔眾所役使的,他可能就是附著於身,他可能附著在動物身上,或者什麼身上,他來役使這些有情眾生,要來惱亂菩薩,來求支節等,就是要傷害菩薩,這樣也不應該布施給他,因為這樣會使令他造下非常大的惡業。或者是說,他是心智、神智不清,我們說精神錯亂的這種狀況,也是不要布施給他,因為他所講的,他自己都不能夠清楚明白。

至於說外物啊,我們說內身外財,外在的這一些財物資具,不應該捨…就五點來說明。從時間上面來講,如果我們布施給受八關齋戒,或者是出家眾,他有持過午不食的戒的人,我們去布施他,中午之後,布施他飲食,請他受用,這個時間上面是不合適的。就布施的對象來講的話,首先對於持戒的人,我們應該布施他清淨的飲食,而不是吃剩下的,或者是被大小便,或者是鼻涕、口水、或這些種種不清淨的東西所雜染的飲食,這是不合適的。或者是說,他本身有律儀在身,他不吃蔥蒜酒肉這些,縱使他有這一種習氣,過去的習氣還存在,想要吃,但是為了要守護對方他的律儀,就不應當給他這樣的飲食,或者是參雜蒜蔥這些,也不合適。或者是說,我們雖然已經跟對方講解,使令他明白布施的道理,讓他對布施生起歡喜,但是我們在行持上面,對於像怨家或者非常兇暴的眾生、不知報恩的眾生、忘恩負義的眾生,他來乞求我們的子女奴僕等這些,應該不要布施給他,因為他性情兇暴,可能不會作為一種善用,他是懷著一種暴惡的心、一種不好的動機,不是真的需要,那就不要布施給他。

再來就是像生病的人,他要求不合適的、不適宜的、不適量的飲食,為了他健康著想,我們也不應該布施給他。像有些人,譬如像糖尿病的人,他不能吃太多的澱粉類或醣類,因為糖尿病是一個慢性疾病,你如果沒有控制好的話,到晚年是非常痛苦的、非常難受的。我們聽到有的糖尿病的病患到老的時候,躺在床上,腳也沒有知覺,雖然沒有截肢,但是已經沒有知覺了,全身沒有辦法動又無力,非常地痛苦,又仰賴人家照料,現在又不能安樂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要去撞牆求自盡,沒有力氣撞,撞了之後,頭破了但是沒有死,真的是活得很苦。所以為了他的健康著想,長遠來講,那就是不布施給他。

當然有一些人他是什麼狀況,他已經…一定要走了,馬上就要走了,可能剩一天兩天要走,就像我們之前曾經看過,在道證法師她的開示錄裡面講到,曾經有人他已經就是絕症的末期,已經要走了,心裡還有所掛礙,或者是他過去飲食的習氣,想要喝一杯咖啡。這個時候,可能這個咖啡其實對他的身體健康來講是不好的,但是其實這個時候,照醫生的說法是「他想吃什麼,就給他吃什麼」,這個時候其實重點已經在引導他的心念能夠轉向,如果他是想要求生西方,就轉向彌陀了。

所以有的時候,雖然看起來這個東西不適合給他,但是我們還是要看時機,如果他已經在那個時候,其實這個東西有一點像安慰劑,乃至於甜食,他喜歡吃巧克力,他喜歡吃什麼東西,這些你不給他吃,也沒有辦法阻擋他馬上要臨終這樣的事實的時候。我們可能也是會有一些善巧方便,所以還是要看狀況。另外一種狀況就是,這個眾生他非常喜歡吃,喜歡享用美食,他已經吃飽了,但是又來跟菩薩,要來求索非常好的飲食,再去吃一攤吧,再去吃什麼。這樣子,為了不要增長他的貪欲,菩薩可以不用去布施給他。我們上一堂講到這裡。

我們今天要從275頁第1行這邊接下去。布施的對象,我們還沒有講完,我們先看論文…

{原文}
若諸外道為求過端及非求知經典之義,以財貨想而來乞求,捨彼經典。〈菩薩地〉中略說如是,廣如〈菩薩地攝決擇分〉應當了知。如云:「若是已寫完善經典,有嬰兒慧眾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為施彼轉向餘求亦是有罪。若我令他持諸深法及觀彼能如實信解,唯以是思而惠施者,是為無罪。

前面講的是有關飲食的部分,從這邊開始講的是法寶的部分,就是財跟法,因為這個食也算是財之類的,就是這些受用的都屬於財之類的。「若諸外道為求過端」,就是如果這個對象他是外道,他是為了要「求過端」,「端」就是我們說事物的一端,就是他要給你挑毛病、找你的過失,「及非求知經典之義」,再來就是他得到這本經典,他不是為了要了解、要深入經藏,不是為了這個,「以財貨想而來乞求」,他是為了什麼?他是把這個經典當作是財物或者貨品來乞求。所以他的心態,第一個就是他是要來挑毛病的、找過失的,第二個他是為了要把這個經典…他可能是…以前的經書(貴重的,現在也有,絕版的經書,過去的線裝書),他去賣的時候,他可以得到相當的價值。這樣的狀況是不應該「捨彼經典」,這個時候不應該把它布施出去。因為他的動機,他就是要來挑釁的,就是我們說踢館,他是要找你的毛病;再來他沒有恭敬法、尊重法的一個心情,他只是想把它拿去換取錢財,這樣子你布施給他,反而使令他造惡,這對他是不好的,並不是因為菩薩慳吝。

「菩薩地中略說如是」,在《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裡面,大略、大致上就是如上的來說明。「廣如菩薩地攝決擇分應當了知」,詳細地,在〈菩薩地攝決擇分〉,這也是《瑜伽師地論》裡面的一分,「應當了知」,我們如果說要再詳細地了解,就要去閱讀〈攝決擇分〉,這裡面就節錄〈攝決擇分〉裡面的一段。「如云,若是已寫完善經典」,如果說經典它已經書寫好了,完整的善本,寫得很好而且很完整,這樣的經典,「有嬰兒慧眾生來乞」,這個「嬰兒慧」就是他的智慧像嬰兒一般,就是指他這個智慧不足啦、他智慧不夠,沒有辦法受持,這樣的一個眾生,他來跟我們乞求善本。「若施與之當知有罪」,這個狀況之下,你去布施他的話,那是有過失的。「若為施彼轉向餘求亦是有罪」,如果菩薩自己雖然沒有,但是他還為了要布施對方,還轉而向其他人來求索這個經典,那也是有罪。

「若我令他持諸深法及觀彼能如實信解,唯以是思而惠施者,是為無罪。」但是有一種狀況就是,這個菩薩他想的是,我這是為了讓他受持,「持諸深法」,受持種種甚深微妙的法義,「及觀彼能如實信解」,而且菩薩觀察他,認為對方他對於這一本經書、法寶,他是有這個能力可以如實信解的、能夠來受持的。「唯以是思而惠施者」,「唯以是思」就是他只是這樣的想,他單純地以這樣的想法來布施他,「是為無罪」,就是沒有罪。所以這裡我們就可以看得出來,重點是在菩薩他布施與不布施的一個動機。當然最好就是我們能夠觀察得到對方他能不能夠受持,他如果不能夠受持的話,他可能只是束之高閣,甚至像有些人家裡買了很多,不一定是經書,買了很多精裝書,還有那一種一系列的、整套的什麼套書,然後就是典藏,就是變成家裡的擺設、裝飾。

這樣子的話,其實從來沒有翻過,就是看起來很莊嚴、很有氣質、很有書香之氣,沒有時間看。或者他也沒有辦法有這個能力理解,這種狀況,他已經知道對方他沒辦法受持,他智慧不足,你還去布施他,甚至去跟別人請來布施他,那這樣就是不對的。但是如果對方他雖然是智慧不足,沒有辦法受持,但是菩薩他的心情就是,我是為了讓他受持這個法義,而且我覺得他的能力跟程度、他的智慧,應該是可以學習的,我是以這樣的一個心情、這樣一個發心動機來布施給他,這樣的狀況,他就沒有過失。因為他純粹是一種想要利益他,使令他能夠成就深入經藏、成就智慧,這樣的一個心情,那就可以。當然我們最重要的,我們的慈悲心是要有智慧的才好,但是如果我們智慧還不到的時候,還是本著我們的一種慈悲心,是最重要的。接下來…

{原文}
若令諸具正信有情,書寫相似正法典籍,或外道論,或先已寫現在手中而施信者,或從他乞而施與者,是名有罪。手中現有已寫似典,菩薩應令改拭彼典書佛聖教,自亦應知彼無堅實亦應為他說其非善。

接下來這個狀況是,「若令諸具正信有情,書寫相似正法典籍,或外道論」。這個菩薩他如果使令這些具有正信的這些眾生,對佛法他有正確的認識,他是正信,他不是迷信、盲目的信仰,你讓這些有正信的佛教徒,來寫、抄寫、抄經,抄「相似正法典籍」(相似就是「不是」嘛,似是而非的這些典籍,所以相似正法其實它就是一個邪見的論點,我們之前在菩薩戒裡面都講過了),「或外道論」,或者是外道的典籍(它的理論、它的論點)。明顯的這個外道的論點,我們可以清楚;就其他宗教,相似正法呢,可能它還是名義上是佛教,可是其實它可能內容就是似是而非,或者是我們所謂的「附佛外道」,它雖然也講它是佛教,可是它其實它所有的內涵都是外道的思想。…菩薩他這麼做。「或先已寫現在手中而施信者」,他或者是他先前已經寫好的,他沒有讓他寫,但是他已經把他之前已經寫好的這一些相似法或者是外道法的典籍,現在手邊有的,「而施信者」,這些邪知邪見,來布施有正信的佛教徒。「或從他乞而施與者」,或者從其他的地方取得,而布施給這些正信的佛教徒。「是名有罪」,這樣子是不可以的

所以我們有些人說要弘法,但是我們自己沒有正知正見的時候,你沒有去弘法之前,還不會亂法,我們沒有正知正見的時候,你一弘法,反而壞亂了佛法,那就很糟糕。有一些他把相似的法,自己看了很歡喜,然後還介紹別人看,甚至幫他去請,就說這個經書非常地難得,我們很少見,結果其實裡面可能是偽造的,或者其實是相似法。「手中現有已寫似典,菩薩應令改拭彼典書佛聖教」,就是菩薩他應該怎麼樣做呢?他手上,現在手邊已經有了寫好的相似法的這些典籍,菩薩他應該就是…我現在有,已經在我手邊,我可能以前不認識,或是以前人家送我,我也不知道,現在知道了,他應該怎麼做?「應令改拭彼典」,這個「改拭」,「改」是修改,「拭」就是擦拭的意思,就是把它塗抹掉、清理掉,以前是用竹簡嘛,可能可以用清洗的。總之,就是把它改掉,「書佛聖教」,來把它書寫佛陀聖道的教誨。

「自亦應知彼無堅實」,菩薩自己應該要知道,這些外道或者是這些相似的典籍,它不是堅實的教義的理論,它不是堅固真實的,因為它是不堪驗證的。像佛過去他在修行的時候,他也曾經跟外道的修行人,修到四禪乃至修到四空定,但是他就可以感覺到,這是沒辦法真正轉凡成聖的,所以它是不堪驗證的,不是真正能夠究竟解脫的。而且甚至有一些外道典籍,還會讓我們…依它而修行的時候,依它所說的去行持的時候,還會墮惡道,這就更糟了。「亦應為他說其非善」,我們不但自己要把這些舊有的、不是正法的典籍,我們應該把它改掉,然後自己要心裡非常清楚明白,這個不是正法,也不能夠究竟解脫的,知道之後,還要為他人來解說,跟他們說明這個不是一個善本,不是善法的典籍。這個是對於已經寫好的經典。

{原文}
若諸紙葉猶未書寫,有來乞者,爾時菩薩應問彼言,汝今以此欲何所為,若云轉賣以充食用,菩薩若是將此紙葉預書正法,則不應施。若有財者應施價值,若無價值,二俱不施亦無有罪。

剛剛是講經書法寶,現在是講如果說是紙張還沒有書寫的…。「若諸紙葉」,這個「紙葉」,因為以前的,現在也是,我們說紙它其實是用樹皮或者是葉子來製作的,像西藏以前的經典就是貝葉經嘛,就是用葉子來做的,所以這個紙葉是說紙張的意思,「猶未書寫」,就是還沒有書寫的紙張,有人來乞討,來跟我們乞求的時候…。這時候菩薩就應該要詢問他,「應問彼言」,就是應該要先問一下他,「汝今以此欲何所為」,就是你拿這個紙張,是要拿去做什麼用呢?「若云轉賣以充食用」,如果對方說我轉手賣掉,就是他把它賣掉之後,要得到一些錢財來買食物,充作添購飲食之用,其實就是要幫助生計啦。

「菩薩若是將此紙葉預書正法」,知道他的目的,他其實就是把紙張當作是財貨來想,他是要去購買他的飲食或者生活用品之類,可能生活上面過不去。可是菩薩如果他本來是要把這些紙張,準備要書寫正法的,要寫正法的內容的話,「則不應施」,那麼他就不應該布施出去,因為要衡量一下輕重。「若有財者應施價值」,如果菩薩他有餘裕,就是他手頭比較寬裕、有餘財的話,就應該給他與這些紙相當價值的金錢;「若無價值,二俱不施亦無有罪」,如果菩薩他本身也沒有餘財,也沒有多餘的錢財,相當紙張價值的錢財,「二俱不施」就是紙或者錢這兩樣都不布施的話,也沒有罪,因為畢竟還是書寫正法,是比較重要的事情。

{原文}
若非預為寫正法者,應即施與,令彼隨意受用安樂。如是若乞欲書最極下劣典籍,不施無罪。如欲書寫極惡典籍,如是欲書中典亦爾,若欲書寫最勝經典,不施求者,當知有罪。」

如果菩薩他這一些紙張,不是準備要來書寫正法,那麼就應該把這些紙張布施給對方,「令彼隨意受用安樂」,使令他能夠隨意地受用而得到安樂,他要怎麼用就隨順他,他要去買吃的或者是買用的,就讓他自己隨意去受用。「如是若乞欲書最極下劣典籍」,如果說「若乞欲書」,如果說他來求索、他來乞求紙張,他是為了想要來書寫「最極下劣典籍」,最下的典籍,不布施的話,是沒有罪的。「如欲書寫極惡典籍,如是欲書中典亦爾」,就好像剛剛講的,他如果是要書寫下劣的、惡的典籍的話,不布施是沒有罪;那也是一樣,中等的典籍,你不布施也是沒有罪。「若欲書寫最勝經典,不施求者,當知有罪」,如果說他是想要書寫最殊勝的、我們大乘的經典的話,你不去布施的話,那麼就知道這是有罪的。所以還是有一個輕重,這個是就布施的對境來講。第三個部分是就菩薩自身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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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若要參照書籍頁次的話,本文係從《菩提道次第廣論》第275頁第1行開始。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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