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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說共和國,2020年可望成立
2013/09/16 16:47:18瀏覽3201|回應26|推薦62
話說2013年,中華民國馬總統,以國民黨主席之權責,將本黨同志王xx撤消黨籍,連帶撤消了王xx因黨籍而來的不分區立委身份,以及立法院長之職。

本來,王xx以立法院長之尊介入關說司法一案,事實俱在,證據確鑿,連王xx自己都只能以"肖郎諫肖話"的無賴式語言來逃避指責。照理說,馬主席此舉棄私保公撻奸伏佞,應該赢得大大的掌聲。

不料,王xx挾其多年來廢公義循私情濫權濫情胡亂關說所建立的龐大陰微人脈,竟博得廣泛的支持。假虚空愚挺老王的不用說,連三法官都認為,沒有王xx居中關說,立法無法運作,裁准假處分,暫保王xx的國民黨員資格。

尤有甚者,堂堂立院竟以拒收中選會公文之爛招,來保住王xx的不分區立委身份,以及立法院長之職。假虚空愚力挺,加上司法立法力保,一時之間,王xx聲望扶搖直上,馬總統民調剩11%。

國民黨內連選連敗的無能派,遂乘勢而起,結合了王系關說被關說派,以及求位不得派,心存不滿派等等,沆瀣一氣,一舉推翻馬主席,搶得了主席寶座。

2016年總統大選,新國民黨推出關說人氣王王xx為候選人,以關說入憲為主要政見,不用猜,當然高票當選。連傳統南部深綠票都投給王xx,民x黨從此泡沫化。

王總統一上任,立即宣布,中華民國進入關說憲法訓政期。在此期間,棄司法改關說。關說不用打電話,直接開出關說證明書,一旦争執生法庭見,兩造呈上關說證明書,一翻兩瞪眼,級次高者赢。

司法如此,日常生活亦如此。小孩入學要關說,生病求醫要關說,酒駕關說,肇事也關說,求職關說,升官更關說。有關係的直接說,沒關係的間接說,關說公司如雨後雜草,數月之間,成立幾十萬家。

2020年,王總統連選連任,頒布關說憲法,將關說列為人民不可剝奪之權利。同時,廢考試院,不用考試用關說,廢監察院,關說至上不用監察,改司法院為關說院。

台灣關說共和國於焉誕生!王總統目中含淚激動的說:我關說之民終於站起來了!

三位女法官在一旁哭泣,因為關說院不設法官,只用電腦掃描關說證明書,立判輸贏。所有法官全部失業。

對岸的人民共和國,本來信誓旦旦,台獨必戰,如今一看,關說共和國國泰民安官官發财,遂棄戰求和,積極引入關說憲法,共謀全國統一。哈哈!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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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linlin愷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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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03:38

哈哈 哈……

(笑裡泛淚啊)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14:31 回覆:
不必泛淚。老馬哥只要不浮不燥,緊守黨主席之位,法律程序不急不緩,讓王xx率群醜在立院鬧騰,看鬧到幾時,有情有義的人民才會覺醒。

New Yoker
2013/09/17 03:26
好文! 多謝.(bobhu@yahoo.com)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14:22 回覆:
博君一笑。

超級不爽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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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02:19

監聽共和國特務共和國

已經成立5年了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14:21 回覆:
美利堅與俄羅斯。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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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2:52

Old Man:
還是搞不懂,嫁女兒(不論真假,幾次)與這事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關係,而且非常重要。

9月6日特偵組公布通聯記錄與關說譯文後,輿論的焦點是王金平關說司法,但在王金平有計畫裝可憐對外放話說他在國外嫁女兒後,整個輿論全部轉向,批評馬英九不盡人情,不懂人情世故,趁王金平在國外嫁女兒時痛下殺手....等等,此後王金平就從關說司法身份搖身一變成為政爭受害者。

若還不懂看看下面這兩篇格文

http://classic-blog.udn.com/ganghu999/8465701

http://classic-blog.udn.com/ganghu999/8507315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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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就是「司法不能介入政治」
2013/09/16 22:33

國民黨提起抗告 律師引前例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167370.shtml

立法院長王金平假處分案,國民黨今天委任律師提抗告,引用一份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指政黨內部事項,普通法院無審判權。

國民黨委任陳明、林合民、李永裕3名律師,下午到台北地方法院,遞交20頁厚的抗告書。陳明受訪提出2項理由,根據高院95年度抗字第1701號裁定及日本最高裁判所判例,指出政黨對黨員處分屬於政黨內部自治事項,普通法院並無審判權。

陳明並指出,王金平的立委資格,最遲在中選會將註銷黨籍公文送到立法院時,當下就已經消滅喪失,既然如此,就來不及用假處分來定暫時狀態的必要。

根據這份裁定,一名方姓男子曾是中國國民黨黨員,但國民黨所屬台北市委員會認定他違紀參選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而在民國64年間開除黨籍。方男在民國95年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他當初並無違紀參選,要求確認國民黨開除黨籍的處分無效。

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本案性質屬於政治團體內部事項,並不適於為民事訴訟的標的,不屬於普通法院的權限,裁定駁回。方男不服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參酌國民黨黨章規定,認定國民黨處理黨員違紀案,有相關申復程序足以救濟,方男應循此途徑救濟;他的訴求性質屬於政治團體內部事項,並不適於為民事訴訟的標的,不屬普通法院的權限,因此裁定駁回抗告。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02:59 回覆:
重點在,黨章規定有相關申復程序足以救濟。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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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1:37
還是搞不懂,嫁女兒(不論真假,幾次)與這事有什麼關係?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02:53 回覆:
一般都是裝病。

寧可檬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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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1:15

馬英九的錯誤,在於迷信法治。

實際上,
民主,才是台灣的普世價值。

在台灣民主的主流是反法治的情況下,
馬英九仍然要提倡法治,明顯變成了反民主的獨裁者。

俗話說:順民者,昌;逆民者,枉。

我希望馬英九能夠幡然悔悟,加入台灣反法治的歷史洪流之中。
否則,必將成為歷史的罪人、台灣的罪人!

完了!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各位長官、謝謝各位觀眾!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02:51 回覆:
轉台。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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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0:26
版主:『關說院不設法官,只用電腦掃描關說證明書,立判輸贏。所有法官全部失業。』

這關說證明書是否“設計成悠遊卡模樣,可以加值,要到關說院打官司,兩造各自出價,高價者勝,不論輸贏,所出價一律扣掉。輸者不服,可以二審、三審、………下去,直到一方服輸為止”?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02:46 回覆:
有道理。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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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0:23

今天報導台灣法官又一『離奇事件』!

某男子盜刻其妻子的印章離婚,馬上又與某女子公證結婚,

其妻告此男子重婚罪還有另一女子的結婚無效,

不過台灣的這一法官的判決是‥‥

該另一女子因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其結婚有效,

我的解釋是大概又是『關說生效』!

因為按照毒樹毒果論,毒樹是該男人先犯了偽造文書罪再加上重婚罪,

毒果是與這個女子的『假結婚』,

既然是無效的『假結婚』那來的結婚有效?

台灣的恐龍法官又多一隻!

 PS:和這三個女法官管到人家人民團體的內規一樣!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02:44 回覆:

偽造文書無疑問,第二次婚姻有效,才有重婚罪。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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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20:22

首先是政黨內部事項,法院沒有審判權。
這點應該是在指控北地院三法官的裁定是「司法介入政治」

其次是王金平立委資格在註銷黨籍公文送達立院已消滅,沒有假處分必要。
這點應該是在指控北地院三法官的裁定違背選罷法第71條「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當選資格」之條文。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9-17 02:38 回覆:
本堂認為,民事法庭對政黨內部是否依黨章行事有審判權,畢竟政黨是社團法人,但不能受理假處分。因此,王xx有無黨員身份,須等官司判决,在此之前,應保持黨籍被撤消的現狀,換言之,不分區立委身份及院長之職連帶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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