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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冤了洪下士,還要再冤陳中士?
2013/08/03 14:17:47瀏覽6927|回應39|推薦47

洪下士死亡事件是個悲劇,從一開始披露,本堂就深表同情。只因本堂發文喜公不喜私,說理多於抒情,因此沒有發文表態。一直到,死者家屬結合媒體和政客,將案情推向集體虐殺和總統默許,本堂才發文提醒大家回歸基本面,只看明確事實,去做簡單推理。

當然,反對無止境的瘋狂炒作新聞,並不表示支持軍中的陋習和黑暗,也不表示收回對洪下士之死的惋惜與同情。無論他殺或意外,洪下士含冤死於軍中,就是悲劇,過去演過,未來仍會上演。因為,軍隊是個非正常社會。

成立軍隊,為了作戰,作戰目的,為了殺人。軍隊就是訓練殺人的地方,舉世皆然。今天開槍打靶,只為了,有一天要開槍打人。所以說,軍隊是個肅殺之地,自由平等博愛,到此通通不算,生命的價值也大打折扣,父母心頭肉,進來只個數字。

軍隊裏頭,軍人分兩種,志願役以軍為職,以營為家,義務役只是過客,義務服完,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塵土。兩者心態不同,行為殊異。志願役視軍隊為自家地盤,以老大自居,認為義務役必須服軟認小客随主便。義務役要嘛溶入其中,要嘛冷眼旁觀,就怕認真計較得理不讓,更怕心高氣傲爭強鬥勝。

洪下士很可能屬於後者,才會在即將退伍時,引起衆怒,遭到惡整。又不幸在惡整中,因炎熱體胖等等因素,喪失了一條寶貴的生命。全案經軍檢搜證問訊以及媒體窮追,一直沒有明確的殺人動機出現,只能推斷洪下士死於操練意外。

如今軍檢偵結提起公訴,果不其然,涉案諸人,大都被控"過失致死",只有陳中士被控"凌虐致死",罪名最重。其中差異令人不解,平平都是戒護士,一樣操練禁閉生,為何有人過失,有人凌虐? 

過失致死易解,就是說,操練不會導致死亡,卻有人意外死亡,因過而失。凌虐致死難解,是不是說,操練時就以死亡為目的,操死為止。可是,和洪下士一起操練的禁閉生並沒有死,那是不是凌虐未遂?

想了一想,凌虐致死大都用在虐童案,可憐被凌虐致死的幼童遍體鱗傷,慘不忍睹。又查了一查,凌虐是指連續性的傷害行為。可是,法醫驗過洪下士的遺體,並無外傷,錄影帶也沒看到洪下士被陳中士拖出來,痛打一頓。如果,陳中士連碰都沒碰洪下士,那凌虐致死的罪名,又從何而來?

好像高前部長說,上級定有人要整洪下士。到底是誰? 陳中士對此問題,一直保持緘默,可見真有隱情。不過,如果是口頭指示,說出來也沒用。但如果真有上級口頭指示,那陳中士的加強操練,只能算是服從命令盡忠職守。兩者都是大大的對,陳中士因對得禍,您說冤不冤?

很多年前,有一年輕小伙子,財稅系畢業高考通過,進入海關工作。有一天,上司叫他到某處收一筆現金,回來交給上司。小子儍乎乎不問原由,立馬照辦。幾個月後,東窗事發,那筆現金原來是索賄而來,小子因此被控貪汚。在法庭上,小子一再辯稱受了某上司口頭指示,沒用。最後鎯鐺入獄,毁了一生。您說冤不冤?

有人說,凌虐致死這個罪名,就是要把陳中士推出來當犧牲,擋住滿天亂箭般的指責,以掩護其他人撤退。果如此,洪下士冤死之後,陳中士冤獄,不遠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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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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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l
2013/08/03 22:14
請問,您所提海關的例子,未曾耳聞,有具體的事實嗎?(grace6699a@yahoo.com.tw)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3 22:28 回覆:
同屆畢業,同學的朋友,認識而不熟,事隔多年,名字也忘了。

安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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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1:37

洪仲丘的手機是吳翼竹請排長從洪仲丘內務櫃連同其他遺物取出來以後,交給洪家的!!

1.一般政戰人員一定會先檢查後再交給家屬,吳翼竹應會看到洪仲丘傳的簡訊!

2.洪仲丘旅長手機也有此一簡訊,而且旅政戰主任也應有看過!因為政戰主任有為此事去看洪仲丘,吳翼竹是旅部連政戰主管應當也會知道此事!!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4 01:31 回覆:
安兄真認真。

蜘蛛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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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1:33
ccc 5238p 您不是殺人犯 您是~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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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1:27

給樓下,上面只是教訓他一下,有必要違法亂紀趕送洪去禁閉嗎?上面是要他死啦。軍中不止插頭掉落習以為常,死幾個兵更是家常便飯,懂嗎?

給小浪,我從不為殺人犯狡辯,請問江國慶是殺人犯嗎?我要求馬總統把陳肇敏跟骯髒的政戰反情報大隊以殺人罪抓起來,馬總統反而給他們免訴且不得再議,這個才是江國慶案的真相,小浪啊,到現在汙衊完洪仲丘,還再栽贓江國慶是殺人犯。小心跟樓下那個老頭,半夜被叫起床尿尿唷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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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1:19

ccc 5238p, 孟子曰: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是非自有公論...您也否認不了


蛛織綑龜網 蝶舞天地框 噗嘻無奈天 蛛蝶問冷涼 ccc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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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0:59

5238:
蝴蝶刀,我一不為殺人犯狡辯....


沒錯,女童命案發生時,你不只不為殺人犯江國慶狡辯,還一直認為應該槍斃殺人犯江國慶,還女童公道,不是嗎?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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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8
2013/08/03 20:54

你倒是撇得一乾二淨的,女童被殺當時你對江國慶的看法跟現在對江國慶的看法是一樣的嗎?

你再胡扯,小心江國慶去找你唷!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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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0:46

倒未必是冤獄。

上面可能只是叫他教訓一下,他一不小心把人操到死,這種情形就不是冤獄了。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3 21:43 回覆:
過失不冤,凌虐冤。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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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0:38

樓下是怎樣,欺負完死人洪仲丘,還敢拿江國慶來消費,江國慶是被軍方反情報大隊凌虐取供被軍檢軍法官草菅人命冤死的,怎麼?陳中士是虐死人的,重罪起訴,連續24次不鳥軍法官保持緘默,變成不是重罪15萬交保,回到原單位官復原職,是哪裡像江國慶了?別無神無鬼,小心江國慶去找你唷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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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0:32
莱兄大作與論述,心平氣和,合情合理。 此陳中士受命負責禁閉室戒護,再被冤關,才又是一“江國慶”。 高說“有上級交代”可能被誤傳,他怎麼知道? 又說士官“沐猴而冠”等也是打擊軍中士氣的胡話。恬為國防部長,不由結構制度上看問題,只會做公關,到處鞠躬,才是“沐猴而冠”。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3 21:40 回覆:
這老高真是時窮節乃現,一下台,就訪洪家,說站洪家立場。本堂只當一年半少尉,也知道士官是軍中不可或缺的執行者,貴為國防部長說胡話,當初莫非是猴子檢到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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